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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图书出版新指南(公告)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李敏

#1  图书出版新指南(公告)

尊敬的阁下:
    您们好!
    出版业进入世贸以来,逐步实行一书一号制指日可待,目前中国大陆仅有两家出版社仍在出版丛书(长篇小说除外)。考虑到作者出版费用承受的问题,各位文朋诗友切莫坐失良机。其具体要求如下:
     1、文笔清新,内容健康;
     2、体裁:中短篇小说、故事、散文、随笔、诗歌、评论集等均可列入丛书;
     3、首期印刷500-1000册,一部分寄给作者,出版单位留一部分(作为市场调查,若有卖点,再加印,纯利润共享);
     4、首期费用由作者承担,价额可作进一步商榷,我们的原则是:在双方都能承受的基础上合作;
     5、郑重承诺:丛书由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网上可查得到的丛书号;
     6、未尽事宜,欢迎垂询。
      
     咨询电话:13161966771  书稿投递邮箱:lmblwx@126.com  
                                                                  鸿鹄  呈
    感谢朋友的关注!


2010-4-30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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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豆凡

#2  

实在忍不住要说两句。
阁下您,咳,不要再这样剥削辛苦的作者了。赚钱的方式有很多。这种广告,一点儿诚意都没有,适合转给要写自传的暴发户。
作者写字是为了表达,虽然不是写给自己看的,但不是为了满足虚荣。不要再贴这种广告了,太糟践创作本身了,你们这些靠印刷出书赚钱的人,把作者想得太没有骨气了。

说白了,你就是要求作者自费印一大摞虚幻的废纸放在家里,遇到人就送一本当礼物,你拿提成很简单,也可以理解,可是,这种自费出书,是不怎么能达到推广作品目的的,差不多是白花钱。这行当里面并没有真正的互利互惠。

真正支持华语创作的机构,会设立创作基金,会支付实际的稿酬,会鼓励和尊重作者的劳动。

这年头,印一本书,怎么能降格成类似十几年前拍张明星艺术照了呢。

咳...


2010-4-30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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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雪儿

#3  

山豆凡,李敏的这类公告,我感觉犹如你的那类小说,喜欢的人可进来一读,不喜欢的人可不进来看,或可视而不见。都没有违背伊甸海纳百川的办网宗旨。我们都应给予应有的包容性,让其合理地存在。


2010-4-30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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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unlover

#4  

李先生登公告,山先生不以为然,我个人觉得都可以理解,都没问题。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2010-4-30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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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雪儿

#5  

理解永远万岁!;)


2010-4-30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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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豆凡

#6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冬雪儿 at 2010-5-1 03:13 AM:
山豆凡,李敏的这类公告,我感觉犹如你的那类小说,喜欢的人可进来一读,不喜欢的人可不进来看,或可视而不见。都没有违背伊甸海纳百川的办网宗旨。我们都应给予应有的包容性,让其合理地存在。

同意。雪儿说得在理。

可看到李敏先生的商业广告后,我突然觉得时代变了,作者变成了自己的读者和克隆粉丝,还要去花钱。咳...

我觉得李敏先生像个打幌子骗人的。李敏先生,您是骗子么? 如果不是,对不起,我瞎猜的。如果是也没关系,失礼了,您继续。我给您敬个礼

这么说,不是说你在骗人,是觉得你画了道像桥的彩虹。书号可是中国的法宝之一,加入世贸怎么会松开书号的管理呢? 我高中读的有几本书,都是“借用”别人书号和出版社私自印刷的。现在情形不一样了,但估计没有根本的变革。

此外,对你要求的那个内容健康和文字清新,我觉得,针对流散异乡的作者,还是别这样要求了。和谐,是不容易做到的。文学创作,也不好随便上枷锁。我想,很多知名的历史文艺创作,完全达不到通常意义的健康和清新。这个滤网的存在,大可不必。它会僵化人的创造力的。


2010-4-30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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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豆凡

#7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冬雪儿 at 2010-5-1 03:34 AM:
理解永远万岁!;)

那好吧,理解万岁
反正我不去自费出书,太不公平了

sunlover和雪儿的提醒,我记下了


2010-4-30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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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雪儿

#8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山豆凡 at 2010-5-1 03:44 AM:

同意。雪儿说得在理。

可看到李敏先生的商业广告后,我突然觉得时代变了,作者变成了自己的读者和克隆粉丝,还要去花钱。咳...

