游客:  注册 | 登录 | 首页
作者:
标题: [转载] 在神圣与亵渎间挣扎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冬雪儿

#1  [转载] 在神圣与亵渎间挣扎

在神圣与亵渎间挣扎

——辛格小说中现代人的生存状态

杨卫东

  内容简介:这篇论文主要通过对《莫斯卡特家族》以及短篇小说《傻子吉姆佩尔》的分析来探讨美国犹太作家辛格所关注的生存问题。辛格的作品张力主要是通过二元对立的冲突来实现:如身体激情与精神渴求,善与恶,神圣与亵渎等等。他的作品里充斥着激情与道德的对立,他认为爱与性是接触人性的最佳途径,因此辛格最关注的话题爱与性也就成为这篇论文的切入点。本文还会对照辛格的人生经历,来探讨他作品中意义的模糊性,这对于理解他对人类生存意义的表现可能有所裨益。

关键词:存在状态,犹太性,二元对立,模糊性

  艾·巴·辛格一生执著于使用垂死的意第绪语来描述消逝的过去,他的努力终得回报,在世界文坛赢得了一席之地。他于1978年荣膺诺贝尔文学奖,在此后的数十年里一直是东欧犹太文化的代言人。辛格笔下的小说世界很狭小,主要写东欧的乡村生活。辛格坚信作家应该扎根于文化传统,他的写作主要是在挖掘自己的犹太人生活经验。辛格是个无与伦比的寓言大师,这一点不少批评家都注意到了:“辛格总是在写原型的犹太经历,写具有代表性的犹太人,他最终写的是普遍意义上的人。”[1] 他的语言和故事都属于过去,但却总是带着对现代的关注。难怪欧文·豪、阿尔弗莱德·卡津(Alfred Kazin)以及其他一些评论家经常会因为他的“反讽,抒情性,奇思异想以及荒诞感”而将他与现代主义联系起来。[2]大卫·帕克曼甚至还指出辛格在小说中大量记载自己的生活经历,以至于真能乱假,使他作品中事实和虚构成分的界限不再分明;[3] 而法雷尔还注意到辛格的犹太教神秘寓言与后现代主义的语言学理论具有相似性,即“意义具有散逸性…意义是离散的,难以确定,意义总是在漂移。”[4] 辛格自己不屑于技巧上的创新,他如果要写作,则必然会讲出完整的故事。但是将辛格与后现代主义联系起来也不无道理。诚然,辛格最关注的主题是老掉牙的关于人类生存的问题,他的情节构造也走不出传统的窠臼,而作品的张力也是通过二元对立的冲突来实现:如身体激情与精神渴求,善与恶,神圣与亵渎等等。但是在他大多数的小说里,主人公在恶劣的环境下面临善与恶的选择时,作者却总是给出不同的乃至互相矛盾的答案。这篇论文主要通过对《莫斯卡特家族》以及短篇小说《傻子吉姆佩尔》的分析来探讨辛格所关注的生存问题。辛格的作品里充斥着激情与道德的对立,他认为爱与性是接触人性的最佳途径,性器官所体现的人类的灵魂远高于身体的其他部位[5],因此辛格最关注的话题爱与性也就成为这篇论文的切入点。本文还会对照辛格的人生经历,来探讨他作品中意义的模糊性,这对于理解他对人类生存意义的处理可能有所裨益。

一 欲海沉沦

  辛格所扎根的犹太传统是一种充满“悖论”的文化。犹太教是一种严格的“一神教”,有比较严厉的道德要求,如畏惧上帝、效仿上帝,博爱,谦卑,慈善,诚实,宽恕,节制,责任等。但是犹太教虽然戒律森严,骨子里却重视人伦。利奥·拜克在《犹太教的本质》中指出以色列的思想以人为中心,世界通过人证明自己,世界是上帝的世界,上帝是人的上帝。[6]上帝虽然威严不可冒犯,但对上帝定下的规范拉比们有时却可以比较灵活地解释,难怪对于同样的事例,在不同场合下,规范犹太人日常生活道德的《塔木德》却常常有不同的阐释。可见严格的教规常常要为日常生活的方便提供理论上的支持。清规戒律必须有,它可以规范人们的行为方式使之向善。但人终于免不了受到欲望驱使做下错事,在犹太教看来,这是人之常情,只要真心忏悔,仍然可以回到上帝的怀抱。对于欲望,犹太教有一种相对宽容的态度,它提倡适当的疏导,不鼓励压制。《圣经·诗篇》中就有近于色情的诗歌:我所爱的,你何其美好,何其可悦,使人欢畅喜乐,你的身量,好像棕树。你的两乳如同其上的果子,累累下垂。我说我要上这棕树,抓住枝子。愿你的两乳,好像葡萄,累累下垂,你的鼻子气息香如苹果,你的口如上好的酒,女子说,为我的良人下咽舒畅,流入睡觉人的嘴中。我属于我的良人,他也恋慕我。我的良人,来罢,你我可以往田间去,你我可以在村庄住宿。我们早晨起来往葡萄园去看葡萄发芽开花没有、石榴放蕊没有,我在那里要将我的爱情给你。”[7]辛格的作品也表现出对欲望的宽容态度,很多时候,他书中的人物总是在欲望和神圣间挣扎,他们的行为总是很极端,有人选择欲望甘于沉沦,也有人会选择道德。

