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注册 | 登录 | 首页
作者:
标题: [转载]宝钗悲剧源于石女身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xzhao2

#1  [转载]宝钗悲剧源于石女身

(摘自国光红著《红楼梦索隐》,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4月15日出版)

《红楼梦》以牡丹花象征宝钗,而“牡丹”隐指女儿(丹,红也)而雄性(牡);宝钗的螃蟹咏隐藏着“无经”、“不分阴阳”;宝钗的菊花诗及咏蟹诗三言“重阳”,而“重阳”字样是切盼转阴的隐语;宝钗的情节、细节涉及大量的“七”、“巧”,这就是宝钗的病根:阳之正,也就是“阳之症”;针对宝钗的《终身误》则有“石女”二字隐出。这就是宝钗悲剧的“隐文本”。



一、宝钗悲剧疑阵如麻



以常规思路看《红楼梦》诸女儿的悲剧结局,少有悬念的,恐怕薛宝钗得算一个。以往“红学”的研究成果告诉我们:宝钗与宝玉成亲,但是并不幸福,两人的婚姻徒具虚名,而无其实,后来宝玉“悬崖撒手”而去,“妾身未分明”的宝钗在苦闷中熬过残生。不过如此。但是且慢:如果只是满足于结局,人们事先想好的宝钗的结局看似无甚悬念,但是事先想好的结局却未必正确;即使人们事先想好的结局有幸中的,而结局往往是一个漫长过程的末端,走马观花,囫囵吞枣,悬念是没有了,却令人不得要领;过程又往往是结局的原因,不详细分析制约悲剧的过程情节,就不能把握宝钗悲剧的因果;《红楼梦》又往往“将真事隐去”,即使注意到了过程的情节、细节,如果不明白其真正用意指归,到头来还是辜负了曹雪芹的良苦匠心。

如果深入考察曹雪芹为宝钗设计的情节及有关措辞,而对照她的结局,就会令人顿生疑窦,困惑不解。

先看正册十二钗的婚姻状况。十二钗的婚姻状况以及可以探佚的走势比较清楚:早已结婚的四人,元春、凤姐、李纨、秦可卿;前八十回末尾出嫁的一人,迎春;前八十回论婚议嫁的一人,史湘云;可以预见不久即出嫁的一人,探春;大家议论已成定势嫁宝玉的一人,林黛玉(第五十五回凤姐说的那句“宝玉和林妹妹他两个一娶一嫁,可以使不着官中的钱”,就是明证);先后出家为尼的二人,妙玉和惜春;年龄尚小,提不到议嫁日程上的一人,巧姐儿。共十一人。就剩下宝钗了:前八十回除了女孩儿巧姐儿,唯一未见其论婚议嫁的,就是宝钗。这是应当引起人们重视的,这个现象要比她的虚名婚姻的结局重要得多。这才是悬念。

《红楼梦》反映出来的哥哥娶亲、妹妹出嫁,其先后略有规律:如果兄妹年龄相差不大,一般是妹妹先嫁,哥哥待妹妹嫁后才娶。贾家是这样,宝玉未娶,迎春先嫁,而且可以估计八十回后,探春之出嫁也在宝玉娶亲之前。薛家的情况也是如此,宝琴先已许配梅翰林之子,其兄薛蝌尚未议婚;薛蝌定下邢岫烟后,婚期却得延迟,原因就是宝琴妹妹尚未出阁。而且这番情由还是宝钗亲自对岫烟说的:“偏梅家又合家在任上,后年才进来。若是在这里,琴儿过去,好再商议你这事,离了这里就完了。如今不先完了他妹妹的事,也断不敢先娶亲的。如今倒是一件难事。”(第五十七回)宝钗比薛蟠只小两岁(不足两周岁),并非年龄相差颇大的兄妹,为什么薛蟠就能先后置妾、娶妻,而不顾及尚有一个未曾出阁的妹妹呢?

《红楼梦》第二十二回有贾母为宝钗作十五岁(虚岁)生日的情节,还特意由凤姐点明宝钗已届“将笄之年”——对于女儿家,这是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年龄,意味着女子成年的开始。如果依照古礼,要举行“及笄”礼,表示从今可以许嫁了,所以贾母主张为宝钗作这“第一个生辰”。宝钗比宝玉大,自然也就比迎春、探春,以及“林妹妹”黛玉大;湘云喊宝玉、黛玉“爱哥哥”、“林姐姐”,宝钗自然更比湘云大。可以数算得出:未婚诸钗虽说年龄相差无几,但是宝钗最大是确凿的事实。未婚诸钗出阁的出阁(迎春),议嫁的议嫁(湘云。尚有不在十二钗数的宝琴,也早已许嫁),而特笔写其“将笄之年”生日的“宝姐姐”却兀自按兵不动,她怎么会如此沉得住气的呢?

十二钗的生日大多都有些特殊意味,而与其人的身份、遭际或多或少都有些关系。譬如元春生于正月初一,自然非同凡响,所以她是“元妃”,且与“太祖太爷”生日相同。宝钗的生日是正月二十一。这个日子是第二十二回凤姐说的,到了第六十二回,即“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之前一回,又从探春口中重提,却是“过了灯节”,并且和贾母同生日,还追加了一句“他们娘儿两个遇的巧”。元春与“太祖太爷”同生日,又逢大年初一,没落个“巧”;黛玉、袭人也是同生日,又恰逢“花朝”,没占个“巧”;宝玉等五人同生日,也不算“巧”;而唯独贾母、宝钗“遇的巧”,这是怎么回事?

贾母的生日也蹊跷。六十二回探春分明说是“过了灯节,就是老太太和宝姐姐”,可是到了七十一回,贾母的生日又成了八月初三,贾府从七月二十八日到八月初三连摆六天筵席,庆祝贾母八十寿辰。这又是怎么回事?如此隆重的寿典,贾母八月初三的生日是错不了的,显然是探春记错了,压根儿就没有“娘儿两个遇的巧”的事。但是探春如此精细之人,怎么偏偏会把祖母的生日记错了呢?贾母并非“遇的巧”,那么宝钗遇到的“巧” 从何说起呢?这个生日与她的命运的必然联系又在哪里呢?

