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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逸士

#1  從“流行歌曲”說起(舊文)

“歌曲”兩字加上“流行”這個性質形容詞作定語﹐就成了一種品牌﹐猶如“古典音
樂”一般。古典音樂給人的印象是長壽的﹐而流行歌曲給人的印象是短命的。流行
了一陣子就似乎消聲匿跡﹐給人遺忘了。經過一二代人﹐就退而為歷史陳蹟。例如
文革中的八個樣板戲﹐我們這一代人親身從這個磨難裡走過來﹐當然記憶猶新。到
了下一代﹐不知還有多少人知道。有時要講給他們聽﹐他們還不要聽﹐因為離開他
們的現實生活太遠了﹐與他們的現實生活完全搭不上關係。像這種為一個政治目的
服務的東西﹐一旦當這個政治目的不再存在時﹐這種東西就會隨之而壽終正寢。有
一個時期﹐為了表示對鄧小平讓一部份人先富起來﹐從而拉大了貧富差距這種政策
的不滿﹐有人捧出了老毛的神主牌位﹐居然用唱港台歌曲的唱法來唱語錄歌﹐以示
對老毛平均主義的懷念和對老鄧轉彎抹角的抗議。後來也像流行歌曲一樣﹐風行了
一陣子就偃旗息鼓了。所以流行的東西其結局大致如此。
       
古人說“文章千古事”。意思是寫文章的目的是要使之流傳千古。所以寫的時候一
定要用心凝思﹐練字琢句﹐才能字字珠璣﹐使讀者愛不釋手﹐傳誦不息。但到了現
在金錢掛帥的時代﹐居然出現許多流行作品。有人戲稱之為“快餐文化”。快餐者
檔次較低﹐不能與正式餐館裡的冷盆熱炒相比﹐只是為了滿足一群低檔次人的精神
需求。這群人不能領受高檔次的文學作品﹐就像不能品嚐具有烹飪藝術的菜餚一樣。
記得在國內從五十年代起﹐許多人讀過俄國的翻譯作品﹐如普希金的詩﹐托爾斯泰
的“戰爭與和平”﹐契訶夫及萊蒙托夫等人的作品。其後有國內作品有“青春之歌”﹑
“林海雪原”等。有一時期也介紹過西方文學作品﹐像英國的莎士比亞﹑狄更斯﹑
簡.奧斯汀和勃朗蒂姐妹等的作品﹐法國的莫泊桑﹑大小仲馬﹐以及傅雷翻譯的巴
爾扎克等作品。美國的德萊賽﹑海明威和傑克.倫敦的作品。到了文革期間﹐許多
東西又受到批判。於是大家都不敢讀了﹐只有一本小紅書。在文革後﹐又產生了所
謂的“傷痕文學”作品﹐以後又引進港台作品。但都好像流行了一陣子後﹐被人們
漸漸淡忘了。連世界名著的翻譯本也像流行歌曲一樣﹐現在很少有人提及﹐更不用
說去看﹐何況其他東西。現在又出現了美女作家﹐其作品因為作者是美女而被炒作
得流行。但能一直流行的倒是中國的古典作品﹐像“紅樓夢”、“西遊記”、“三
國演義”等﹐尚有一定的讀者市場。特別詩詞﹐讀的人和寫的人還真不少。為什麼
古的東西能歷時久遠﹖能不令人深思嗎﹖



天生我材竟何用﹖
2009-6-7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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