  《莫斯卡特家族》中主人公艾沙的遭遇让我们看到了现代人沉沦欲海,消极应世的凄凉景象。

  通过艾沙的遭遇,我们可以看到华沙犹太豪门莫斯卡特家族的衰败其实展现了犹太传统在东欧分崩离析的过程。艾沙本人是一个矛盾体:他身上汇集了犹太传统和启蒙主义两种冲突的力量。他是一位著名拉比的孙子,从小接受了犹太正统教育。他天资聪颖喜好读书,除了犹太经典,他还精通数学、哲学等学科,尤其服膺于斯宾诺莎的哲学思想。他踌躇满志地来到华沙,准备在学问上施展抱负。不料误打误撞,与莫斯卡特的女婿萨比罗偶然相遇而因此和莫斯卡特家族搭上了关系。莫斯卡特和萨比罗是死对头。前者代表貌似强大却奄奄一息的犹太传统,后者代表沉迷于声色放纵的启蒙一代。艾沙的到来使自己卷入这场纷争,他加入了后者的阵营,他的命运也因此坎坷多艰,他的苦创已不再仅仅是他个人的创伤,他代表了大屠杀之前最后一代东欧犹太人的精神创伤[8]。

  艾沙和莫斯比特家族的关系主要以爱情或婚姻为线索。艾沙的爱情是一笔糊涂帐,完全以欲望为风向标,最终毫无所获。他先是和莫斯卡特的外孙女哈达莎一见钟情,但是莫斯卡特却执意将哈达莎许配给务实诚恳的生意人费舍尔。这是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哈达莎在萨比罗的安排下和艾沙私奔出走瑞士。结果,哈达莎被边境的士兵拦截下来,艾沙只身逃往瑞士。艾沙在瑞士与莫斯比特第二任妻子的女儿阿黛尔相遇,他虽然还想着哈达莎,却阴差阳错和阿黛尔结了婚。婚后艾沙仍然对哈达莎念念不忘,他带着妻子从瑞士赶回波兰,旋即撇下妻子去找哈达莎幽会,此时的哈达莎已嫁给费舍尔。哈达莎对艾沙的依恋达到了疯狂的地步,两人在街上没完没了地散步却没有真正的栖身之处,最终她把艾沙领进家门,从此激情压倒理智,一发不可收拾。两人发展到在赎罪日前夕也敢偷情纵欲,对情欲的追求完全脱离了犹太传统的道德束缚。后来,两人摆脱各自家庭终于走到一起。但艾沙对这份令人唏嘘的爱情并不珍惜,他喜爱偷情远远胜过婚爱之乐,时机一到,他又有了新相好:共产主义者芭芭拉。哈达莎死时,艾沙就和芭芭拉在一起度假。艾沙不停地奔走于各个女人之间,几乎一事无成。他丢掉了犹太的传统,学术上毫无建树,对于纳粹的步步入侵他也束手无策,除了等死以外,他别无选择。

  艾沙身上所集中的现代思想和犹太传统的冲突使他在精神上处于瘫痪状态。再加上他个人的坎坷经历,艾沙基本失去了行动能力,他没有主动地解决过任何问题。[9]他的目光只能看着眼前,听任琐碎、零星的瞬间欲望左右着他的生活轨迹。他曾经为逃避和哈达莎的情感纠葛带来的责任而参加了一战。在战争里,目睹生灵涂炭的他对哈达莎备加思念时却毫无内疚地找妓女鬼混。追求当下的快乐成为艾沙人生的唯一信条。