总之,涉及宝钗的情节,简直是疑象丛生,疑阵如麻。

当然,宝钗之进京似乎另有目的,她不是像宝琴那样为了“进京发嫁”,她是来京城“备选”“宫主、郡主入学陪侍”的。宝钗一出场就有交代:“近因今上崇诗尚礼,征采才能,降不世出之隆恩,除聘选妃嫔外,凡世宦名家之女,皆报名达部,以备选择为宫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研《红》诸家对此话深信不疑,而对围绕宝钗情节的层层疑阵却视而不见,其实是被曹雪芹的一个障眼法给蒙住了。

试想,“世宦名家之女”并不限于宝钗一人,其他诸钗,贾家的迎春、探春,史家的湘云,薛家的宝琴,怎么都没瞧上这个“才人、赞善之职”?还有黛玉,虽然不是出于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但是她的父亲是“前科的探花,今已升至兰台寺大夫”,还是钦点的“巡盐御史”,而且早就娶的是贾家姑娘为妻,论根基门第黛玉也算得是“世宦名家之女”,怎么也不希图这“不世出之隆恩”?而唯独宝钗,年纪轻轻的就琢磨起这事来了,而且她母亲薛姨妈就认可了(恐怕不只是认可,很可能是母女合议,或者薛姨妈竟是主谋)。她的亲戚,姨妈王夫人,姨父贾政,舅舅王子腾,也不曾劝说薛家母女打消这古怪念头。而且说的是进京备选,以后却绝不再提宫中选拔的话题,众人对其“备选”消息也绝不打听哨探,这又是为何?这说明所谓待选“陪侍”,只不过是曹雪芹抛了个谎头而已。雪芹一鞭虚指,读者对宝钗懒婚躲嫁的表现不再怀疑,曹公瞒天过海之笔获得了圆满的成功。但是曹公只想瞒过当时,并不想将真相隐藏到底,于是就有了以上笔者揭示的,其实却是曹公故意随处撒落的疑点。

明确了所谓“以备选择”其实是个谎头,才可能认出曹雪芹围绕宝钗情节所布的如麻疑阵。既然对宝钗情节每处生疑,那么对宝钗悲剧真相的平庸解释就站不住脚了。

再分析宝玉、宝钗的虚假婚姻。

宝玉的爱情固然属于黛玉不假,却也并非对宝钗毫不心动;而且宝玉并不主张男子为女子守节(请看第五十八回末芳官转述藕官的一篇“呆话”,独与宝玉之“呆性”吻合,便可知宝玉心思主张),在黛玉既已魂归“离恨天”后,为什么反而一反常态断然不能接受宝钗呢?况且宝玉、宝钗的名义婚姻大概不只是维持了十天半月,他们双方为什么能够持久地守身如玉呢?

相信看过《红楼梦》以及脂评的读者(也包括“红”学家),大多会心存以上疑问的,不过没有勇气公开说道,无非怕落个“小人之心”的评语罢了。笔者原非“大人”,倒不怕落个“小人”的月旦,今公开提出质疑,问研“红”诸君子:如果不以情操高尚之类搪塞,这该怎么解释?

其实薛宝钗的悲剧结局,其大致走势,因为有《红楼梦》文本及脂砚斋的事先提示,原无多大悬念(脂砚斋对宝玉、宝钗的婚姻结局作了提示,而对宝钗悲剧之真相非但没有透露任何信息,反而帮助曹雪芹打了不少掩护);悬念就在于笔者上段文字说的那些情节的疑阵,以及悲剧结局的真正原因上。

这篇文章试图解决的,正是宝钗悲剧结局的真正原因。



二、判词和《终身误》:扑朔迷离见阴阳



像其他诸钗一样,在第五回里也有薛宝钗的判词和《红楼梦十二支》,与众不同的是,她的判词是与林黛玉合用的: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两人共用一判词者,除了钗、黛再无他人,这很值得深思。这首判词的第一句、第二句的下面,甲戌本有朱字脂批,第一句云“此句薛”,第二句云“此句林”,这也很值得注意。如果没有脂砚斋的“注解”,恐怕读者很难立即把“停机德”和“咏絮才”分别准确地指向薛、林,“停机”二字大有文章。

再看《红楼梦十二支》。《红楼梦十二支》连“引子”带“收尾”总共是十四支曲,一般说,“引子”并不具体针对哪位女儿,因此,概括薛宝钗的这支《终身误》就是《十二支》正文的第一支:



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表面看,这支《终身误》不过是说“金玉良姻”形同虚设,并没有给宝玉、宝钗带来幸福。人世间的婚姻大多并不能够令双方皆如愿以偿,但是不能尽如人意之处大多又并不严重影响婚姻的形式和内容,单方或者双方的不如意处,往往会在适应、调整的过程中逐渐消泯。如果说,曹雪芹是有意将宝玉塑造成一个对爱情忠贞不二的楷模形象,那么他之始终不接受宝钗,也勉强说得通,许多“红学”家恐怕也正是这么考虑的。其实错了。曹雪芹并无意将宝玉如此这般地塑造,“红学”家们偏偏如此这般地理解,就只能是误解了。举一个宝玉对黛玉并非“不二”、并不非她不娶的例子。第五十七回“慧紫鹃情辞试忙玉”有这样的情节:宝玉听到紫鹃说黛玉“要回苏州去”的话,立即犯了“呆病”,紫鹃由此“试”出来“宝玉的心倒实”。宝玉心中有黛玉,这是主流,但是主流又分出了一个小河汊,却逗漏出宝玉的别样心思。当宝玉“呆病”初愈之后,“慧紫鹃”对“忙玉”还有另外的一“试”,被大家忽略了。这次紫鹃说的是贾母为宝玉定下了宝琴,可就把“忙玉”的别裁念头给“试”出来了,宝玉自己“招”了:“果然定下了他,我还是这个形景了?”紫鹃(以及“红学”家们)随主流浮游而东,满目汪洋,却没有顾得上注意这股支流的深远走向。走向何方姑且不论,仅就此话说当前:此话证明宝玉并非心中只有一个黛玉,而且更重要的,证明曹雪芹并非想把宝玉依照后世“红学”家们的思路去塑造。

那么,从常情常理以及这段“试忙玉”的支流情节,估计小说将来走势(或者更有可能是小说的“隐文本”),宝玉、宝钗既成夫妻,如果没有别的原因,宝玉断不至于拒绝宝钗,二人就都不会守身如玉。反之,如果二人能够守身如玉,说明另有特殊原因——不是情操高尚(譬如“纵有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之类的原因。合情合理的特殊原因造成了宝钗“终身误”,宝钗悲剧之真正祸根就藏在这支《终身误》里,而且藏于《终身误》的祸根又应当与判词里的“可叹停机德”完全吻合,因为《红楼梦十二支》本来就是诠释判词的,就是与判词互为表里的。

