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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宝林

#1  ”无耻啊!无耻!”

“无耻啊!无耻!”

程宝林

       
1

前不久很火的影片《建国大业》,有一场戏,是诗人闻一多最后的演讲:
       
“李公朴先生四天前在昆明被国民党特务杀害了。他犯了什么罪?竟遭到如此的手段?他只不过是用笔写写文章,用嘴说说话。他所说的,他所写的,恰恰是没有丢掉良心的中国人的话。无耻啊!无耻!这是反动派的无耻,恰是李先生的光荣!李先生付出了一条生命,我们要讨回一个代价。正义是杀不完的,因为真理永远存在!”
            
闻一多先生演讲后回家,在路上遇刺身亡。
         

          2

在电影中看到这一段,我总觉得,它和前不久发生在贵州安顺的警察枪杀村民案,有某种关联。
         
这两个21世纪中国贫困山区的村民,自然不能和上个世纪40年代的著名诗人、教授闻一多先生相提并论。闻一多留学美国,其诗歌影响深远,在中国现代文学历史上占有一席之地。而那两个郭家兄弟,只不过是山野村夫而已。
      
何况,改朝换代已经一个甲子,人民不仅早就当家作了主人,而且,人民的妈妈─祖国母亲,已经阔得如同中了乐透大奖。1968年,出于经济与政治的双重考量,诛杀林昭后向其母收取的5分钱子弹费,如今已完全不需要郭家兄弟遗下的老父老母负担。仁慈并不限于这一点。被击毙次日,总额70万元的巨款,就已摆在了死者遗属的面前。
      
如果一个农民,要么死于煤矿,获赔两三万人民币,要么死于国家暴力机器的枪口,一条命获赔35万,我相信,只有傻瓜才会选择前者。但前提是:必须背着“袭警”的黑锅。

3

稍稍对中国农村有所了解的人,都会知道,中国的乡村,人际关系仍然保留着宗法社会的某些传统。人们聚族而居,婚丧嫁娶,你来我往。基层警察,常常不过是穿着警服的乡亲、熟人。警察到村民家中吃喝,是极其平常的事情。
            
连夺二命,连眼都不眨的张磊,不是在2004年4月4日夜晚,到某个现已当了村干部的村民家中喝酒,喝醉后闯入村民岑金能家打砸、肇事,并将一个公文包遗落吗?岑家要求按当地习俗,由张磊提一壶酒、一只鸡,上门赔礼道歉,遭到拒绝。警方出60元赎回公务包的动议,因此也遭拒绝。
         
在此,我要向不屈于恶警的淫威,不断申诉、反映张磊夜砸民宅的村民岑金能表达我由衷的敬意。

他们是穷得有骨气的中国农民。中国农民怕事,不惹事,但事情来了,也未必就一味躲事。他们可以被枪击头颅,但不会无缘无故下跪。

4

光天化日之下,出了这样的惊天大案,当地的安顺官场,似乎波澜不惊。
           
于是,我们看到了一幕又一幕的表演:地方政府抢先定性;公安局副局长白般抵赖;法医说恐怕是因为“走火”……一个僻远小邑的一群官差,将10多亿人当成了白痴,将“执政为民”的美丽口号,实证成了黄口白牙的谎言。
         
余生也晚,未知天命,在天朝谋生、求学、就职,凡36载,始远走异邦。其间所亲历、所目睹,所见证,所阅读之无耻,虽汗牛充栋,然皆不及此一事件为大。难道,一件偶发的、最多不过具有刑事诉讼价值的悲剧性事件,即使公众(不是公民,因为,中国目前尚无公民)无意于将它上升到政治的层面加以解读,而官家,却死死认定,这一事件,涉及到专政体制的永恒正确,而不惜牺牲法治与公义,严防死守,绝不后退半步?

其间的逻辑就是:我已经赔了你每户35万元巨款,难道还不足以买你们两个草民的项上人头吗?你们家一辈子,见到过这么大的一堆钱吗?

没有要你们跪下,磕头谢恩,这已不止是“皇恩浩荡”了!


2010年1月21日


2010-1-23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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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雪儿

#2  

“必须背着“袭警”的黑锅。”——就是这样可怕,分明是强权者乱杀无辜,最终拥有话语霸权的权贵们还要让无辜受害者背着罪名下地狱。一点也不夸张地说,这是生活常态。权力者从来就是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让真正的受害者有口莫辩!真是“皇恩浩荡”啊!


2010-1-24 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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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宝林

#3  

谢XY!此事国内网站,除凯迪社区猫眼看人外,其余网站都难以见到片言只语了。


2010-2-4 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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