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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转载] 池塘水满蛙成市——霍国玲、紫军、霍纪平、霍力君

霍国玲、紫军、霍纪平、霍力君,"解梦派"红学的创立者。其中三霍是嫡亲姐弟——力君(女)居长,国玲(女)次之,纪平老末。紫军(张晖)是霍国玲丈夫。三霍出身书香门第,其父霍廷显是北京四中美术教师,荣宝斋委员,善画国画山水,重视创新,力争紧跟时代,使国画反映社会现实。霍廷显既是紫军岳丈,也是老师。

"解梦派"红学的风格——以王国华为镜子。

"解梦派"红学的思想武器是一柄镜子(见后),如果以王国华这柄与他们同属异端的镜子解剖他们,可以看到这样的情形。

1、"解梦派"红学没有王国华纯粹,王国华潦倒而不减壮怀——"红楼为妻,书稿为子",而"解梦派"红学则戚戚于贫穷。

" 解梦派"红学一开张就赫赫扬扬(见后),继之则有烈火烹油之盛,现在也死而不僵(见后)。经过近二十年的经营积累,已经出版《红楼解梦》七集之多,每集的印刷数量几万册(见后)。有"治"红学的稿酬版税收入,加上有比较好的职业收入(见后),他们不仅声明显赫,而且已经是中国社会富起来的一部分。例如:霍国玲、紫军夫妇不仅在北京城区有不错的住所,还在香山杰王府18号,建一所"月地云居"的院落。据知情者说,这屋子的房顶很高,上半部分开有窗子,很令城市生活者羡慕。据霍国玲自己介绍,这是她亲自设计,自己买来材料,找人盖的。

但霍国玲说,红学研究不但没有给我们带来什么名利,还给我们一家人带来了一些烦恼甚至困难,"我们每走一步都很困难,所有资料都是我们自己花钱买的。为了参加哈尔滨红学会议,我们光打印论文就花了四五百,来回路费食宿费,大概花了上千块钱,是我们多年的积蓄。当时一个月工资就五六十块钱,除去吃饭,一个月能剩下一二十块很不错了。"我属于提前退休。各种福利待遇都受到了影响,现在的退休工资仅仅1000元。霍纪平也说,为了全力研究《红楼梦》, 1985年姐姐霍国玲49岁时就提前退休了。他们的研究成果,很难与读者见面。1989年版的《红楼解梦》,是通过私人关系,出版社才接受出版的。

2、王国华重学术、不避阳春白雪,而"解梦派"红学则钟情下里巴人,注重群众路线,把发动群众、争取群众作为重要策略。

《太极红楼梦》出版后,王国华傲性十足地说,"现在还没有学者完全读懂这本书"。《太极红楼梦》是一个"难于上青天"的艺术创作,"没有超凡的解悟力, 没有花大功夫, 下大气力的研究, 读者是很难进入曹雪芹结构艺术的世界里的。""有胆量、有耐心的有志者不妨一试"。

" 解梦派"清楚阳春白雪,和者必寡的道理,习惯用"通俗"的字眼进行宣传。他们开始也装出学术的样子,曾把文章发表在纯学术刊物,如:《山西师大学报》以及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就曾发表或转载过他们的《反照"风月宝鉴":试论〈红楼梦〉的主线》,《双悬日月照乾坤》,《秦可卿的'判词'与林黛玉的分身》等。但后来,眼光就转向群众,所有的思考都以出版专著——《红楼解梦》的方式与读者见面。在发行介绍材料中,他们一次又一次说这样的话:"为了适应新的一批读者了解红楼解梦的理论和方法的需要,作者出版了这本有关解梦派理论和方法的通俗读物,这是一本写的很好的入门书。""如果您是一位热心读者,只要认真读了这本入门书,您就会比较容易的走进红楼解梦这座大厦,就可以沿着解梦作者开辟的道路,成为曹雪芹的真正知音。""由于本书也是解梦作者对解梦理论和方法新的总结与概括,老读者读来也会有帮助的。"

"解梦派" 抓住年轻人追求新异、激情幼稚的特点,曾疯狂地到一些大专院校活动。上世纪九十年代前期,霍国玲曾地到许多高等院校演讲。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电力大学等。每次她都非常在乎渲染自己的博学——大段大段背《红楼梦》,更像和尚念经一样背二十几个字的雍正谥号。有网有说,"霍国玲这老太太治学态度还是很端正的,清宫秘史皇家档案没少查阅,香山脚下的黄叶村遗址她去了多少遍我不清楚,反正肯定比我次数多的多。90年代初我听过几回她的演讲,每一回,老太太都要当场背诵雍正的谥号,'敬天昌运建中表正——'长达二十多个字的谥号,老霍倒背如流。然后呢?不用说,自然是观众鼓掌了。我听她的胡言乱语,唯一的收获,就是强迫性的记住了敬天昌运这几个字。这也是意外之得了。"

