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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unlover

#1  [转载] 即便热比娅是坏人,也别让她的女儿来告诉我!

即便热比娅是坏人,也别让她的女儿来告诉我!

杨恒均 2009-8-8 dwnews


    最近看中国中央电视台看到一则新闻,心里一阵不安。那是一个揭露热比娅的时事节目。说实话,虽然对热比娅了解不多,但并不喜欢这个人,而且,如果有证据显示她就是新疆暴乱的幕后黑手,我认为应该公布证据,让世人都看到她的犯罪事实。
   
    可是在要转台的时候,我突然看到屏幕上出现了热比娅的女儿,接着是他的弟弟,还有几位至亲的亲人。他们都住在中国大陆,他们上电视都是现身说法,揭露自己的亲姐姐、亲母亲的邪恶,如何策划了新疆暴乱等等。我被雷倒了,有了回到文革的时光错乱的感觉……
   
    说实话,我理解热比娅的亲人的“大义灭亲”,理解他们的正义感,理解他们的“民族大义”,甚至理解他们的“政治觉悟”,但在全国人都可以看到的电视上揭露自己的姐姐和母亲,我还是无法理解!
   
    如果他们有真相要揭露,可以协助公安;如果我们要知道热比娅有多邪恶,宣传部门可以请出公安的同志,公布一些证据,让我们看看热比娅有多么坏。可是,请你理解我,我真地不想听到一个坏人的至爱亲人在电视上告诉我们她的姐姐和母亲有多坏!这一刻,我突然有些同情热比娅,且不说她是否发动了骚乱,也许那块土地已经让她没有值得留恋的了?是谁让她的亲生女儿都站出来在亿万人面前揭露她?
   
    这让我想到了文革,也许有人要说了,这和文革有本质的区别,文革时候是做错了,现在则是对的。我想提醒你,文革的时候,没有一个人认为他们做错了,而且,对和错随着时间的推移也许可以模糊界限,甚至可以转换,但中国人坚守了几千年的道德底线一再被打破,也许真是无法弥合了。而且,这样的电视节目并不是法庭,只是为了宣传而已。用这种办法宣传,也许一时之间可以达到目的,可在更大的层面上,我们整个民族失去了什么,知道吗?
   
    我国最早的法律(好像是1930年代)有亲人互相回避的规定,就是至亲之间不能作证(证明好,或者证明坏的都不能用),后来听说取消了,但至今,国外很多国家还有类似的法律条文。我的意思是,即使法律规定,至亲之间不能隐瞒证据,必须互相揭露,我也认为,那是法律领域的事,不是宣传的事。你把这种亲人互相揭露的事弄上大电视,性质完全变了。正如文革中,如果真有孩子有证据证明自己的父亲是汉奸一样,他可以提供给公安,但在批斗会上,让儿子上台揭露父亲是汉奸,并拳打脚踢,实在是对人伦和道德底线的挑战。
   
    最近看电视还看到上海脱口秀明星周立波的妻子公布了周立波吸毒时的丑态,那录像显然是在他们还是夫妻的时候拍摄的。说过公道的话,也是法律的话,如果法律规定她必须这样做,或者公民手册规定她应该这样做,我并不反对,但这种录像是被公布到互联网的,周立波又是一个公共人物,实在让人恶心。我说的不是周立波恶心,而是那个公布录像带的。如果在西方,让人恶心的不是周立波,而是那个公布录像带的妻子。
   
    妻子揭露前夫,也有丈夫揭露妻子的。另外一个好像也是名人的满文军揭露了自己的妻子吸毒,也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这些娱乐圈的事按说不要上纲上线,但由于和上面提到的中央电视台的事几乎同一时间,总让我想到了文革的怪现状。
   
    还是那一句话,热比娅是坏人也好,好人也好,请不要让她的亲生女儿来告诉我。请用证据告诉大众,老百姓不都是傻瓜,有自己的判断力。用这种亲人揭露的办法,也许在感情上一下子能够吸引住观众,让大家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痛恨这个连自己的女儿都出卖她的热比娅,但你再一次打破了中国人的传统和道德底线,得不偿失的。策划这些宣传的人请记住,也许有一天,你的女儿、儿子和亲人会被人弄到亿万观众的面前,指着你的鼻子喊道:我的禽兽父亲在极权时代,干下了无数伤天害理、无耻之极之极的事……
   
