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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宝林

#1  [原创] 敬畏制度,才有文明

敬畏制度,才有文明

程宝林

2008年2月20日晚7时左右,“云破月来花弄影”,露台后侧的高树,投下一片树影。从网上看到,此刻正在发生月全食。于是,站在露台上看了一会,又喊妻子来同看。明天晚上就是传统的元宵节了,旧金山的繁华街道上,又将聚集起难得一见的几十万人潮,看一年一度的元宵节大游行。

而此刻,我一边赏月,一边等待时光流逝。距离我家步行3分钟的大街上,去年新开了一家电影院,票价便宜,每逢周三,且是“买一送一”:7美元的电影票,可以让两个人进场。这家电影院是酒吧型的,观众可以坐在座位上,边喝,边吃,边看电影。每次放映前,都有两个电影院工作人员介绍新片的广告,上面有一张广告,潦草地写着:“ Keep America Fat, Eat, Drink, Watch movie!”意思是说,“吃吧,喝吧,看吧,让美国胖下去!”

最近放映的一部电影 No Country For Old Man,据说有可能竞争今年的奥斯卡最佳故事片奖。片名一目了然,却很难找出恰当的中文片名。我姑且将它翻译成《老者难容》。这是一个意外发财的冒险者和一个嗜血杀手之间,为了一箱美元而玩猫捉老鼠游戏的故事,惊险、刺激、悬念迭出,特别是杀手在一片荒漠的加油站兼杂货店和店主老头长达数分钟的对话,句句隐含杀机,令观众对老人的生死捏了一把冷汗。此外,影片中德克萨斯州的荒原,具有极大的视觉震撼力。

由于这部影片的放映时间是晚上9点45分,妻子不情愿去看电影,宁肯早早蜷在温暖的床上看电视。我只好独自前往。我掏出7美元来,买了一张票。售票员很遗憾地告诉我:今天的电影,本来是“买一送一”的。我笑着对他说,你们应该将几部影片的放映时间加以轮换,这样,可以方便更多的观众。像这部电影,每天都是晚上同一时间放映,想看这部电影,但第二天又必须早起上班的人,就难以下决心来观看。

说完这些闲话,拿了票,正要进门。一位白人老头也来买票,也是奔这部电影而来。售票员急忙喊住我,说:“这位老人也要买票,你原不愿意和他分摊?”

这样的好事,傻瓜才会拒绝。于是,他对老人说:“这位先生已经付了一张票的钱,你付给他3元5角,你们就可以进去了。”我对老人说:“3块钱就可以了。”老人颤颤巍巍地掏出3美元来给我。互相道谢后,我们进入电影院。

这是一件美国日常生活中的小事。这也是只有在美国生活长久的人,才会觉得天经地义、合情合理的事情。这位售票员,作为这家电影院的雇员,一句多余的话,导致该影院失去了7美元的收入,但维护了该影院的规定,让两个素不相识的观众,以一张票的价钱,观看了一场电影。它直接为我节省了3美元,为那位老人节省了4美元。这种算术,小学生都算得出来。但它在我的心里激起的温暖的感觉,无法计算。

无须争辩、不费口舌,我作为消费者的权利,被最大限度地尊重。这就像在美国的任何商场购物,不必为退货担心一样。这种感觉,在来美国之前,是我从来不曾体验过的。

影片结束时,已近午夜。踏着满地的月光回家,想起小时候,常常跑20多里的小路去看禾场上的露天电影的情景。守着这么好的电影院,票价又这么便宜,真该多去看看电影。

对于制度的尊重和遵守,在美国,已经构成人们的日常自觉,构成一种文化、一种习惯成自然。比如,在美国生活久了的人,只要坐上汽车,第一个反应,就是系安全带。当我回到北京,坐在出租车上,试图找安全带时,司机一眼就看出我是外国来的“老土”,而那根脏兮兮的安全带,因为无人使用,上面积满了灰尘。

在美国,对制度的尊重和遵守,在国人看来,有时不免荒诞可笑,丝毫也没有灵活变通。以下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美国,我一直订阅人民日报海外版。当然,这种订阅,带有赠阅的性质。我家的房子,类似北京的四合院,分前后两栋住宅。两栋住宅虽然共有一个院子,但各自有着不同的地址,所以,也就有两个信箱。这两个信箱,并排挂在院子栅栏前的墙上。

我们在前面的房子里住了一年后,搬到了后面的那栋。我们街区那位胖胖的,和气的菲律宾裔邮递员,在早晨送信时,我对她说:“我已经搬到了后面的住宅,所以,我的报纸,请帮我放在右边的这个信箱里。”前面那栋房子,我租给了一对白人夫妇,显然,这份中文日报对他毫无用处。而对这位女邮递员来说,将显然属于我的中文报纸,放入我的信箱,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这两个信箱的距离,只有半寸。
       
