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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康

#1  持枪权之三利

持枪权之三利

廖康


美国人持枪的权利是写入宪法的,其历史原因就在于民兵是反抗英国殖民主义统治的重要武装力量。反对者说,那是两百多年前的事了,现在已经没有暴政可反。况且,现在的政府,不再是拿杆长枪就可以反抗的,就算你有机关枪和大炮,也无法与现代化的军队抗衡。为抗暴而允许持枪,纯属自欺欺人。现行的法律禁止私人持有自动化武器。抗暴,开什么玩笑?如果真是为了让老百姓有能力反抗暴政,那就应该允许平民拥有和政府一样的武装:坦克、军舰、原子弹……到哪里为止?来美国以前我就不懂,美国人为什么需要持枪的权利?每年因大意走火、一时激愤、持枪行凶而死伤那么多人。他们好像就不明白这个浅显的道理:枪虽然不杀人,是人杀人,可是因为有枪,杀人才这么容易。为什么一提到禁枪,简直比要阉割他们还难以接受?教论说文写作,禁枪是个非常有争议的题目。他们的作文、美国的电影,以及在美国的生活经验让我知道了持枪的理由:抗暴、自卫,还有维护尊严。

暴政有各种形式,如果暴君像拿破仑那样下令用大炮轰散抗议群众,拿把手枪或半自动步枪的确没有什么用处。然而,如果有人强令拆迁,钉子户手中若有枪,就用不着自焚了,也不会有多少工人胆敢冒着生命危险来强行拆房。毕竟,反抗暴政的方式多种多样,不仅仅是在大街上示威游行。在很多时候,一杆枪就足以对狗官构成威胁,令其止步。由于暴政并不总是以军队来协助实施的,持枪的权利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仅是一种象征,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反抗暴政的方式。暴政官员不可能总是开着坦克来施政。美国总统的保安不可谓不严,但行刺总统的事情仍有发生,其他官员的保安就不必说了。

当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第一件事就是收缴天下的兵器。在冷兵器年代,他这种做法当然没有效果。当今,在不许持枪的国家,民不畏死,可就白白送死了。在允许持枪的国家,民不畏死,则足以和暴政官员拼个鱼死网破。美国先贤在修宪时,之所以允许其公民保留持枪的权利,就是为了反抗可能出现的暴政。虽然我没有在生活中见到过人民抗暴的事例,但是在美国电影中,这种事例俯拾皆是。比如:在《杀无赦》Unforgiven中,老枪手曼尼与禁枪的霸王警长的争斗。如果你嫌那个故事太古老了,那《神枪手》Shooter所展现的可是在现代社会可能发生的与腐败的参议员及上校的生死决战。应该说,很多这类电影都如实地反映了生活。更重要的是,它们表现了一种精神,表现了自由和正义的浩然之气。若没有枪,这种气就鼓不起来,掌权者就可以为所欲为,平民就只能任人宰割。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为了抵抗暴政,就应该允许平民拥有任何一种武器。这种论调听上去有理,其实并不公平。如果是这样,人人都具有巨大的施暴能力,人类灭绝的一天也就不远了。而且,如果允许老百姓拥有重武器,那就偏向了富人。就像吹金喇叭表决一样,对穷人并不公平。

持枪的第二个重要作用是自卫。美国的现状是,民间有大量枪支;有些是合法的,有些是非法的。无论如何,这些枪支是不可能全部收缴上来的。就算政府能够收缴到合法的枪支,也收缴不完非法的枪支。如果不允许美国公民持枪,那奉公守法的公民就会面临极大的危险,尤其是入宅抢劫。美国人的主流——中产阶级——所住的房屋相隔较远,在一户人家里发生的事情,邻居可能毫无所知。如果不允许美国人持枪,那有枪的劫匪潜入人家,就可以为所欲为了。而现在,正因为允许持枪,罪犯不得不假设每家都可能有枪,因此不敢轻易闯入。美国人说,一个人的家就像城堡,意思是不容外人随意进入。但如果没有枪,拿什么保卫?菜刀?那还是城堡吗?最多也就是厨房。据统计,美国人每年用枪进行自卫达250万次,是用枪犯罪次数的四倍,每年至少救了2,575条人命。而在杀人案件中,每6,500起中,只有一起是用手枪作案的。可见持枪权的利大于弊多矣。我知道,这些数字是赞同持枪者统计出来的,恐怕有水分。但即便减低十倍,也足以说明问题了。

