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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康

#1  红木国家公园——我的麦城

红木国家公园——我的麦城

廖康


我们走在古木参天的原始森林里,除却自己的脚步,虫鸣鸟唱和啄木鸟的笃笃声,再无任何音响。Banana slug! 儿子突然叫道。那是一种蛞蝓,也就是鼻涕虫,黄乎乎的,足有香蕉那么大。叫它香蕉懒虫,真是委婉语,其实它更像屎粑粑,谁也不想踩上。一路上,我们见到不少。谁先看见,都要提醒后面的人。

林木高大茁壮,枝叶繁茂,但灿烂的阳光还是穿透过来,在林间小路上投下斑驳陆离的叶影。凉风习习,带来一股股湿润的气息,弥漫着腐植、青草和雨后清香的混合气味。路旁一条三个拇指粗的大蛇窸窣向林间躲去,钻到一段倒下的树干底下。我没想惊动儿子和妻子,但我开始担心了。

我倒不怕野生动物,它们都怕人,避之不及。刘邦斩蛇的故事肯定是为他起事而瞎编的。除非那条蛇冻僵了,哪有蛇挡人路的道理?我担心的不是蛇,而是人。加州的红木国家公园虽然不是太野的地界,但我没想到游人这么少。我们在林子里走了半天,一个人都没见到。其实本该如此,现在才六月下旬,多数人还有没开始休假,今天又是星期二,当然不会有很多游人。要是真没有人,倒还好。但若碰到坏人,怎么办?这次,我没有带任何武器。我怎么会这么粗心,这么不负责?我想到电影《解救》Deliverance,又暗自安慰自己:这里不是那种蛮荒之地,怕什么?我没有把这些念头说出来,但撅了一根粗树枝。表面上是拿它当拐杖,真要是碰到坏人,只要对方没有枪,就没什么了不起。我走到前面。

我们走的是最长的一条小道,因穿过Dolason Prairie而得名。这里以前曾是牧场,现在牧草高达半人,风吹草低,牛羊不再。唯余一个牲口棚,我以为旅游业兴起,这古老的棚屋肯定改建成商店,卖些吃喝及纪念品之类的,谁知那只是一个高大的木屋,里面空空如也。

那明媚的草原与幽深的树林对比太强烈了!仿佛从清晨走入黄昏,从初春走入晚秋,从鲁本斯走入伦勃朗。儿子和妻子都穿上外套,不知怎的,我穿着短袖衫,却一直在冒汗。我觉得自己身体很好,两个月前,在离家不远的绝顶峰Pinnacles登攀了七个小时,也没有啥,只感到很痛快。这里远不如绝顶峰陡峭,阴森森的,怎么会让我如此冒汗?

林子的风景没有绝顶峰壮美,我担心儿子觉得没劲,便不断故作惊人之语:看呢,这棵树多直!哇,这棵要不是最高的,我不知道世界上的树还能长多高!儿子在美国长大,跟他得说英语。翻译过来,简直不像是感叹句。不过,这林子里的树的确是人们量过的,世界上最高的树。哇!看这棵,烧焦了。肯定是雷电劈的,要是森林大火,它边上的树怎么没事?后来,我们又见到几株遭雷劈的大树。儿子问我,怎么会这么巧?我说,这些树有两千年左右了。这么久,被雷劈一次,也算不上巧合。有些遭劈的树没有死,下面焦了,上面又长出了绿枝。

我不仅往上看,也仍注意脚下。踩到鼻涕虫倒是小事,踩到蛇可不是闹着玩的。其实,即便有蛇,我们的脚步也早把它吓跑了。一只硕大的蜗牛躲不赢,在路当间慢吞吞地爬着。我把它捡起来。好硬的壳!和我家后院里的软壳蜗牛完全不同。儿子接过去看了看,把它朝一棵大树扔过去,竟然把一根树枝击为两段。我猜想,那一定是根枯枝。

走了五英里,来到小路的尽头。远远地便看到一座小木桥横在林中。那是著名的“祖母绿小溪”;溪水不小,哗哗地在十几米宽的山涧中流过。溪畔的青蕨郁郁葱葱,格外肥硕。几根树干斜倒在溪流之上,布满了青苔和菌子。其中一根最粗大的躺在溪间,溪水翻着雪白的浪花欢愉地越过它,继续流淌。可惜,溪水在桥下十来米处,不便下去洗个痛快。