我的请求,遭到了这位女邮递员的拒绝。
       
她说:“你如果搬家了,应该到邮局去,免费填写一份地址变更表,并通知发行这份报纸的公司,将邮寄标签上你的地址,改为现在的地址。这样,我才能将这份报纸,放入你的信箱。否则,我的职责,决定我只能将这份报纸,投入与投递标签相符的信箱。”
       
眼睁睁地,当着我的面,她将我的人民日报海外版,投入了我的白人房客的信箱中。
       
而更为荒诞的是,我作为这栋房子的主人(当然也是这个房客使用的信箱的主人),却无权将放在该信箱里的我的报纸取走。我掀开这个信箱的铁盖子,将它取走,只需要不到一秒的时间。但如果我这样做,被邮局的人,被邻居,被这家房客目睹,如果不嫌麻烦得话,他们可以找我的法律麻烦。
       
对制度的敬畏,以致于此。
       
在中国,领导的个人意志,大于行政规定;行政规定,往往大于法律,这不是耸人听闻,而是日常生活中的习惯成自然,成为全体国民的集体无意识。
       
如果一名小小的交通警察,可以当着市长的面,对他违章的座驾司机开出罚单,且不必担心自己受到交警队长的训斥甚至处罚,制度的威严就建立起来了。
       
视制度如儿戏,离文明如天涯。

               2008年2月21日,元宵节,初稿于旧金山。 2009年4月2日,完稿于夏威夷无闻居


2009-4-18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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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雨

#2  

好文章。
可是,很多人陷在“上边(GCD)不守制度不守法,所以下边也可以不守制度不守法”
的怪圈里。就那抢炸鸡的来说,他们说:GCD的官一贪就是上亿,我们抢几块炸鸡算什么?


2009-4-18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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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宝林

#3  

谢谢笑雨。“非我所得,一毫莫取”。几十年来,“上面”当人民的榜样,都是坏榜样。


2009-4-18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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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雨

#4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程宝林 at 2009-4-18 10:09 PM:
谢谢笑雨。“非我所得,一毫莫取”。几十年来,“上面”当人民的榜样,都是坏榜样。

“非我所得,一毫莫取”。程老师,您说得太好了。不是我的,谁爱拿谁拿,谁爱抢
谁抢,我不拿,我不抢。

可是,如果让那些抢炸鸡的用他们那种道理去教育孩子,“启蒙”别人,那就会一代代的贪污下去,一代代的抢下去,中国就没指望实现民主自由,没有指望变文明了。


2009-4-18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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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

#5  

哦,笑雨糊涂了,民主自由是被别人拿走的,你只是想把它取回来而已。


2009-4-18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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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雨

#6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一元 at 2009-4-19 01:09 AM:
哦,笑雨糊涂了,民主自由是被别人拿走的,你只是想把它取回来而已。

有道理。


2009-4-18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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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若

#7  

》》敬畏制度,才有文明

很对~


2009-4-19 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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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雪儿

#8  

“说完这些闲话,拿了票,正要进门。一位白人老头也来买票,也是奔这部电影而来。售票员急忙喊住我,说:“这位老人也要买票,你原不愿意和他分摊?”

这样的好事,傻瓜才会拒绝。于是,他对老人说:“这位先生已经付了一张票的钱,你付给他3元5角,你们就可以进去了。”我对老人说:“3块钱就可以了。”老人颤颤巍巍地掏出3美元来给我。互相道谢后,我们进入电影院。

这是一件美国日常生活中的小事。这也是只有在美国生活长久的人,才会觉得天经地义、合情合理的事情。这位售票员,作为这家电影院的雇员,一句多余的话,导致该影院失去了7美元的收入,但维护了该影院的规定,让两个素不相识的观众,以一张票的价钱,观看了一场电影。它直接为我节省了3美元,为那位老人节省了4美元。这种算术,小学生都算得出来。但它在我的心里激起的温暖的感觉,无法计算。”

——真是让人感动啊。这是在故国的生活中不可能发生的事。不难看出,好的社会风气渗透在美国民众生活的点点滴滴中。美国怎么可能不会很快就会度过难关。

希望这类文章,多往国内网站发一些。


2009-4-19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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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9  

韩寒:像成龙一样学会揣摩圣意

成龙说,“有自由好还是没有自由好……真的我们现在已经混乱了。太自由了,就变成像香港现在这个样子很乱,而且变成台湾这个样子也很乱,我慢慢觉得,我们中国人是需要管的。”

我觉得成龙这句话看似简单随口,但有着其逻辑上的不可反驳性,也是我写文章这么久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

首先,我不能说,中国人不需要管理。对于政府和人民的关系,我们通常有两种认识,一种就是成龙说的“管理”,一种就是一小撮人说的“服务”。政府自然愿意做老板而不愿意做服务员,因为服务员只能按照行业惯例来收费,而老板可以自定义收费;服务员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事,而老板可以制定法律。赞同需要管理和赞同需要服务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就是你到底是能成龙还是成不法分子。

