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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y

#1  給鐵凝挑錯支招

【給鐵凝挑錯支招】

鐵凝訪問臺灣歸來,寫了一篇散文《疾步熱島》,文章開頭這麼說:“去年六月,我有十天時間在臺灣訪問。先是高雄,後是臺北。看寶島由南向北,節目緊密,令我感到用‘走馬觀花’都不足以表現我們行色的匆忙,或者把此行稱作‘跑馬觀花’更為合適。”

不久之後,上海的語文期刊《咬文嚼字》刊文,特意從鐵凝近期發表的文章中,挑出了五處錯誤,所涉者從文字到常識都有。其中有關《疾步熱島》一文的,就是這個成語“走馬觀花”被改成了“跑馬觀花”。

問題正出在“走”字上。原來“走”字古今歧義:今義“步行”,譬如“橫穿馬路一定要走橫行道”即是。而古義“疾行”,亦即是現在說的“跑步”。蓋成語是古語的活化石,當以古義解之。準此,成語“走馬觀花”本身,已經就是今義的“跑馬觀花”了。何須再改?

古文《韓非子‧五蠹》曰:“田中有株。兔走觸株,折頸而死。”此處“兔走”即是“兔子奔跑”之義。兔子後肢堅實發達,似乎總是在草原上疾馳,儘管脖子短而粗,可跑得太快,一觸株即可折頸而死。相反,鴨子的脖子細而長,但牠們蹣跚而行,沒聽說鴨子折頸而死的。

其實,“走”之古義,不僅限於成語,口語中亦不少。譬如我們常把“跑馬燈”說成“走馬燈”,此處“跑、走”同義。“奔走相告”,“奔、走”同義。“走筆疾書”,“走”即“奮疾”之義。“走狗”之“走”,亦是“奔忙”之義。甚至於馬玉濤演唱的現代歌曲《馬兒啊,你慢些走》,亦應該理解成“馬兒你慢些跑”纔是。這些都是“古義今用”的例子。但是不能倒回去用。

鐵凝就倒回去用了:先把“走馬”理解成“騎着馬兒慢慢地散步”,然後炮製出“跑馬觀花”新玩藝兒。這正是犯了“以今律古”之錯。原本企圖抖書袋,播弄文字遊戲,自以為新奇,結果畫蛇添足,弄巧成拙。剛纔騎上馬背,就馬失前蹄矣。

然而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亦沒有人規定說,擔任作協主席的,非得博古通今不可。更何況是“落筆成文”之末事,誰還不犯個錯兒?但是對於別人挑錯的反應,人和人是可以不同的。鐵凝的反應是這樣的:“感謝讀者對我的作品‘咬文嚼字’。作家尤其需要這樣的‘挑毛病’,這能讓我們在創作時更多一些對語言文字的珍惜和警覺。”

這聽上去是一句感謝的話,可怎麼讀怎麼彆扭。再讀之,彆扭就找出來了,原來問題出在這第一人稱上。——“我”被挑了錯兒,需要警覺的卻是“我們”!潛臺詞是,你這樣挑刺兒,撂倒的是一大片,豈止是“我”?如果說從“走馬觀花”到“跑馬觀花”,祇是“以今律古”的文字錯誤,那末,從“我”到“我們”,就是“以己律人”的心性問題了。

結果是,一句認錯的話,變成了訓示,一句涉及個人文章的感謝話,變成了在作協大會上作“政府工作報告”,充滿了官僚主義,和文過飾非的市儈習氣。更可慮的是,這樣的反應是不用思考的,張口就來。自己感覺不到有甚麼不妥,聽的人一時半會兒亦莫名其妙,但是非常融蝕人心。鐵凝的官不大,可這種習氣已得三昧,深及“心性”了。

當今一個很熱門的話題,就是如何提高國民的“素質”問題。如果國民的素質確實需要提高,那就從文化人提高起。如果文化人的素質確實需要提高,那就從擔任一定職務、其言行能影響一大片的文化人做起。筆者不才,願意為鐵凝支一招:在不作“政府工作報告”時,儘可能多用第一人稱的“我”,少用複數的“我們”。未知鐵女士意下如何?

2010-10-26



千江漁翁,泠然御風。手揮無絃,目送歸鴻。
2010-10-26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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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雪儿

#2  

欣赏了!谢谢好文!
另外,中国作家网有信箱,建议xyy先生将此文投递到中国作家网。不管怎么说吧,作为女性作家,我还是很佩服铁凝的担当的。


2010-10-27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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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逸士

#3  

不知這篇文章怎能讓鐵凝看到﹖


2010-10-27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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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y

#4  

感謝諸君光臨熱議。漁不在魚耳。



千江漁翁,泠然御風。手揮無絃,目送歸鴻。
2010-10-27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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