  然而他打的幌子却是斯宾诺莎的哲学。他对于斯宾诺莎的认识停留在他十几岁时对其哲学片面、轻浅的理解,后来的生活经验除了加深他的悲观绝望,未能让他的认识有任何发展。斯宾诺莎的神学体系里摈弃了具有人的性格或意志的神,神变成完满无限的实体(substance),一切存在无论好丑善恶都是神性的自然流露。很多人会把这种启蒙主义的观点等同于命定于天,受此影响,对人生持有一种悲观的态度,认为人无可作为,生活只需享乐则可。艾沙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他看来,“发生的一切都是必当如此的。整个战争无非是实体无限汪洋中各种样式(modes)的作用生成的结果而已。”[10] 对于上帝的无动于衷,艾沙很容易就在斯宾诺莎《伦理学》第五部分找到证据:命题三十五 神以无限的理智的爱,爱它自身。命题三十七 在自然中没有违反这种理智的爱的事物,也没有能够取消这种理智的爱的事物。于是在艾沙的眼里,人世中的种种不幸都被纳入了理智的爱的范畴,神成为包含绝对无限的存在,一种具有无限多属性(attributes)的实体,他不再像是基督教中赏善罚恶的人格神,而是善恶并存的自然之道。艾沙的道德观基本泯灭,他紧抱住斯宾诺莎追求快乐的一条伦理原则作为生活目标。他从小村庄来到华沙后主要的生活内容就是周旋于不同的女人之间,让这些女人一个个为他心碎。对于欲望追求他自有一番高论: “多性交,少生孩子。卧室是解决一切社会及个人问题的钥匙。” 艾沙身心疲惫地追求着床第之欢,无意承担任何责任,但他却未能得到真正的快乐。他所理解的快乐与斯宾诺莎的原意大异其趣。斯宾诺莎实际上认为快乐只有符合理性才是善。理性要求人不违反自然,追求对自己真正有益的东西,那种可以引导人达到圆满性的东西。[11]在寻求自己利益的基础上,以理性来指导,行动和生活,保持自我的存在。[12]单纯的纵欲享乐不是对自己真正有利:一个起于快乐和痛苦的欲望,假如此种快乐和痛苦只是与身体的某一部分或某一些部分相关联,而不是与整个身体的一切部分相关联,决不能照顾到整个人的利益。[13]而那些支配着人们的欲望都只顾及现在而不顾及将来。艾沙自以为是斯宾诺莎的信徒,实际上他的生活方式与他精神导师的要求正好背道而驰。艾沙空有一身才学,他放弃了自己的利益,以近于自杀的方式消磨着人生。他不能努力寻找自己的利益,保持存在,从斯宾诺莎的理论来看,他是生活的弱者。他不能依据理性判断欲望对象的真正价值,不认为私己应该服从大我,也无法把自己的生存与整个犹太族裔的延续联系起来。听命于天、追求享乐的卧室理论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二战爆发以后,华沙马上陷于血雨腥风之中,等待艾沙以及其他犹太人的命运就是大屠杀。

  艾沙这一代犹太人是放弃了犹太上帝以及相应伦理观的一代,是犹太传统遭遇现代启蒙后土崩瓦解的一代。艾沙的个人不幸实则代表了一代东欧犹太人的迷惘。艾沙的前妻阿黛尔看见他一幅落泊无神的样子,曾建议他去看精神医生。艾沙是这么回答的:“(如果我要看医生)那么世界上每个犹太人都应该去看。我的意思是每个现代犹太人。”[14]可见,艾沙的迷惘在普遍意义上甚至反映了现代人在丧失传统和信仰之后无所适从的生存状态。现代社会里的人找不到生活的目标。原来的人或者信宗教,或者讲伦理道德,但是现代人受到启蒙之后,知道所谓宗教,道德都是预设的臆想,并不是说非此不可。于是剩下的只有欲望,权、钱、食、色,管他猥琐与否、强烈与否,照单全收。欲望部分地满足了,可是他仍然不快乐。他能做的就是等待死亡。辛格通过阿黛尔的观察和思考含蓄地指出了时代的症结:“阿黛尔似乎从来都不能理解到底是什么在折磨他。他的人生经历是一种失败?他的心可对任何人有所渴求?她正想要问他,忽然却明白了:他本质上不是一个世俗的人。他属于那种要么信奉上帝,要么死亡的人。”[15]犹太人丧失了传统,失去了信仰,无异于自杀,所以大屠杀的到来似乎是一种水到渠成的解决方式。而制造大屠杀的人,也是权力欲望驱使下的文明现代人。欲望成为人们生活的标尺:可以纵欲享乐度日,也可以恃强荼毒生灵。人间只剩下欲望,完全变成一幅可怕的地狱光景。整个小说以自然主义笔调描绘出世界末日的可怖场景,虽然小说里听不到辛格本人任何道德评判的声音,但是从作品中人物在传统和现代文明冲突中无所适从的窘境里,读者可以读出浓烈的怀旧气息,可以感觉到作者对于传统有种向往,对于信仰有一种肯定。[16]只可惜,传统和信仰在现代生活里难以解决实际问题都被冲得七零八落。归根到底现代人剩下的也只有零星卑俗的欲望了,人生看不到任何出路。

