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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雪儿

#1  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译序及导言)

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译序及导言)

译老序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于1903年写成的小说《野性的呼唤》是最受读者青睐的动物小说之一,被称为"世界上读者最多的美国小说"。这本"太忠实于自然,品位太高,恐怕不会受喜爱情感化的读者大众青睐"的小说(麦克米兰公司总裁乔治·布莱特语),在小说出版的当天,00100册即宣布告罄,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此后半个世纪在美国和世界各地各售出近1000万册。这部小说语言易读易懂,集动物故事、探险故事、寓言故事和神秘故事于一身,适合各年龄层次、具有不同审美情趣的读者。

《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狗--"巴克"的故事,但它却远远超越了一般的动物故事。杰克·伦敦曾提醒读者:"这是个动物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都和其他非常成功的动物故事不同"。《野性的呼唤》是一个含义深刻的现代寓言。这个故事从多个层面,展示了小说主题的多义性,并折射了作家所信仰的多种哲学和社会观,其中包括马克思主义、达尔文进化论、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以及尼采的超人哲学。

由于作家自身曾受生存环境和时代的影响,在他塑造巴克这一形象时,环境的烙印在巴克身上特别明显。从一只养尊处优、身强体壮、自命不凡的农庄领头狗,到挣扎在冰川雪地里的饥肠辘辘、瘦骨嶙峋的雪橇狗,直到最后带领狼群,在旷野中自由奔跑,令伊哈族人闻风丧胆的"魔"狗,巴克经历了被人拐卖、虐待、奴役到被拯救,最后彻底抛弃人类这样的历程。其间,在与其它狗、狼群和印第安人的较量和搏斗中,获得了最终的霸权,完成了从文明到原始的退化,或者说是摆脱了人类的束缚,实现了野性的回归。作者在故事的叙述过程中,表达了对生命、激情、以及完整的自我和超人般的自由意志的赞美。所以笔者在十年前初次阅读《野性的呼唤》时,立即被杰克·伦敦非凡的艺术功力和小说深刻的寓意所吸引。

贯穿小说的一个重要思想是"环境决定论",这一点缘于十九世纪末的自然主义文学创作思想,细心的读者不难看出杰克·伦敦小说中的自然主义痕迹。在《野性的呼唤》中,作者虽然讲述的是一条狗的做事,但字里行间却时时流露出对人性的分析,巴克即是在环境影响之下的"寓言式人物"。环境的改变对巴克身心产生的变化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从温顺、忠诚到叛逆、狡猾和凶残,到野性的彻底复苏,这一切都与巴克所处的环境密切相关。在南方温暖而富庶的土地上,在优裕的物质生活环境中,在温文尔雅的南方绅士家庭中,巴克过着贵族般优越的生活,他温顺、忠诚、恪尽职守,因而备受恩宠。如果没有淘金浪潮把巴克抛向北方荒凉的冰川雪原,他就不会脱离那世世代代享有的舒适生活,也不会改变其温顺文雅的心态,及其对人的信任和忠诚,最终就不会野性萌发,投入荒野。如果没有人类大棒的野蛮教育,没有凶悍的爱斯基摩犬的白牙威胁,他就不会懂得大棒和犬牙的法则,也不会明白"仁慈在这一片蛮荒之地上本无立足之地,它只属于那些更文雅、更有温情的国度",因而也就不会产生"杀戮的欲望,毁灭的快感",也不会在与恶狗斯匹兹的殊死搏斗中暗藏杀机,显示出特有的精明和冷静,在与印第安人的厮杀中得心应手,与狼群的较量中稳操胜券。如果没有苦役般的拉橇生活的磨练和劳动技能的培养,他就难以适应北方酷寒干冷的气候和环境,以及饥饿、鞭打、伤痛的折磨。正是恶劣的生存环境磨练了他的意志,锻炼了他的体魄,培养了他敏锐的反应能力及快捷的行动能力,使他以一个征服者的姿态奔跑在北国的旷野。