我觉得李敏先生像个打幌子骗人的。李敏先生,您是骗子么? 如果不是,对不起..

“我觉得李敏先生像个打幌子骗人的。李敏先生,您是骗子么?”——山豆凡,对不起,我感觉你不是说这种话的人。对人怎么就凭臆断而论呢。以这种咄咄逼人的口气对待网友,多少有些不尊重人啊。你以为官方出版业就不是在剥削作者吗?他们的暗箱操作更会让你目瞪目呆,如果你了解了内幕后。


2010-4-30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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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豆凡

#9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冬雪儿 at 2010-5-1 03:50 AM:

“我觉得李敏先生像个打幌子骗人的。”——山豆凡,对不起,我感觉你不是说这种话的人。对人怎么就凭臆断而论呢。对人有点不尊重啊。你以为官方出版业就不是在剥削作者吗?

是直觉,的确是我的直觉。没有不尊重他,也没有诋毁他的意思。所以我想问他,我的感觉是不是错了。从前没有跟出版业的人打过交道,看到这个广告就觉得气味不对,有钓鱼之嫌。

实际上,李敏先生把操作规则讲得比较透明,可是,我觉得广告里面还是给作者隐含了一个投资的展望,那个展望,可能实践起来会有些艰难。我就在直觉里把这种吸引人的蓝图归为骗人一类了。当然,李先生的广告里,也可以看出他在博取作者的信任。

官方出版业如果也剥削作者的话...我不太清楚。我以为,这种事情,只在没有什么言论自由的地方才更容易发生,是么?
如果有暗箱操作的话,那就揭发他们好了,对类似现象,作者是不应该妥协和支持的,如果作者也成为暗流其中一分子的话,那最后泛滥的,就是和文学创作无关的东西了。对么?


2010-4-30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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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雪儿

#10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山豆凡 at 2010-5-1 03:54 AM:


是直觉,的确是我的直觉。没有不尊重他,也没有诋毁他的意思。所以我想问他,我的感觉是不是错了。从前没有跟出版业的人打过交道,看到这个广告就觉得气味不对,有钓鱼之嫌。
官方出版业如果也剥削作者的话...

我还是那句话,这类公告,你可以视而不见,就如你的那类小说。但是,我们应让其合理存在的一席之地。当然,就如章凝说的,李先生的公告和你对此类公告的不以为然,都也是一种合理的存在。我们都欢迎。只是我个人感觉,你的有些措词,不太象是你在说话。

“官方出版业如果也剥削作者的话...我不太清楚。我以为,这种事情,只在没有什么言论自由的地方才更容易发生,是么?
如果有暗箱操作的话,那就揭发他们好了,对类似现象,作者是不应该妥协和支持的,如果作者也成为暗流其中一分子的话,那最后泛滥的,就是和文学创作无关的东西了。对么?”——我读你的作品,感觉你对社会,对人性了解得很透彻,但是看你这段话,又觉得你还不太了解社会。


2010-4-30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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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豆凡

#11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冬雪儿 at 2010-5-1 04:00 AM:

我还是那句话,这类公告,你可以视而不见,就如你的那类小说。但是,我们应让其合理存在的一席之地。当然,就如章凝说的,李先生的公告和你对此类公告的不以为然,都也是一种合理的存在。我们都欢迎。

我同意。理性上同意。感性上我自己收藏了。我措辞上的确做了外科手术,以达到和李先生交流的目的。我对作者自费出书,意见是很强烈的。我对这个现象非常地不理解。

我一直以为,作者自费出书,象是个惩罚。

我了解的那部分社会,是我观察和经历过的,是很片面很个人的,是这样的。但对还不了解的那部分,我一直有种恐惧和抵触心理,不“敢”去接触和了解,知道那样不好,就想躲一天算一天了...

