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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寒

#1  [短篇小说] 第七病室

题记:很多事情我都假装忘记了,但我依然记得那个丑陋的姑娘,她对我说,我们一起死掉算了。

从一扇沉重的铁门走出来的那刻,阳光撞伤了我的眼睛,于是周边的一切似乎变得模糊起来。我整整服刑了十年,又重获了新生,谈不上快乐,也不难过。十年是个什么概念?十年可以让我们这一代的青春从激情中集体走向荒废。但我看到夏飞的脸,她依然年轻,而我却仿佛苍老了许多。我没曾想接我的人居然是她。

当那扇铁门合上的刹那,我的回忆也随之被关进了里面。我仿佛重回到96年的那个秋天,我写我莫名地被遭到了监禁,他们出示了一件我的外衣,和一组案发现场的照片让我进行辨认。我确认了外衣的确是我的,而照片上的那个姑娘我也记得,她是吴老大的闺女。她长得可真丑,连死都那么难看。我问他们,可她怎么就死了呢?于是他们又在一块带着污血的石头上,提取了我的指纹,甚至将测谎仪也接在了我的身上,测试着我的皮肤电阻,呼吸与血压。显然,所有的物证表明我是个凶手,但我却拒绝做任何交待。事实上,我压根儿就不知道该承认些什么。坐在一间略显昏暗的审讯室里,我戴着一副冰冷的手铐,这是我第三次被传讯。预审人老徐再次向我确认为什么要杀人。关于这个问题,其实我已经想了很久也没想明白。那个录口供的警花,就那么一直犀利地看着我,她长得可真漂亮,就是阴气太重,这使得整个房间似乎有了些被规整的窒息。

我垂下了头,记得被捕前小忧告诉我说,你现在疯了你知道吧?记住了,你现在什么都忘了。小忧一口咬定我就是疯了,她似乎巴不得我疯掉。是的,就因为病院的那一纸确诊书我才迟迟未被立案。我认为小忧是错的,我必须的搞清事实的真相,已知道的事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做了却不知道。我向老徐要了支香烟,那火机肯定是劣质的,不然我不会看到一簇火焰,在我的眼前忽的就窜了上去,脸被燎得很烫。但似乎也因此才瞬间烫伤了我那些被剥离的回忆。我蓦的生出了几分惊喜,摔爆了火机,老徐冲过来一把将我摁在桌上,想押我回监,我情绪失控地挣扎着,放开我!趁我还能想起来的时候我要交待,不然你们真就把我逼疯了!看我一脸认真地模样,老徐最终还是试着坐了回去,稳坐一旁的警花重新拿起了笔,死一般的沉寂。我哆嗦着指头吸掉了整支烟,我说了句人民万岁。我又说,你们是人民警察,你们必须得相信人民,我要弄清事实的真相。

以下就是我的供述:我被送进了疯人院。小忧说我疯了,说我当街放火,我说你放屁,这事儿我怎么不知道?而医生最后为我确诊的是,说我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并伴有强迫性失忆。对于这个结论我狐疑着,一直好好的我怎么就突然疯了呢?现在想想,小忧真是个好老婆,她巴不得我疯了,因为这里涉及到正常与非正常下的刑事责任问题。小忧是个校花,系里有很多人都在追她,这样的事儿肯定也少不了我。认识小忧的第一天我就摸了她的屁股,她说我是色狼,但最后还是跟了我。我对警花得意地笑笑,她不比你难看,真的。我继续说到了这个暑假,日子里充满了阳光与小忧的味道,我们鬼混在了一起,好象有着挥霍不完的精力。每天一起吃饭,逛街,在电影院里接吻,天黑了就回到宿舍里成宿地做爱。睡到天亮的时候,我发现我还能晨坚,小忧摸着我说她还想要。唉!那时真好,我真她妈的想她啊我!老徐终于听不下去了,他拍了下桌子,命令我不要涉及与本案无关的话题。我说不!您现在必须得按我的思路走,不然我就没法子扯出主题了,其实我比你们还着急立案。警花动了动身子,好,说下去,我问说到哪儿了,她提示:你和小忧的假期生活。

