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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麦卡勒斯:伤心咖啡馆之歌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thesunlover

#1  

  办公室里灯光明亮,让人见了高兴。爱密利亚小姐似乎没有注意廊子上的代表团。她周围的一切都井井有条,和往常一样。这个办公室在全县也是有名的房间,几乎令人肃然起敬。爱密利亚小姐就是在这里处理一切事务。桌子上放着一台盖得严严实实的打字机,她会用,可是仅仅在打最重要的文件时才用。抽屉里放着成千张纸,一点不夸张,全都按字母次序排列。办公室也是爱密利亚小姐接待病人的地方,她喜欢给人治病,也经常给人治病。整整两个架子上放满了各种药瓶与医疗用具。靠墙根放着一张给病人坐的长凳。她给病人缝伤口时用的是烧过的针,这样伤口才不至于化脓。治疗烧伤,她有一种让人凉快的糖浆。对于不能确诊的病痛,她也有各种各样亲自按秘方煎制的药。这些药吃下去对于通便非常灵验,可是不能给幼儿吃,因为吃了会抽风;对于幼儿,她特地配制了一种完全不同的药,温和得多,也甜得多。是的,总的说来,大家都认为她是个好大夫。她那双手虽然很大,骨节凸出,却非常轻巧。她很能动脑筋,会使用成百种各各不同的治疗方法。逢到需要采用危险性最大最不寻常的治疗方法时,她也决不手软。没有什么病是严重得她不愿治的,在这方面,只有一种情况是例外。要是有个病人上门,说自己害的是妇女病,爱密利亚小姐就束手无策了。真的,只要人家一提这种病,她的脸就会因为羞愧而一点点发暗,她站在那儿,弯着颈子,下巴颏都压到了衬衫领子上,或是对搓着她那双雨靴,简直像个张口结舌、无地自容的大孩子。可是在别的事情上,人们都相信她。医药费她分文不取,因此经常是病家盈门。

  这天晚上,爱密利亚小姐用她的钢笔写了不少东西。可是即使如此,她也不可能永远不察觉黑黑的廊子上有一帮人在等着,在观察她。她过一阵就抬起头来定睛看看他们。不过并没有对他们嚷叫,质问他们为什么像一群无聊的长舌妇,在她店门前瞎厮混。她脸上的神情骄傲而又严峻,她坐在办公室书桌前的时候总是这样的。过了一阵,他们的窥探似乎使她心烦了。她用一块红手帕擦了擦脸,站起身来,关上了办公室的门。

  对于廊子里的那群人,这个姿态宛若是一个信号。那个时刻终于到来了。他们在阴冷、潮湿的黑夜里已经站了很久。他们等待了很长时间,就在这一刻,他们身上出现了行动的本能。在一瞬间,仿佛由一个意志操纵着似的,他们全都走进了店堂。在那一瞬间,八个人看上去非常相像——都穿着蓝色的工裤,大多数头发花白,每个人的脸色都很苍白,眼神也都是呆滞的、梦幻似的。他们下一步会干出什么事来,没人说得准。可是就在这一瞬间,楼梯顶上传来一个声音。他们抬头一看,都傻了眼啦。原来正是那个罗锅,在他们的臆想里已经被谋杀了的罗锅。而且,这人也和他们听说的完全不同——不是一个无依无靠,赖乞讨为生的可怜、肮脏的小饶舌鬼。实际上,他与这些人迄今为止所见到过的任何一种人都不一样。房间里是死一般的寂静。

  那罗锅慢慢地走下楼来,大有本店大老板的傲慢神气。几天来,他身上起了巨大的变化。首先,他干净得无可挑剔。他还穿着那件小外套,可是刷得一干二净,补得很精致。外衣里穿了爱密利亚小姐的一件红黑格子的新衬衣。他没穿寻常的长裤,而是穿了一条很掐身的长及膝盖的马裤。那皮包骨似的腿上穿了一双黑长袜。他那双靴子很特别,样子很怪,刚上过蜡,擦得锃亮,鞋带一直系到脚踝。他在脖子上围了一条酸橙绿的羊毛围巾,几乎遮住他那对又大又白的耳朵,围巾的穗条几乎拖到地上。