我认为,在这个太自由的地方,我如果认为中国人不需要管,我就会出问题,所以我只能赞同成龙的观点,并且认为应该严加管理。从文化上来讲,我们应该重新开始避讳,比如说,领导人的名字是不能出现的,必须找个其他字代替,比较可喜的是,在很多论坛里我们已经实施了这种先进的管理制度。

所以,在这点上,说成龙胡说的人,都得抓起来,罪名有两个,一个是成龙思想是和上次两会领导的最后讲话其实是高度统一的,另外一个是,你没有避讳。

其次,成龙说,台湾现在这个样子很乱。

首先,我不能说,台湾现在的XXXX很好,因为我们要会揣摩圣意,《环球时报》是一份揣摩圣意的非常好的报纸,所以,当说起台湾的华人民主时,有些学生会说,哈哈哈哈,这算什么民主啊,互相骂来骂去的还打架,就是个笑话。

你别以为这些学生在讲笑话,他们代表的态度就是圣意,成龙也属于揣摩的非常成功的,虽然在智商上,他们失败了,但是在政治上,他们成功了。

所以,在这点上,成龙又说对了,台湾现在这个样子很乱,这十个字,是上头一直想说但是憋着不好意思说的话,如果成龙能再接再厉,继续说出“朝鲜现在这个样子很好”“金正日的世袭制度符合朝鲜人民的利益”等话,那就是彻底揣摩到家了。对不起,家是不能说的,忘记避讳了。

成龙又说,香港现在这个样子很乱。这句话貌似不对啊,一直揣摩的那么准的成龙为什么犯错误了呢,香港已经收回了啊,应该很好才对啊。这普通人就不懂了,这属于深度揣摩。香港在1997收回了没错,但因为英国的残酷殖民和文化封锁,两个凡是,三个代表,七不规范等先进思想并没有影响到香港,而因为文化差异巨大,所以我们实行了一国两制,两制就是两个制度,必须要分出好坏来,成龙的意思是说,香港也不够好,太自由,大家都在虎说八道(避讳),是XXXX的遗毒,如果香港能够和大陆使用一样的制度,那么明天会更好。成龙意在向政府提供决心,香港你们该管一管了。

成龙一直以大哥的形象示人,也象征着他很喜欢管理。从成龙思想和他出席的一些活动,也可以看出成龙其实对大陆的政坛是有一定的追求的,而且要比艺术追求更大,这就是为什么成龙在新电影刚被大陆禁了还能说出我们过度自由这样的话,这是何等的忍辱负重。从他揣摩功力来讲,我觉得他有这个能力,但是很遗憾,我并不认为成龙能够做到中宣部部长文化部部长等职务,揣摩的再好也只能到文化部仁义大哥的级别。

为什么呢,因为成龙的名字起的不好,作为艺人,这是个好名字,作为官人,这会影响了他的仕途。成龙这个名字在封建社会,是反动的,在现代社会,又是封建的,这真是个头大的问题,当今圣上也不会允许身边有一个高官的名字叫成龙的,这也太虎视眈眈了,所以至于成龙,他继续拍好看的电影,他的很多电影我也很喜欢看,这就完全可以了。

至于有些网友认为,中国人的确需要管理,要不然真的会很乱,我认为这是在偷换概念。任何国家任何星球的人都需要管理,但管理他们的,不是思想,不是制度,不是文化,不是宗教,不是意识形态,不是上级部门,而是合理的法律和尽量的公正。人民需要的是被服务而不是被管理,而官员最需要的是被管理而不是被服务,我们很多地方不和谐是因为我们不小心给整反了。不需要管理不是说让你随便杀人放火,看中一个女人就上去强奸,而是说,当一个极其有权有势的人烧了你的房子杀了你的亲人强奸了你的女人的时候,你可以让他得到应得的下场,而不是在上访的路上被相关部门管理了,并且把你说成是精神病,你找媒体曝光,结果新闻得到了管制,消息全部被封锁,然后你被官方描述成一个虐妻的妄想症,后来在看守所跳橡皮筋摔死了,最后还把你当成丧心病狂的典范写进历史书里。


2009-4-21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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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林

#10  

我一年前看来电视剧《大秦帝国》时就想了一个题目《不拍恶法,就怕越法》。一直没有动笔。


2009-4-21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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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宝林

#11  

在我的家乡网站“弹舌音”上,一位网友对此文的回帖:

每个国家都有他的优点和缺点,美国的制度是好,但缺乏人情味;中国虽然有人情味,但也有很多弊病。

我也看过许多中国旅居外国的作家写的东西,他们一般都只是赞美外国的一些东西,但不批评中国的一些陋习。

在这个方面,中国不及美国,但在那个方面,美国可能不及中国。他们不作比较,因为这是不能用来比较的。

程先生的文章虽然深刻,但让中国人不爱看。

你在美国,为美国唱赞歌无可厚非。但以此做对比,来批评你原来的祖国,这个,似乎,不太好。


2009-4-21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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