"对霸权的争夺"是小说中的一个重要主题。巴克在生存竞争中的成功,充分体现了进化论的主要思想:"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巴克集强壮的体魄和非凡的智慧于一生,他的出生本身就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从巴克被拐卖的那一刻起,他又再次被抛进了自然选择的生存竞争中。在与穿红绒衫的男人较量的失败经验中,他学会了如何去面对一个手拿大棒的人;在与群狗争食的经历中,他学会了如何去偷窃食物而又不被察觉;在细心的观察中,他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挖洞睡觉而使自己免于受冻。他首先学会了生存,然后学会了斗争。他为自己的生存而战,更为确立自己的霸权而战,因为在那个野蛮的世界,他要么掌握统治权,要么就甘受统治;要么去消灭敌人,要么被敌人消灭;要么吃掉敌人,要么被敌人吃掉,这就是生存的法则。他从惨死在群狗身下的卡丽那里,从自己与斯匹兹的斗争经验中,从那些吞噬斯匹兹的警犬和邮犬那里得到了很好的教训。他知道,在战斗中没有中间路线可言,他必须为夺取霸权而战。因此,其内心深处固有的野性在渐渐复苏,还有与之相伴随的残忍、狡诈和凶悍。而这种原始野性,使巴克一旦脱离人类文明社会的最后一丝束缚,就会像他的祖先--狼那样凶残,使他最终公然藐视大棒和犬牙的法则,杀死了人--那手拿弓箭长矛的高贵的猎人,并战胜了如他一样骁勇善战的狼群,确立了最终的霸权。

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中描写的自然野性在巴克内心的复苏过程,以及巴克背弃人类文明社会回归旷野的过程,实际上是巴克对自由的追求过程。尽管巴克曾享受过文明人的温暖和宠爱,但更多时候是被人奴役,而人类赋予他的温情又屡次被人类的残忍所破坏。因此,他以逃向与文明相对抗的旷野作为对人类的反叛。事实上,巴克身体里狼祖先的野性从未泯灭,只是因为受到文明教化的束缚才潜藏在他的意识深处。在南方的米勒法官家,他虽然享受着贵族般的舒适生活,但他的活动天地仅限于农庄周围,只有在次数有限的狩猎和野外奔跑中才能释放他体内旺盛的活力。在与约翰·桑顿相处的日子里,虽然桑顿x,巴克悉心照顾,爱怜有加,巴克也对桑顿满怀崇拜和热爱,但桑顿毕竟是巴克的主人。出于x,-桑顿的感恩、热爱和忠诚,巴克愿意为桑顿做任何事情.甚至舍掉自己的性命,但他却无法抗拒来自旷野的狼群的呼唤,或者说,他无法不听从来自于自己内心深处的自由的呼唤。因为此时的巴克,在经历了意志的磨练,争霸的胜利之后,野性已经开始萌发,充满着生命的骄傲,与桑顿在一起的轻松悠闲的日子,对处于生命颠峰状态的巴克来说,无形中已形成了对他的自由的限制,他需要在更广阔的天地间奔腾、放纵。最终这种基于情感和道德力量的束缚不足以抗拒他长期被禁闭的活力的突然释放。也无法抗拒他对那个神秘的旷野世界的向往,因此巴克追随着内心的声音,一步步地走向了旷野,并在为桑顿复仇之后,彻底脱离了人类,抛弃了人类对他的要求,加入了狼群,并成为群狼之首。巴克这种从狗向狼的退化,实际上是其自由意志的回归,也是巴克摆脱世世代代的文明束缚后的新生。巴克的故事也折射出杰克·伦敦渴望自由和冒险的青年时代的生活,以及他在其它几部作品中表现的"逃逸"主题。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北方故事中的一部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长廊里极其成功的动物故事之一。在它面世一百年之后的今天,深沉的读者仍会从中玩味出种种隐含的东西--一种关于自由、生命、意志、力量和激情的重新认识。

译者2004年10月26日

转自:读吧网


2010-4-12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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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雪儿