  罗锅迈着发僵的神气活现的小步子,走进店堂,来到那伙人的中间。他们给他腾出一些地方,站着观察他,手松弛地垂在两侧,眼睛睁得大大的。罗锅的举止也很古怪。他顺着自己眼睛的水平方向凝视每一个人,这大概够到一个普通人的裤带那么高。接着他故意慢吞吞地打量每一个人的下半身——从腰部一直到脚后跟。等他看够了,就把眼睛闭一会儿,摇摇头,仿佛认为他刚才所见到的都是微不足道的。接着他自信地把头朝后一仰,仿佛仅仅是使自己弄得更清楚些,他慢慢地、细细地把围在他身边的一张张脸庞环视了一遍。店堂左边有一袋半满的肥料,罗锅在这里找到了合适的位置,在口袋上坐了下来。他把两条细腿盘起来舒舒服服地坐定以后,就从外衣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

  店里那些人过了好一阵子才恢复了常态。梅里"芮恩,也就是那个三天发一次疟疾,带头传谣的家伙,先开口了。他瞧了瞧罗锅把弄着的物件,用压低的嗓音问道:

  “你手里拿的是啥玩意?”

  每一个人都很清楚罗锅拿着的是什么。那是一只鼻烟盒,原来是属于爱密利亚小姐她爸爸的,盒身是蓝珐琅的,盒盖上用金丝镶嵌成很精巧的图案。大家对这物件很熟悉,因此感到很惊讶。他们谨慎地朝办公室闭紧的门瞥了一眼,听到了爱密利亚小姐兀自在吹着的轻轻的口哨声。

  “嗯,是啥呀,小花生米在美国俚语中,小花生米指矮小的人。?”

  那罗锅敏捷地抬了抬眼,把嘴闭得更紧一些,准备还击一句:“哦,这是一件法宝,专门整治多管闲事的人的。”

  罗锅把几只哆哆嗦嗦的细手指伸进鼻烟盒,捏了一小撮不知什么放到嘴里,也不敬周围任何一个人。他放进去的不是一般的鼻烟,而是糖与可可的混合剂。可是他当成是鼻烟那样地服用,放一小撮在下嘴唇内侧,然后用舌尖挺利索地一下下往那儿舔,每舔一下就把自己的脸扭歪一下。

  “我的这颗牙齿老让我觉得嘴里发酸,”他解释道。“因此我得吃点这种甜食。”

  那群人仍然簇拥在他身边,有点窘,不知怎么才好。他们的激动还没有完全消失,很快又掺上了另一种感情——房间里亲切的气氛和隐隐约约的节日感。那天晚上在场的有这些人:哈斯蒂"马龙纳、罗伯特"卡尔弗"哈尔、梅里"芮恩、T.M.威灵牧师、洛塞"克莱恩、吕伯"威尔邦、“卷毛”亨利"福特,还有霍雷斯"威尔斯。除开威灵牧师之外,其他的人在许多方面都很相像,这一点方才已经提到过了——他们全都从这件或那件事情中得到乐趣,也都程度不同地为一件事哭过,感到过痛苦。他们大都很温顺,除非是你激怒了他。他们都在棉纺厂干活,和别人合住两间、三间一套的房子,租金是一个月十到十二元。他们这天下午都领到了工资,因为这天是星期六。因此,请暂先把他们看作是一个整体。

  可是,那罗锅已经在自己头脑里把他们给分了类了。他舒舒服服地坐定之后,便开始和每一个人聊起天来,向他提出了一大堆问题:结过婚没有呀,年纪多大呀,每星期平均能挣多少钱呀,如此等等……逐渐逐渐,又试探地提出一些极为亲昵的问题来。不久,又有几个镇上的人来到,壮大了这个集团。这里面有亨利"马西,也有几个二流子,他们本能地感觉出这里发生了不寻常的事。还来了几个娘们,她们是来把赖着不走的男人拖回去的。甚至于还来了一个没人管的、淡黄头发的小孩,他蹑手蹑脚地走进来,偷偷地拿了一盒动物饼干,又悄悄地退出去了。就这样,爱密利亚小姐的店很快里里外外都挤满了人,可是她自己仍然没有打开办公室的门。