二 归于道德

  同样在探讨生存的意义,辛格在短篇小说《傻子吉姆佩尔》里提出了一种截然相反的看法,把道德追求作为人生的终极目标。小说中吉姆佩尔和妻子匪夷所思的婚姻关系可以让读者充分感觉到丑陋的现世是虚幻不真实的,唯有对上帝的坚定信仰和矢志向善的决心才能给生活带来希望。极具讽刺意味的是,生活中能领悟到这重道理的人不多,而有些世俗人眼中的傻子却是例外。吉姆佩尔正是一位这样的傻子。

  吉姆佩尔的傻可以说是一面镜子,足以照见每一个人的灵魂,足以映照出整个世界的虚伪。他的傻在于他总是甘于受人欺骗。他心地善良,有时明明知道别人在骗他,但只要事情有发生的可能性,他就采取宁信不疑的态度。这样他每次都会上当,沦为别人的笑柄。世人以取笑他为乐,他倒是不以受辱为耻。无论对怎样的恶作剧,他都能保持平和的心态:“我要看看到底会怎样。整个小镇的人不可能都疯了。”[17]实际上象征地看来,他生活的世界里,的确每个人都疯了,人人以践踏吉姆佩尔的尊严为乐,牺牲他人以自娱,这与犹太教所信奉的与人为善的教义已经天隔地远,吉姆佩尔所生活的世界是善心泯灭,欺骗横行的世道。

  吉姆佩尔和艾尔佳的婚姻正是以欺骗为基础。镇上居民的哄骗使这段婚姻成为可能,婚后艾尔佳的淫浪不贞几乎就是两人感情生活的全部内容。这样的家庭生活得以延续,完全取决于吉姆佩尔有点自欺欺人但包容一切的态度。艾尔佳本是镇上的荡妇,镇上的居民想看吉姆佩尔的笑话就怂恿他向艾尔佳求婚,把艾尔佳的淫荡成性说成是单纯贞洁,把她的腿瘸说成是因害羞而扭捏的走路姿势,并提供资财最终促成两人结婚。婚后,艾尔佳没给过丈夫好脸色,两人从无夫妻之实,而艾尔佳却在四个月后产下一子,让吉姆佩尔再次落为镇上人的笑料。虽然他对真相心知肚明,却对既成事实不做追究,在他看来,“人能怎么办呢?肩膀是上帝所赐,负担也是如此。”[18]对上帝的信仰使他近乎“愚顿”地显示出无比的宽容和责任心:他努力挣钱养家糊口一心做个好丈夫,对儿子百般疼爱是个不折不扣的好父亲。艾尔佳丝毫不为丈夫的逆来顺受所感动,她在家里颐指气使为所欲为,后来终于被丈夫捉奸在床。

  犹太教对于犹太人的生活有严厉的道德约束,有罪当罚算得上是一条金规玉律。代表犹太道德权威的拉比说话了,吉姆佩尔可以解除婚约,免除一切家庭责任。但犹太的教义永远充满了悖论。一方面,强调谦卑顺从,逾矩行为应受惩处;另一方面又认为惩罚只是手段,止恶扬善才是目的。从吉姆佩尔和妻子的情况来看,如果吉姆佩尔按照平常人的做法撇下家庭不管,他当然无可指摘,但这样并不能带来好结果,除了让艾尔佳和孩子生活更加艰难以外没有任何意义。吉姆佩尔于心不忍,与妻儿分开的日子,他的内心反而饱受煎熬。所以惩罚有时并不能带来善。但犹太律法已经不允许他再和与人私通的妻子同住一屋。吉姆佩尔的“傻”为他提供了闻所未闻的解决方法。他承认自己的所见不过是幻想而已,他的妻子也许没有和人通奸。为了这想象中的可能性,他对忍无可忍的恶报之以延绵无尽的善:他自己不去接近妻儿,却叫人把钱粮捎给他们。这使吉姆佩尔身上充满了神性,他已经“具有了基督的痴傻品质—亲善、仁恕。”[19]与那些乐于惩罚却无真正作为的拉比们相比,吉姆佩尔甘作受气包、替罪羊的做法无疑更体现了上帝的精神。拉比们旷日持久的讨论终于有了结果,吉姆佩尔获准和妻儿团聚。吉姆佩尔兴冲冲地踏入家门,却发现妻子又和别人在私通。这次吉姆佩特不再声张,此后和妻子相安无事地生活了二十年。期间发生了不少事情,他可以做到充耳不闻,熟视无睹。生活的磨难丝毫不能改变他的虔诚信仰,不管受到怎样的虐待,他对人心没有任何怀疑,正如他自己心中所想:“不信任他人有什么好处?今天你不信任的是你妻子,明天是上帝本人你也不放在眼里了。”[20]

