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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关博尔赫斯的碎想:余辉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July

#1  有关博尔赫斯的碎想:余辉

新英格兰

昨夜,飞回芝加哥已经半夜了。

一路上,读博尔赫斯的诗。他的诗里那种深入骨髓的宿命感和时间,空间, 宇宙的交错,对命运的叹息,都让我喜欢。他的语言神秘而简单,充满寓义。这首“新英格兰”写于波士顿的剑桥(我译的),这短短的几句,有梦,时空的转换,往昔和现今同时出现,联想和现实交替,生和死的惘然。。。我也如此,昨天在剑桥,那里“是一幢幢红色的房子,和死去的叶子上脆弱的铜锈”,此时,我在芝加哥,“今天这般长,昨日却短,我走着,却不知道何处何时”。


我梦里的形状和颜色已经变了;
现在,是一幢幢红色的房子
和死去的叶子上脆弱的铜锈
纯洁的冬天和完美的木柴
第七天,地球是好的。
黄昏的深处有什麽在继续
几乎不存在, 无畏又悲哀,
圣经古老的低语和战争。
他们说第一场雪马上就要下了;
美国在每一条街上等我,
我感觉到午后渐失的光
今天这般长,昨日却短
布宜诺斯艾利斯,就在你的路旁
我走着,却不知道何处何时


2009-5-24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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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2  

街角有粉色商店的街

随手从书架上拿一本书读,却是博尔赫斯的诗集,书签正好夹在一首题为《Street with a Pink Corner Store》的一页,想起了两年前我在旧金山的时光。那时,我住在联合广场上的一个旅馆里,每天晚上就沿着高高低低的大街小巷走来走去,晚风里是海洋的气息,各种颜色的维多利亚式的小房子在暮霭里迷糊甜美,街口,有很多这样的小店。我带着这本书在路上,大概当时在读这首诗。

-------------------------

Street with a Pink Corner Store
Borges


Gone into night are all the eyes from every intersection
and it's like a drought anticipating rain.
Now all roads are near,
even the road of miracles.
The wind brings with it a slow, befuddled dawn.
Dawn is our fear of doing different things and it comes over us.
All the blessed night I have been walking
and its restlessness has left me
on this street, which could be any street.
Here again the certainty of the plains
on the horizon
and the barren terrain that fades into weeds and wire
and the store as bright as last night's new moon.
The corner is familiar like a memory
with those spacious squares and the promise of a courtyard.
How lovely to attest to you. strret of forever, since my own days have witnessed so few things!
Light draws streaks in the air.
My years have run down roads of earth and water
and you are all I feel, strong rosy street.
I think it is your walls that conceived sunrise,
store so bright in the depth of night.
I think, and the confession of my poverty
is given voice before these houses:
I have seen nothing of mountain ranges, rivers, or the sea,
but the light of Buenos Aires made itself my friend
and I shape the lines of my life and my death with that light of the street.
Big long-suffering street.
you are the only music my life has understood.


2009-5-24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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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3  

雨中的父亲



黄昏霎间变得明亮
雨在下
雨曾经落下 雨
那是发生在过去的一件事了。

你听见雨在落下 你回想起
某个时候 神奇的命运带给你
一朵叫玫瑰的花
和它美妙鲜红的颜色。

窗子外濛濛的细雨
洗净了被遗弃的郊野
潮湿的幕色里藤上的黑葡萄

那个庭院已不复存在了
雨带给我一个声音 我渴望的声音
我的父亲回来了 他没有死去。

博尔赫斯的父亲是位律师,还是现代语言师范学校心理学教师,精通英语。他们住在巴勒莫区塞拉诺大街(现改名为博尔赫斯大街)的一幢高大宽敞、带有花园的两层楼房里,父亲有一间图书室,收藏了大量的文学名著。他是这样回忆父亲:“他想成为一名作家,却失败了,可他会写很美的十四行诗”。

1914年,父亲因眼疾几乎完全失明,决定去日内瓦治疗,全家搬到了那里。1938年,父亲去世了,这对他是个巨大的打击,那年的除夕夜,他出了事故,头部重伤,几乎死去。

再后来,和父亲一样,他也失明了。“上帝同时给了我书籍和黑夜/这可真是一个绝妙的讽刺。”博尔赫斯是他家族中的第六代失明者。失明,“像黄昏一样慢慢降临 ”。

在一片黑暗里,雨声滴滴答答,他想起了以前的某一天,在那个庭院里,也曾这样下雨,那时他看的见,雨会洗净一切。再后来,一朵玫瑰花盛开,美丽却扎人。雨声里父亲在说话,时光流逝,也会倒转,父亲回来了,从没有死去。


2009-5-24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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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4  

夹在约瑟夫·康拉德书里的手稿


约瑟夫·康拉德也许是近代最神奇的一个作家。

“约瑟夫·康拉德,”熟悉他的保罗·梵乐希写道,“说法语带有纯粹的普罗旺斯口音,但说英语的口音却很糟糕,使我感到非常好笑。成为一位英语大作家却把英语说得这么难听,这是少有的,也是十分新鲜的。”

不错,他的全名是约瑟夫。康拉德·科尔仁尼奥夫斯基,1857年他生于俄国统治下的波兰。父母是热血的波兰爱国者,因参加民族独立运动被沙俄政府流放。康拉德的父亲是个学问渊博的人,曾把雨果的作品泽成波兰文,他本人也是一位作家。他的父母先后在他6岁和10岁时去世,他由好心的舅舅抚养成人。

长大了,他来到马赛,在一艘法国商船上工作,平生头一遭掌舵,是在黑暗中开往伊夫夏托。船长坐在降下的帆上,摸找着烟斗对他说:“让船跟着月亮走吧”。

21岁时他才踏上英格兰的土地。他在英国一个人也不认识,只会6个英语单词。开头他向北海的渔夫学,他说那是一所狂风暴雨、野岛荒山的学校。但是他立即爱上了英国,又在海上度过了以后的二十年,成为大副,又升为船长,并且加人了英国国籍。

在漫长的南太平洋航程中他熟悉了水手,经纪人,商人,冒险家,土邦的王公贵族,荷兰人,中国人,马来人,以及他们令人骇异的世界。有一天,他开始在停靠于卢昂码头的一艘两千吨的船上写他的第一部小说。他写了一个叫阿尔梅耶的东印度群岛婆罗洲的商人,一个有一半荷兰血统的混血儿,背衬着棕榈树和竹子,他穿着有黄色大花瓣的花卉图案的棉睡衣裤,身体胖大结实。阿尔梅耶一生浪漫传奇,命运却穷困潦倒,虽然经商失败却幻想在该岛的腹地有一处埋有宝藏;他盖了一所房子在岛上做长久之计,始终想发现这笔财富,于是这所房子被人称为“阿尔梅耶的傻念头”。

英国作家高尔斯华绥有一次恰好在康拉德的船上,他描述道:“在太阳曝晒下,他皮肤黧黑,蓄着褐色的尖尖的胡子,几乎是黑色的头发,深褐色的眼睛,眼皮的褶皱挺深”。

当世界接受他作为一位英国小说家写的第一部小说之后,才发现他是一个波兰人,人们称他为歌颂海洋的诗人。在康拉德的作品中,人是孤独地面对宇宙的,他的小说描写的是人跟海洋的搏斗,在他的房子的客厅里仅仅挂着一幅版画,画面上是一艘壮丽的航船,它是他内心深处的渴望和回忆。

博尔赫斯的一生基本是在图书馆里渡过的,历任布宜诺斯艾利斯市各公共图书馆的职员和馆长。他一定读过很多康拉德的书,眼睛瞎了后,他用手摸着读。可是,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图书馆离南太平洋海洋毕竟太遥远了。他从字里行间读到了什么呢?我始终被这个问题所困惑:这本书里的手稿是谁的?康拉德的还是博尔赫斯自己的?