  有这么一种人,他们身上有一种品质,使他们有别于一般更加普通的人。这样的人具有一种原先只存在于幼儿身上的本能,这种本能使他们与外界可以建立更直接和重大的联系。小罗锅显然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来到店堂里总共半个小时,就与每一个人建立起直接的联系,仿佛在镇上已经住了多年,是个众所周知的人物,坐在这袋肥料上聊天已有不知多少个夜晚了。这件事,再加上正好赶上是星期六夜晚,这就使得店里出现了一种自由自在和愉快得不太正常的气氛。但同时空气中也有点紧张,部分的原因是局势有点怪,另外也因为爱密利亚小姐仍然关在她的办公室里,至今没有露面。

  那天晚上十点钟,她出来了。那些等着她出场时看一场好戏的人感到失望了。她打开门,迈着她那慢腾腾、松松垮垮的步子走进店堂。她鼻翼的一侧有一丝墨水痕,她把那条红手帕围在脖子上,打了个结。她仿佛没察觉有什么不正常的迹象。她把那双灰色的斗鸡眼扫过去,瞥了瞥罗锅坐着的地方,在那儿逗留了一会儿。对于店里的一大帮人,她仅仅是略带惊讶地瞅了一眼。

  “有谁要买什么吗?”她平静地问道。

  那是个星期六的夜晚,所以颇有几个顾客,他们要买的都是酒。仅仅三天以前,爱密利亚小姐从地里起出来一桶陈年佳酿,在酿酒场里把酒汲到一只只瓶子里。那天晚上,她从顾客手里把钱接过来,在明晃晃的灯光下点数。这道手续和以往没什么不同,但再往下去就不一样了。按照过去的惯例,顾客得绕到后院去,在那里,爱密利亚小姐把酒瓶从厨房门口递给他们。这样买东西没有任何乐趣。顾客拿到酒就得走进黑夜里去。要是他老婆不让他在家喝酒,他倒是可以回到店门口的前廊上来,在那儿或是在大街上,大口大口地往肚里灌。当然,前廊和店门前的街道都是爱密利亚小姐的产业,这是清清楚楚的——但是她倒不把这些地方都划在自己的地界之内,她的地界从前门算起,包括整座建筑物的内部面积。她从来不许任何人在她屋子里打开酒瓶喝酒,唯一的例外是她自己。现在她第一次破了例。她进入厨房,罗锅紧紧跟?后面,接着又把酒拿回到温暖、明亮的店堂里来。不仅如此,她还拿出几只杯子,打开两盒梳打饼干,大方地放在柜台上的一只盆子里,谁想吃都可以拿。

  她不跟别人,光跟罗锅说话,她问他话时只用一种有点发涩、嘶哑的声调:“李蒙表哥,你这会儿就吃呢,还是把饭放在炉子上隔水温着?”

  “如果方便的话,我想让它温着,爱密利亚。”(不加任何尊称而直呼她的名字,有多少年已经没人敢这样做了!——反正连她的新郎与为期十天的丈夫也没有这样叫过她。事实上,自从她父亲死后,就没人敢这样亲昵地称呼她。至于她父亲,不知为什么,老管她叫“小妞”。)