归根结底,我上面说了那么多,其实都围绕着那个作者自费出书的话题。我有个朋友,自己写了小说,自己掏钱出版了,咳...

也是说如果卖了多少多少本以上,作者就可以开始拿很微薄的稿酬。几年过去了,那个作者好像自己花钱买的那一堆还没消化完。我也看到网上好多作者声嘶力竭地叫卖自己的书。咳,太悲壮了。也听说画家歌手作者,很多都会给自己找托儿促销抬高身价,我觉得,都挺白花力气的。还是以不变应万变比较好,那个“不变”,大概就叫做坚持吧。

我很难想明白,作者怎么要自己花钱印刷出版呢,现在不是有网络媒体吗?印刷品当然更好。但是,印刷了之后作者还要花大力气去卖,感觉除了悲壮还有惩罚。最后买的人,好多还是作者的朋友,真正陌生人喜爱来买的,也许不多见。觉得这种支持来得很怜惜。个人观点。

还望李敏先生不要见怪。我不砸砖的,在下言语若有陋刃,实属性情难免,再学再长进了。有关自费的问题,希望有一天,市面上的印刷书籍,作者都有赞助和补偿。

人都说,艺术是个贫穷的职业。如果作者也算为艺术而努力奉献的话(应当算是),那就认了,穷就穷好了,不参与叫卖。愿意看就看,不愿意看也认了。


2010-4-30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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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雪儿

#12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山豆凡 at 2010-5-1 04:04 AM:


我同意。理性上同意。感性上我自己收藏了。我措辞上的确做了外科手术,以达到和李先生交流的目的。我对作者自费出书,意见是很强烈的。我对这个现象非常地不理解。

我一直以为,作者自费出书,象是个惩罚。

鲁迅时代也是自费出书的,更何况现如今的这个时代。难道山豆凡忘了,这是一个多元的时代。突然感觉山豆凡你很乌托帮啊。


2010-4-30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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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豆凡

#13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冬雪儿 at 2010-5-1 04:14 AM:


鲁迅时代也是自费出书的。突然感觉山豆凡你很乌托帮啊。

我经常乌托邦得不可救药,不过,比从前好很多了。咳,很难改啊。我特别想回到小时候。咳


2010-4-30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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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雪儿

#14  

但是读你的作品你并不乌托邦啊。


2010-4-30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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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豆凡

#15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冬雪儿 at 2010-5-1 04:19 AM:
但是读你的作品你并不乌托邦啊。

你是指那个类别的吧。咳,我以后悄悄告诉你是怎么回事儿。
我也不知道自己。人很复杂,内在也充满了这样那样的矛盾,我也说不清


2010-4-30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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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

#16  

呵呵,这里很热闹!感谢朋友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事实在于雄辩,希望有更多的朋友参与讨论。自费出书,在大陆来说早已是习以为常的事了,且不说一般的作者,就是大名鼎鼎的作家、评论家自费出书的也比比皆是;我们建立这个平台,在于发现、挖掘、推出真正有实力的文学新人,将他们的作品推向市场,若真正有卖点,这是双赢的事,何乐而不为呢!以前没有网站,我们都帮过很多作者销过不少书,现在加上网上销售,就更有条件了;还有诚信和信誉是最根本的,若果都不相信对方,就更谈不上合作了,我们当然是以诚信为本,其价额也是在双方都能承受的基础上合作的……


2010-5-7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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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拉

#17  

公费不成的人当然只有自费,
和旅游差不多。能公费最好。

搞不懂为什么谈到自费就气急败坏,搞印刷
难道能比房产中介更黑吗?


2010-5-13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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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

#18  

感谢发表意见!欢迎更多的人提出看法!远握!