在约瑟夫·康拉德的一本书里发现的手稿

在飘散出夏季的颤抖的田野里
纯粹的白光将日子隐没。日子
是百叶窗上一道流血的裂口
海岸上一片光辉,平原的一场热病。

但古老的夜深邃,如一口罐子
装满了凹面的水。水呈现出无限的纹理,
而在徘徊的独木舟上,仰望着星星
人用一支烟量出了闲散的时间。

灰色的烟雾弥漫,模糊了辽远的
星群。现在流出史前与名字。
而世界仅仅是一些温柔的朦胧。
河还是原来的河。人,也是原来的人。


2009-5-24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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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晨

#5  

喜欢七月的文字有些年了,先是诗,后来就是这些既感性又理性的中西读书笔记。我太没有时间,便就跟七月“一起读”了很多书。心里总是感觉离七月很近。尽管非常一厢情愿。
>>> 再后来,和父亲一样,他也失明了。“上帝同时给了我书籍和黑夜/这可真是一个绝妙的讽刺。”博尔赫斯是他家族中的第六代失明者。失明,“像黄昏一样慢慢降临 ”。
六代失明,听上去是个难得的家谱 for susceptible gene mapping.说这话自然有些残酷。


2009-5-24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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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6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去晨 at 2009-5-25 04:57 AM:
喜欢七月的文字有些年了,先是诗,后来就是这些既感性又理性的中西读书笔记。我太没有时间,便就跟七月“一起读”了很多书。心里总是感觉离七月很近。尽管非常一厢情愿。
>>> 再后来,和父亲一样,他也..

谢谢去晨。我很感动。

为了谢你,今天又写了“弥尔顿的玫瑰”,因为也和博尔赫斯的失明有关, 博尔赫斯很多的诗都带有他特定命运的痕迹,当然,他父亲遗传给他的不仅是失明,还有诗和文学。


2009-5-25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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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7  

弥尔顿的玫瑰

这两句打动了我:“那沉默的花, 最后的玫瑰/弥尔顿举着它,却无法/看见”。弥尔顿用一生的时间写了《失乐园》,写到后来,于1651年左眼失明,1652年因写《为英国人民声辩》劳累过度,双目失明。瞎了以后,还接着写,在最后的诗剧《斗士参孙》里,他从参孙身上看到了自己。

《斗士参孙》取材于《旧约.士师记》中的参孙故事,参孙的失足之处在于娶了个异族妻子,被她纠缠后不小心泄露了力气藏于头发之中的秘密,最后被妻子出卖被缚。然而,最使参孙痛苦的却是他的眼盲。他哀叹“其中最大最主要的,啊,失明呀,我对你最感痛心!瞎了眼睛而在敌人包围中!啊,比镣铐、地牢、讨饭或衰老更加难堪!......啊,黑暗,黑暗,黑暗,全部日蚀,没有半点白昼的希望!”

弥尔顿的第一个妻子在婚后几周就离开了他,回了娘家,一住就是三年。后来,他又失明,在他的十四行诗《哀失明》中,他这样叹道:

想到了在这茫茫黑暗的世界里,
还未到半生这两眼就已失明,
想到了我这个泰伦特,要是埋起来,
会招致死亡,却放在我手里无用,虽然我一心想用它服务造物主,
免得报账时,得不到他的宽容;
想到这里,我就愚蠢地自问,
“神不给我光明,还要我做日工?”但“忍耐”看我在抱怨,立刻止住我:
“神并不要你工作,或还他礼物。
谁最能服从他,谁就是忠于职守,他君临万方,只要他一声吩咐,
万千个天使就赶忙在海陆奔驰,
但侍立左右的,也还是为他服务。”
---(殷宝书 译)

如同弥尔顿从参孙身上看到了自己,博尔赫斯一定是从弥尔顿身上看到了自己。同为失明人,其中的痛苦才是心心相印的。博尔赫斯要送玫瑰花给弥尔顿,因为弥尔顿的命运已经传给了他。在博尔赫斯的诗里,玫瑰花经常是命运的象征。这朵花,一年一度,开放凋零,今天,终于飘过了时间的河流,又回到了弥尔顿的手里。

玫瑰与弥尔顿

散落在时间尽头的
一代代玫瑰,我但愿这里面有一朵
能够免遭我们的遗忘,
一朵没有标记和符号的玫瑰
在曾经有过的事物之间,命运
赋予我特权,让我第一次
道出这沉默的花朵,最后的玫瑰
弥尔顿曾将它凑近眼前,
而看不见。哦你这绯红,橙黄
或纯白的花,出自消逝的花园,
你远古的往昔魔法般留存
在这首诗里闪亮,
黄金,血,象牙或是阴影
如在他的手中,看不见的玫瑰呵。


2009-5-25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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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

#8  

除了恶疾,人生还有什么比遭遇失明还痛苦的?


2009-5-26 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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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言

#9  

谢谢July分享博尔赫斯这些命运的音符,更谢谢July的心得。


2009-5-26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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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0  

河流,城市和生命

在网上发现了这首诗的中译版,译得不错,但不知是谁译的,拿来主义一下,省得敲字了。

有一年夏天,我住在密执根一个叫圣约瑟夫的小镇上。小镇只有几条街,其中有一条街叫“船”,“船”通向圣约瑟夫河。暮色近了,红艳艳的落日跌入河中,蓝紫橘灰的云朵飘满了天空,燕子黑色的剪影在飞旋,河水漾起了银白色的波纹,黄昏苍凉美丽得让人心碎。我突然想写一个有关河流,城市和生命的故事,那其实是我至今一生的生活。

我的生命从没有离开过河流。也许是在水声船橹的间隔沉浮中长大,我内心深处的欲望和安详都与河流相关。陆地是有界的,河水和海洋是无边的。我坚信,生命的奥秘深藏在水里。

很年轻的时候,我最喜欢荷尔德林,我的热情起源于他的一首有关河流和船的诗,那首诗给了我一种无法言传的空旷寥廓,亘古不息的寂寞和乡愁。我始终不明白这个和我毫无关联的德国人为什么会如此牵动我的心。直到有一天,我站在他尼卡河畔的小屋里,从窗户里望出去,河水是浓绿色的,从小桥下流过,水面有野鸭,鸳鸯,码头上飘摇着几只小木船,男人们在河岸聊天,女人们在河边浣嬉,这和我苏州家里窗外的景象一模一样。那一瞬间,我恍然大悟,使我和荷尔德林心心相通的是河流和河边的城市。

我是一个经常在路上的人,很多城市小镇我一晃而过,连名字都不知道,可我清清楚楚地记得它的河流和一片片水域,而这些河流也总能曲曲折折地通向我居住过的某个城市。每天上下班,我都故意地要坐一段火车,因为在市中心的一段铁轨横跨芝加哥河。冬天,河水结冰了,如同一面镜子,反射着太阳光,夏天,河水浓稠得像一池颜料,星星月亮都粘在了水面上。