  这就是咖啡馆的来由。事情就是如此的简单。你们可以回想一下,那天晚上像冬夜一样凄凉,要是坐在店门外面欢庆,那可就太没劲了。可是在里面是既热闹又亲切。不知是谁格达格达地把店堂深处的炉子通了通,让火旺起来,买了酒的人把酒瓶传给朋友一起喝。店里也有几个妇女,她们在嚼甘草棍,喝一杯果子露,甚至呷上一口威士忌。那罗锅仍然是个希罕之物,他在场使每一个人都觉得新鲜。办公室里的长凳给拿了出来,另外还搬来了几把椅子。没有位置的人或是靠在柜台上,或是在木桶和口袋上找了个舒舒服服的座儿。在店里喝酒倒也没有引起什么粗鲁的举止、淫邪的傻笑或是任何不成体统的行为。恰恰相反,所有的人都彬彬有礼,甚至到了过分拘谨的地步。因为,在当时,这个镇子里的人还不习惯凑在一起寻欢作乐。他们习惯的是集合在纺织厂里一块儿干活。否则就是星期天到野外去举行一整天的宗教集会——事情虽然有趣,但其本旨却是让你对地狱有一个新的认识,对全能的主重新感到敬畏。可是咖啡馆里的气氛是全然不同的。在一家情调合宜的咖啡馆里,连最有钱、最贪婪的老无赖也会变得规矩,不去欺侮任何人。没钱的人则会怀着感激的心情四处张望,抓一撮盐时也显得极其优雅、庄重。因为一家正派的咖啡馆的气氛本来就意味着这样的内容:大家和和气气,肚子里沉甸甸的感到满足,行为也显出优雅高贵。当然,谁也没向那晚在爱密利亚店里的那群人讲过这番道理。可是他们都懂,虽然,当然罗,直到这时为止,镇上从来没有开过一家咖啡馆。

  这一切的根由,也即是爱密利亚小姐,整个晚上几乎都站在厨房门口。从外表上看,她没有起丝毫变化。可是有不少人注意到她的脸。她看着一切事在进行,可是她的眼光几乎任何时候都是寂寞地注视着罗锅。他神气活现地在店里走来走去,从鼻烟盒里掏东西出来吃,他的脾气既乖戾可又讨人喜欢。爱密利亚小姐站着的地方,炉子的口子正好投出了一片光,多少照亮了她那棕色的长脸。她似乎在向自己的内心审视。她的表情里包含着痛苦、困惑,也有着不敢确定的欢欣。她的嘴唇不似往常那样闭紧了,而且常常往下咽一口唾沫。她的皮肤变得苍白了,那双闲着的大手在冒汗。总之,她那天晚上的模样,就像一个孤单寂寞的恋人。

  咖啡馆开张典礼到半夜才告结束。每一个人都极其友好地和所有的人告别。爱密利亚小姐关上店铺的前门,却忘了插门栓。很快,所有的一切——有三家店铺的大街、纺织厂、那些住宅——实际上是整个小镇,都沉没在黑暗与寂静之中。而包括陌生人的到来、一个不圣洁的节日和咖啡馆的开张的三天三夜,也随之而告终。

  现在,时间必须向前飞驰了,因为往后去的四年大同小异,没有什么差别。四年里是有不少的变化,可是这些变化是一点点发生的,每一小步都很平常,看起来并不起眼。小罗锅一直和爱密利亚小姐住在一起,咖啡馆有所扩展。爱密利亚小姐开始一杯杯地卖酒,店堂里搬进来一些桌子。每天晚上都有顾客,逢到星期六更是拥挤不堪。爱密利亚小姐还开始供应油炸鲇鱼,给人当晚餐,一角五分一客。那罗锅哄得爱密利亚小姐同意买进一架很好的机器钢琴。两年之内,这地方不再是一家店铺,而成了一家正式的咖啡馆,每天晚上从六时一直营业到十二时。

  每天晚上,罗锅都趾高气扬地步下楼梯。他身上老有一股淡淡的芜菁叶气味,这是因为爱密利亚小姐一早一晚都给他身上搽大麻叶酒,好让他长力气。她宠他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可是什么方法好像都不能使他强壮起来;东西吃下去只能使他的驼峰与脑袋变得更大,身上别的部分依然是瘦弱畸形。爱密利亚小姐表面上还是老样子。工作日她仍然穿着雨靴和工裤。星期天她穿一件暗红色的连衣裙,这裙子挂在她身上,样子很古怪。不过,她的举止和生活方式都起了很大变化。她仍然爱打官司,可是不再那样急于让人中圈套,好狠狠地敲榨一笔罚金了。由于罗锅非常爱交际,连她有时也出去走动走动了——参加福音布道会啦,去吊唁送葬啦,如此等等。她的医道和从前一样成功,酿的酒比以前更醇美了——如果这是可能的话。咖啡馆证明赢利不少,它是方圆若干英里之内唯一的消遣去处。