路标表明,此处离“高树小道”不到一英里。走到那里,有条长椅,我们坐下,休息了一会儿,吃了点东西。真的,只是一点东西。我们总共只有三条花生酥,四块早餐剩下的吐司和四小盒果酱。水也仅带了三瓶。因为昨天开了七小时车,在Eureka镇的旅馆住下,没有从家中带吃食。今晨六点即起,用过早餐就来了,商店还没有开门,公园入口前路旁的游客信息站也没开。我们不想等待,看了看地图就进了林子。没想到里面根本没有卖吃的地方。

好在早餐吃得丰盛,此时大家都不觉得饿,还剩了两块吐司和一瓶半水。儿子说回去吧,可我想继续往前走。在此,我们碰到几个游人。一位老人说“高树小道”尽头有最粗的树,十个人都抱不过来。这条小道不长,只有一英里多,我不想留下遗憾。

果然,那里的古树值得此行。不敢说是最高的,但绝对是我见过的最粗大的树木,而且底部的形状古怪,犹如在国画中常见的嶙峋狰狞的岩石,但与国画那些弯曲的树枝不同,这些红衫树都是笔直地冲上天空,在顶上才展开枝叶,仿佛在赞美上苍。

我们这一路走来,基本上是下坡。往回走,我开始感到吃力了。还没到长椅处,竟然已经歇了两次。回到“祖母绿小溪”时,兴奋了一阵。下午的阳光穿过树干,斜刺进来,把溪水照得比先前明亮多了,显得生机勃勃。一头小鹿到溪边饮水,可惜我动作太慢,未能摄入镜头。

也许是兴奋后的懈怠,离开“祖母绿小溪”后不久,我的腿抽筋了。我简直站立不住,话还没说完,就躺倒在小路中间。妻子赶紧把外衣叠起来,垫在我头下。抽筋的疼痛刚过,我就睡着了。五分钟后醒过来,见妻子在为我轰赶蚊蝇,儿子用棍子不断戳杀我身边的毛毛虫和蜈蚣。我觉得非常不好意思,赶忙站起来,继续前行。

才走了约15分钟,我的腿再次抽筋。正好有段粗大的树干横卧在路边,我翻身躺上去。不一会儿,又睡着了。也不知睡了多久,睡梦中我好像要往右翻滚。那边可是山坡啊,我惊醒过来,好在只是略微抖动了一下,而且妻子还在身边轰赶蚊蝇。我坚持着往前走。走走停停,仿佛每个可以坐下的地方,无论是树干,还是土坡,都在邀请我停下来休息。我深知这样会延迟我们的晚饭,而且我们肯定都饿了。是的,我突然感到饿了,简直饿不可支,浑身虚弱得不行。每走一步都要花很大力气。我想起前天晚餐我的箴言饼里的话:“你的历险不在外面,而在里面。”

难道我真的老了?可两个月前我不是还爬绝顶峰呢吗?这是怎么了?难道是昨天开了七小时车累的?不,这些都不是理由。我不能为自己辩解,我失职了。我没有为此行做好准备,连食品都没备够,犯了最低级的错误。我想起我的同事最近犯的一个低级错误,她从中国回美国的起飞时间是12:40,她看成2:40了。到了机场还不慌不忙地逛呢,结果不得不再买一张机票。可她只不过是多花点钱,耽误自己一点时间而已,我却影响了儿子和妻子,甚至会使他们处于危险之中。

我心里很清楚,必须坚持走下去。不怕慢,就怕站。可是我的腿就是不争气,不是抽筋,就是发软,走得慢不说,几乎每十分钟就不得不休息一下。回程主要是上坡,我的身躯怎么这么沉重?最近不是掉了几磅吗?怎么这么快就长了一千多斤?我的短袖衫湿透了。我知道,自己脱水了。如果有秤,我想,肯定会轻不少。

那一瓶半水早已分着喝完了。两片吐司也吃了。甚至连果酱盒子都让我添得干干净净。妻子采到一些野草莓,儿子觉得不卫生,都让我吃了。但那仅仅起到开胃的作用,那些酸果子,怎么那么好吃?只可惜太小了,每粒只有豆子般大小。

我拖着沉重的双腿,好不容易才走到树林与草原的交接处。躺在那草坡上,我觉得比家里的Tempur-Pedic海绵床还舒服。一倒下,就着了。醒来后,不知身在何处,冒出一句:“这天花板怎么这么蓝!”