这个周末是纪念节长周末,我去了离芝加哥一百多英里的Peoria,这是座落在伊利诺斯河边的最大的城市。伊利诺斯河连接着密西西比河和五大湖,伊利诺斯州就是从此地慢慢开拓延伸的。河两岸,最早定居的是印第安人,后来,法国商人慢慢地占据了这一带,就有了Peoria这个城市。今天,由于这里的人口结构与全美相类似,同时,其文化特点又很能代表美国中西部文化的主流,因此,经常被当作企业新产品的试销市场和公共政策的试行点。

由于这阵子几乎天天下雨,河水泛滥,水位上涨。沿河一带的街道都淹了,鸭子就在街上游来游去。老火车站改造的酒吧餐馆只有二楼营业,一楼全泡在水里,人们淌着水上了楼,如同坐在船里。伊利诺斯河水面宽广苍茫,两岸树木葱郁。

和荷尔德林一样,博尔赫斯也因着一条河,一个城市走入了我的心里。他住的城市是布宜诺斯艾利斯,也是沿河建立的,河上有船,岸边有诗人。


布宜诺斯艾利斯神秘的建立

就是沿着这条沉睡而混浊的河
开来了船舶,建立了我的故乡。
小小的彩船必定曾经上下颠簸着航行
在栗色激流中的根块之间。

仔细思索,让我们推想这条河
当时是蔚蓝的,仿佛是从天空中流下,
有小小的红星标志着胡安·迪亚兹
受饿,而印第安人就餐的地方。

肯定有一千人,又有千万个人
渡过了一片宽达五个月亮的大海而来,
邻里仍然是塞壬和海怪的居所。
是让罗盘发疯的磁石的居所。

岸上他们竖起摇晃的小屋几间,
不安地入睡。他们说此地是里亚却洛,
但这却是在博卡编造的谎言。
这是我所居住的一片街区:巴勒莫。

一片完整的街区,但坐落在原野上
展现给黎明,雨和猛烈的东南风,
一片同样的楼群,仍然在我的街区,
危地马拉,塞拉诺,巴拉圭·古鲁恰加。

一家杂货店绯红如纸牌的反面
光彩夺目,后屋里有人在玩着扑克;
绯红的杂货店生意兴隆,雄霸一方,
成了街角的主人,已经怨恨,无情。

第一声风琴越过地平线而来
送出多病的乐曲,它的哈巴涅拉和呓语。
大院里此刻一致推选伊里戈扬.
某架钢琴弹奏着萨波里多的探戈。

一家烟铺像一朵玫瑰熏香了
荒野。暮色已深入了昨天,
人们共同担负着一个幻想的过去。
缺少的只是一样,道路的对面。

很难相信布宜诺斯艾利斯有什么开始。
我想它就像水和大气一样永恒不灭。


2009-5-27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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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1  

《尤利西斯》和詹姆斯·乔伊斯

Dublin这个字起源于爱尔兰语的Dubh Linn,意为“黑色池塘”。都柏林的现代爱尔兰名Baile Átha Cliath,意为“芦苇障碍做成的浅滩之城”,则是指在黑色池塘旁边的定居地。

历史上最早记载都柏林的是公元140年,希腊天文学家和地图学家托勒密,当时他称都柏林为Eblana Civitas。

奥德修斯(Odysseus)是伊萨卡岛(Ithaca)的国王,古希腊著名英雄,智勇双全,为《伊利亚特》中的主角之一,史诗《奥德赛》的主人公。在特洛伊战争中,他让希腊人假装撤退,其实藏在巨大的木马里面。特洛伊人中了计,把木马拖进城中,作为战利品。晚上藏在木马里的希腊人与联军里应外合,毁灭了特洛伊城,结束了十年之久的战争。

后来,由于得罪了海神波塞冬,波塞冬攻击了他从特洛伊返回希腊的船只。奥德修斯经历各种苦难,斗志斗勇战胜了塞壬海妖,独眼巨人等,最后孤身一人回到了家。虽然重新当上了国王,有美满的家,但奥德修斯年老时仍重新出海去探索,从此不知所终。

很多世纪以后,出生在都柏林的詹姆斯·乔伊斯狂热地爱上了奥德修斯。他想象着奥德修斯出海以后,漂流在爱琴海上,一路向北,跨过了爱尔兰海,来到了都柏林,投生成为一个苦闷彷徨的都柏林犹太小市民,广告推销员利奥波德·布卢姆。乔伊斯为他于1904年6月16日一昼夜之内在都柏林的种种日常经历写了一本书,以奥德修斯的拉丁名字尤利西斯为书名。

《尤利西斯》全书共分为三部分十八章,以利奥波德·布卢姆的活动为主线,每一小时写一章,对应着奥德修斯在海外的漂泊,时间跨度为上午八点到午夜十二点。表面上每章内容晦涩凌乱,实则内部结构与荷马的《奥德赛》有密切联系,每一章节都对应一个《奥德赛》的故事主题,角色和情节也和《奥德赛》有不同层次的对应。小说大量运用细节描写和意识流手法构建了一个交错凌乱的时空,语言上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风格。《尤利西斯》是意识流小说的代表作,并被誉为20世纪百大英文小说之首,都柏林每年的6月16日成为“布卢姆日”。乔伊斯也成为20世纪最重要的作家之一。

博尔赫斯的《James Joyce》非常准确地写出了布卢姆的一天其实就是人类日常平庸琐碎的一天,从亘古到如今,我们每个人都是布卢姆,生与死,地狱和天堂,苦闷与喜乐,人类就是这样世世代代延续着,从第一天到最后一天。

James Joyce

In one day of mankind are all the days
of time, from that unimaginable
first day of time, when a formidable
God prearranged the days and agonies,
To that other day when the perpetual river
of earthly time flows round to its headwaters,
the Eternal, and is extinguished in the present,
the future, the past, the passing --- what is now mine.
The story of the world is told from dawn
to darkness. From the depths of night I’ve seen
at my feet the wanderings of the Jews,
Carthage destroyed, Hell, and Heaven’s bliss.
Grant me, Lord, the courage and the joy
I need to scale the summit of this day.


2009-6-24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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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yang

#12  

谢谢七月介绍博尔赫斯。诗人忧郁的笔调、梦游般的切入与回忆,很动人。读英文原文,我总觉得隔一层:想必是自己英文/西方文化的功底不足的缘故。七月的笔记文字,既知性,又感性。很好


2009-6-24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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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li

#13  

七月MM,请你给我写个E: weilicacn@gmail.com


2009-6-25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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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4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zhaoyang at 2009-6-24 05:48 PM:
谢谢七月介绍博尔赫斯。诗人忧郁的笔调、梦游般的切入与回忆,很动人。读英文原文,我总觉得隔一层:想必是自己英文/西方文化的功底不足的缘故。七月的笔记文字,既知性,又感性。很好


大诗人夸我, 不胜荣幸了。


2009-6-25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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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5  

只要音乐还在继续,生活还是有意义的



晚年的博尔赫斯双目失明。有一次,他在一个咖啡馆里接受记者的采访。记者问他所感受的生活意义,他毫不犹豫地回答:没有任何意义。他有诗为证:

假如我死了,
我失去的,是一个毫无意义的过去。。。

这时,咖啡店里正在播放一首莫扎特的乐曲,他停顿片刻,说:

“不,只要音乐还在继续,生活还是有意义的。 ”

他于是写了那首著名的《只要音乐还在继续》。

这是他的《To Johannes Brahms 》:

I, who am an intruder in the gardens
You have lavished on the future's plural
Memory, wished to sing the glory
That unto azure raise your strings.
I've desisted. To honor you
Enough is not this misery of people
Wont to nickname vacuity art.
Who honors you is bright and valiant.
I am a coward. And a wretch. Nothing
Could justify that audacity
Of singing the magnificent joy
—Crystal and fire—of your enamored soul.
My servitude is the impure word,
Offshoot of a concept and a sound;
Nor symbol, nor mirror, nor groan,
Yours is the flying river that perdures.