  因此,且让我们把这几年一笔带过,光是介绍几个零零碎碎的片断吧。我们看到在一个朝暾通红的冬日早晨,他们进松林去打猎,小罗锅踩着爱密利亚的脚印前进。我们看到他们在她的地里干活——李蒙表哥在一边站着,啥也不干,倒是很会指摘哪个工人在偷懒。秋日下午,他们坐在后台阶上劈甘蔗。在明亮晃眼的夏天,他们躲在沼泽深处,那里水杉树一片墨绿,纠结的枝叶下阴暗得如在梦乡。有时小路为一片泥沼或一汪发黑的水潭隔断,这时就可以看到爱密利亚小姐伛下身子,让李蒙表哥爬上她的背——她涉水而过,让小罗锅坐在她肩膀上,揪住她的耳朵或是抱住她宽阔的脑门。有时爱密利亚小姐摇转曲柄,开动她买来的那辆福特汽车,带李蒙表哥去奇霍看一场电影,去逛远处的市集,去看斗鸡;那罗锅对于看热闹兴致很高。当然,每天早上他们都是在他们的咖啡馆里度过的,他们在楼上客厅炉火旁一坐,往往就是好几个小时。这是因为罗锅晚上总是身子不太舒服,很怕躺着仰视黑暗。他对死亡有一种深深的恐惧。爱密利亚小姐不愿让他一个人担惊害怕。甚至可以认为,咖啡馆之所以办起来,主要还是出于这个考虑;有了咖啡馆,他就有了伴侣,有了欢乐,度过黑夜也可以容易一些。现在就请读者用这些断片拼凑这些年的一个总的画面吧。这些先暂且不表,让我们再来谈谈别的事。

  现在,需要对所有这些行为作一个解释了。是时候了,得讲一讲恋爱的问题了,因为爱密利亚小姐爱上了李蒙表哥。这事在每个人眼里都已经是一清二楚的了。他们住在同一座房子里,形影不离。因此,按照麦克非尔太太,一个鼻子上长了个疣子的爱管闲事的老太婆(她一没事就愿意把她那几件破家具在前房里从这儿搬到那儿),以及别的几个人的说法,这两个人是生活在罪恶之中了。如果他们真的是亲戚,那顶多是远表兄妹之间发生苟合关系,何况连这一点也是无法证实的。当然罗,爱密利亚小姐是个健壮、莽撞的人,有六英尺多高——而李蒙表哥却是个病弱的小罗锅,只齐她的腰。不过,对于胖墩麦克非尔的那口子和她那些狐群狗党,这就更有意思了,因为越是不般配和让人瞧着可怜的婚姻,她们越是感兴趣。因此,就让她们说去吧。至于那些善良的人,他们认为,如果这两个人在彼此的肉体接触中能得到满足,那么这仅仅是涉及他们自己与上帝的事。一切有头脑的人对这种猜测的看法倒是一致的——他们直截了当地认为,这是无稽之谈。那么,这样的一次恋爱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首先,爱情是发生在两个人之间的一种共同的经验——不过,说它是共同的经验并不意味着它在有关的两个人身上所引起的反响是同等的。世界上有爱者,也有被爱者,这是截然不同的两类人。往往,被爱者仅仅是爱者心底平静地蕴积了好久的那种爱情的触发剂。每一个恋爱的人都多少知道这一点。他在灵魂深处感到他的爱恋是一种很孤独的感情。他逐渐体会到一种新的、陌生的孤寂,正是这种发现使他痛苦。因此,对于恋爱者来说只有一件事可做。他必须尽可能深地把他的爱情禁锢在心中;他必须为自己创造一个全然是新的内心世界——一个认真的、奇异的、完全为他单独拥有的世界。我还得添上一句,我们所说的这样的恋爱者倒不一定得是一个正在攒钱准备买结婚戒指的年轻人——这个恋爱者可以是男人、女人、儿?,总之,可以是世界上任何一个人。