"解梦派"不遗余力地制造个人崇拜,注重培养粉丝寻找代言人。经过近二十年的经营,已经有相当多的人对"解梦派"闻风而拜。如:石宝宝、一名京人、梁希超等,有的写信表示支持,有的作诗抒发感动,有的称他们是"家姐"、"姐夫",有的说他们是"偶的神"——这些人以刘振兴最有代表性。

有刘振兴者,自称山外客,多知恩图报之美德,更江湖义气第一桩。以前多作些"提高干部培训效益初探"之类的文章,2005年偶然读《红楼解梦》后,写了几篇读后感式的评论。"解梦派"红学于是就把这些作为了《红楼解梦》第六、七集的代序。刘振兴为了所谓的技术职务,非常希望自己的东西印成铅字。但现实是刊物非常少,而希望文字印成铅字的又多,所以郁郁不得志。有心栽花花不发,无意插柳柳成荫。现在不费吹灰之力就如愿。刘振兴自然对"解梦派"感激非浅,遂自觉为其看家护院,也不时为其献花。

3、王国华目光炯炯,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而"解梦派"则机心工巧,乐于以被侮辱、被迫害的形象争取同情。

《太极红楼梦》曾遭遇抵制,曾被不当回事,王国华就奋起反击,其中最勇敢、最坚决者则是举报冯其庸,举报信除寄发中央各有关领导及各新闻文化单位外,还在全国红学会会员中广为散发,在红学界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 解梦派"红学也曾被人掌嘴,但他们觉得挺快活,挺值得。谤满天下,名满天下,有人注意就是好事。所以,表面他们也做出一副可怜相,诉说自己的不幸,但在内里却非常渴望批评。为了引人注意,他们寻找大号曰张国平君的代言人,把他们曾经的遭遇总结为三次"围剿"、一次"封杀"(见附录2)。凭借"围剿"、"封杀"这样响亮的字眼,这些土泥鳅确实有了些骆驼的模样。要说"解梦派"红学也确实高明。本来正统红学开始对他们也默默,不过是几个小玩意闹一闹,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但他们有本领让你作声。因为,在不同的场合,霍国玲一次又一次地大言不惭——"我的东西没有一个红学家反驳,说明我这个是正确的,我相信,他们驳也是驳不倒的";我"是二百年来,继戚蓼生之后第二个读懂《红楼梦》的人"。话说到这样的份上,正统红学想装聋作哑也难。

4、王国华耐得住贫穷,可以丢弃来之不易的工作,为红学不畏饿肚皮,而"解梦派"红学是食利者的红学。

"解梦派"红学曾经组织人力不遗余力地宣传自己,在一篇篇歌功颂德的文章后面,往往附加这样的广告:

"'解梦'理论丛书中已出版的几集尚存有一些余书,有缺集者可与作者联系。若邮购,霍国玲将予签名盖章留念,邮挂费亦可由作者支付。"

据邱华东说,"记不清当年从何处看到一篇介绍霍氏等人的《红楼解梦》的文章,确实还很兴奋了一阵子,以为'红学'真的有什么'新的突破'、达到了什么'新的里程碑'呢。急忙找来一读,忍不住大噱一场——原来是这么个东西!霍氏等人(包括紫军先生)在明知自己'文史知识不多'的情况下,敢于公开将这样的东西当众显摆,而且还能如此大言不惭地自我吹捧,内心确实也不禁感到非常地'佩服'。当时我正在研究清朝的典章制度,于是随手摘录了一些相关资料,兴之所至,连缀成文。由于没有什么红学价值,也根本没想去发表,随即就直接邮寄给霍国玲,其意也不过在于劝戒。""承蒙紫军先生于'研究红学'的百忙之中拨冗给我回了半张纸的一封信。信中对我的《子虚乌有的雍正'孝仪后'——驳〈红楼解梦〉》一文未加一字的辩解,却寄来了好几张推销《红楼解梦》一书的宣传单,说又有什么什么地'新的发现',又是某某'名人'是如何如何的'支持称赞"'、某某传媒是如何如何地'采访、刊登、播出'、是如何如何地'轰动 '。劝我订购他们的'第某集'这真使我大吃一惊!"