2009-6-30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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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河

#16  

博尔豪斯对中国文学的影响无人能比。我手头的一本博尔豪斯短篇小说集是1983年上海译文出版社的,王央乐译的,据说是最好的版本。麦家说自己是在一个人家借给他零时住的房间里看到抽屉里有一本遗弃的书,书名是博尔豪斯小说集。拿来看来之后知道自己非常幸运,因为读到一生里最重要的书。博尔豪斯的书我时常拿起看看,又随便放下。他的技艺你无法学到的。他给我的好处是当我在写作过程中陷入平庸时会让我想起在高高的天穹上还有一种你所未知的东西。大师的技艺是学不到的,我们只能从他的身上体验到一种崇高和无限。我不明白中国大陆说起来大家都是博尔豪斯的fans,但是大量流行的却是那样低俗无聊的东西,还不断有人喝彩。陈河


2009-7-1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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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7  

祖先和后代

博尔赫斯说过:

我是一个对镜子感到害怕的人;
不仅面对着无法穿透的玻璃,
里面一个不存在的无法居住的空间
反映着,结束了又开始;
。。。。。。

而我,却是一个爱照镜子的人。

我经常站在镜子前,望着里面那个我非常熟悉的人:她弯曲浓密的头发,黑沉沉的杏眼,被阳光洗成蜜色的皮肤,清晰饱满的双唇和我的母亲非常相像,而她鼻梁和嘴角的曲线,又让我想起了我的父亲。

我出生在一个没有祖先的年代。我隐约地听说我的外祖父在一个遥远的热带岛上,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他的形象,我相信他对我也是一无所知。我的祖父也不和我们在一起,我的姓氏来自于他。上学的时候,要填一些表格,我的父母每次在“家庭出生”那一栏上,尴尬地为我填上“历史反革命”,然后内疚地说,等你长大了,再告诉你,因为那和我的祖先有关。

那些关于谷物、节气、河流和妖魔鬼怪的诗歌和神话早就失传了。我在我的床头贴了一张画,是一个面部模糊,身体弯曲的女人,怀里抱着一个婴孩,坐在大地的中央,四周是乱石瓦片,锈了的锄头,破碎的陶罐,她的长发盖住了眼睛和乳房,画的名字就叫祖先,于是我坚信我由她而来。

我不明白为什么在这个以桥代路,河道纵横,船舟穿梭,有斑驳的粉墙,青色的房瓦,墙根下弥漫着百年的绿藓,几枝修竹临窗而立的水乡城市里,人们总是把我当成一个来自风沙漫天的北方的异乡人,于是我想象着我的血液的源头来自一条河流,发源于群峦叠嶂的亘古冰峰。

我是谁?我从那里来?又要到那里去?

博尔赫斯生于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他的祖先至少有犹太人、英格兰人、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博尔赫斯是他家族中的第六代失明者。他的诗里有希伯来人鸽子的幽冥,日耳曼人的肖像,玫瑰和剑,西班牙黄昏的庭院和高傲的姑娘,还有葡萄牙失落在海上的鬼魂。

博尔赫斯们

对他们我一无所知或所知甚少,
我的葡萄牙祖先,博尔赫斯;模糊的血亲
在我的肉体中仍旧晦暗地继续着
他们的习惯,纪律和焦虑。
黯昧,仿佛他们从没有存在过
又同艺术的程序格格不入,
他们不可思议地形成了
时间、大地与遗忘的一部分。
这样更好。事情就是如此,
他们是葡萄牙人,是著名的人
撬开了东方的长城,
沉溺于大海和另一片沙子的海洋。
他们是神秘荒漠里迷失的皇帝
又是那些发誓说他没有死去的人们。

我不知道我的后代是否会在一个有月亮的夜晚,在清凉如水的窗前读我留下的诗行,认真地思索着我头发的颜色,眼睛的形状,我在那里出生,又是如何死去,在那个七月的,栀子花开得热烈的夏天,我是否真心地爱过?


2009-7-10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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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8  

南方是诗


南方

从你的一个庭院,观看
古老的星星;
从阴影里的长凳,
观看
这些布散的小小亮点;
我的无知还没有学会叫出它们的名字,
也不会排成星座;
只感到水的回旋
在幽秘的水池;
只感到茉莉和忍冬的香味,
沉睡的鸟儿的宁静,
门厅的弯拱,湿气
——这些事物,也许,就是诗。

(王三槐 译)

博尔赫斯的南方是在那里呢?其实,这无关紧要,他的南方是安祥静谧的。有美丽的庭院,盛开着茉莉和忍冬。茉莉喜温暖湿润和阳光充足环境,叶色翠绿,花色洁白,香气浓郁。忍冬又叫“金银花”,花冠白色,但在凋零前转变为黄色,所以同一植株上有两种颜色的花,果实一般为浆果,也有蒴果或核果。庭院里有弯拱的门厅,空气潮湿,鸟儿沉睡,天上的星星闪亮如流水。

我的南方是古中国的江南,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几棵杨柳,数级石阶,水埠苔痕斑驳,拴船的石牛鼻孔被露水打得湿漉漉的,女人们蹲在河边抡着棒坠洗衣,摇着橹的乌篷船不时地经过。青石板路的巷口也有乡下的穿着毛蓝大褂的女人卖茉莉花,女人们买来插在头上,走起路来就柳腰摇曳,花枝震颤,清香盈盈了。

我的南方也有庭院,一扇乌黑的木门,铜环的麒麟锁长年不用,早就锈迹斑驳了。阳光下,老宅安静的毫无声响,大门却是敞开的,一副不设防的样子。 院子的角落有一口井,井台边长了绿茸茸的苔藓,还有个依稀可辨的荷花池,只是里面的水已干枯,更没有荷花了。天气温暖,草木飘香的夜晚,我就要搬个小竹椅,坐在庭院里,看在晴朗的夏秋之夜,天上繁星闪耀。不知为什么,这个时候,我会想起北方燕山的冬天,长城脚下的村庄,光秃秃的山岭,村口一头小毛驴慢悠悠地推着磨,穿黑棉袄的老农背着柴火,骆驼低沉的长鸣久久地回荡,北方的星辰是辽阔寒冷的。

我在德国的南方住过。时值深秋,早晨的薄雾慢慢地从尼卡河上褪去,鸽子从老拱桥上飞过来,落在地上东张西望。橙红金黄的树丛里有一幢幢简朴矮小的小白木屋,窗户上挂着蕾丝花边窗帘,台阶上堆满了整垛的木柴,庭院里鲜花盛开,孩子们长着麦子色的柔软的头发和海一样蓝的眼睛。河畔有古老的石磨和风车,广场上农夫叫卖着新鲜的瓜蔬,弯弯曲曲的老街上,隔不远就是一个拴马的石墩,一家接一家的小小百货铺,糖果店,肉铺,棺材店。山坡上中世纪的钟楼和城堡在蓝天里如同海市蜃楼。