我想了想没错。要不是老徐刚才很讨厌地介入,我的供述应该连接向这里,这个暑假,小忧说我烧了那张海报,过程我不记得了,我只好按她的见证复述:我们路过华联商城的时候,小忧指了下宣传海报上的那个女人,有着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代言的好象是什么牌子的洗发水。小忧撇撇嘴说她用过,别骗人了,用得她直掉头发。我停了下来,站在墙根儿下呆呆地看了半天,然后随手掏出火机将那张海报烧了,嘴里还骂骂咧咧地胡说些什么。路人越聚越多,他们说我疯了,于是我开始袭击路人,街头就乱成了一片。

我矢口否认了这次纵火,因为我不记得。但后来的事情我是记得的,包括第七病室,我每天和六个疯子住在一起,加我七个。他们彼此都有着各自不同的嗜好:A喜欢独自盘腿坐在地上面墙喃喃自语,象念经似的。他很安静,不扰民。B喜欢在屋子里绕来绕去的练长跑,嘴里还喊着口号:冲出亚洲,走向世界。C每天坐在床上喜欢蒙着一张被子,然后不厌其烦地让A和B找他。D喜欢拿着只拖鞋没完没了的往美国打国际长途,说什么要找布什弹阂北约。E是最讨人厌的,也是疯人堆儿里最没素质的一个,他喜欢往别人的碗里吐唾沫。真的,要不是他疯了,我真想揍他!F据说还是个教授,病情时好时坏,他喜欢给同屋的人讲大道理,维持室内秩序。当然,做为一个正常人,我也该有自己的嗜好。我喜欢搜集一些长发女人的图片,然后将她们一一烧掉,这样会让我产生一种莫名的安全感。但这事我是在背地里做的,没有任何人知道这个秘密,也因此我相信小忧是对的,她说我烧了那张海报,虽然我不承认。

其实我很难过,要一个正常人整日扎在疯人堆儿里,还要忍受着他们疯颠的行为。我崇尚自由,但我不能忍受一个没有秩序的世界。如果我彻底疯了也就算了,可我是有意识的,我会感到痛苦,很质感的痛苦。够了!我哭丧着脸对医生说,求你们放了我吧,我没疯,您见过一个疯子这么理智地生气吗?医生告诉我现在正处于观察期。去你妈的!我忧伤地坐在花坛上,看着一个女人在林子里和纱巾跳拉丁舞,实习的小张护士笑眯眯的走过来,她经常给我们换药。于是我掉头就跑,她在后面追,追累了我就将药吃掉了,然后要她给我讲故事,但她似乎总是很忙。那时我就特想小忧,想着想着,她就真来了。我们躲在疯人院的公厕里急匆匆地做爱,用高潮创造着片刻的存在感,后来我们就抱在一起哭。无聊至极,我就索性找F聊天,我确定他是这个屋子里唯一还能算是正常沟通的人。我们谈到孙中山民主里的软弱与妥协,毛泽东政权里的红色与坚决,我说我们这一代没有英雄,大师,只有狗屎,F嘿嘿地说我是个疯子,我很生气,便动手和他打了起来。D又操起他那只永远不欠费的拖鞋向布什求救,说这里正在发生暴乱并请求支援,于是练长跑的B跑到医生那里泄密。C在床上终于神秘般的消失了踪影。E因为找不到饭碗趁乱开始往A的脸上吐唾沫。第七病室方寸大乱。

我终于还是被放了出去。医生建议我静养,并给我开了许多乱七八糟的药片,诸如丙二醇,奋乃静,泰尔登之类的,我把它们全扔了。而我的父母又成了我的监护人,他们认定是小忧把我带疯了,还要我坚决与她断了来往。我不从,我说她是无辜的,他们开始絮絮叨叨。我看到一万只苍蝇嗡嗡嗡嗡地在我的耳边飞来飞去,于是我以最快的速度,一路狂奔到了乡下二叔的家里。这个秋天,小忧重新返学,而我只能呆在这里象病人一样静养。我开始痛恨海报上的那个长头发的女人,不然我就不会被送进疯人院,不然父母们就不会怨恨小忧,不然我就不会跑到乡下让老黑领着我并杀了傻秀,不然我就更不会坐在这里和你们罗嗦着这些。我说他们都是帮凶,他们最后将我造就成一个失忆的杀手。我看了老徐一眼,他问我老黑又是谁?而一旁的警花依然是一副正襟危坐的样子,我没兴趣知道她在记录些什么,我只管说。我说事情有时就是这么怪,一旦被序列了之后,其中的环节你想逃都逃不掉。