5、王国华功成而身隐,从不以名人的姿态,张扬、炒作自己,而"解梦派"红学却调动各种手段煽情。

王国华直到五十多岁才结婚。他有名人的光环,经历及性格太富传奇色彩,所以有不少人关心他的生活,特别是那迟到的爱情与婚姻。但王国华对此缄口不谈。

" 解梦派"红学人物的经历太平凡,如果走入人群就再难辨别,人们对他们毛长毛短其实也无兴趣。但他们经常端出自己的那些寡汤淡水要人品尝。如:霍国玲就不止一次说,他与紫军是青梅竹马,青少年时代同住一个大院,1966年,两人携手走进了婚姻殿堂。现在,红学研究已经成了生活的一部分。" 他们的生活平淡而又充实,每天6点多钟起床,天气好就去爬香山,或者在院子里锻炼锻炼,白天其他活动很少,一般就在家里看看书,写写文章,晚上10点多准时睡觉。家务分工是霍国玲负责做饭,张晖(紫军)负责打扫卫生。2005年9月紫军因腰椎柱狭窄动了手术,之后所有家务事都由霍国玲包了下来。他们的孩子在城里上班,只能在节假日回家看看父母。

"解梦派"红学研究历程。

"解梦派"红学研究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那时霍国玲是北京国营七九七厂工程师。霍国玲,少时颜色无考,老来骨骼宽大,亦粗糙,亦男性,亦生猛,一九三六年十二月生,大专毕业,解梦派红学中坚。霍国玲有分裂型的人格特征——社交被动、缺乏知友。所以就借《红楼梦》填补空虚。家中、班中闲暇读,上下班等车、乘车亦读,还一首首背诵其中的诗词曲赋。读过、背过后,也琢磨其中的道道,像诗词、谜语与故事情节的关系等等。有的多少悟出些,可有的不想倒没什么,一想却更糊涂。如:《红楼梦》第二回说,林黛玉离家进京出发时只六岁,可到了京都后,凤姐问她几岁了,黛玉回答是十三岁了。难道她在路上走了七年不成?

霍国玲要丈夫紫军解答这些疑惑,紫军那里知道。不过见她痴迷,于是就干脆从外文局图书馆借了部《脂砚斋红楼梦辑评》任她胡梦颠倒。霍国玲一头扎入这书中去,一回回眉头紧锁、凝眸沉思,更将这三百多页的脂批全部抄到《红楼梦》的相应位置上。这一抄不要紧,如神汉巫婆的鬼魂附体,虚幻中她觉得《红楼梦》有正反两面,正面小说藏有背面的历中梗概。再将《红楼梦》正文、诗词以及脂砚斋批语结合起来细细阅读、研究,倒也可以自圆其说。许多问题就是这样,你越往那个方向去想,它就与你要肯定的对象越近似。

一九八二年二月,霍国玲第一篇红学论文——《曹雪芹生辰考》完成,同年提交在上海召开的第三届全国《红楼梦》研讨会。谁知上海师范大学的徐恭时还说了些鼓励的话。以前,霍国玲研究《红楼梦》也就是寻找精神寄托——孩子大了,工作也没必要认真,需要有些事消磨,现在见有人叫好,于是就生得陇望蜀之意,复作《反照"风月宝鉴"》、《"红楼梦"中隐入了何人何事》等,这基本奠定了"解梦"学的立论基础——《红楼梦》有正(小说)、反(历史)两面,雍正皇帝系曹雪芹伙同其情人竺香玉(林黛玉原型)所毒杀......

受霍国玲"成功"的影响,霍纪平也对《红楼梦》意兴阑珊。霍纪平,一九五一年生,山西师大外语系七六级毕业生(工农兵大学生),曾是中学教师。霍纪平善于把握机会,有较强的公关能力。他的加盟使解梦派红学发生实质性的变化——由地摊进入庙堂。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凭借山西师范大学毕业生的资本,他打通一个又一个的关节,得到《山西师大学报》主编曲家源的认可,把解梦派的核心观点发表在《山西师大学报》上。他继承了霍国玲的衣钵,通过研究《红楼梦》双纪年光大霍国玲的正、反两面说。认为《红楼梦》存在曹氏纪年和雍正纪年。这一研究正好解决了霍国玲心中一结:"为什么林黛玉六岁离开江南,十三岁才到京都"。至此,霍氏姐弟的"红楼解梦"派已初具规模。