2010-5-14 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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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unlover

#19  

“搞印刷难道能比房产中介更黑吗?”

说得有意思!哈哈,其实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两相利用,万事如此啊。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2010-5-14 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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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拉

#20  

在中国或者在任何地方,要出版还是要有关系,
有些人的书到处都是,可你就不愿看,
比如小布什的老婆最近有本书。

有些人以不自费出版为荣,就好比搓饭不花钱,
无上光荣,特别在中国大地。


2010-5-18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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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丘山

#21  

有两个问题:

1。如果自费印书, 那么作者在美国台湾等地都很容易找到承担的地方, 人们如果选择到大陆去印, 那么只有一个理由, 就是看好大陆的广大的读者群, 不知贵社在发行手段上怎么保证印出的书能够得到很好的发行和让读者知道书的内容。

2。 写书的目的就是要说话, 如果不让说话, 或者必须说什么话, 那写书是大可不必去写了。 大陆的审查制度很严, 如果在书内内容不直接涉及政治内容和违反政府的基本规定的前提下,贵社是以经济效益为首选, 还是有像五四时的先辈们有着一定繁荣和促进中国文化的更高目标。这一点很重要, 我相信送书去印的人,去鼓动和政府作对的恐怕极少, 但是在对于社会历史的各种问题有自己见解的会不少, 这种见解未必就与已经存在的各种思维相同, 审查的基本态度和立场将决定贵社书的类型,说得清楚一些,贵社的目的是以利润为主, 帮助想出名的人宣传为主, 还是有繁荣文化, 打开思维路子为主的目的在内?


譬如, 像
方达明先生写的
       

#1  [原创] 天上传来一阵歌声



能不能过审查?


2010-5-18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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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

#22  

感谢格丘山先生提出的两个问题,就此回答如下:
    1、若看中有市场卖点的佳作,可走第一发行渠道——全国新华书店发行;一般情况可在当当、卓越等网站、图书批发市场、全国自营书店等发行;书的内容可在中文在线上看到。
    2、“如果在书内容不直接涉及政治内容和违反政府的基本规定的前提下”“帮助想出名的人宣传、繁荣文化、利润”等,我相应该是兼而有之……
另外先生说的《天上传来一阵歌声》,还没有拜读过,等抽时间拜读后再作回答。
     抱歉!回答迟了!再次感谢!远握!


2010-5-26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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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

#23  

回复格丘山先生:
    《天上传来一阵歌声》已拜读,这类作品在大陆出版的话很难通过。抱歉!感谢支持!


2010-5-30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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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丘山

#24  

李敏先生:

谢谢认真回答 我的问题。  尤其关于出版检查的问题, 现在俄罗斯已经去除了新闻出版检查制度, 这是人类进步的必然趋向.


历史上伟大的俄国作家陀斯妥也夫斯基也曾经对俄国出版检查做出妥协, 修改他的文章。 存在两个极端, 一个是完全尊照官方的意思写作, 还有就是逆反官方的意思写作, 前者的写作将写作变政治宣传品, 例如青春之歌,红日,林海雪原,金光大道,欧阳海之歌等, 这些作品现在已无人看, 再过一个世纪, 恐怕就绝迹了。另一个极端是出版不了。

极大部分的写作介于两极端之间, 未必做政府的宣传工具, 也未必反对政府, 但是由于文化本身的价值就是产生新思想和创造, 在僵硬的出版检查前很多也会被扼杀, 这就是有眼光的出版人和写作人与官方应该BARGAN 的地方, 否则出版就没有意义了。毕竟我们不是为了出版去写作的。

个人看法, 仅供参考。


2010-6-1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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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

#25  

格丘山先生说的很有道理,作为出版人也很赞同,但毕竟生活在法治国家,违法的事是不会去做的,感谢先生的理解!远握!


2010-6-4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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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

#26  

问候!感谢朋友们的支持!


2010-6-17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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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

#27  

不知李敏的这则公告还有效否,我有朋友的书稿想找出版社出版呢。


2011-2-24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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