笔者把目标调试在这句“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上,因为这是《终身误》里最具特色的话,就像“停机德”在判词中最具特色一样。一般说,“山中高士”并不是称女子的话语,尤其不是赞美年轻女子的话语,措辞精妙准确的曹雪芹却用之以称宝钗,可见非同一般;“雪”字因为与“薛”同音而往往影射薛家,或者薛家成员宝琴、薛蟠,但最主要的是指宝钗本人。但是说“雪”而冠以“晶莹”的,却是唯独于此一见,可见也非同一般。“山中高士”和“晶莹雪”充满着玄机,极可能都是隐语。从隐语角度试探。“山中”必不可无的是什么?“山中”之“高”处必不能少的是什么?答案是:石头。“晶莹”之雪有什么特点?“雪”而“晶莹”,就不可能是模糊的一团一簇,更不是一堆一垛,而必定是片片分明的雪花。片片分明的雪花以“花”为名而皆具六出之瓣,而“花”喻女子,“六”是阴数(以《易》数言,六是“老阴”之数,说见后文),这就清楚了:作为隐语(或者谜语),“山中高士”打一“石”,“晶莹雪”打一“女”,合起来恰是“石女”。这不啻石破天惊:居十二钗正册首席的宝钗,居然是一个“石女”!

且慢惊诧,再看《终身误》的隐语是否与“停机”的隐语两相吻合;而如果两者吻合,我们就不得不接受这个谁也不愿意接受的事实了。

在正北方的夜幕上有一颗星,叫北极星,形如长柄勺子的北斗七星一年四季绕北极星运转不已。北斗七星各有名称,古人又把北斗七星分为前后两部分而分别称名,前四星天枢、天璇、天璣、天权,像“勺子”头,称为“魁”;后三星玉衡、开阳、摇光,像“勺子”把,称为“杓”(念biāo,又常借“标”字代替)。“魁”的前二星天枢、天璇连成的直线总是指向北极。在北斗七星一年绕北极旋转而历时春、夏、秋、冬的过程中,北斗的“杓”就按时把节地于初昏时分顺序指向东、南、西、北。大致说来,春、夏属阳,秋、冬属阴(严格说,春、夏之阳中又有阴,秋、冬之阴中也有阳),北斗指完一遍东、南、西、北,也就走完了一个阴阳大圈(从初昏指东再回到初昏指东的大圈),所以北斗又有遍宣阴阳的作用(第五十回“芦雪庵争联即景诗”,李纹联句有“阳回斗转杓”,就点明了北斗遍宣阴阳的作用)。古人认为,北斗的运转靠的是冥冥之中的机械,就像现今的钟表时针,依靠机械而转动一样。机械,古人每称“机缄”、“机栝”、“机轴”,又单称一个“机”字。因此,就北斗而言,这个冥冥之中的“机”不能停,如果停了,它就不能凭了转动而遍宣阴阳,天地间的阴阳就得出故障,出毛病。这个“机”既然影响天地间的阴阳,自然也就影响人的阴阳(国人相信天人感应,甚至天人合一),就人而言,“停机”就会导致男女性征出现故障,具体到女子,就会导致女性发育不全,其中就包括“石女”。怪不得《终身误》说“叹人间美中不足”。

“美中不足”本身也有隐义。首先,这四个字就是一个字谜。把“美”字分为上、中、下三部分:八(上)、王(中)、大(下);去掉中间的“王”,以应谜面的“中不足”,剩下的就是“八”、“大”二字。这让人想到清初著名画家朱耷,朱耷自号“八大山人”,所以由谜底的“八大”,再联系曲子中的“山中高士”(山人),自然会想到“八大山人”。“八”、“大”二字以草书竖写,像“哭”字,又像“笑”字,当年朱耷用以寄托了“哭之笑之”的寓义。这与宝钗的心态十分吻合:本来与生俱来的生理缺陷就够令人伤心的,而像宝钗这般美丽、自尊的女子(“石女”还是“女”,毛病在于“石”,宝钗并不是“阴阳人”),她得时时提防被人知晓,更不能向人哭诉,所以哭不得;她在人前必须装作若无其事,寡母面前还得强颜承欢,心中况味良苦,所以笑亦不得。这都是人世间的“美中不足”造成的。

第五十回“芦雪庵争联即景诗”,诸钗及宝玉共联七十句,湘云以十八句夺冠,宝琴十三句,紧追湘云后,黛玉十一句逊于宝琴,而宝钗仅得五句屈居第四,与尾随其后的宝玉、探春、邢岫烟拉不开距离(她们都是四句)。宝钗得句既少,且大都空泛,而唯有“鳌愁坤轴陷”一句,不仅警拔,而且竟然可以作为“停机”的极好注脚。“坤轴”正面理解就是“地轴”(坤为地),地轴陷落,就不能正常覆载;“坤轴”又可以别解为女子机轴(坤为女),因此“坤轴”(女子机轴)陷落,女子就不能正常行其女子之道。可见正、别两解上的“坤轴陷”都是“停机”。

再略往深处想:地轴陷落,女娲“断鳌足以立四极”[女娲“断鳌足”事出《淮南子·览冥训》:“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于是女娲氏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所以殃及“鳌愁”;而女娲其人,不仅补过天柱,修过地维,她还首造人类,肇分男女,始创婚姻嫁娶制度。她是古代神话中第一位“高禖”,也就是第一任“媒氏”,从实质上说,她是我国古代神话中的爱神而兼婚姻子嗣神。因此,如果女娲过问“停机”,肯定问不到乐羊子妻;而像《牡丹亭》中的石道姑,倒应当是女娲注意的目标。宝钗的“坤轴陷”,无论从正解意义上,还是从别解意义上,都该归女娲管辖。可以说,“坤轴陷”与判词的“停机”,在隐语意义上是完全一致的,都是影射宝钗的女性故障。列藏本《石头记》于“坤轴陷”句旁有一句脂批:“钗全寓意”。列藏本《石头记》只对芦雪庵七十句联诗中的两句作了脂批(另一句是宝琴的“光夺窗前镜”,句旁批云“琴志唐皇”),因此这句“钗全寓意”的脂批是十分要紧的,说明“坤轴陷”确有指向宝钗隐秘的寓意。

综上分析,宝钗判词的“停机德”,从表面看是赞美宝钗之妇德(不过宝钗之为“妇”,则尚隔一间),其实却是暗射她的生理缺陷。判词的“停机”果然与《终身误》的“山中高士晶莹雪”,具有完全相同的隐语意义。