紫军面色白皙、端庄儒雅,长壮有姿貌。原名张孝先,所谓"百善孝为先"是也,后取毛泽东"芙蓉国里尽朝晖"意,改名张晖,一九三八年四月生,北京外语学院毕业。退休前任职中国外文局。紫军曾进行波斯文版"毛选"等图书的翻译出版工作,著译有九部,在各种报刊发表诗文一百多篇。二000年六月,曾被授予"有突出贡献学者奖"。二 00二年,江泽民访问伊朗,将经他翻译的《波斯经典文库》赠伊朗总统哈塔米。霍氏姐弟研究《红楼梦》早期,紫军还有自己的事业,只是利用自己的方便他们借借书,查查资料。后把张晖把"晖"字,用拆字法和谐音法合成"紫军",开始作霍氏姐弟的发言人,主要承担对"红楼解梦"的理论阐述和回应正统红学"围剿" 工作。

不久,大姐霍力君也加入了进来。霍力君,曾用名霍国宗,一九二七年生,一九四九年人民大学毕业后,随二野南下。作为学生兵,参军即被提干。一九六三年转业到衡水地区,一九八四年离休。霍力君曾是霍家的大款,其1956年母去世后,为父亲筹办婚事及补贴家用,他曾一次汇回五千元给家里。霍力君古典文学修养深,以前就熟悉《红楼梦》,她虽是解梦派的成员,但解梦派理论对她影响不大。她曾常看弟妹的书稿,对于其中的内容,并不全盘接受,而是进行独立思考,发表自己的意见。霍力君的成就主要在《解开脂砚斋之谜》一文,认为脂砚斋是曹雪芹与妻子合用的批书笔名。

"解梦派"红学主要观点。

《红楼解梦》原名《红楼隐侠》,是霍氏家族的代表作。一九八九年初版发行,一次印二万八千册。一九九五年,《红楼解梦》增订本第一集出版发行,一次印三万册。一九九六年,《红楼解梦》增订本第二集出版发行 。一九九七年,《红楼解梦》增订本第三集(上、下册)出版发行,一次印刷一万二千册。一九九七年,《红楼圆明隐秘》出版发行,一次印刷一万册。二00二年,《红楼解梦》第四集(上、下册)出版发行,一次印刷六千册。二00三年,《红楼解梦》第五集(上、下册)出版发行,一次印刷六千册。二00六年一月,《红楼解梦》第六集出版发行。二00七年一月,《红楼解梦》第七集出版发行。

《红楼解梦》是一部论文集,由许多篇论文组成,已经基本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独立的理论体系——"解梦派"。 其主要观点是:

1、《红楼梦》不是一部纯粹的小说,或者说,不是一部本来意义上的小说。它是一部以小说的形式做掩护而隐写的历史。象一柄两面皆可照人的镜子,有正反两面。正面是小说,反面是历史。

2、《红楼梦》反面所隐历史,既是《红楼梦》的主线,也是作者写《红楼梦》的真正目的。一是隐写一部历史,为闺阁写传,主要为竺香玉写传,隐写了精通医术的曹雪芹与竺香玉合谋用丹砂毒死了雍正。黛玉的原型真名竺香玉,是曹雪芹幼时的伴读丫鬟。后被送入宫,做了雍正的皇后。家恨情仇,曹雪芹与宫中的竺香玉合谋毒死了雍正。二是借此痛骂雍正,大骂清廷,揭露其腐败,预示清王朝日益没落的前景。三是指奸责佞,贬恶诛邪。

"解梦派"红学的光荣与"不朽"。

《红楼解梦》问世后,由于观点新奇,曾引发了人们对《红楼梦》的钻研与思考,有人采取《红楼梦》与《红楼解梦》"两相对照的阅读方式"。胡文彬曾为之作"序" (见胡文彬部分),周汝昌也说,"......得知其研究经过,克服了种种困难阻力,精神毅力俱可佩服。惨淡经营,数载之功,实非易易。此书之问世,对推动学术发展,交流切磋,定然有益"。

胡文彬、周汝昌外,其他学者,特别是多家媒体俱有介绍和好评,北京电视台、《视点》、《今天》、《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青年报》......许多报刊都载文介绍她的新学说。《中国新闻》也将消息推荐到国外,港澳、新加坡、美国——华人报刊都纷纷转载。一时,"曹雪芹杀雍正"成为热门话题。霍国玲被认为是当代最牛X的红学家。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解梦派"红学正要走向没落,所谓正统红学却以小骂大帮忙的方式登场。于是解梦派红学历久不衰(见前)。