我知道,很多华人虽然住在美国,还是没有枪,也从来没有碰到过需要用枪的时刻。我们爱好和平,痛恨暴力,希望远离枪支和一切与暴力有关的东西。我不知道这些善良的人们想过没有,我们之所以还没有遇到过暴徒入宅,正是因为美国允许平民持枪自卫。如果贼盗得知华人多半没枪,我们遭抢劫,被偷盗的机率就会大大增加。近年来,旧金山华人遭抢被盗的事例越来越多。连罪犯自己都说,在华人家作案危险小。很多人可能还记得92年罗德尼事件后洛杉矶暴乱时的一个镜头:一个韩国小个子手持半自动步枪,在自家店铺房顶上走来走去,耀武扬威,因而没有暴徒胆敢去那里抢劫。枪,使他成为保家护院的勇士。那,就是我们的榜样。

枪的另一个无形中的作用是维护尊严。这一点,很多人从来没有意识到。可是大家都觉得,虽然我们在美国是外族人,但是无故挨整,被人欺负的情况并不常见,或者说并不严重。这并不是因为美国人特别遵纪守法,因为整人、欺负人往往不是违法行为。别人要想整你、欺负你,有的是合法手段。美国中小学里那么普遍的霸凌bullying现象也说明他们并非生来格外善良。恰恰相反,美国是多民族国家,人种差异比较大,在法制和道德观念建立起来之前,以强凌弱的事例比中国只多不少。然而,在成人社会,他们一般不会往死里整人,因为他们不仅具有法制和道德观念,他们还知道,把人欺负急了,人家会拿枪报复。无论他们职位多高,无论他们块儿头多大,手持一枪,人家就可以要他们的命。

塞万提斯在《唐吉诃德》中感叹:火枪使骑士不再,任何一个低贱的盗贼都可以轻易地打死习练多年、高贵威武的骑士。但他没有看到,枪也使得人人平等了。与欺压平民的骑士阶层相比,个别流氓用枪犯罪是小恶。塞万提斯也没有看到,枪最终会给予弱者能力和尊严,人们不再依靠少数仗义行侠的善良骑士来保护了。在无数妇女、小个子男人用枪维护了自己的尊严之后,枪已经成为一个符号、一个象征,让有权势的官僚顾忌,让拳头大的凶汉颤抖。现在,枪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成为一种不战而屈人之兵,让强者有所收敛。这就是为什么有枪族中人数增长最快的群体是妇女。


当然,美国每年死在枪下的无辜很多。有的死于枪案,有的死于情杀,有的死于事故。每次发生这类不幸事件,都让人非常震惊,非常悲哀,非常遗憾。然而,美国人并不愚蠢,他们深知,这是代价。这是他们反抗暴政、正当防卫、维护尊严不得已而付出的代价。美国是摆脱了大英帝国殖民统治,独立出来的国家,建国才两百多年。在美国人的思想意识深处,有一种对政府、对统治者根深蒂固的不信任。他们不仅在政体上建立了三权鼎立的制度,以避免独裁,而且还要把枪实实在在地拿在手上,以便随时反抗强权暴政和为非作歹的官员。他们也不完全依靠警察来保卫自家的安全。这个彪悍的民族更相信自己的能力,靠人不如靠自己,靠自己就得有枪。枪不仅在危急时刻给予人们自卫的能力,而且在日常生活中,无需其实体,仅依靠其象征意义和暗含的后果,就能够帮助弱者维护尊严。而且拥有枪支的代价要远远低于开车的代价——车祸。不仅如此,每年死于枪支走火的孩子也少于淹死或烧死的孩子。持枪权的利益不像拥有汽车的利益那么明显,但凡是生活在美国的人,无时无刻不在享受如上讨论的持枪权之三利。拥有枪支与其代价相比,值。

2010年5月15日

“当今有些美国人想要完全依靠政府来保障安全。当政府未能做到时,他们就通过给与政府更大的权力作为纠正失败的方式。因此当政府没能在宪法赋予的方式下控 制犯罪和暴力,他们就会寻求以牺牲宪法的代价给与政府更大的权力。但这些行为,虽然表面上是以安全的名义放弃武装,而实质上他们是放弃了保护他们不受专 制,而专制的主要来源就是--政府。”

里根


2017-10-16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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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unlover

#2  

支持拥枪,具体条文可以谈论。


2017-10-17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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