美国的南方却是荒凉的。德州风景很单调,因为缺雨,土地都裂开了,树叶也是干枯的,路边有很多的烤肉店。我开着大卡车,在高速公路上轰轰地奔驰,路过一个小小的墨西哥人的集市,几个简陋的小铺子,像中国农村的大集市,里面有很多的小摊子,卖些做工粗糙的衣服,日用品和彩绘的陶瓷,瓦罐。 我一眼看见了一张贴在一个纸板箱上的Frida的相片,旧旧皱皱的。她很悲哀地站在那里,美丽的长花裙,披着一个流苏大披肩,低着头,欲说还休,她的粗眉毛坚定地连在一起,头发一丝不苟地梳到后面,这才是南方最原始的女人。

我最喜欢的是意大利的南方。那波里的老城拥挤嘈杂,小巷窄得只能两人并肩,老房子的墙皮斑驳的看不出原色了。街角的教堂前一群人抬着一具棺材,着黑装的牧师捧着本巨大的圣经,这时,一粒柠檬从树上落下。不远处,是菜场,海鲜的腥味如落叶一般地飘来飘去,白花花的奶酪,一串串的番茄,有个摊子上竟然挂着一个猪头。街尽头有个人在卖画,画上是红裙绿袄的吉普色女郎,在市中心广场的斜塔前跳舞。回家的路上看见角落里的祭坛上点着一根蜡烛,又贴出了新照片,大概就是那个躺在棺材里的人吧。

不论那里的南方,都像博尔赫斯说的:这些事物,也许,就是诗。


2009-7-14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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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9  

里尔克的豹和博尔赫斯的虎

里尔克1875年12月出生于布拉格这个波希米亚地区大都会,这里当时属于的奥地利。父亲约瑟夫是个小职员,身体虚弱,脾气暴躁。母亲菲娅向往上流社会生活,因丈夫无法满足她而离婚。比里尔克更早一年出生的姐姐刚出世便夭折了,为了纪念早夭的女儿,一直到6岁,母亲都将里尔克当作女孩来养,留长卷发、穿女式洋装,买洋娃娃作为玩具。

1897年里尔克在慕尼黑遇到了,并深深的爱上了那个聪慧,对文学有着过人见解的有妇之夫莎勒美。因为莎勒美比里尔克大15岁,弗洛伊德定义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俄狄浦斯情结:“在他无助的时候,困惑的时候,她变成了他的体贴的知己,和蔼的母亲”。

后来他来到巴黎,和罗丹交往密切,一度担任罗丹的私人秘书,写了著名的《罗丹论》。他的作品多描写波希米亚的人情风物,“他怀着纯洁的爱观看宇宙间的万物。他观看玫瑰花瓣、婴粟花;豹、犀、天鹅、红鹤、黑猫;他观看囚犯、病后的与成熟的妇女、娼妓、疯人、乞与、老妇、盲人;他观看镜、美丽的花边、女子的运命、童年。他虚心侍奉他们,静听他们的有声或无语,分担他们人们都漠然视之的运命。”(冯至:《里尔克——为10周年祭日作》),他的心像一面镜子,不仅能映照出风景,并且能映照出灵魂的颤动。

里尔克被称为“咏物诗人”,也许受恩师罗丹的影响太深了,他“使音乐的变为雕刻的,流动的变为结晶的,从浩无涯涘的海洋转向凝重的山岳”。(冯至:《里尔克——为10周年祭日作》)

他早期的一首诗---《豹》:(冯至译)

它的目光被那走不完的铁栏
缠得这般疲倦,什么也不能收留。
它好像只有千条的铁栏杆,
千条的铁栏后便没有宇宙。

强韧的脚步迈着柔软的步容,
步容在这极小的圈中旋转,
仿佛力之舞围绕着一个中心,
在中心一个伟大的意志昏眩。

只有时眼帘无声地撩起。——
于是有一幅图像浸入,
通过四肢紧张的静寂——
在心中化为乌有。

很多年后,在另一块土地上的另一个大诗人博尔赫斯也写了一首很相似的诗---《老虎的金黄》:(陈众议译)

我一次次地面对
那孟加拉虎的雄姿
直到傍晚披上金色;
凝望着它,在铁笼里咆哮往返,
全然不顾樊篱的禁阻。
世上还会有别的黄色,
那是宙斯的金属,
每隔九夜变化出相同的指环,
永永远远,循环不绝。
逝者如斯,
其他颜色弃我而去,
惟有朦胧的光明、模糊的黑暗
和那原始的金黄。
哦,夕阳;哦,老虎,
神话、史诗的辉煌。
哦,可爱的金黄:
是光线,是毛发,
我梦想用渴望的手将它抚摩。

里尔克的豹和博尔赫斯的虎境遇非常相似,都在栏杆里囚着。可豹子却是一个囚犯,焦躁不堪,抑郁无为,只能无奈地来回踱步,任生命消失于时间的流逝。而虎却是一个英雄,愤怒地咆哮,反抗不自由的囚禁,却不失高贵的颜色,用自身鲜艳的金黄战胜了朦胧和黑暗,成为光,神话和史诗。

比起里尔克的豹,我更爱博尔赫斯的虎。


2009-7-18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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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unlover

#20  

七月的眼睛也别总盯着名人,也就是死了的白种男人,去看看俺写的“雪豹”,不比
老李的差多少。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2009-7-18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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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河

#21  

博尔豪斯的南方是他思想里的一个重要因素。很多文章他写到南方。在他那篇小说《南方》里,写的是和这首诗歌不同的景象。那是一种我们在梦魇里感到的东西,人的勇气、决斗、加乌乔、匕首。他的为数不很多的小说里,很多都写到了凶杀、复仇。有一篇叫《爱玛.聪茨》的写女儿为父复仇,短小而令人难忘。博尔豪斯的小说很多套着侦探小说的外套,他的写于1979年的演讲稿“博尔豪斯口述”的第三节,标题就是“侦探小说”。他在这个演讲中假设过有人把《堂.吉珂德》当作侦探小说阅读。在这个演讲结语中,博尔豪斯说:在我们这个混乱不堪的年代里,还有某些东西仍然默默地保持着经典著作的美德,那就是侦探小说。


2009-7-18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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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li

#22  

您能否先耐心,把自己弄出名了就好办啦。品牌需要坚实的基础。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thesunlover at 2009-7-18 01:59 PM:
七月的眼睛也别总盯着名人,也就是死了的白种男人,去看看俺写的“雪豹”,不比
老李的差多少。




因为无能为力,所以尽力而为。
2009-7-19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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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unlover

#23  

老博的“虎”不如老李的“豹”,缺乏某种值得咀嚼的深意。

我的豹,青出于蓝。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2009-7-19 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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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24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thesunlover at 2009-7-19 06:59 AM:
老博的“虎”不如老李的“豹”,缺乏某种值得咀嚼的深意。

我的豹,青出于蓝。

贴上来让大家看看再说。


2009-7-19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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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25  