"解梦派红学"的现状。

二00五年十月二十日,霍力君走了。

霍纪平现任香港某公司董事长。已经是董事长了,那里在意"红学"这劳什子。

" 真理是时间的女儿","解梦"的前景无限光明。霍国玲夫妇仍意气风发。据说,他们各有所长,紫军思路敏捷,逻辑性强,打字速度也快;霍国玲心细,思维活跃,对《红楼梦》内容、诗词、脂批都很熟悉,善于联想,常常有奇妙发现,故往往是霍国玲出点子,紫军写文章,再由霍国玲修改,定稿。

(本文参考了史玉根的《霍国玲、张晖:夫妻共解〈红楼梦〉》,见《伴侣》2006年第9期。但该文在网络转载后,有两个贴子很有意思。一曰:"一家子精神病!只是反应了中国学术界的病态现状"。一曰:"应该是,一屋子妖怪吧,应该送到不正常人类研究中心里去"。)

附录

附一:田浩"1998-1999年文坛现象聚集·首例"红学"爱好者著作权纠纷案"(见中国文学年鉴1999-2000)

一个伏笔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旷世佳作《红楼梦》,给读者留下了太多的迷宫与悬念。以作者曹雪芹的功力,此"言情小说",大可不必让他"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后成书。既如此,那曹公究竟为何呢?近二百年来,围绕此书,旧红学派、新红学派百花齐放,考证派、索隐派百家争鸣,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后红学派,显得标新立异、令人刮目。

1987 年,家住北京的红学爱好者富振华,与妻子及其他老同学一起,到山西当年大家共同插队的地方探亲。富振华在妻子的同学冯某处,无意中见到了一本自己打印的小册子,里面皆是有关《红楼梦》研究的文章,其中署名霍国玲、题为《(红楼梦)中隐入了何人何事》一文,给他的印象颇深。

该文称:"雍正十三年秋,竺香玉、曹天佑二人设计用丹砂毒死了雍正。"富振华也已研读《红楼梦》多年,做了大量的笔记,参考了各家各派研究红学的观点及史料,正准备创作一部有关曹雪芹轶事、《红楼梦》轶事的长篇小说。

霍国玲文中有关雍正之死的新说,激发了他酝酿已久的创作灵感。他觉得"自己多年对红学的学习与研究,可以写出来了"。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情节,为11年后引发这场"红学之诉"埋下了伏笔。

富振华在讼案发生之后,对采访的记者说:"在读到《(红楼梦)中隐入了何人何事》一文之前,我一直没见过霍国玲、霍纪平姐弟。霍纪平是我妻子插队时的同班同学,他是在1987年底一次同学聚会中露面的。我们见面后谈起了那篇奇文,兴趣所至,霍纪平说他们的观点在哈尔滨国际红学研讨会上不受重视,我当时听了颇感不平。认为既然是红学研讨会,就应当倾听并允许不同观点的存在。就这样,大家商定,要在各个方面努力扩大这一研究成果。我还主动请缨,说可以写一部历史小说帮你宣传这一理论,霍纪平当即表示同意。这是我在1988年初,开始创作《红楼春秋》的主要目的,《红楼春秋》前十三章的书稿,霍纪平当时都一一看过。"

两株奇花

1989年,霍氏姐弟所著的《红楼解梦》一出,由北京燕山出版社出版,并在社会上公开发行,此书收录了霍氏姐弟研究《红楼梦》的主要研讨文章若干篇《(红楼梦)中隐入了何人何事》一文,作为重点篇目收入了此书。

此书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影响。

1991年6月,富振华撰写的《红楼春秋》一书,由花山出版社出版并发行,该书为传统的章回体小说,共计约25.8万字。

《红楼春秋》一书的内容提要中明确写明:原来雍正帝不仅抄了曹雪芹的家,还把与他青梅竹马倾心相爱的女子竺香玉夺入宫中纳为妃子,册封为皇贵妃。为抗议强暴,曹雪芹与竺香玉二人合力将雍正帝用丹砂毒死。

《红楼春秋》作为一部纯文学作品,正是围绕着这个内容提要展开的故事。

作者在该书结尾处,向读者坦诚相告:"曹雪芹家是家败人亡,所著之书亦面目皆非,结果,此书中真事隐了二百余年,假语村言又叫人纷纷争论了二百余年。终于在公元1985年,京城地面又有姐弟俩观书入迷,痴心细读,终将《石头记》的真事看出,破译了雪芹先生的密写之法,梳理出来雪芹自r715年降生之日起的年表,按雍正纪年所发生的大事年表,两条年表线相辅相成,《石头记》中的石头,开始讲起这往事......