    至于夫妻反目成仇,我只是想提醒所有的丈夫和妻子,今后在家千万别畅所欲言,行为要检点,上厕所的时候把房门关好,上床时能够穿戴整齐最好,如果要干事不得不脱掉内裤,建议你用一张被单隔在两人中间,在中间掏一个小洞洞行房事就行了……对了,别忙高潮,记住了:兴奋时也别大声喊叫,要大方得体,因为那个正和你云雨的人很可能安装了摄像机,以备后需……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2009-8-9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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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unlover

#2  

讲真话的评论
August 8th, 2009 at 8:26 am: 非常同意杨博的文章,你的感受与我同样,我想起文革,想起伤痛!他们又在创造“伤痕”文学,又在制造“大义灭亲”的政治效果,又在表演“株连九族”丑剧,又在挑动群众斗群众!我的天,文革式的法西斯行径难道还没死绝吗?! 我想起了你写的”第二次文革离我们还有多远?”


理的评论
August 9th, 2009 at 8:25 am: 可见中共对热比娅的指责的可信度极低,中共不得不搬出文革不得人心的挑拨人间亲情伎俩。为自己的政治目的不惜破坏别人亲情和睦而不择手段中国民众已经充分地领教过了。中共故伎重演只是再次告诫世人中共并没有变。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2009-8-9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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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宝林

#3  

想起20年前的夏天,中央电视台播出,姐姐举报被通缉的弟弟。杨恒均是少有的头脑清醒、思想深刻的人。


2009-8-9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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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rain

#4  

宝林兄,“想起20年前的夏天,中央电视台播出,姐姐举报被通缉的弟弟。杨恒均是少有的头脑清醒、思想深刻的人。“

对这种大义灭亲,不用思想深刻,老百姓都心知肚明,只是杨恒均大声说了出来。20年前那位姐姐,后来好像听说被周围人的吐沫星子给淹疯了。

才几岁的娃娃时,看革命电影,“蒋匪兵”抓老共,老公的老婆孩子都扑上去死拉硬拽哭天喊地地往回抢。就在那里犯疑惑,老共抓反革命时,反革命的家属都大义灭亲的,咋“蒋匪兵”就那么仁慈,抓老共的时候还容得老共的老婆孩子如此这般。

20年前有位被通缉的“领袖”,南下千里迢迢逃到我们那个城市,被大学的一对小夫妻收留藏在家中1-2个星期,那“领袖”后来又北上被抓。老共来抓这对夫妻,据说女孩的母亲也是大学里的一个小官,上去给了那女孩一耳光子。所有那大学里的师生员工家属都有些不齿这种行为,不过也知道那女人也是无奈。那女人和他老公都在大学里有点“机要”性质的部门,如果不这么做,老夫妻俩人再丢了饭碗,全家谁都没有照应。好在,几个月后,老共自己也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把那女孩先放了。大学里上上下下本来也同情他们,也没有开除她。原来那女孩是个描图员晒图员什么的(现在的孩子谁知道描图员晒图员是干啥的?),下放打杂,以示惩罚了事。有人说,她就在我们宿舍楼下,基建科私盖的我们称为“民工房”的那排小平房里打杂。听那女孩以前的同事转了几手的传说,那女孩关进去的日子比他老公还不好过。那著名的民国时天牢,后来的省监狱就和大学近在咫尺。可惜那女孩是从犯,住不进去,给关到郊县一个破监狱去,也没人问她案子。几十个女人一个大通铺,通铺的尽头是茅坑,那些老女犯欺负她,让她睡在那头。

那位“领袖”后来也被放了,流亡海外,他说起过北上被抓的经过。但是他南下时收留他的小夫妻是谁,老共如何知晓的,那位“领袖”没有提及过,大概不愿再给人家添麻烦。是当初介绍“领袖”南下的人招的,还是老共早就盯住他了,等他北上接头时再一网打尽,就不得而知了。那位“领袖”后来在海外的表现,相对其它几位来说,风评也算是可以的。


2009-8-9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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