1649年的一个早晨

让我们沿着那条叫时间的河流,逆行而上,穿过层层淤泥,荷花,水草和鱼群,淌回到360年前。。。

普希金写过这样的故事:

“几年以前,在自己的许多田庄中间一座田庄里头,居住着一名门第古老的俄罗斯贵族基里拉·彼得洛维奇·特罗耶古洛夫。他的财富、显赫的门第和人缘关系使他在其田庄坐落的几个省内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邻居们一向乐于奉承他极微小的癖好,省里的官僚一听到他的大名就吓得发抖。”(《杜布罗夫斯基》)

特罗耶古洛夫之所以享有无上的尊严,是因为1649年,沙皇阿历克谢·米哈依洛维奇颁布了《法典》,规定农民不论逃亡多久,只要被找到,就必须连同其家属和全部财产都归还原主,从而在法律上确立了俄国的农奴制度。

1649年,意大利教宗依诺增爵十世为了和帕尔马公国争夺权力和领土,下令烧毁古城卡斯特罗,这个史前建造的著名城市从此从地球上永远消失了。

1649,法国画家尼古拉·普桑完成了他的杰作《所罗门的审判》:两位新生儿的母亲带着一名男婴来到所罗门面前,都宣称孩子是自己的。王吩咐拿刀来,将活着的孩子劈为两半,每个母亲得到一半。男孩真正的母亲喊道:“我主啊,将活孩子给那妇人吧,绝不可杀他!”那位说谎者则说:“这孩子也不归我,也不归你,把他劈了吧!”

1649年,大名鼎鼎的渥斯休(Isaac Vossius)是瑞典女皇克里斯蒂娜的私人教师,他教她哲学,宗教,历史,希腊文。。。人们惊奇地发现,这位未来的温莎法政大主教除了不相信圣经外,对一切无厘头的八卦流言,都怀抱兴趣,满心虔诚。

1649年,是农历戊子年,鼠年。年号:清顺治六年。正月,蔚州的饥民逃兵呼应河北农民反清军队而啸聚起事。他们骚扰清军后方,搅得清军不得安宁,当清军进剿时,则备炮火马枪旗帜上阵。清哀叹:“居民为盗者十之七八,势难杀尽”。

1649,约翰·温斯罗普(John Winthrop)去世。1629年,他率领一批清教徒前往新大陆并成立马萨诸塞湾殖民地,于1630年4月8日被选为殖民地总督,在1631年到1648年之间共12次被选为总督。他最著名的布道辞是“山上的城”,这座城,就是波士顿。

1649年1月30日,一个晴朗的冬日,宴会大厅前的广场上,凌晨就聚集了上千位伦敦市民,悲伤,恐惧,兴奋,茫然,焦灼。。。他们等待着一场断头的刑罚,受刑的就是被议会宣判为“暴君、杀人犯和国家公敌”的国王查理一世。

查理一世很沉着,在踏上刑场之前,他坚持要穿两件衬衣,这样就不会冷得发抖,以免围观的人以为他很害怕。他留下了遗言,做了祷告,这位49岁,已经临朝24年的君主,将头放在垫头砧上,伸手向刽子手示意,可以落斧了。

这位伊丽莎白一世的继承人,既会驾驭烈马、又能射箭打枪的年轻君主,是英国历史上的第18位国王。他相信君权神授,深信自己是上帝派到世间的最高权威,拥有无上的权力。

查理一世继位后,很快就遭遇了财政危机。那些由他个人主导的,英国与西班牙、与法国之间错综复杂的宗教战争,使得国库空虚,为了维持战事,查理一世想到的最主要的手段就是增加税收。 可是英国国王在这件事上是不能随心所欲的,自《大宪章》签署开始,开征新税的权利就属于议会,国王要想征收新税,必须得到议会的批准。
  
一心想效法伊丽莎白一世的新国王,被议会发出的一道道紧箍咒逼急了。1629年,查理一世派军队强行解散已经在英格兰召开了三个多世纪的议会。但是,在长达11年的无议会时期里,英国人并没有忘记几个世纪以来形成的规则,最终在1642年爆发了战争,在奥利弗·克伦威尔将军的带领下,议会军将国王的军队彻底击败,英吉利共和国成立,查理一世被俘。

那个早晨,是这样的一个早晨:

查理王在他的人民之中前行。
他环顾左右。他已经
把扈从手臂推开。               
抛弃了谎言的必要性,他知道  
他此刻是走向死亡,而非遗忘,
他知道他是一个国王,死刑等待着他;
早晨可怕而又真实。
他的身体毫不颤抖。他总是
超然处之,做一个好赌徒。
他总是把生命畅饮,直喝到酒渣;
此刻他在武装的人群里独行。
断头台无法将他羞辱。法官们,
并非真正的法官。他颔首行礼
微笑。他已将这做过无数次。


2009-7-31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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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思

#26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July at 2009-8-1 04:53 AM:
查理一世很沉着,在踏上刑场之前,他坚持要穿两件衬衣,这样就不会冷得发抖,以免围观的人以为他很害怕。

读这段也让人冷得发抖。人很难做到面对死亡而不恐惧,那需要怎样的定力和修炼。


2009-8-1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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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27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晨思 at 2009-8-1 05:13 AM:


读这段也让人冷得发抖。人很难做到面对死亡而不恐惧,那需要怎样的定力和修炼。

查理一世是个很有作为的君主,他是个很有信仰的人,他相信他是在为他的主,他的祖国献身。


2009-8-1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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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思

#28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July at 2009-8-1 02:04 PM:
查理一世是个很有作为的君主,他是个很有信仰的人,他相信他是在为他的主,他的祖国献身。

对死亡恐惧是生物的本能,要超越这种本能非常难。关于信仰,百分之百坚定的人极少,什么都不信的也极少,多数人在中间地带摇摆。
许多女人生孩子想要战胜痛苦,但最终还是被自己身体的感受所控制。精神与肉体之间的博弈,肉体赢的次数更多。


2009-8-2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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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梦

#29  

同感。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晨思 at 2009-8-2 10:44 AM:


精神与肉体之间的博弈,肉体赢的次数更多。



2009-8-2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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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30  

在时间能够改变他们之前


1863年4月的一天,一个名叫康斯坦丁•卡瓦菲的希腊人后代在埃及的亚历山大城出生了。70年后的同一天,他又死在了这个城市。

他死后,他的朋友们把他生前写的诗收集起来,汇编成一本书---《在时间能够改变他们之前》。

从亚历山大城往东南走,蔚蓝色的海洋渐渐变成了蔚蓝色的天空。不太远的吉萨,是一片无垠的,金黄色的沙漠,一队骆驼如同一列士兵,高扬着脖子,驼峰上的铜铃在太阳下清脆地摇晃着,它们经过了金字塔,撒斯布(狮身人面像),缓缓地向地平线走去。

地平线的那边又有什么呢?

人类惧怕时间,时间却惧怕金字塔,因为斯芬克斯盘踞在通往金字塔的道路上,向过路的行人问一个谜语:是什么动物,早上四条腿,中午两条腿而晚上三条腿走路?