原来美丽端庄的宝钗竟然有如此这般的生理缺陷,我们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生理缺陷决定了“金玉良姻”形同虚设,决定了宝钗“终身误”的悲剧。宝钗、宝玉之守身如玉原来是迫不得已,并不是道德情操高尚的缘故。“红学”家们的推测和考证之所以失误,原来是因为他们用理想化的“君子之腹”去“度”的,偏偏却是十分正常的“小人之心”——男女之情而已。

三、盼重阳,对阳转阴的期盼



第三十八回有诸钗及宝玉作的十二首菊花诗,宝钗两首:《忆菊》、《画菊》。《忆菊》尾联云:“谁怜我为黄花瘦,慰语重阳会有期。”《画菊》尾联云:“莫认东篱闲采掇,粘屏聊以慰重阳。”都提及“重阳”。而诸钗及宝玉所作十二首菊花诗中涉及“重阳”的,只有宝钗这两首,其余四人所作的十首一概未见“重阳”字样。再联系宝玉、黛玉、宝钗三人的三首咏蟹诗,也只有宝钗有“重阳”措辞(“长安涎口盼重阳”)。雪芹行文示意强调的字眼往往有深意存焉,尤其是与诸钗有关的诗词中的措辞,其中反复致意者,必定是示意强调,万不可熟视无睹掉以轻心。

三处“重阳”同出于宝钗的现象,并不是笔者的发现,笔者是从蔡义江先生的书里见到的。蔡先生说:“《红楼梦》诗多含隐义,菊花诗与蟹诗共十五首,明写出‘重阳’的三首,即宝钗所作的三首。这很值得注意。”“重阳当与后半部佚稿中写宝钗的某一情节有关。”这真是慧眼卓识,三处强调了的“重阳”确实是宝钗悲剧之大关键。

但是孤立地看“重阳”,是看不到真相的。

有两处与宝钗相关的情节,可以借助以解构这个关乎宝钗命运、而又为宝钗向往的“重阳”(若不向往,何以说“盼”、说“慰”)。一处是第五十回“暖香坞创制春灯谜”,宝钗的灯谜:



镂檀锲梓一层层,岂系良工堆砌成?

虽是半天风雨过,何曾闻得梵铃声。——打一物



此谜有人猜松球(现在多俗称“松塔”),其实很不着边际。笔者认同朱梅所猜的谜底“虹”[谜友朱梅,明水镇绛侯村人。以此谜之底见告笔者,郑重其事,颇自负,道是“二百五十年间竟无人猜出此谜,而必待朱梅出”云云,亦谜坛、文坛一小小掌故,特记于此,兼示笔者不敢掠美也],大致说:虹之形七彩分层,所以说“镂檀锲梓一层层”;虹成于天然,并非人工所为,所以说“岂系良工堆砌成”;而且“虹”别名jiàng,与“匠”字同音,而“七”有“巧”义,所以旁敲“巧匠”以联系第二句的“良工”;虹之出现恒于风停雨霁,所以说“虽是半天风雨过”;虹又有古名“螮蝀”,音didong,可以状梵铃之声而实非梵铃,所以说“何曾闻得梵铃声”。

能帮助以索解“重阳”之机要的,除了谜底“虹”,尚有宝钗放飞的风筝。第七十回之尾声,有众女子放风筝的情节。诸钗所放飞之风筝皆有隐义,其隐义指向最为明显的则是探春的“软翅子大凤凰”,预兆她将远嫁海外番邦作王妃,一去不回。探春的风筝既然有如此的隐义,那么别的女儿放飞的风筝也应当有各自如彼的隐义。宝琴的风筝是“大红蝙蝠”,正如“软翅子大凤凰”起着为探春命运导航的作用一样,“大红蝙蝠”则是宝琴“脂砚斋”身份的隐语。探春如此,宝琴如此,宝钗不应当不如此。

宝钗的风筝是“一连七个大雁”。凑巧“一连七个大雁”之前,尚有宝钗的一则灯谜作为铺垫,就是第五十回的这则以“虹”为谜底的谜语。怎么知道宝钗的风筝必以此谜铺垫呢?因为关乎探春和宝琴命运的风筝,也都有一则谜语作为铺垫:探春的谜语在第二十二回“制灯谜贾政悲谶语”,宝琴的谜语在第五十一回“薛小妹新编怀古诗”,就是那首题为《钟山怀古》的诗。探春灯谜的谜底是“风筝”,贾政猜出来的,宝琴的诗谜,是笔者的朋友明彤先生帮助猜出来的,可巧,谜底也是“风筝”。这说明宝琴和探春放飞的风筝,都有一则“风筝”为底的谜语作为铺垫。为宝钗放飞的风筝作铺垫的谜语,其谜底虽然不是风筝,但是谜底的“虹”和放飞的“大雁”风筝是有关系的:雁,又称“鸿雁”,必欲细分,则鸿是“大雁” ,雁比鸿小(《广韵》一东“鸿”字下引《诗传》云:“大曰鸿,小曰雁”),所以风筝的“大雁”其实是“鸿”,与宝钗谜底的“虹”同音(《广韵》一东,鸿、虹同小韵,户公切)。千万别以为这是偶然巧合,鸿、虹同音,至少说明雪芹是有意识地用宝钗的谜语(虹)铺垫后面宝钗的风筝(鸿);而且“虹”和“七个大雁”(鸿)还另有隐义,而这隐义是关乎宝钗命运的。

不只是“虹”和“鸿”同音,“虹”和“七个大雁”还都与“七”字相联系:虹是七彩堆砌,鸿是七只蝉联。先后发生在一人身上的明暗兼出的两处“七”字,就是解开“重阳”密码的钥匙。顺便提醒,宝钗生日是正月二十一,笔者于本文第一节曾经涉及过的,“二十一”里包含着三个“七”,与这里明暗兼出的两个“七”字也应当是有关的。

记住这些屡屡发生在宝钗身上的“七”字。

第七回“送宫花周瑞叹英莲”,周瑞家的问及宝钗之病,宝钗转述秃头和尚的话,说是“从胎里带来的一股热毒”。注意:“热毒”是宝钗的病根。

第四十二回,刘姥姥为七月七日生的大姐儿取名“巧哥儿”(就是后来的“巧姐儿”),说是“这叫做‘以毒攻毒,以火攻火’的法子”。这个说法过去常道常闻,而且传统以“七”为“巧”,至今尚有古镇远乡闺中于七月七日夜晚向织女“乞巧”的民俗,乃是古风之孑遗。循着刘姥姥的思路想:生辰月、日是“七”,就取名“巧”,以名字的“巧”去攻生辰的“巧”,而这就叫“以毒攻毒,以火攻火”——可见“七”不仅为“巧”,而且还为“毒”,为“火”。再联系宝钗的病根“热毒”:“毒”而且“热”,“热”因于“火”,所以“热毒”就是“毒火”,所以刘姥姥所说的“以毒攻毒,以火攻火”,其实也就是以“巧”攻“巧”,也就是以“七”攻“七”。可见宝钗病根的“热毒”,症结还是在一个“七”字上。