  宽容最终化极恶为至善。吉姆佩尔的宽容挽救了妻子,也挽救了他自己。艾尔佳在临死之前向他忏悔,并请求原谅。死后的艾尔佳则充当着吉姆佩尔的保护神。吉姆佩特虽然心地善良,但是邪恶冲动作为人的本性,在他身上也有所显露。这种冲动,比善的冲动还要根深蒂固。“(它)在今世将人引向歧途,在来世则作为不利于人的证词。”[21]吉姆佩尔差点因为恶的冲动而毁掉自己的一世善名。在妻子死后,被妻子蒙骗了三十年的吉姆佩尔情绪低落,魔鬼伺机引诱他对世人进行报复:既然整个世界都在欺骗他,他为什么不反过来欺骗整个世界?吉姆佩特是面包商,于是他在生面里撒了泡尿,准备让世人尝尝他的尿骚味。艾尔佳在吉姆佩尔的梦里告诫他:“你这傻瓜!因为我虚假难道一切就都是虚假的了?我除了我自己,谁也没骗到。我正在偿还这一切,吉姆佩尔。他们这边把你的帐记得一笔不漏。”[22]艾尔佳的切身经验说明:在现世骗人作恶,以为可以瞒天过海,最后会落个骗人终骗己的下场,因为放弃了善也就放弃了永生。而此时报复心吞噬了吉姆佩尔的宽容,他开始怀疑一切,可能会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幸亏艾尔佳的及时警告挽救了他,而艾尔佳的真心忏悔后来也让她获得了永生。

  吉姆佩尔真正能做到宽容为怀与他看待事物的方式有很大关联:在生活里,人只能看到各种幻相,这不是人生的本质,今生所见的种种邪恶,不能说明人心理当险恶,上帝之眼无所不在,今生只是永生的准备,善者终有善报。傻子吉姆佩尔在触目污浊的人生里总相信事物有好的一面,因其傻,反而成为圣人。犹太人中有一句这样的名言:十足的傻子是半个预言家,半个傻子是十足的智者。傻子一词在犹太文化里有相当重要的意义。著名评论家桑·品斯克在提到傻子一词时,说到它的两重含义。一为上帝所弃,一为上帝所派遣而来。[23]他认为吉姆佩尔身上正好体现了这两种特点。上帝似乎放弃了吉姆佩尔,让他过着痛苦、异类的生活,担任替罪羊的角色。但是上帝又通过他在苦境中表现出的善心向世人昭示,吉姆佩尔是上帝派来的圣人,他引导人们走向信仰。可见在犹太的传统里,傻子哲学往往是一种智慧。人生可能充斥了邪恶的现象,但是生活归根到底在于人怎样来看待人生。一切都是幻像,无论美丑。人可以像傻子一样活着,无视一切丑陋现象,他仍然坚持信仰,相信上帝,并且学会原谅。唯有如此,人的心灵才会得到安歇。