年轻的希腊人俄狄浦斯为了避免德尔菲神殿弑父娶母的神谕的诅咒,离开了家乡并发誓永不再回来。他流浪到底比斯附近时,在一个叉路上与一群陌生人发生冲突,失手杀了人,却不知哪被杀的正是他的亲生父亲。

当时的底比斯被狮身人面兽斯芬克斯(Sphinx)所困,因为他会抓住每个路过的人,如果对方无法解答他出的谜题,便将对方撕裂吞食。底比斯人宣布谁能解开谜题,从斯芬克斯口中拯救城邦的话,便可获得王位并娶国王的遗孀约卡斯塔为妻。

俄狄浦斯对斯芬克斯说:这是人。早上,中午,晚上分别比喻人的幼年,中年和老年。斯芬克斯自杀。

他继承了王位,娶了约卡斯塔为妻,生了两女两子。后来他的国家不断有灾祸与瘟疫,因此向神祇请示,最后在先知提瑞西阿斯(Tiresias)的揭示下,俄狄浦斯才知道他是拉伊奥斯的儿子,终究应验了他之前杀父娶母的不幸命运。震惊不已的约卡斯塔羞愧地上吊自杀,而同样悲愤不已的俄狄浦斯,则刺瞎了自己的双眼。

在时间能够改变他们之前?只有斯芬克斯,才是永远的。


俄狄甫斯和谜语


在黎明四足爬行,在白天直立
而用三条腿游荡在虚幻的
傍晚的空间,那永恒的司芬克斯
就是这样看待她变幻莫测的兄弟,
人,入夜时一个人走来
他恐惧地破解着镜子里面
恶魔般的形象,他的没落
和他的命运的反影。
我们就是俄狄甫斯,以一种永恒的方式
我们也是那漫长的三重的野兽,
我们将是的,我们曾是的一切。
看见我们存在的巨大形象
我们就会毁灭;满怀仁慈的上帝
赐予了我们后代和遗忘。


2009-8-7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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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31  

空空的客厅


一如继往,桃花心木的家具
在锦缎的踌躇中继续着
它们永远的交谈。
银板摄影术
骗人地显示它们隐居在镜中的老年
那虚假的接近
而在我们的审视之下它们躲避
如含混纪年的
徒劳的日期。
以模糊不清的姿态
它们近乎真实的焦急嗓音
追赶着我们的灵魂
落后达半个多世纪
此刻它几乎已赶不上
我们童年里那些最初的黎明。
经久不变的现实
令人信服,血色红润
在街上的车来人往中庆贺
它在当今的神化
那坚不可摧的完全
与此同时光明
却透过玻璃窗的缺口
挫败了垂老的扶手椅
又困迫与扼杀
那些先祖们
枯萎凋零的嗓音。

这是博尔赫斯家的客厅吗?很奇怪,这让我想起了帕穆克和萨伊德家的客厅。

帕穆克的《伊斯坦布尔:一座城市的记忆》是一部忧伤的回忆录,也是一首一个古老家庭慢慢消失的哀歌,里面的黑白插图精致美丽。往昔岁月的记忆如黄昏如晨雾,弥漫在博斯普鲁斯海峡。书一页一页的翻过去,那个城市,那里的人,就老了,死了,可是他们的故事,却依然在屋子里,街道上,小酒馆的犄角旮旯里,飘来荡去。回忆就是一朵玫瑰被揉碎了,花瓣一片一片的落下。

他的家,有一个博物馆般的客厅,里面住了许多活着的死人:

“我们住在四层楼上,当我能够在我妈妈的怀里爬上爬下后,我就在整栋楼里跑来跑去。我记得每层楼至少有一架钢琴。我最小的叔叔结婚后,他新婚的妻子和她的钢琴一起搬进了一层楼。从那以后,她花了半个多世纪的时间看着窗外,却从没有弹过她的琴。事实上,这楼里从没有任何人弹过琴,这使我万分悲哀”。

萨伊德在他的自传《格格不入》里,深情地描写了他家的客厅:

“我们两人坐在前厅里,她坐在一张扶手椅,我坐她身边的一张凳子,她左侧是壁炉里冒烟焖烧的火。我们就这样一块读《哈姆雷特》”。

我儿时的家没有客厅,只有两只房间。西面大的一间是卧房,摆设非常简单,一张旧式方桌,两张靠背椅,一张苏式雕花双人床,还有一只雕花榉木大衣柜。墙上有一块桃花坞木刻版子,上面刻着唐寅的《桃花庵歌》:“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还有一个挂钟,每过一小时,就丁丁咚咚的敲,钟摆左摇右晃。东面一间小一些,推开镂花的木窗,正对着一堵高过窗台的女儿墙,一株野蔓春色如许地蜿蜒盘桓而上。几棵杨柳,数级石阶,水埠苔痕斑驳,拴船的石牛鼻孔被露水打得湿漉漉的,女人们蹲在河边抡着棒坠洗衣。一只乌篷船上有六只鸬鹚,有的仰着细长的脖子,有的把头放进翅膀里,一个赤脚的女孩子头上插了一朵茉莉花,粉墙黛瓦间,河流缓缓而过。

很多年前,为了一次惊天动地的爱情,我独自爬山涉水,去了一个人的老屋。我在五月的阳光里走下一个长着稀稀拉拉松柏,有一群白色的绵羊的山坡,走过一个灰蒙蒙的城门洞,上面还有一个鱼沼飞梁的箭楼,走进了一个破旧的院子。碎砖砌的墙已经泥浆剥落,黑乎乎的门窗也已经歪斜倾塌了,屋梁上挂满了密密的蜘蛛网,家具上是一层厚厚的灰尘。我在地上却拾到了一张脆黄的纸,上面记着某年某月的帐目:鸡蛋:6角,面粉:3角5分。。。

老屋的客厅里,是我们已失去的生命。


2009-8-18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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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mstrong

#32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July at 2009-8-19 03:50 AM:
空空的客厅


一如继往,桃花心木的家具
在锦缎的踌躇中继续着
它们永远的交谈。
银板摄影术
骗人地显示它们隐居在镜中的老年
那虚假的接近
而在我们的审视之下它们躲避
如含混纪年的
徒劳的日期。
以..

七月傲气十足, 但对她的洋老头博尔赫斯,却服服贴贴,伺候得无微不至。 瞧,出差
回来,一下飞机,就直奔博尔赫斯的府上,可是等待着她的,只有那“空空的客厅”。;)


2009-8-19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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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33  

余辉


那是一个六月的黄昏,阳光散发着夏日海洋的气息,海鸟从远方飞来。我第一次来到了这个城市,对将要发生的事毫无预料。

我站在城心绿地(Boston Common)前,这是一个美丽的花园,芳草茵茵,树木成行,有白玉石的雕塑和喷泉。对面灯塔山上州政厅金色的巨顶反射着夕阳的余辉,给草坪渡上了一层温暖柔和的光影,几只松鼠蹦跳着。晚风从海那边吹来,唤回来了已遗失的岁月。这里最早是一片牧场,草地上牛羊成群。后来,又在此建起了监狱和绞架,那些现在花枝婆娑的树上曾吊死过许多被清教徒不容的‘贵格’教徒和印第安人。