又走了不知道多久,才看到那古老的牲口棚,棚子前有轧好的细草,勾引我躺下又睡了一觉。妻子把我叫醒,天不早了,还有将近一英里路。我这才真正体会到什么叫“行百里路半九十”。这最后一英里比前面十几英里还要累。走过草原,又入林中,又是上坡。我咬着牙,拄着拐,一步步挪动。浑身都湿透了。终于,走到一小溪边。妻子说:“这水可能不干净,洗洗吧,别喝。”可我哪还顾得了那么多,捧起流动的溪水,没完没了地喝起来。妻子说:“少喝点。要不然,我们先走,到车里拿水来给你。”我把钥匙交给妻子,他们先走了。但我等不及,又喝起来。

直喝到肚子都撑圆了,我才感到头脑清醒,而且身上有力气了。我拄着拐仗,慢慢地走。走到一丁字路口,那里有个大树桩,我坐下来休息。突然,一个可怕的念头出现了。他们要是走叉了路怎么办?我今天是怎么了?怎么竟然让他们单独走开?要是走丢了,麻烦可就大了!那可不是累点、饿点的问题。那可能出人命啊!记得二十年前,我的两个同学带着他们的女友在纽约州的山林里迷路了,我们打电话给警察,折腾到半夜才回家……

我不由而然地喊起儿子的小名。山里有回声,传得很远。喊了几次后,听到他们回应,但听不清楚是什么。我力气突增,加紧脚步前行。啊,看见他们了,正朝我这儿跑来。其实,我真不该喊,让他们担心,以为我出了什么事。儿子的眼睛里充盈着泪水。

他们拿来的水,我象征性地喝了一口。我们三人一道走完最后一段路程。到达停车处,我第一件事就是去上了厕所。进入汽车,我感觉进入了文明,坐着就能走得飞快。一路下山,我们看到一头熊,它忙不迭地躲避这文明的怪物,钻入林中。

妻子告诉我,儿子肯定饿坏了,他曾多次拿出旅馆的钥匙来看,那上面有个皮萨饼的照片。我说,今晚我们要去最好的饭馆饱餐一顿。儿子说他注意到在Eureka有家Sizzler,不过现在他反而不觉得饿了。

约一个钟头后到Sizzler时已过九点,关门了。可巧它旁边有家中国自助餐厅还开着。还是咱们中华民族勤劳啊。而且这里的青岛啤酒够凉,倒在杯子里只泛起一毫米的泡沫。一口下去,让我感到斯坦•贝克说得太对了:世上没有任何滋味比得上第一口冰镇啤酒。
                   
2010年6月22日

第 1 幅
Dolason Prairie

第 2 幅
被雷劈过的树

第 3 幅
Emerald Creek

第 4 幅
五棵松

第 5 幅
赞美上苍的树

第 6 幅
狰狞的树桩

第 7 幅
又见小溪


2010-6-28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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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雪儿

#2  

每张图片都喜欢。那树沧桑而挺拔。

一路看下来,也为廖康捏着一把汗。那一路上想睡觉和睡觉的现象好怪异。情节好魔幻啊。象马尔克斯的小说。


2010-6-28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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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y

#3  

对不起啊,旅行者的艰辛跋涉,让我enjoy了。

“那是一种蛞蝓,……叫它香蕉懒虫,真是委婉语,其实它更像屎粑粑,谁也不想踩上。”
“这些红衫树都是笔直地冲上天空,在顶上才展开枝叶,仿佛在赞美上苍。”

美句多多。图也美,第6幅,狰狞的树桩,那不就是童话中的树怪吗?眼睛、鼻子、牙齿,历历在目。


2010-6-29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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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豆凡

#4  

爬山是很有益的活动。可以抛开烦琐,和一同爬山的人很放松很充分地交流。就算相互不说话,都能让彼此的距离拉近。爬山运动很促进健康(心理和生理方面),不管能不能登高望远。

伊甸什么时候举办爬山运动就好了。


2010-6-29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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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unlover

#5  

好一篇红木林探险记。

北美国家公园里的山狮、黑熊、棕熊是有可能对游人发起攻击的,虽然不常见。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2010-6-29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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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dasil

#6  

好文! 不知道红木公园的英文是什么。Sequoia? 照片中“赞美上苍的树”很棒,有专业味道,其他一般。廖公的症状象是低血糖:冒虚汗,无力,后来又加上脱水和电解质紊乱,故有肌肉痉挛,嗜睡等等。您运气好,灌了一肚子野外的生水也没落下拉肚子什么的。"从鲁本斯走入伦勃朗" 的比喻让我等不懂画的颇费猜解。从网上找出俩人的画儿来对比一看,还真能体会你说的不同。
鼻涕虫有香蕉大?yeww..


2010-7-16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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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康

#7  

Redwood National Park

鲁本斯的画色彩明丽,伦勃朗的黑暗阴郁。

第 1 幅
Rubens


2010-7-17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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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康

#8  

Rembrandt

第 1 幅
Rembrandt


2010-7-17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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