  吉姆佩尔的灵魂是安稳了,但是读者通过小说却未必能找到现世生存的意义。作者显然是把今生只当作通往永生的一个过程。生活的内容是无关紧要的,善是此生的终极目标,因此怎样的痛苦都可以忍受。但是,“把这个世界看作终极现实的人,如果他有一个实际的头脑和一颗对苦难敏感的心,他往往就会怀疑善是历史的根源,或者是历史的终极目标。”[24]如果善不是历史的根本目标,那么像吉姆佩尔那样去生活也就失去了意义。实际上,吉姆佩尔的灵魂虽然安稳,他把希望寄托在来世,对于充斥欺骗的此生却是一种彻底的绝望。小说似乎也在告诉读者:生活的意义由态度来决定。由此也能看到小说的讽刺意义:如果选择善,那么只能做基姆佩尔那样的傻子圣人;如果学聪明人的做法选择恶,那么连吉姆佩尔都可以神不知鬼不觉让人尝尿臊味。(如果不是艾尔佳托梦阻拦,吉姆佩尔差一点就做到了。)态度不同决定了此生的不同,而死后的世界也会因此发生变化:行善给人带来永生,作恶则会将人引入“深深的泥沼”。人应该怎样生活呢?吉姆佩尔就象一把双刃剑,既让人们看到信仰的可能性,也同时“搅乱了人们对上帝、信仰、爱、智慧、和蠢行—以及他们自身的洋洋自得的臆断。”[25]也许大多数人是不会选择做傻子似的圣人吧。至少辛格自己就不会。他对吉姆佩尔的评价似乎并不高,只认为他是一个值得同情的滑稽人物,一个拒绝深刻认识生活的人,他对任何事情视而不见,过于轻信他人,完全失去了自我。[26]看来世界上毕竟聪明人居多,连辛格也不例外。

三 是极端还是妥协?

  如果说辛格也是一个“聪明人”,那么他在面对充满欲望的人生时又会是怎样的态度?实际上,在辛格的眼里,人生在欲望/道德二分对立的驱使下,它的内容、意义非常复杂,难究其理。他自己的生活就和他小说里的很多主人公相似。寻欢作乐和逃避现实也曾一度是他的行动准则。他住在华沙时就和很多妇女有染。移民到美国后,生活还浪荡过一阵,可以同时和几个女人保持情人关系。但是他与艾尔玛的婚姻一直比较稳定。这段看似完满的婚姻一直延续到辛格去世。也许,辛格自己的婚姻又提供了另一种应对生活的方式。辛格本人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一方面他称艾尔玛为天使,另一方面他一直抱怨婚姻这东西只对女人有利,而他长期与妻子相守只是习惯使然,与爱情无关。艾尔玛不是辛格的理想女性。他对女人总的来说持一种否定的观点。他和各种女人厮混的生活经历使他对女人产生了一种深入骨髓的怀疑:“如果这些女人,这些看起来端庄可爱的妻子们,能若无其事地背叛她们的丈夫,那么没有男人可以真正相信他的妻子。” [27] 辛格为人有趣,他沉溺于和别人的妻子厮混,却自觉有权利怀疑妇女的贞洁问题。他的理想女性是小说《肖莎》的同名女主人公。肖莎的身体和智力发育迟缓,似乎永远生活在少女时期,她象征了过去的价值观,体现了传统犹太妇女的品德:天真,顺从,贞洁,任劳任怨。辛格的妻子艾尔玛不能归入“女子无才便是德”的类型,她在辛格的课堂上还想唱主角抢丈夫的风头呢。辛格并没有找一个理想的女子结婚,所以他的婚姻是一种妥协。也许辛格自己的生活在告诉我们,妥协要牺牲部分理想,要放弃不少欲望,它也可以算是面对生活困境的一种方式。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辛格认知和表现世界的方式很少轻易妥协,他以严格的二元对立关系来认知世界,如他在一次采访中对理查德·伯金所说:“我是在善与恶的范畴里被养育成人的。几乎没有任何东西是中立的。要么你遵守戒律,要么你就是犯罪。”[28]按照这种极端的分类法,那么人自然而然只有两种:纳粹分子和犹太人。辛格的另一部小说《敌人》中的赫尔曼·布罗德就说过这样的话:“如果我们不想成为纳粹,……我们必须作犹太人。”纳粹指的是迫害者,犹太人则代表受迫害的人。每个人都有行善或作恶的可能性,就连犹太人也可能变成纳粹分子。人生充满了诱惑,如果人听任欲望驱使而违法作恶,那么他就走向了万劫不复。[29]欲望引人走入歧途,小罪过终将会演变成大罪行,《血》中丽莎的命运即是如此:丽莎本是一位端庄高雅的家庭主妇,后来受肉欲所诱,与邻村体格强健的屠夫通奸,继而学会宰杀牲畜,又向犹太人提供不洁净食品,甚至持刀与人械斗。象征地来看,丽莎已经变成了纳粹:她的做法无异于对犹太人的一种迫害,而且她还真的磨刀霍霍准备杀人。欲望屡屡诱人作奸犯科,人类是否能摆脱它的控制?辛格显然持否定态度,然而他认为人生有激情固然危险,但如果没有激情会让生活无聊空洞,那才是更大的危险。[30]欲望让人生留些生趣,多些危险,人类无可奈何地做了它的俘虏。