  至于被爱者,也可以是任何一种类型的人。最最粗野的人也可以成为爱情的触发剂。一个颤巍巍的老爷子可能仍然钟情于二十年前某日下午他在奇霍街头所见到的陌生姑娘。牧师也许会爱上一个堕落的女人。被爱的人可能人品很坏,油头滑脑,染有不良恶习。是的,恋爱者也能像别人一样对一切认识得清清楚楚——可是这丝毫也不影响他的感情的发展。一个顶顶平庸的人可以成为一次沼泽毒罂粟般热烈、狂放、美丽的恋爱的对象。一个好人也能成为一次放荡、堕落的恋爱的触发剂,一个絮絮叨叨的疯子没准能使某人头脑里出现一曲温柔、淳美的牧歌。因此,任何一次恋爱的价值与质量纯粹取决于恋爱者本身。

  正因如此,我们大多数人都宁愿爱而不愿被爱。几乎每一个都愿意充当恋爱者。道理非常简单,人们朦朦胧胧地感到,被人爱的这种处境,对于许多人来说,都是无法忍受的。被爱者惧怕而且憎恨爱者,这也是有充分理由的。因为爱者总是想把他的所爱者剥得连灵魂都裸露出来。爱者疯狂地渴求与被爱者发生任何一种可能的关系,纵使这种经验只能给他自身带来痛苦。

  前面提到过,爱密利亚小姐结过一次婚。这个奇异的插曲不妨在这里交代一下。请记住,这一切都发生在很久以前,这是爱密利亚小姐遇到罗锅之前在爱情这一问题上仅有的一次亲身经验。

  小镇那时和现在没什么两样,除了当时的店铺是两家而不是三家,沿街的桃树比现在更弯曲些,更细小些。那时候爱密利亚小姐十九岁,父亲死了已有好些个月了。当时镇上有个纺织机维修工,名叫马文"马西。他是亨利"马西的兄弟,虽然若是认识他们,你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们是哥儿俩。因为马文"马西是本地最俊美的男子——身高六英尺一,肌肉发达,有一双懒洋洋的灰眼睛和一头鬈发。他生活富裕,工资不少,有一只金表,后面的盖子打开来是一幅有瀑布的画。从物质与世俗的观点看,马文"马西是个幸运儿;他无需向谁点头哈腰,便能得到他需要的一切。但是倘若从一个更加严肃、更加深刻的观点来看,马文"马西就不能算一个值得羡慕的人了,因为他禀性邪恶,他的名声即使不比县里那些不良少年更臭,至少也和他们一样臭。当他还是个半大不大的小子时,有好几年,他兜里总揣着一只风干盐渍的人耳朵,那人有一回与他用剃刀格斗,被他杀了。他仅仅为了好玩,便把松林里松鼠的尾巴剁下来。他左边后裤兜里备有禁止使用的大麻烟叶,谁意志消沉不想活了,他就帮他们一把。可是尽管他名声坏,这一带还是有许多女的喜欢他——当时县里有好几个年轻姑娘,都是头发洁净,眼光温柔,小屁股的线条怪可爱,算得上风姿绰约。这些温柔的女孩子都给他一个个糟蹋了,羞辱了。最后,在他二十二岁那年,这个马文"马西挑上了爱密利亚小姐。这位孤僻、瘦长、眼光古怪的姑娘正是他思慕的人。他看中了她倒并非因为她广有钱财,而是仅仅由于爱。