七,古人认为是阳数。《说文》说“七”为“阳之正”,相应的还有阳数“九”,为“阳之变”;以《易》数论,“七”为“少阳”,是不可变的“阳”,“九”为“老阳”,是可以变的“阳”。所谓可变不可变,是指能不能变为“阴”,或者说有没有变“阴”的因数和趋势。“七”是不能变成“阴”的“阳”,或者可以说“七”这个阳数中没有转变为阴数的因数,因而也就没有转变为阴数的趋势;而“九”则是能够变成“阴”的“阳”,或者说是存在着转变为“阴”之因数和趋势的“阳”。

现在可以索解宝钗诗三见“重阳”的秘密了。“重阳”,即九月九日重阳节,月、日皆占了“九”,也就是两个“阳”,所以叫“重阳”。宝钗病根是“热毒”,症结在一个“七”字。“七”是“少阳”,不能变“阴”,坐成了宝钗的病;“九”是“老阳”,具备变“阴”的趋势。如果影响宝钗病理的“七”有幸变成“九”,宝钗的病就有希望了。我们可以想象,日渐长成的宝钗终于发现自己徒有女儿外表(以及心理),而女性性征不完备。病根是“热毒”,症结在“七”,“七”为“阳之正”,宝钗患的是“阳之症”(症、正同音);眼见女性性征始终不能生成,宝钗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使威胁己身的阳性回转到理应具备的“阴”性上来;而“九”就是她所盼望的,因为“九”是具备变阴之因数和趋势的吉祥数字,所以在她的诗里就有了“盼重阳”,“慰重阳”,“慰语重阳”。

有句古谚语,是冲中医、中药说的,道是“医者意也”。宝钗所服的药丸以“冷香”为名,“冷香”以攻治“热毒”,正是“医者意也”的绝妙例证。传统的中药以及食疗理论又认为“吃啥补啥”,所以从“冷香丸”的配方,不难看出它补的是“啥”:春天开的白牡丹花蕊,夏天开的白荷花花蕊,秋天开的白芙蓉花蕊,冬天开的白梅花花蕊,各用十二两。花必遍及春、夏、秋、冬四季,就是取遍宣阴阳之意,其所攻治必然是阴阳偏颇之疾。这就是“吃啥补啥”。再看药必用花,而花必用蕊,花为“坤”象,蕊正作“轴”形,所以药方的花蕊是“坤轴”之象,食之是可以补“坤轴”的。这也是“吃啥补啥”。各色花蕊必以“十二”为量,是因为十二是地支数,而且包含着两个“六”,而“六”属“老阴”的缘故。

这四时花蕊,又必须在“春分这日晒干”,再调和各占节令的雨、露、霜、雪:雨水日之雨,白露日之露,霜降日之霜,小雪日之雪,各十二钱(又是两个“老阴”)。所以宝钗说:药物倒还寻常,“只难得‘可巧’二字”,“那里有这样可巧的”,但是“一二年间,可巧都得了。”宝钗这段话三用“可巧”(尚有周瑞家的接茬说“真巧死了人,等十年未必都这样巧呢”),别解“可巧”,正是可着这个“巧”字用药之意;而可着的“巧”正好与“七”字互注,正是“阳之症”,所以宝钗三道“可巧”,是隐语,暗藏的是可着“阳之症”用药的秘密。

笔者前文根据刘姥姥的“以毒攻毒,以火攻火”,破解宝钗之“热毒”症结在“七”,现在说到宝钗反复兹言的“可巧”,再回想本文第一节提到的宝钗正月二十一日生日,那么,此数包含着三个“七”,又是“正”月,岂不正是“阳之正”——“阳之症”?探春就是冲着“正月”里的三个“七”说“遇的巧”的(第六十三回,宝钗抽到牡丹签,众人齐道“巧的很”,也是以“巧”影射“阳之症”)。

如前文所言,《终身误》的“晶莹雪”,那里隐藏着一个“六”字,从而隐着一个“女”字。但是其中之隐义尚不限于此,比这还要深:“六”是阴数,但是以《易》数论,“六”是“老阴”(相对于“六”,“八”是“少阴”),是可以转变为“阳”的“阴”(相对于“老阴”,“少阴”是不可以变“阳”的“阴”);不幸的是,作为生来的女儿家,宝钗虽然属“阴”,但是她的“阴”,却是被可以变“阳”的“老阴”,也就是“六”占了上风(所以雪芹以六出之雪花影射宝钗,说“晶莹雪”);因此,宝钗虽然生的是女儿外表形貌(以及心理),其女性性征却因为潜在转“阳”趋势而不能畅行,从而造成了宝钗的终生悲剧(“终身误”)。

把涉及“六”、“七”、“九”的隐语全面看,问题就十分清楚了,因为这些被赋予了阴阳含义的数字是可以互证的。

顺便说到“海上方”。宝钗说“冷香丸”是秃头和尚传的“海上方”,表面看无非就是海外仙方,其实却也是另有隐义:海为众水所归,古人把女儿出嫁叫“归”,而女儿又是水作的骨肉,所以在《红楼梦》文本范围内别解“海”字,是女儿(水)出嫁(归),《红楼梦》以“海”隐女儿出嫁,尚另有其例(说见下文第四节);因此,“海上方”的隐义是女儿出嫁之方,或者说,是为了女儿能够出嫁而开的药方——原来琐细如“海上方”这样的措辞,却也渗透着雪芹惨淡经营之匠心。“热毒”症必得攻之以“冷香丸”,“冷香丸”必得传自“海上方”,一线连贯,一珠不遗,果然不愧是“十年辛苦不寻常”。



四、牡丹花及咏蟹诗的机栝



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宝钗首先掣签,“只见签上画着一枝牡丹,题着‘艳冠群芳’四字。下面又有镌的小字,一句唐诗,道是:任是无情也动人。”“众人看了,都笑道:‘巧的很,你也原配牡丹花。’”此情此景的牡丹和唐诗句,以及众人的评论,都意味深远。