  辛格是位寓言大师,他小说中的欲望虽然主要都是讲性与爱的故事,实际上却可以以小喻大辐射到欲望所涉及的方方面面。卑猥的爱欲反映出在现代生活里值得追求的欲望已经荡然无存,小说里的人物对欲望的其他方面如权力、金钱、声名、知识智力等失去了兴趣,才会沦为纵情声色的落魄者。而反观当代社会在欲望规则下龙腾虎跃的弄潮儿,他们在生龙活虎地生产着新闻的头条内容:中东纠纷没完没了,是反恐还是造恐?山西黑砖窑羁押劳工;亿万女富豪集资诈骗投资人;女演员出示性爱视频揭露影视圈潜规则……看来在欲望和利益面前,真正是中外同理。 这一来反而显出辛格书中那些落魄者的可爱之处,他们都是值得同情的人物,在欲望横飞的社会里,他们是清醒者,哪怕无心从善,却决不愿为恶谋私。辛格的小说让我们看到逐渐走入现代社会的犹太人的两难境地。传统逐渐逝去,道德中心已经消解,永恒存在的是人类饱受欲望困扰的这个话题。人生是怎样一种的境况?无非是在欲望驱使下,在环境束缚下,追求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快乐。作者有时把回归传统寻找宗教信仰当作走出困境的一种方式,但归根结底,这也仅仅是一种可供选择的可能性而已。邪恶将永远伴随人类,但是人类如果能驾驭自由的意志,做出合理的选择,那么辛格的非善即恶二分法反而有了意义,毕竟祸能转福,恶能生善。辛格一定会觉得,像他一样,现代人痛苦地挣扎在神圣与亵渎之间;他也一定会认为,像他一样,每个人都应该对意义不明的人生做出抉择。


  【作者简介:杨卫东,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主要从事现、当代美国文学研究工作,目前致力于美国犹太作家的研究工作,曾在《外国文学》、《外国文学评论》、《中国图书评论》上发表过《“规训与惩罚”:—<土生子>中监狱式社会的权力运行机制》、《身份的虚构性:菲利普·罗思朱克曼系列中"对立人生"》,《“置身于他人的处境”:从<雪>来看帕慕克所执著的身份问题》等论文。】

  Modern Man Caught in between the Sacred and the Profaned: A Study of Modern Man’s Existence through Singer’s Works

  Abstract: The thesis is mainly a study of modern man’s existence through analyzing American Jewish writer Isaac Bashevis Singer’s novel The Family Moskat and short story “Gimpel the Fool.” The tension of his works is often built up through conflicts of dualities: physical passion and spiritual aspiration, good and evil, the sacred and the profane, etc. Since the dichotomy of passion and morality frequents most of Singer’s works, it is advisable to study modern man’s existence through Singer’s most favored topic—love and sex, which he took as the best means to access human nature. The thesis will also contrast Singer’s own experience to explore the ambiguity of his work, which may better our understanding of his treatment of human existence.

