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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辯“藥”案之怪論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海外逸士

#1  辯“藥”案之怪論

藥家鑫者﹐乃學生也﹐唯不知其為官二代﹐還是富二代。總之﹐乃有權勢者之二代。
一天﹐他駕汽車撞傷了一個女子。按常理﹐他應該馬上把傷者送去醫院治療。但是﹐
那代人的處事準則是違反常理的。他們認為撞傷人不如撞死人。撞沒死﹐怎麼辦﹖
他居然下車連刺傷者八刀斃命﹐隨後逃逸。這種事在毛時代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
居然發生在目前中共治下。這就是為什麼有人要懷念毛時代。但這個富二代運氣不
好﹐卻被群眾扭獲。

有關殺人犯藥家鑫案的審判﹐居然出現法院讓旁聽者辯論的怪事。為什麼會出現這
種怪現像﹐因為中共法律是殺人者償命﹐而且行之多年。但現在有人要想使殺人犯
免除死刑﹐但又不能公開提出﹐於是只能指示法院搞怪﹐想用旁聽者辯論的手段導
向輿論﹐為他免除死刑作“民情輿論”準備。可知旁聽者中大部份是他們的人。於
是辯護言論中怪論頻出。最奇怪的一條是﹕不殺“藥”﹐有利於養成寬恕民風。民
風是怎樣形成的﹖無非是上行下傚。政府對人們有寬恕精神嗎﹖他們對人們以言入
罪﹐維權入罪﹐上訪入罪﹐為什麼人們要寬恕他們中一分子的殺人罪﹖



天生我材竟何用﹖
2011-4-16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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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y

#2  

  毛時代已是人間地獄,人們還要懷念,可見這個下坡路走了有多遠。



千江漁翁,泠然御風。手揮無絃,目送歸鴻。
2011-4-19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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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y

#3  

  5月20日上午9點,藥家鑫案二審在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高院維持一審死刑判決,駁回藥家鑫上訴。



千江漁翁,泠然御風。手揮無絃,目送歸鴻。
2011-5-20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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