“丹”字训“红”,指向女子(红颜、红粉等,都是指女子),而“牡”字却又暗示着相反的性别(《说文》:“牡,畜父也”),给人以雌雄两疑的印象。

唐句出自罗隐的《牡丹花》:



似共东风别有因,绛罗高卷不胜春。

若教解语应倾国,任是无情也动人。

芍药与君为近侍,芙蓉何处避芳尘。

可怜韩令功成后,辜负秾华过此身。



首先,诗作者的名字(隐)提醒我们往隐语上考虑。这不是草木皆兵,也不是无中生有,待会儿就会明白,曹雪芹确实曾经在左近别处针对“罗隐”二字做过针线。姑且置“罗隐”于后,先说明显的。明显的是:曹雪芹有意识的对这句“任是无情也动人”作了特殊的强调。看下文:“宝玉只管拿着那签,口内颠来倒去念‘任是无情也动人’”。

签上的诗句又被宝玉念叨,这就是强调,曹雪芹常用此法;而凡是强调之处,必有隐义存焉,这是雪芹用隐语的规律。宝玉念叨,且又“颠来倒去”,这更是强调,所以此句的隐义应当更为重要,或者更为特殊。将这句诗“颠来倒去”念出来的是什么呢,大约无非是“任是动人也无情”之类话语吧。如果是这样,原来罗隐旨在强调“动人”的话,就变成强调“无情”了;被宝玉颠倒其序念出来的这句诗,就成了虽然动人,无奈并无女儿之“情”的意思了。这就无怪乎众人齐道“巧的很”了:“巧”就是“七”,“七”就是“阳之症”。

宝钗的病症正在一个“巧”字上。宝钗说“海上方”三道 “可巧”,周瑞家的赞叹“真巧死了人,等十年未必都这样巧呢”,探春说宝钗生日“遇的巧”,众人道宝钗之牡丹签“巧的很”,这些“巧”字疏密错落的出现于不同的回目,是所谓“背面傅粉,千皴万染”的方法,一般很难得心应手,而在雪芹笔下却是驾轻就熟的小技巧而已。

第八回“薛宝钗小恙梨香院,贾宝玉大醉绛芸轩”,有一首回前诗:



古鼎新烹凤髓香,那堪翠斝贮琼浆。

莫言绮縠无风韵,试看金娃对玉郎。



诗中“金娃”、“玉郎”无疑是指宝钗、宝玉,末两句表面意思是说:不要说“绮縠”没有风韵了,请看与宝玉相对的宝钗,像是没有风韵的么。那么“绮縠”也是说的宝钗,但是平白无故为什么说宝钗“无风韵”呢?这就是宝钗抽到的牡丹签上的那句被宝玉颠倒念之的罗隐诗句了,因为颠倒念之的那句诗强调“无情”,与这句“无风韵”恰好可以互相诠释:既“无情”,自然也就“无风韵”了。“无情”表面意义颇宽泛,而隐语意义则十分针对,《说文》释“情”字“人之阴气有欲者也”,缘此而释“无情”,就是“无阴”、“无欲”。这就是回前诗“无风韵”的真正示意。

曹雪芹为了让后来的读者将这首回前诗与罗隐的《牡丹花》联系起来看,以旁证宝钗悲剧之秘密,便有意识地在回前诗上作了针线:一是第二句“那堪翠斝贮琼浆”,表面看是概括“贾宝玉大醉绛芸轩”,暗中却又让人想到罗隐的“绛罗高卷不胜春”的“不胜春”,因为“春”字可以歇后“酒”(《诗·豳风·七月》:“为此春酒。”又,唐朝人往往雅言“酒”曰“春”。如杜甫《拨闷》诗开端就是“闻道云安麴米春,才饮一盏即醺人”,“麴米春”就是麴米酒),所以“不胜春”可以别解为“不胜酒”,就是回前诗的“那堪翠斝贮琼浆”。还有,回前诗“莫言绮縠无风韵”的“莫言”,正好是“隐”字的隐语(或者说,是“隐”字的谜面):“言”字,《说文》释云“直言曰言,论难曰语”[1](51),所以“莫言”可以别解为“不要直说”;而不直说,正是隐语的特征,所以“莫言”暗示一个“隐”字。“绮縠”是一词两用:表面是说宝钗,别解却又是“罗”字。将“莫言绮縠”颠倒念之,就是“绮縠莫言”,正暗示“罗隐”——原来将“莫言绮縠”“颠来倒去”就可以念出“罗隐”来,那么,将“任是无情也动人”“颠来倒去”念呢,就念出宝钗“无情”的隐义来了。可见曹雪芹在这首回前诗上作的针线巧绝妙极,既体现雪芹“将真事隐去”的写作宗旨,又可看出他无与伦比的、圆熟的遣词命句的功力。

可以相信,宝钗的“牡丹”签,与第八回的回前诗,尚有涉及到的罗隐的《牡丹花》,皆饱涵着隐义,暗射着宝钗的悲剧症结;与判词、《终身误》、菊花诗以及咏蟹诗之说“重阳”等等的暗射意义完全一致。

宝钗的牡丹签上题了罗隐的《牡丹花》诗句,第八回的回前诗又暗点了罗隐,这说明罗隐的《牡丹花》虽然没有被曹雪芹全部引用,却是“不写之写”,忽视不得。果然,《牡丹花》说到“芙蓉”,黛玉随之就抽到了芙蓉签,也有一句旧诗,是欧阳修《明妃曲》的“莫怨东风当自嗟”。更妙的是此签要求“牡丹陪饮”,以及众人的评论:“除了他,别人不配作芙蓉。”这句评论与那句“你也原配牡丹花”,分别坐实了黛玉为芙蓉花,宝钗为牡丹花。

《牡丹花》还提到了芍药,虽然没人抽到芍药签,而在上回,却有人“醉眠芍药裀”。湘云抽到的不是芍药签,而是海棠签,题的是“香梦沉酣”四字,还有苏东坡的诗句“只恐夜深花睡去”。黛玉戏谑说将“夜深”改为“石凉”,正是照应回目所说的“憨湘云醉眠芍药裀”。

《牡丹花》涉及了宝钗、黛玉、湘云三人的悲剧(严格说,是曹雪芹以“不写之写”的笔法,用罗隐的《牡丹花》诗暗隐了三人悲剧)。宝钗已说如上。黛玉为芙蓉花神,晴雯死后,宝玉为之作《芙蓉诔》,却“明是为(与)阿颦作谶”,“又当知虽诔晴雯,而又实诔黛玉也”。湘云则与芍药、海棠两有关涉:她身为海棠花神,而她的悲剧症结却在“芍药”,而“芍药”、“海棠”都是隐语,从不同方向指定了她的悲剧。湘云的悲剧在于她所嫁的“才貌仙郎”卫若兰因食蟹而失去阳刚,“醉眠芍药裀”就是其悲剧的先兆:芍药是“雌牡丹”,阴性的,象征她归嫁的卫若兰失去阳刚。为了强调芍药的“性别”,雪芹又点了一个“裀”字:芍药裀——芍药是阴性(裀)的。湘云又是海棠花神,其中的隐语意义更为复杂。