  而爱情也使马文"马西起了变化。在他恋上爱密利亚小姐以前,在这样一个人的身上到底有没有心肝,这样一个问题是可以提出来的。不过他的性格之所以发展到这个地步,也不是毫无来由的。他来到这个世界的最初阶段非常艰辛。他的父母——这样的人根本不配做父母——生下七个自己不想要的孩子。这是一对放浪的年轻人,爱钓鱼,喜欢在沼泽一带逛来逛去。他们几乎每年都要添一个孩子,这些小孩在他们眼里都是累赘。晚上他们从工厂下班回家,看到孩子时的那副表情,仿佛那些都是不知从哪儿来的野种。孩子一哭,就得挨揍,他们在这个世界上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房间里找上一个最阴暗的角落,尽可能隐蔽地把自己藏起来。他们瘦得像白毛小鬼,他们不爱讲话,连兄弟姐妹之间也不讲。他们的父母终于把他们彻底抛弃,死活全看镇上的人是否慈悲为怀了。那是一个难捱的冬天,工厂停产快三个月了,谁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不过这个镇子是不会眼看白种孤儿在街头活活饿死的。因此上就出现了这样的结果:最大的八岁孩子走到奇霍去,在那儿消失了——兴许是他在哪儿爬上一列货车,进入纷纷扰扰的大世界了。这可谁也说不上来。另外三个孩子由镇上轮流养活,从一家的厨房吃到另一家的厨房。由于他们身体孱弱,不到复活节就都死了。剩下的两个就是马文"马西和亨利"马西,他们让一家人家收留了下来。这里镇上一个善良的女人,名叫马丽"哈尔太太,收容了他们哥儿俩,视同己出。他们就在她家长大,受到很好的照顾。

  然而儿童幼小的心灵是非常细嫩的器官。冷酷的开端会把他们的心灵扭曲成奇形怪状。一颗受了伤害的儿童的心会萎缩成这样:一辈子都像桃核一样坚硬,一样布满深沟。也可能,这样的一颗心会溃烂胀肿,以至于体腔内有这样一颗心都是一种不幸,连最普通不过的事也会轻易使这个人烦恼、痛苦。后一种情况就发生在亨利"马西的身上。他恰好是他哥哥的反面,是镇上第一厚道第一温和的人。他把工资借给倒了霉的人花。早先,逢到星期六夜晚,人家去咖啡馆玩乐,撇下孩子不管,他就主动去给人家看孩子。不过他又是个爱害臊的人。从外表上就看得出他的心在肿胀、在受苦。可是马文"马西呢,却越来越无法无天、粗暴残忍。他的心硬得像撒旦头上的那只角。一直到他爱上爱密利亚小姐之前,他带给他弟弟和抚养他的好大娘的,除了羞辱和麻烦,就再也没有别的了。

  可是爱情彻底改变了马文"马西的性格。他倾慕爱密利亚小姐足足两年,却从不去表白。他常常站在她店铺门口附近,便帽拿在手里,灰眼睛里流露出温顺、渴念和恍恍惚惚的神情。他行为也彻底改好了。他对养母十分孝顺,对弟弟十分友爱。他把工钱攒了起来,学会了过日子。他甚至还伸出手去希望得到上帝的垂怜。星期天,再不见他躺倒在前廊地上,成天不是唱就是拨弄吉他。他上教堂去做礼拜,参加所有的宗教集会。他还学习好的礼貌:他训练自己见到妇女要站起来让座,他不再骂娘,打架,乱用上帝的名义诅咒。两年里,他通过了考验,在各个方面都改善了自己的品性。在两年终了时,一天晚上,他去见爱密利亚小姐,带了一束沼泽里采来的花、一口袋香肠和一只银戒指——那天晚上,马文"马西向她表白了自己的爱情。

  而爱密利亚小姐也真的嫁给了他。事后,每一个人都感到莫名其妙。有人说,这是因为她想捞一些结婚礼物。也有人认为这是爱密利亚小姐在奇霍的那位姑奶奶没完没了唠叨的结果,那是个不饶人的老太太。总之一句话,她跨着大步走下教堂的过道,身上穿着她亡母的新娘礼服,一件黄缎子的长裙,穿在她身上至少短十二英寸。那是一个冬日的下午,明亮的阳光穿过教堂红宝石色的玻璃窗,给圣坛前这对新人投上一种奇异的光彩。牧师念婚礼祝福词时,爱密利亚小姐老是做一个奇怪的动作——用右掌心蹭她的缎子礼服的边缘。原来她是想摸她的工裤兜呢,因为摸不着,脸上就显出了不耐烦、不喜欢和不高兴的神情。等牧师的祝福词说完,祈祷文也念毕,爱密利亚小姐便急急忙忙冲出教堂,连丈夫的手臂也没挽,领前少说也有两步。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2010-3-25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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