我发现我不喜欢的事情越来越多了,不喜欢的反倒去做,活得象一场虚谎。于是我时常趴在一张75cm×110cm的世界地图上,对着世界的万民说,我们象一群永远饥饿的蚂蚁,正一点一点地蛀空着这个世界。我们唯一所能拥有的也只是个概念,不是喜欢,就是厌恶,除了做别无选择。

我喜欢这个秋天,阳光,午后的风里纷纷坠落的叶子。辛勤的农夫们,在秋后的稻地里挥舞着镰刀;我喜欢这个秋天,黄昏,炊烟袅袅的村庄在夜色里弥漫着些许悲凉的味道。我带着二叔家的老黑在田间溜弯,老黑是一只强悍的大狗,它撒了欢似的在我的前方上蹿下跃,时而回过头望我一眼。我在后面跟着,它跑到哪我就跟到哪。我跟着老黑来到了二叔家的稻地,附近毗临着一座很大鱼塘。那有一所房子,吴老大住在里面,死了婆娘,现在和她的闺女相依为命。这时我就看到了傻秀,她正绕着塘子,敲着铁桶,喂着鱼食。我喊傻秀,她看了我一眼没理我,老黑大概是觉着我很没趣,便跑到了傻秀那里献媚,我知道老黑跟她很熟。狗日的叛徒!我这么骂着,躺在了一排码好的的稻垛上,看着白色的月光从我的上方碎落下来。我嗅见微凉的晚风,在鼻尖下掠过稻草的芳香和泥土的味道。一群蛤蟆咕呱咕呱地叫着,在四周此起彼伏的重奏,伴着傻秀敲铁桶的结奏。我喜欢这样的秋天,她让我感到安详,象萧邦的夜曲,又象圣经里的伊甸园。那该是信徒们神往的地方,二叔就是个信徒,也是个勤劳本份的农民,他将自己的半生作为燔祭献给了土地。他和我谈上帝,永生,因果善恶,最后建议我也入教。二叔说,这样你的心灵就会得到安宁。我说那是宗教,阶级下的产物,奴隶们虚构的天堂。我和二叔谈伏尔泰,达尔文,马克思和萨特。二叔说他不懂这些,他只知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劳动人民的饭吃得很实在。我说不过二叔,也没入教,但那段时间我时常翻起圣书来。

我闭着眼睛开始怀念小忧,她要是在的话,我想我一定会给她讲亚当和夏娃的故事。但她不在,我只好大声喊老黑,老黑乖乖地又跑了回来,摇头摆尾地用它那张臭嘴添着我的脸。我给老黑讲了伊甸园里的故事,我问老黑说,你不知道吧?其实上帝早就为我们预备好了善恶树,他还嘱咐亚当不要摘树上的果子,否则那日子必死。但夏娃偷吃了,所以我们一出生就带着罪来了,可上帝要是砍掉了那颗善恶树,夏娃还会犯罪吗?老黑看着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它大概是觉着我很没趣味,又跑到了傻秀那里。傻秀喂完了鱼正在塘子里洗手,我将老黑没回答的问题又交给了傻秀。她没说话,天生的一副兔唇,肥臀,水桶腰,耷拉着头发一直垂到下巴。长得跟村姑似的。其实傻秀以前并没邋遢成这样,除了发育的早些之外,只是丑。那时我和另外的一些孩子们都叫她秀姐,她时常领着我们很疯火地下水摸鱼,偷别人家的玉米棒子。