“海”为众水所归,《红楼梦》以水比方女子,女子出嫁曰“归”,所以“海”字作为隐语,意为女子出嫁(见本文第三节说“海上方”);“棠”字与“杜”字相对,《说文》释“棠”字云:“牡曰棠,牝曰杜。”“棠”是雄性,以论人就是男性,暗射女子所嫁之夫,所以“海棠”可以别解为女子嫁夫(海——女子出嫁,棠——夫)。“海棠”二字隐义女子出嫁,这本来并非悲剧,湘云的悲剧在于,她嫁的丈夫本来是“棠”,后来却变成了与“棠”之外表十分相似的“杜”(卫若兰名字中的“若”字,可以通过联绵字“杜若”而暗射“杜”字)。三十八回“秋爽斋偶结海棠社”,先有探春、宝钗、宝玉、黛玉各作一首《咏白海棠》诗,在大家都以为既已作绝的情况下,后来的湘云独作两首,博得众人的称赞。湘云不愧是海棠花神,然而海棠花神又非一人,湘云是专司白海棠的,所以她才以所赋白海棠叫绝。而作为隐语,“白海棠”的隐义可就准确地指向湘云悲剧了:从以后的发展结局看,湘云的婚姻生活一片空白,是徒有虚名的,因为“白”,空也(常言“空白”)。

如此看来,宝钗与湘云的悲剧有大致相同的原因:都是在阴阳上出了差错,而一在牡丹,一在芍药。宝钗与湘云同病相怜,别解罗隐《牡丹花》的“芍药与君为近侍”,正好与钗、云两人切合:“芍药”(事关湘云)与“牡丹”(宝钗)的事相近(“近侍”,近事也)。

第三十八回“林潇湘魁夺菊花诗,薛蘅芜讽和螃蟹咏”,有宝玉、黛玉、宝钗三人咏蟹的情节。三人之作都各有隐义指向,而宝钗之咏,却在讽刺世俗的表象之下,暗藏了自己的悲剧;除了“重阳”,还另有重要隐义。看宝钗的咏蟹诗:



桂霭桐阴坐举觞,长安涎口盼重阳。

眼前道路无经纬,皮里春秋空黑黄。

酒未敌腥还用菊,性防积冷定须姜。

于今落釜成何益?月浦空馀禾黍香。



最引人注目的是颔联。螃蟹雅号“横行介士”,又号“无肠公子”,表面看,颔联是紧扣这两个雅号以状螃蟹“横行”、“无肠”的特点。但是抠字眼细琢磨,“横行”的“眼前道路”并非无“纬”(“横行”的“道路”正是“纬”),没有的只是“经”(螃蟹不能纵行);这里用的“经纬”是偏义,犹如《考工记》所说的“大夫不得造车马”,只是说“不得造车”,不是说“不得造马”,所以“无经纬”说的是“无经”——这个字眼对于一个逐渐成年或已经成年的姑娘来说无疑是灾难。支持笔者这样理解“无经纬”的,是它的对句,“皮里春秋”几乎可以逐字别解为“囊内阴阳”(佛家以“皮囊”指色身,第三回嘲宝玉的那首《西江月》就说“纵然生得好皮囊”),而明显地涉及性别;“黑黄”可以诠释为“玄黄”,古人常以“玄黄”借代天地(《易·坤·文言》:“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天玄而地黄”),从而借代阴阳——还是涉及性别。“皮里春秋”别解为“囊内阴阳”,“空黑黄”别解为“无阴阳”(空,无也),“囊内阴阳无阴阳”,正好暗示宝钗以女儿之身却不具备女儿不可或缺的阴性机要,正与“无经”吻合。

诗之末句说到“月浦”。蟹之出,不必尽在月夜,所以此“月”未必是说月亮;月有十二(神话传说共工生后土,后土生噫鸣,噫鸣生了十二个月亮。见《山海经·海内经》),又不专为秋天悬空,所以此“月”在表面形式上虽然可能是“以月点秋”(蔡义江先生有此一说),而在隐语意义上却并非“以月点秋”。在隐语意义上,“月浦”之“月”说的是水,这是从《易》之《说卦传》来:“坎为水……为月。”八卦的坎卦既象征水,又象征月,所以诗句是“以月点水”,“月浦”就是“水浦”,就是水边。但是曹雪芹之所以非得“以月点水”(他原可以说“水畔”、“江浦”,或者“南浦”什么的,而不必绕道径趋“月”字而行),是别有深意的,他是让人由此“月”而通过《易·说卦传》联系“水”,“月水”则是明确指向女子,而与“无经”相为表里了。“月浦空馀禾黍香”承出句“如今落釜”,表面是说水田已无蟹,利于水稻生长,但是这种理解滞于浅表,尚不足以与论深层“红学”。从深层看隐义,这句是说“月水无泻”(蟹、泻同音)。因此可以认定:“月浦”句与颔联的“无经(纬)”,在隐语意义上可榫可卯。

笔者之说“无经(纬)”、“皮里春秋”、“月浦”,若非切中肯綮,若非揭示真谛,是不可能如此一致贯通的。

唯有一事:湘云作为海棠花神,就有她的两首《咏白海棠》为群芳之作压轴,援此以推论,黛玉为芙蓉花神,就应当有她自作的“咏芙蓉”,却只有宝玉为之作的《芙蓉诔》,而且还是正诔晴雯,兼谶黛玉,衡以常规思路,则似乎有失整齐(当然,雪芹固非拘拘于常规之人,亦何必追求整齐呢)。又宝钗为牡丹花神,理应有她自作的“咏牡丹花”,却是既不见宝钗自作,又没有他人代咏,牡丹花竟无人咏,这也令人感觉似有缺漏。

其实这正是雪芹高明之处:笔锋兼奇正,文势有显晦,鳞爪或前隐后现,合看则雾龙之走势存焉。即如湘云之咏海棠,黛玉、宝钗之另有所咏,用的正是这种方法,收到的却是于参差错落之中见和谐,见因果规律的效果。