"这姐弟俩便是《红楼解梦》的作者,霍国玲、霍纪平是也。"

后来,富振华与其妻曾先后在《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专访《(红楼解梦)出版之后》,在香港《文汇报》撰写《(红楼解梦)独树一帜——周汝昌与霍氏姐弟共叙研究心得》等数篇文章,以期引起红学界对霍氏姐弟新观点的关注。

1997年,京华出版社出版发行了《红楼春秋》的新版本,富振华将自己新的研究成果,以文学创作的形式再度充实进去。当然,"雍正十三年秋,竺香玉、曹天佑二人设计用丹砂毒死雍正"这一故事主线没有变。

状告侵权

1998年6月,霍国玲走进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她正式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伏。

霍国玲在诉状中称:《红楼解梦》一书是其对《红楼梦》研究的学术著作,其中《(红楼梦)中隐入了何人何事》一文揭示了一段鲜为人知的历史。被告富振华见过论文打印稿后提出改编为历史小说,经霍国玲口头同意后便再无音讯,至1993年得知富振华创作的《红楼春秋》出版。在富振华欲将其改写成电视连续剧时,遂去信制止。经霍国玲对《红楼春秋》一书仔细阅后,认为富振华将竺香玉皇后身份写成贵妃、将脂砚斋本为曹天佑与其妻的批书笔名写成另有其人是对其作品的严重歪曲和篡改。其在1997年5月出版的《红楼解梦》第三集(下)上刊出"启事",表明欲将《红楼解梦》改编为其他形式者,请与其联系并经许可的态度。而京华出版社和富振华无视此"启事",出版了《红楼春秋》。她要求法院判令京华出版社、富振华停止发行再版《红楼春秋》并予以销毁,不得将《红楼春秋》改编成其他形式作品;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京华出版社给付20万元,作为其造成损害的弥补及本应由富振华付给作者的报酬。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两个月后,《红楼解梦》第二版的另3名作者霍纪平、霍力君、张晖也走进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与霍国玲一同除坚持霍国玲前述理由及要求外,又提出:霍纪平、霍力君的论文是构成"解梦理论体系"的理论支柱内容;张晖对《红楼解梦》的主要人物竺香玉的身份作了历史考证。他们研究的成果集中体现在" 红楼梦中隐人了何人何事"等文中,富振华改编、歪曲、篡改之侵权行为不仅是对霍国玲的著作权的侵害,也是对他们的侵害。富振华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红楼解梦》的形象,也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名誉,要求富振华对侵害名誉权予以赔偿。

一部是学术著作,一部是历史小说,作者皆是红学的痴爱之人,且考证、演义的是同一种假说。

究竟是谁侵害了谁?

被告答辩

1998年10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被告富振华的代理人辩称:《红楼春秋》是被告独立创作的一部有关曹雪芹轶事忸楼梦》轶事的长篇小说。该书创作于1988年元旦,完成于1988年8月16日。在此之前,被告为这部小说所做的收集资料工作几近10年。

近200 年来,诸家诸派对红学研究的成果给了被告一个选择、取舍的可能。因此《红楼春秋》中的人物、情节、语言均参考在1988年以前的诸多出版物中的资料及个人对红学的探讨与思考,这之中有关于康熙、雍正、乾隆等人物的传记,有《清宫十三朝演义》、《清宫通俗演义》、《历史小说故事丛书》中关于大观园的小册子,有故宫的说明书、红学研究成果中周汝昌先生的《红楼梦新证》、《曹雪芹小传》及《红楼梦学刊》等书籍。

有鉴于此,《红楼春秋》中的人物、情节、语言的选择便有了较为清晰的脉络。

1987年,被告看过《(红楼梦)中隐人了何人何事》一文,当时它只是一篇打印稿。其中有一观点颇为新鲜奇特,即曹天佑与竺香玉合谋用丹砂毒死雍正。这一点与被告所要创作的小说主题并无太多太大的冲突。被告只是将前后顺序做一调动,便成了1991年出版的样子。

