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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逸士

#1  談“崇拜”(舊文)

許多人有這麼一種感情﹐就是非得崇拜什麼不可﹐否則就覺得心裡空虛得很。很多部
族或民族作為一個整體也有這種傾向﹐因而產生了宗教﹐拜物教等。有些部族把蛇
牛等動物作為圖騰而加以崇拜。忘了在哪裡讀到過﹐有個部族居然崇拜人類自己的
生殖器。這種崇拜還有些道理。沒有生殖器﹐怎能傳宗接代﹐豈非絕了種。崇拜動
物毫無道理。人乃萬物之靈﹐為什麼去崇拜比自己低等的動物﹖這只能說明知識開
化程度太低。這種部族可說還沒有進入人類文明。人們去崇拜自己創造出來的神﹐
還可以理解﹐因為面對大自然﹐面對廣闊無際的宇宙﹐自覺是太渺小了﹐於是就創
造出一些理想化的神靈﹐賦以極大的超自然能力﹐並對之崇拜。這是在崇拜自己的
理想﹐似乎也無可非議。還有是人類自己之間的崇拜﹐即是對名人﹐對有錢人、有
權人的崇拜。這是一種變態心理的反映。有些人自己沒有能力去出名﹐沒有能力去
獲得金錢權力﹐而又不甘寂寞﹐不安於現狀﹐只好去崇拜別人以滿足自己的虛榮心﹐
好像“與有榮焉”的意思。這種人是最沒有出息的。有能力的話﹐就去積極奮鬥﹐
努力獲取自己想要的正當東西。如自顧無能﹐或自知命不如人﹐則乖乖地退守一旁﹐
看別人登上舞台在聚光燈下做戲﹐不必去崇拜別人。如果必定要崇拜些什麼來填補自
己精神空虛的話﹐不如找個古人去崇拜一番﹐至少可看作在崇拜自己的祖先。這與
拜神一樣﹐總比崇拜別的活人好。

有的人只崇拜自己﹐認為自己了不起﹐是非凡的英雄﹐儘管他對人類對社會毫無貢獻﹐
甚或帶來一大堆災難。其中的代表人物﹐在歷史上有秦始皇曹操﹐暴君與奸臣是也。
千百年來人民的口傳定評是真正的歷史定評﹐不是幾篇拍馬翻案文章可以改變的。
近代的代表人物則是老毛。“糞土當年萬戶侯”就顯得他野心不小。詩言志。讀其
詩而知其人。宋朝的蘇東坡辛棄疾是宋詞的豪壯一派。讀辛詞﹐只感到其憂國憂民
之情﹐但因不在其位而又無可奈何。同是生在戰亂年代﹐讀老毛的詩詞﹐沒有一絲
一毫憂國憂民之情﹐只散發出一陣陣個人奮鬥的野心。讀老毛的詩詞而看不到這一
點是枉讀了。評老毛的詩詞而見不到這一點是說明其人根本沒有評老毛詩詞的資格﹐
除非他想拍馬。正因為老毛從來沒憂過國憂過民﹐所以執政後的一切作為只是個人
野心進一步的暴露﹐迫不及待要窮過渡﹐想建立不世勳業﹐比馬列更偉大。以後又
不甘失權﹐發動禍國殃民的文革。如果他有半點憂民之心﹐他應該知道人民的需要
是什麼﹐是要一個富足安定的生活。他就應該大力進行經濟建設﹐提高民生。所以
種種事例反映出老毛是個野心家﹐是個自我崇拜者。一個自我崇拜者往往還要別人
崇拜他。他逼迫全國人民都表示對他的崇拜﹐加上一批奴才的推波助瀾﹐興風作浪﹐
演出了一齣可笑的鬧劇﹐留下了歷史的笑柄。所以“崇拜”不是一個好字眼。“崇拜”
不是一件好事。



天生我材竟何用﹖
2009-1-17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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