  Key Words: existence, Jewishness, conflicts of dualities, ambiguity



--------------------------------------------------------------------------------

[1] Golden Morris, “Dr. Feschelson’s Miracleuality and Vision in Singer’s Fiction.” pp26-43. from Marcia Allentuck ed. The Achivement of Isaac Bashevis Singer. Carbondale and Edwardsville: Sou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Press, 1969.
[2] Grace Farrell, ed. Critical Essays on Isaac Bashevis Singer. Prentice Hall International: London, 1996. P4.
[3] 同上,第18页。
[4]同上第19页。
[5] Isaac Bashevis Singer and Richard Burgin, Conversations with Isaac Bashevis Singer. New York: 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1985, p33.
[6] 利奥·拜克, 《犹太教的本质》,付永军 于健译,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0页。
[7] 转引自 顾晓鸣 《犹太—充满“悖论”的文化》。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43页。
[8] Lawrence S. Friedman, Understanding Isaac Bashevis Singer. Columbia: 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 1988, p 83.
[9] 辛格小说里的主人公总是有逃避问题的倾向,辛格本人也有这样的性格特点。他来到美国后,一直保持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在街道上走路,路遇事故发生,他总是拔腿就溜,从没想过要帮助别人。有一次他去芝加哥女友家,发现女友赤身裸体浑身血污躺在床上。他二话不说就逃跑了。既没想到要进行抢救,也没想去报警。事后才知道,女友并没有遇害,她身上的血污是落日照在身上的颜色。为了自我保护,辛格的谨小慎微赶走了残阳如血的浪漫。Dovorah Telushkin, Master of Dreams: A Memoir of Isaac Bashevis Singer. New York: William Morrow and Company, INC., 1997, p76.
[10] Isaac Bashevis Singer, The Family Moskat. A. H. Gross trans. New York: Penguin Books, 1950, p387.
[11] 斯宾诺莎 《伦理学》,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 第183页。
[12] 同上,第187页。
[13] 同上,第217页。
[14] Isaac Bashevis Singer, The Family Moskat. A. H. Gross trans. New York: Penguin Books, 1950, p567.
[15]同上,第606页。
[16] 辛格本人相信上帝,但是他的信仰带着疑惑。他认为“宗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爱情也不是。你可能会爱一个女人,却还会背叛她。”(Isaac Bashevis Singer and Richard Burgin, Conversations with Isaac Bashevis Singer. New York: 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1985, p103.)在对待爱情和宗教方面他作品中的人物常常有他自己的影子。
[17] Isaac Bashevis Singer. “Gimpel the Fool” from An Isaac Bashevis Singer Reader. Saul Bellow trans. New York: 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1982, p7.
[18] 同上,第11页。
[19] Paul N. Siegel, “Gimpel and the Archetype of the Wise Fool” from Marcia Allentuck ed. The Achievement of Isaac Bashevis Singer. Carbondale and Edwardsville: Sou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Press, 1969, p167.
[20] Isaac Bashevis Singer. “Gimpel the Fool” from An Isaac Bashevis Singer Reader. Saul Bellow trans. New York: 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1982, p14.
[21] 转引自 亚伯拉罕·科恩 《大众塔木德》,盖逊译,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04页。
[22]Isaac Bashevis Singer. “Gimpel the Fool” from An Isaac Bashevis Singer Reader. Saul Bellow trans. New York: 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1982, p19.
[23] Sanford Pinsker, The Schlemiel as Metaphor. Carbondale and Edwardsville: Sou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Press, 1991, p58.
[24]亚伯拉罕·海舍尔 《觅人的上帝》,郭鹏 吴正选 译。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52页。
[25]转引自Kathleen Wilson ed., Short Stories for Students, Vol. 2, New York: Gale Research, 1997, p91. 所转引的是Judy Sobeloff文字。
[26] Isaac Bashevis Singer and Richard Burgin, Conversations with Isaac Bashevis Singer. New York: 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1985, p40.
[27] Dovorah Telushkin, Master of Dreams: A Memoir of Isaac Bashevis Singer. New York: William Morrow and Company, INC., 1997, p137.
[28] Isaac Bashevis Singer and Richard Burgin, Conversations with Isaac Bashevis Singer. New York: 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1985, p6.
[29] 同上,第8页。
[30] 同上,第84页。

转自:外国文学网


2013-7-22 09:45
博客  资料  信箱 短信   编辑  引用

唐夫

#2  

读罢此文,写几句似是而非的感受。

我曾经在拙笔里写过这样句子:枕头, 只有枕头,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

其实,性和情通常是分道扬镳的。性的外在是色,色的外在是电,电的外在是雷雨交加,而后则阴晴圆缺,交替循环,万变不离其宗。

如果大家都懂得了这些简单的科学之理,就像李汝珍镜花缘小说里面给男人裹脚之法来治理社会,没有不能解决的中国难题。比如,将来培养革命接班人,先收集社会孤儿,再去势,让他们患上只能喝白米稀饭的胃病,并且对一切时髦东西都过敏,听到瑞士名表就头疼,见到山珍海味就拉肚子,美女过目就会发高烧,一见银行就产生癫痫,那样一来,中国政府自然而然变得像周敦颐的莲花那么可爱。也就是说,一个没有被情色诱惑,没有裙带关系,没有三亲六戚的领导,拒绝金钱诱惑,长期处于阳痿状态,工作起来必然会专心致志,毫无私心杂念,而且绝对净身,像赵红霞那样的靶子也不会去打。洇泪装欢,就象自然界里没有了阴晴圆缺,雾雨雷电,一个个赤诚得光溜溜如生活在伊甸园里,那是多么美好的大康盛世。

所以,中国要进步,先办孤儿院,再用利刀修理小家伙,给胃药患肠,这样三管齐下,没有伟光正是说不过去的。


2013-7-25 00:01
博客  资料  信箱 短信  QQ  编辑  引用

« 上一主题 文史哲 下一主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