#2  

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导 言

罗伯特A.W.劳恩蒂斯


有些人被其自身内在的叛逆所毁灭,这种叛逆性使他们总是与环境格格不入,使他们内心冲突不断。有人因此成为毁灭者;而有的人则勉强实现了一种朝不保夕的平衡,使得以在艺术等领域作出持久的贡献,但自己却为付出了极大的代价。这样的人通常被称为"浪漫主义者"。约翰·格瑞菲斯·伦敦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于876年1月12日生于圣弗兰西斯科,在他出生前,他的父母从中西部迁移到加利福尼亚。伦敦的父亲在美国内战时期上过战场并负伤,而且一直未能从创伤中恢复,所以在小伦敦幼年的记忆里,他的父亲已经是一个垮掉了的人。伦敦对自己早年生活的描述也许有些夸张。伦敦家的生活固然艰苦,但绝非如查尔斯-狄更斯所经历的那种难以忍受的贫困和非人的待遇。

他不喜欢自己的名字"约翰·格瑞菲斯",所以把它改为杰克,并且使所有人都接受了这个新名字。十四岁时他就离开了学校,但他这时已阅读了大量浪漫主义小说(其中有一本奎达写的名不见经传的书,后来他认为此书对自己影响最大),一些关于航海和探险的书,以及一些廉价书,所有这些书都大肆渲染了传奇般的冒险经历及其神秘的魅力,对传统的谋生方式显示了极大的关注。当伦敦一家迁到奥克兰时,杰克发现那里免费的公共图书馆成了他真正的文法学校。刻卜林的作品一问U:,杰克就如饥似渴地阅读他的每一本书。杰克对刻卜林的强烈兴趣终身未减。

我这里要强调的是"魅力"这个关键词。杰克·伦敦终身寻求一种神奇的解决问题的方式,一条通往成功的快捷、肯定、多姿多彩的道路,而他认为要实现这一切只需要具备勇气、采取行动就足够了。尽管博览群书,他并不显得书生气,也不是整天足不出户、耽溺于白日梦的幻想者。他曾到一个食品罐头厂长期做工,这段经历足以使他终身憎恶机器、工厂和整个工业制度。他从曾做过他奶妈的一个黑人妇女那里借了三百元钱,买了一艘小帆船,只为了去当海盗,抢一点东西--抢劫圣弗兰西斯科海湾的牡蛎滩。

幸运的是,过了一段时间,这项事业开始令他厌倦,这对年轻的伦敦和美国文学都是幸事。他转而当了渔业警察,驾着他那艘小帆船在海上巡逻,常常与以前一起从事海盗活动的伙伴发生冲突。十七岁时,他在一艘猎捕海豹的双桅帆船上找了一份工作,随船前往日本和白令海峡。

之后杰克又做了磨坊工人,但时间不长,因为他发现在那里工作比在工厂里好不了多少。他想成为一名电力工程师,但最初促使他定下这个计划的艰辛劳动最终却阻碍了他。在893年大恐慌之后,劳工组织纷纷出现,杰克加入了克里的产业军,在全美巡回,并横跨大陆游行到华盛顿。然而政治对他并无足够魅力,所以当运动逐渐终止时,他离开了这支"军队",继续像流浪汉一样到处旅游,不久之后他因犯游荡罪而被判监禁三个月,这样的冒险方告结束。

至此,他生活中所经历的每件事,都促使他成熟,他开始信奉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思想。当时,社会主义正在被压迫阶级中风行一时,但这并没有使杰克走上革命道路。三个月的监禁使他意识到自己需要接受更多的教育。他回到了奥克兰,从他姐姐那里借了一些钱,把全副精力投入到进大学学习的准备工作中,并取得了在一年之内修完四年课程的显著成绩。

他因为对一次台风的描述获得了新闻奖。此时的杰克心中已经有了自己新的目标:他想成为一名作家,因为他确信自己将在这一领域交上好运。他孩提时代的英雄--奎达作品中的西格纳,在钢琴上成就了自己的声名,而杰克·伦敦将用他的打字机征服这个世界。他决定到大学里去学习写作技巧。

