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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个受到木棉花称赞的点子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xzhao2

#1  一个受到木棉花称赞的点子

木棉花是我的网络好友,资深军旅记者。因为同是洁迷而结缘——呵呵,还从未谋面呢。进一步发现我们的欣赏口味很是具备一致性,凡是她喜欢采访的,我也一概喜欢(当然我并无采访权和记者证,呜呜呜呜)。

昨天在她那儿跟了一个帖子——

从我的观感来说,他是个很要强很独立的人。

尤其是看了《大院子女》之后。这种感觉更其强烈。

忽然想到,国内干吗不流行合伙人呢?

几个哥儿们合伙办一个!-----如可能,转告刘小锋一声!----点子也是无偿奉献的啊。

不一定需要个人单枪匹马也不一定需要夫妻档。

荧屏银幕其实跟戏曲不一样,特别忌讳老是这两个人配对。这和徐玉兰王文娟于魁智李胜素不一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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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点子其实说新不新,只是把法律事务所合伙人制(我对这还有些熟悉)和合伙开餐馆搬到影视界来。

所以,仿照李光洁郝蕾那时候夫妻老婆店开办山水回声工作室一样干!

夫妻可能离异,但有时候好兄弟的情谊反而是牢不可分。

不是说兄弟是手足嘛——下面一句我就不说了,我也不认可。

别的没啥,只要能够渡过艰难的创业期,再是同心协力坚守在一起。

自然,能共患难是第一条。是否能够在有盈利有名望之后继续保持深厚友谊不会像某些国家之间的兄弟情谊转眼成为仇敌,那是另外一回事也是以后的事。

其实夫妻也是如此——有的田舍翁多收了三五斗还会撇下糟糠妻呢。

先干起来再说!

注册挂牌!

刘小锋,大胆地往前走!

来一个锋锐工作室!!!

哈哈,这锐代表啥合伙人,我可不知道,别来问我!

我的点子到此为止。



是非是我非我
2010-1-14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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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hao2

#2  

我和一位老总在网上相识,他是师生合伙。

这儿不也是为力和章凝合伙人制吗。


2010-1-14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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