霍桑在《红字》里是这般描写的: “那座木造监狱就已经因风吹日晒雨淋和岁月的流逝而为它那狰狞和阴森的门面增加了几分晦暗凄楚的景象,使它那橡木大门上沉重的铁活的斑斑锈痕显得比新大陆的任何陈迹都益发古老。象一切与罪恶二字息息相关的事物一样,这座监狱似乎从来不曾经历过自己的青春韶华。从这座丑陋的大房子门前,一直到轧着车辙的街道,有一片草地,上面过于繁茂地簇生着牛蒡、茨藜、毒莠等等这类不堪入目的杂草,这些杂草显然在这块土地上找到了共通的东西,因为正是在这块土地上早早便诞生了文明社会的那栋黑花——监狱。然而,在大门的一侧,几乎就在门限处,有一丛野玫瑰挺然而立,在这六月的时分,盛开着精致的宝石般的花朵,这会使人想象,它们是在向步入牢门的囚犯或跨出阴暗的刑徒奉献着自己的芬芳和妩媚,借以表示在大自然的深深的心扉中,对他们仍存着一丝怜悯和仁慈 ”。而海丝特就是在这里踏着玫瑰走上了刑台,怀抱着出生不久的婴儿,向波士顿的男女老少展示她胸前的红字。

这个城市有一条著名的自由之路,沿着它,可以从三百多年前的波士顿走到今天。公园街(Park Street)教堂尖尖的塔楼,从浓密的树枝上不停地飞出来一群群黑色的鸟,划破了蓝天。悠长的钟声在天空里叮叮咚咚地响着,这座教堂被称为基督教建筑的经典之作,美丽的红砖墙上是一个个椭圆形白色的窗户,格里森(William Lloyd Garrison)就是在这里第一次提出了反对黑奴制度。门前的小广场上堆满了鲜花,沿街有几个买报纸杂志的小摊。

与教堂相邻的是个古旧的墓地。青翠的草地上盛开着簇簇白花,一个黑衣紫帽的女人垂头站在那里,一行行矮小,朴素,被时间斑驳黯淡了的墓碑下埋葬了一个个消失的魂灵和殖民地时期的历史,这里有独立宣言签署人韩柯克(John Hancock),亚当斯(Samuel Adams)的遗骨。1773年,英国政府给予东印度公司到北美殖民地销售积压茶叶的专利权。11月,东印度公司装载342箱茶叶的船只开进波士顿港,反英市民在韩柯克和亚当斯的茶叶党的领导下,化装成印第安人闯入船舶,将三只条船上的茶叶全部倒入大海。英政府颁布系列法令,封锁波士顿港口,取消马萨诸塞州的自治,在殖民地自由驻军。从此,持续八年的美国独立战争开始了。

经过了皇家教堂,拉丁学校,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塑像就在原来的老市政厅的庭院里,边上就是他的出生地和受洗礼的教堂。这位几乎没有上过学的蜡烛制造商的穷儿子早先就在这里叫卖民歌唱本,17岁时偷偷地登船到达了费城,买了个面包卷当早饭,在费城的街巷上走着,举目无亲,无家可归。后来却精通了六国语言,出使欧洲,起草签署了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制服了闪电,发明了避雷针。街口,一个打扮成富兰克林的老人正笑眯眯地站在那里,出神慈爱地望着来往的行人,好像在享受人间晚晴,夕阳无限的快乐。

再过去是老街角书店,当年,霍桑,埃默生,梭罗和朗费罗的书都是在这里出版发行的。新英格兰的作家诗人们就在这里欢迎闻名遐迩狄更斯,门前的红砖地上曾经回荡着载着穿燕尾服,拄拐杖,带礼帽的英国大作家的马车轮子的踢踏声。老州议会厅阳台上是1776年,7月18日首次宣读“独立宣言”的地方,街口广场上用碎石圈出了当年波士顿惨案的发生地,正是在这里,英国殖民地军队和波士顿市民发生了血战。

被称为“自由的摇篮”的芬威走廊(Faneuil Hall,)原由商人彼得·法尼尔兴建,作为市场之用。独立战争爆发前,波士顿人经常在此集会,讨论独立与自由的问题。现在,它和昆西市场(Quincy Market)连在一起,是市民日常逛街和购物的地方。广场上的红砖道,铁铸的立式大钟,百年老店里的扬基食物,一杯咖啡在手,几片花瓣飘来,一个慵懒的夏夜就又消失在一连串的岁月里。

保罗。里维尔(Paul Revere)的老房子是市区仅存的17世纪住宅。曾是当时最摩登宽敞的民房,现在,却笨拙落寞地站在那里。暗棕色的两层木板小楼,陡峭的屋顶,几个窄窄的窗户,厅正中是一个巨大的壁炉,碎砖铺就的花园里有一口铁铸的锺。房子的主人里维尔是个铁匠,法国移民的后裔,在这所房子里养大了16个孩子。1775年4月18日的深夜,他离开了这间小木屋,骑着马去郊区的莱星屯,把英殖民军逼近的消息传给了爱国军。

同一时刻,有人爬到街对面的老北教堂的塔楼上边,顺着木楼梯,蹑手蹑脚地走到上面的钟塔里,惊飞了栖息在暗色椽木上的鸽子。他点燃了一盏灯,又点燃了一盏灯,那是传给在莱星屯爱国军的信号。朗费罗的著名长诗《里维尔骑马来》是这样写的:

如果今夜英国人
从城里由海上或陆路向我们进攻
就在北教堂楼顶的钟塔拱门上
挂起灯笼作为信号灯──
如果由陆路来,挂一盏
如果由海上来,挂两盏

晚霞笼罩着彭家山(Bunker Hill),白玉石的方尖碑静默地站在蓝天下。1775年6月17日,爱国者着这里失去了独立战争的第一场战役。一群野猫聚集在附近的街头巷角,似乎是当年的铁马金戈的战场上留下的亡灵冤魂。湿漉漉的碎石小巷通向港口,两旁的建筑已被时间熏黑,金属的门牌路标锈迹斑斑,空气里充满了海水的腥咸。

那艘曾经辉煌灿烂,百战百胜的美国宪章号,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帝王霸气,静静地停泊在码头边。夕阳渐渐地失去了最后的光亮,日落总是令人不安和伤感,有时它使大地灿烂华丽,有时却又使大地一贫如洗。此刻,远方的城市和海洋在它绝望的余辉下渐渐生锈,消失。

那个美好的六月晚上,我和每一个旅人一样,兴奋地在这个陌生的城市的街道和历史里穿行。岁月和流水汇成了长河,风迎面扑来。我们沿河走着,也随河流一去不复返,时间变成岸边的沙跞,经过我们的脚下而失落,街上的一张张脸,一个个建筑物筑在晚风和芬芳的空气里象水一样流过。

那时候,我和夏天一样热情奔放,也和夏天一样热爱着这个城市和海洋。

余辉

日落总是令人不安
无论它浮华富丽还是一贫如洗,
但尚且更加令人不安的
是最后那绝望的闪耀
它使原野生锈
此刻地平线上再也留不下
斜阳的喧嚣与自负。
要抓住这紧张而奇异的光是多么艰难,
那是个幻像,人类对黑暗的一致恐惧
把它强加在空间之上
它突然间停止
在我们觉察到它的虚假之时
就像一个梦破灭
在做梦者得知他正在做梦之时。


2009-8-25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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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li

#34  

空有什么不好?万事皆空。
七月写得踏实,赞一个。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Armstrong at 2009-8-19 02:13 PM:

七月傲气十足, 但对她的洋老头博尔赫斯,却服服贴贴,伺候得无微不至。 瞧,出差
回来,一下飞机,就直奔博尔赫斯的府上,可是等待着她的,只有那“空空的客厅”。;)




因为无能为力,所以尽力而为。
2009-8-26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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