总而言之,《红楼春秋》这部小说是被告本人独立完成的,被告的作品与霍国玲的《<红楼梦>中隐入何人何事》等文章之间不存在改编关系。被告将作品授予京华出版社出版发行并不侵害霍国玲等4原告的任何权益。

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红楼春秋》与霍国玲撰写的《(红楼梦)中隐入了何人何事》一文之间存在改编关系。侵害该文的著作权亦是侵害《红楼解梦》所有作者的改编权的主张没有道理,其主张保护的内容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原告指控《红楼春秋》在竺香玉、脂砚斋等人物身份的创作上歪曲、篡改原作、构成侵权,法院认为理由不足。富振华撰写《红楼春秋》,霍国玲早已得知,并同意其改编,现其以未有书面授权许可合同为由指责其侵害改编权没有法律依据。霍国玲 1997年5 月的"启事"不影响富振华行使其《红楼春秋》的著作权。京华出版社出版《红楼春秋》亦不构成对霍国玲著作权的侵害。至于霍国玲提出富振华未经允许不得将《红楼春秋》改编为其他作品形式的问题,著作权法有明确规定,双方当事人均应遵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原告提出的名誉权赔偿问题,本案不予处理。霍国玲对富振华改编一事,未主张过付酬,现要求京华出版社支付包括该酬金的要求,没有依据。四原告诉富振华、京华出版社侵害其著作权缺乏依据,对其诉讼要求法院不予支持。1998年12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霍国玲、霍纪平、霍力君、张晖的诉讼请求。

终审判决

霍国玲、霍纪平、霍力君、张晖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著作权属于作者。霍国玲、霍纪平、霍力君、张晖为《红楼解梦》一书的撰稿人,该书系4作者对《红楼梦》研究的学术著作,每文均有作者的单独署名。而《(红楼梦)中隐人了何人何事》文的作者是霍国玲一人,其提交的《红楼梦》中隐入了何人何事一文的创作过程和该文的一、二稿手稿均不能证明该文系4人的合作作品。

霍国玲撰写的《(红楼梦)中隐人了何人何事》一文既有学术研究的成分,又有文学创作的内容。作者通过对曹天佑与竺香玉人物关系的细致描写,向读者展示了人物遭遇及故事起伏的变化过程。富振华撰写的《红楼春秋》一书为章回体小说,作者在对曹天佑与竺香玉两人物之间发生的悲欢离合史进行了大量创作的同时,亦显露出与《红楼梦中隐人了何人何事》一文相一致的创作内容。故一审判决认定《红楼春秋》与霍国玲撰写的《(红楼梦)中隐入了何人何事》一文之间存在改编关系,并无不当,二审应予支持。

至于这种改编是否经过了著作权人同意,1993年3月3日霍国玲给富振华的信,说明富振华撰写《红楼春秋》霍国玲早已得知,并同意其改编成小说,该行为是一种单方许可行为,现其以未有书面授权许可合同为由,指责富振华与京华出版社侵犯其著作权没有法律依据。

京华出版社出版的《红楼春秋》,虽不构成对霍国玲所享有的著作权的侵犯,但霍国玲要求京华出版社支付报酬是合理的,原审判决对此未予支持,显系不当,本院应予纠正。

1999年5月2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一,京华出版社出版《红楼春秋》一书不构成对霍国玲所享有的著作权的侵害;二,京华出版社向霍国玲支付作品使用费780元;三,驳回霍国玲、霍纪平、霍力君、张晖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510元,由霍国玲、霍纪平、霍力君、张晖负担5488.50元,由京华出版社、富振华负担21.50元;二审诉讼费5510元,由霍国玲、霍纪平、霍力君、张晖负担5488.50元,由京华出版社、富振华负担21.50元。

附二:张国平君"《红楼解梦》的历史命运"(节选)

作为一种理论观点,在红学界和广大读者中兴起一种"热"现象,或是产生某种争议,是非常正常的事情;甚至受到某种程度的"围剿"和"封杀",也是可以理解的。应该说,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因为它从正反两个方面突显出了这个理论的非同一般的重要价值。《红楼解梦》在经历了两次"热"现象以后,——依然没有逃出历史上所有真理所曾遭遇到的命运,没有超越其它真理所走过的曲折道路,没有冲破所谓"普朗克原理"的法则。1995年、1996年、1997 年,随着《红楼解梦》(增订本)第一至三集的出版发行,也遭遇了三次"围剿",甚至是"封杀"!