相对于湘云之《咏白海棠》,黛玉则有咏菊花,她以其《咏菊》、《问菊》、《菊梦》力压群芳,所以第三十四回的回目才说“林潇湘魁夺菊花诗”。初看黛玉之必以“菊花诗”夺魁,似乎没有因果规律可寻,但是如果想到黛玉还是潇湘妃子,因果规律就显现出来了:湘妃为帝尧之女,所以黛玉就成了“帝女”了,而菊花别名正是“帝女花”。以“帝女”而咏“帝女花”夺魁,与以海棠花神而咏海棠压轴,两者是有因果规律可寻的。

宝钗则以其“螃蟹咏”超拔夺冠。牡丹花神不以“咏牡丹花”体现身份,却以咏螃蟹出色,这算什么?这里面的针线更妙。宝钗的牡丹签上题着“艳冠群芳”,无异乎为众芳所举,约略说就是“众举”,谐音就是“中举”,中举又叫“领解”,宝钗咏蟹夺魁,不愧是“领蟹”,谐音就是“领解”。所以宝钗之“领蟹”,与她作为牡丹花神之“领解”众花,是两相贯通的。因此,宝钗之于牡丹花,是不咏之咏,以避免格式单一,却又曲臻至妙——这才是雪芹之笔,无与伦比的圆熟、巧妙之笔。



五、小结与探佚



能够反映宝钗悲剧真相的情节多以隐语出之,其隐语比比皆是,俯拾可得,以上只是撮选其大要;笔者视线以外的远扬旁枝,或者不便在本文中论述的遗漏,恐怕还有不少。但是有了这些,也就足以证明宝钗悲剧的真相了。

宝钗患的是先天女性不足之症(热毒),在她十四岁时(适逢双“七”),尚未见月水来潮,“阳之症”既已见苗头(《黄帝内经》说女子十四,天癸至。天癸就是月水,月经),首先应当是薛姨妈心生恐慌,寻医觅药,弄来了个“海上方”,以期用“冷香”攻治“热毒”,涵养阴性,无奈总不见效。于是想出进京待选才人的权宜之计,一方面可以为躲避求婚(“及筓”之后,求婚者踵门可以预见)找一个恰当的借口,一方面是为医治女儿之病争取时日。待到宝钗十五岁“将筓之年”生日已过,病情仍不见丝毫好转(宝钗之十五岁生日是特笔,为的就是暗点宝钗之病)。又过了三年(三春去后诸芳尽),宝钗十八岁,备选才人的年龄已过,此时虽然仍是不宜出嫁,但在表面上却得作出议嫁之姿态了。正在这时,贾家大厦倾倒,一败涂地。

贾母为宝玉选定的妻子是薛宝琴,但是宝琴于贾家失势之后遂成为敌家陷害打击之目标,而不得不外逃。宝琴原是贾家亲戚,并不是“犯官”眷口,原不必为贾家之灾难承担责任;但是既已定亲,情况就不同了,有敌家之指证,官家就不得不过问。为了保护宝琴(她将来要为贾家承宗祧,第五十三回“宁国府除夕祭宗祠”,贾家宗祠必从宝琴眼中看,就是伏笔),也为了减轻贾家罪责(犯官私匿、私放眷口,是罪上加罪),贾家只得力辩:当年老太太为宝玉定下的不是宝琴,而是宝钗。于是由王夫人和薛姨妈姐妹二人导演了一场虚假的婚姻。

这场虚假的婚姻戏剧既已策划完美,演出的任务就落在宝玉、宝钗两人身上。

她们这样做,都是出于迫不得已,都是为了贾家的利益,为了救护宝琴。除此之外,又有各自的具体想法。

薛姨妈可能另有希冀,想借婚事“冲喜”,孤注一掷,或许能够治好宝钗的病。笔者所以这样猜测,是想到了傻大姐拣到“绣春囊”的事。那只“绣春囊”是王夫人查检大观园的导火索,使许多无辜女儿背害,但是到底也没有查出果系何人所遗。徐仅叟怀疑是薛宝钗之物,笔者认为虽不能确凿证实,却是很有些道理。不过前人的怀疑是导向宝钗之虚伪,表里不一;笔者倾向认可此说,却是联系到了宝钗之病根——那只“绣春囊”或许就是薛姨妈当作“药方”给宝钗佩带的。能想到这样的“药方”,真是到了“病笃乱投医”的地步了,既然“乱投医”,“冲喜”的想法就不能保其无。

王夫人不可能不考虑宝玉的处境,她与薛姨妈设计这场婚姻,为贾家,为宝琴,姑且不说,只说为宝玉,将来宝钗、宝琴一妻一妾,一虚一实,并不会误了宝玉的婚姻子嗣,而且还可以为宝钗掩护,王夫人的考虑是十分周全的。

宝钗本人则可以借此“婚姻”最终卸去思想包袱,她再不用借口备选才人而躲婚了,一个既已体面嫁人的女子,是不会被人怀疑“石女”了。但是还有漏洞:一个正常女子的行止,会处处留下迹象的,这些,宝钗都没有,宝琴又不能马上到位,该怎么办?于是随宝钗出嫁的,便有一个大丫头麝月。麝月是正常女儿,可以鱼目混珠以掩护宝钗。真是天衣无缝。无怪乎脂砚斋有意逗漏出袭人临去时说的那句撕心摧肺的话:好歹(仔细看这“好歹”)留下麝月!

都妥帖了,就剩宝玉了。宝玉此一举,虽是迫不得已,但是一可以使宝琴脱险,贾家减罪,二可以掩护宝钗,并维护薛家的体面,宝玉都是乐意做的。

一个是情愿为天下女儿牺牲的宝玉,一个是身为“女儿”而无情无欲的宝钗,他们的结合奠定了“情榜”上宝玉“情不情”的地位:“情不情”就是将自己之“情”施加于“不情”。脂砚斋透露的“情榜”,只有宝玉为“情不情”,黛玉为“情情”,没有宝钗的信息。以此而推论,宝钗应该是“不情情”:她虽是“无情”之身,却是大有深“情”,只不过不是男女风情之“情”罢了。

读者大概看烦了形形色色的所谓“探佚”文章了。笔者也有这种感觉。但是笔者又认为,基于文本的合理探佚也不能完全拒绝。笔者以上的“小结”,有探佚成分(也可能是“索隐”成分),笔者的目的是:为有意义的探佚寻找一条正确的路。但不知读者愿意接受什么样的“探佚”。



是非是我非我
2008-11-30 20:13
博客  资料  信箱 短信   编辑  引用

« 上一主题 小说界 下一主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