至于现在为什么变成这副鬼样子,其中的蜕变过程我还是知道的,并且整个村落里的人都知道。最后被确定为两种版本:A 傻秀和几个男同学在一间小录像厅里发生了性关系。B 傻秀在一次夜里放学回家,途经大坝时被几个半路窜出的流氓洗劫一空,除了20块钱外,他们没有再搜出任何剩余价值,于是他们索性把傻秀也轮奸了。因为没有报案,这两个版本到最后都成了悬案,除了傻秀之外,没有人知道哪一种是真的。但有一点可确定的是,傻秀的确怀揣了个野种,并堕了胎。那一年傻秀刚满18岁,就读于一所职业高中。这事被曝光以后,傻秀就辍学了,住到了鱼塘边的那所房子,从此远离村落,过着貌似与世隔绝的生活。囚禁她的是村民们的流言蜚语,和鄙夷的目光。后来,傻秀就干脆跟着她爹种地,务农,伺候鱼塘,象男人一样做着粗活。一晃几年下来,傻秀的力气变得越来越大了,她可以将一百斤的大米扛在肩上,甚至可以将一个男人撂倒。这是二叔说的,他亲眼看见本村一个叫二狗的男人,因为随手顺了傻秀家的两根黄瓜,被傻秀抓住抄起棒子就给抡地上了。我知道傻秀并不小气,只是和男人总是有着不可调和的敌意。村子里没有谁再敢招惹她,只是背地里都叫她傻秀。

说到这里傻秀也该死了。为了证明我恢复了记忆,这一段是整个案发现场的细节:我想我不该叫她傻秀,就象我不爱听别人叫我疯子一样。我说秀姐,怎么不见你爹?傻秀沉默了半天,才说是和几个鱼贩子去城里了。我挨着老黑坐了下来,说起了从前和傻秀领着我们疯玩的日子。她只是听,静静的看着月光浮在水面上,摇晃着一圈圈的涟漪。我说秀姐,你不会连我也恨吧?傻秀说她跟我没仇,然后开始断断续续地说些什么,时而夹杂着很重的怨气。听烦了,我就拾掇些干草,枝条,架起了篝火,傻秀边说我边添柴火,火光汹汹。傻秀不停地说,象决堤的洪流一发不可收拾,其实我一句话都没听进去。我听得头痛,起身要走,她不从,还情绪高涨地抓住我说,人都不可靠,我们一起死掉算了!我说傻秀你她妈的疯了吧你,要死你自己去死吧,我和老黑还没吃晚饭呢!傻秀一把将我掀翻在地,然后一屁股压在我的身上,随手又给了我一个响亮的耳光。我晕眩着,终于确认了她的力气绝非徒有虚名。傻秀开始扭着屁股,发了疯似的撕扯着我的衣服,于是有一种沉重的压抑,在下体的摩擦中渐渐有了些暗生的欢喜。某一刻,我在狼狈的快感中抵达了万民景仰的后座,随即滋生出一种莫大的耻辱。那种感觉确切地说就是:我好象被傻秀强奸了。火光倒映在傻秀模糊的脸上,纠缠着她的头发一起贴了下来,于是象一种多年的恐惧倾刻袭击了我的全身。她开始要扒我的裤子,我随手下意识地一摸,摸到一块石头狠狠地朝上挥了过去。我听到一声闷响,傻秀象病猪一样栽倒在了地上。有血流了出来,顺着她凌乱的头发。

我呆呆地坐在那里,守着残余的火焰和傻秀的尸体,老黑是现场唯一的目击者。这狗日的畜牲,正拎着条后腿在河沿上很响亮地撒尿。我推了推傻秀,她没理我,她死了,原来一个人可以死得这么简单,没有痛苦,没有挣扎。月光那么冷,我想哭,象一个悲伤的教徒埋下脸去。这个夜里,我抹去了泪水,我悄悄地对老黑说,傻秀好象睡着了。我脱下了外衣盖在了她的身上,她睡得那么安详,连呼吸都没有,傻秀有福了,我喃喃着天父和她同在。我重新躺回到刚才那排稻垛上,夜色回到初始的安静,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趁着天黑,一个梦境仿佛访问了我的身体,我感到下体潮湿,微凉的,那些布满粘浊的液体。我怎么梦遗了呢?我费解着领着老黑离开了稻地,与先前的回忆一笔勾销。那个夜里,我在二叔的酣声里睡得很沉。