红学界借谈"热点"对《解梦》进行造谣中伤

1995 年3月《红楼解梦》(增订本)第一集出版,同年年底,在武汉近郊的汉川县召开了一次当代红学研究会。1996年2月21日《文汇报》第一版刊出《"红学" 之路怎么走?》的报道,针对"解梦"的观点,该文最后写道:"《红楼梦》不是史书、经书,不是等待破译的密码,红学应着眼于小说的艺术魅力的研究。"这是汉川会议上来自北京、上海等地的130位专家学者就今后红学研究重心达成的共识。

1996年3月1日,《北京青年报》刊出记者张向红和该版面负责人张维国的文章《红楼梦不是密电码》,大骂《红楼解梦》。——"《红楼解梦》是社会转型时期人心浮躁在学术上的反映。""红学界对'炒'红学颇为不满,敦请一些人不要再推波助澜。"受此影响,许多报章杂志都刊出了攻击"解梦"的杂文和漫画。

1996年1月30日至2月3日在哈尔滨举行的海峡两岸红学研讨会上,红学界主要领导首次提出红学的五个"热点"问题。

1996 年10月9日《中国文化报》第三版刊出红学会秘书长杜景华的《当前红学研究的几个热点问题》。共谈了五个"热点",与上次五点相同。其中第四点为: "1995年-1996年间霍国玲姐弟出版了《红楼解梦》一书,对《红楼梦》的许多文字和情节进行了索隐,提出了许多令人难以置信的问题,招致了众多红学家的批评。"

1997年4月《文艺报》"副刊"刊出《90年代"红学"八大热点》,其中"热点"之六为"曹雪芹'谋杀雍正'的《红楼解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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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学刊》1999年第2辑刊出周思源的《九十年代"红学"八大热点》一文。该文与1997年4月《文艺报》"副刊"连载的《90年代"红学"八大热点》之文,题目与内容均相同,但并未作任何注明。一文两刊,在于原文中有这样的话:

" 最近几年和《红楼梦》有关的畅销书是什么?是霍国玲三姐弟合著的《红楼解梦》。1989年燕山出版社一次便印行两万八千册。——人们普遍将其看作侠文学作品,不是研究《红楼梦》的学术著作,所以没人去争议。1995年中国文学出版社两次共印增订本第一集三万三千册,一些新闻媒体争相介绍,有的称该书'为红学研究的一次全面突破。'霍国玲到几个大学演讲并签名售书,电视台也做了报道。霍国玲表示:'二百年来,只有戚蓼生和我真正读懂了《红楼梦》。'——为此,北京青年报采访了几位红学家,1996年3月1日在头版以《〈红楼梦〉不是密电码》为题详细报道了他们的批评,接着一些红学家在《红楼梦学刊》和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等处以论文和直播形式,指出《红楼解梦》有许多常识性错误。比如《红楼解梦》全书立论的基础是曹雪芹有意识地将《红楼梦》写成一部历史,因为 "野史"就是历史。——小说反映了某些历史和以小说隐写历史是两回事。这类错误在《红楼解梦》中比比皆是,而且多处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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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红楼梦学刊》为主要阵地的"围剿"。

《红楼梦学刊》2001年第二辑,红学会秘书长杜景华先生在《新世纪红学》一文中,在对《红楼解梦》进行断章取义,并做了令人吃惊的歪曲后,写出如下的话:" 霍国玲姐弟的《红楼解梦》属于新索隐派。——(新索隐派)从创作的角度讲是严重的歪曲,从学术研究的角度讲,则是十分滑稽的。治学方法不科学,治学态度则非常不严肃。《红楼解梦》无论从创作意义及学术意义来讲,都是很糟糕的。把创作引向歧途,将学术研究搞得概念含混,在学术界制造了很大的混乱。"

2003年以后对《红楼解梦》的"大封杀"。

2003 年1月《红楼解梦》第五集出版以后,随即遭到了来自权力方面的"大封杀:"(1)封存所有新华书店中的已出版的前五集《红楼解梦》,禁止销售!理由是该书不受读者欢迎,属于滞销书。(2)授意所有出版社不许出版《红楼解梦》之类的书!致使《红楼解梦》第六-八集的正常出版受到严重影响。(3)长期以来,红学会不接纳"解梦"作者为自己的会员,《红楼梦学刊》及其他红学刊物不刊登"解梦"作者的文章。批评"解梦"的文章一登再登,而" 解梦"的答辩文章却一篇也不予刊登。红学界对待"解梦"的态度是不理采,不做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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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张义春



是非是我非我
2008-9-2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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