加利福尼亚大学令他倍感失望,因为它并未能为杰克提供培养实际写作能力的速成课程和通往成功的捷径。没有人同情他,没有人了鳃他的需求。他在课余不断写作,把手稿寄往全国的杂志,但都不被采用。本地的报纸接受了他几篇投稿,这给了他一点小小的鼓励,但因为缺钱,他终止了大学学习。现在他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到洗衣房里去干既繁重又乏味的体力劳动。

后来,人们在科隆代克发现了黄金。这对杰克来说是一个诱人的机会,他去了北方。然而,仅有勇气和体力远远不够,他不但未发现黄金,还患上了坏血病,只好回了家。看起来他这次是空手而回。他再一次投入了写作中,租了一台打字机,夜以继日地工作,写出了大量的流浪汉故事、航海故事、关于科隆代克的故事,以及散文和诗歌。杰克虽然没在科隆代克找到黄金,但他带回的关于科隆代克的日记,却具有黄金般的价值,然而它需要漫长而艰苦的提炼过程。杰克的第一篇故事发表在《陆路月刊》上。虽然稿酬微薄,但自此之后,他的其它作品陆续被刊用,他也开始把自己的作品推向其他市场。他虽然没有找到成功的捷径,但他决定坚持下去。两年之后,写作带来的收入就成为了他主要的生活来源。900年,短篇小说集《狼之子》由霍夫顿·米夫林公司出版。接着他又有四本书相继问世,它们分别由不同的出版社出版。

1903年,《野性的呼唤》出版,这对杰克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成功,他仿佛发掘了一个大宝藏。该书不但立即成为了畅销书,而且受到评论界的密切关注。

他从不喜欢挣钱的过程,但他承认自己有挥霍的习惯,而且总是为这种习惯付出代价。他称自己为"雇佣文人",对自己生产出的满架的书充满厌恶。在他的内心,他仍然追求魅力、行动和冒险。他要供养妻子和一个女儿,他的母亲和侄子,并且他随时欢迎来访者。

他仍然能保持住那岌岌可危的身心平衡,但却为此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在他的自传体小说《马丁·伊登》中,主人公在写作取得成功之后不久即自杀了。伦敦曾经到南半球的海域旅行;曾在伦敦东区居住;曾经为赫尔斯特做过记者,对日俄战争进行过报道。在四十岁时,那种使他赖以活下去的平衡彻底崩溃,他死了,身心俱疲,心力交瘁。

在十七年间,他写出了五十本书。在美国,他写的科隆代克系列短篇小说以及《野性的呼唤》、《海狼》、《马丁-伊登》等作品至今令人难忘,这些作品都被拍成了电影。在国门之外,尤其是在当时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杰克因其对工业制度的强烈抗议和批评而闻名。在苏联,他的小说如《铁掌》(1907),非小说类作品如《阶级之战》(1904)、《革命及其它散文》(1910),以及研究英国伦敦贫民窟问题的《深渊中的人民》(1903)等,使他声名鹊起。

马卡斯·康利夫在其研究专著《美国文学》中这样评价杰克·伦敦:尽管他(伦敦)的风格粗糙,作品中充斥着大量新闻中常见的陈旧题材,对肌肉的力量及男子气概的冗长论述,对马克思学说和尼采哲学的奇怪的混杂,以及诸如=类的问题,他的作品仍然具有较强的可读性。伦敦是讲故事的高手,他笔下的形象及事件是如此生动,以致于读者往往注意不到他作品中的情节及人物刻画上的不足、风格的粗糙、哲学思想上的荒诞等缺陷,而是自始至终都被他作品中所体现的魅力所征服。"魅力"的原义为"蛊惑力",可以说,杰克·伦敦是最伟大的"蛊惑者"之一。

转自:读吧网


2010-4-12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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