我大摇大摆地重回到了学校。趴在教学楼的窗台上,我对小忧说,昨晚我梦遗了,都怨你。小忧踢了我一脚。我说等毕业后我们就结婚吧。她说好。这时一辆警车就停在了楼下,我幸灾乐祸地拉着小忧去凑热闹。但没想到的是,那辆警车带走的人居然是我。隔着车窗,我看到小忧在哭,和同学们疑惑的目光停滞于我的身后。

警花终于停下了笔。是的,我就是在这样一种混乱的状态下完成了上述口供。老徐匪夷所思的看着我,他说了句荒唐。警花始终很冷静,她说,你可要想清楚了,这不是编故事,这是呈堂证供,你要对你刚才所说的一切负责。我说我已经想清楚了,事实就是我在正当防卫的情况下错手杀了傻秀。当然,在意识下的非意识行为里,还不能排除我的能动主观性。这句话我大可不必说的,虽然对我的供词不利,但我只是想弄清事实的真相。无论怎样,真相就是我的确是杀了人了,这是不可改写的。在那份笔供里,我毫不犹豫地签下了我名字:方正。

审讯室里的题外话:很多年来我反复做着一个相同的恶梦。我总梦见我回到8岁那年,一个长头发的女人,尖叫着从一座失火的楼窗里跳了下来。她砸在我身旁的水泥地上,面目全非,脑浆四溢,冒着白烟的头发上,还散发着阵阵怪诞的焦味。我将这梦一直深深地埋在枕下,我怕惊醒了那个会尖叫的女人。但我确定那一定不是梦。(见证人:我的父亲母亲。包括那幢居楼里所有的住户。)

开庭的那天,我听到了法院为我立下了最后的宣叛:被告人方正,男,现年21岁,因涉嫌过失杀人现罪名成立。叛处有期徒刑十年。这年秋天,我以犯人的名义接受了法律的裁决。原告席上的吴老大面无表情的看着我,没有怨恨,只剩下一脸的茫然。父亲低头不语,母亲抱着我哭,而小忧看着我无望地说,这回你是真的疯了,你把本该忘掉的东西全都交待了。我说小忧你错了,背着一个永远醒不来的恶梦,那是人一生的痛苦。被带下庭的那刻,我再次遇到了那个漂亮的警花,她说,记住我的名字,我叫夏飞。我头一次见到她笑,真的,她可真漂亮。押刑人员带着我从国徵的下方走过,我很平静,仿佛看到一个垂首祈祷的人子,站在帝国大厦的上方,头戴着铀235的冠冕。

十年以后。这一节,我删去了服狱的章节,直接写到夏飞。她说,当年吴秀和老黑没能回答你的问题,我来回答,我用了十年的时间。那就是上帝不能砍了那颗善恶树。她还说,我们可以先去看看傻秀,然后去看看她的父亲,最后我想见见你的父母,如果你愿意的话。夏飞伸出了手,要一个刚刑满释放的人员跟她走,这或许就是他失去了十年青春与自由的回报。是的,上帝很公平。

故事至此也该接近了尾声。楔子:我是个形态感很强的人,但思维却时常处于一种逻辑上的障碍。就象我着手写这篇小说的时候,初始我并没有一个很明确的走向,甚至不知道结局会发生什么。坐在那间不足6平米的屋子里,我想到了监狱,它只是个楔子,于是就有了整个故事。或许生活的结构框架亦是如此,我们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不论你代表着哪一个版块,它都或许可以是个起始。


2009-6-5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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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  

听老牛谈了半天先锋小说都不知所云,看了这篇才知道先锋小说什么意思,就是把读者绕糊涂,然后还要做出极力想说明白的样子~~

喜欢这篇~~


2009-6-5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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