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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man

#1  [原创] 读梁实秋【骂人的艺术】有感

骂人之声不是艺术之声,读梁实秋【骂人的艺术】有感。

那天我读梁实秋的【骂人的艺术】,开头看着觉得有趣,但是再读就觉得这种所谓的艺术,是不值得推广的。梁实秋提出骂人的艺术有十项:一、知己知彼, 二、无骂不如己者 ,三、适可而止, 四、旁敲侧击, 五、态度镇定, 六、出言典雅, 七、以退为进,八、预设埋伏,九、小题大做,十、远交近攻。
首先,我认为骂人是不对的,骂人的定义是abuse; call one names; give a bad name to sb.; revile a person; call names
骂人涉及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侵权行为,是对人不对事,对事情有害无利,不宜推广。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沟通,辩论的目的是要达到一种相互理解的状态,或让对方接受自己的论点,达成某种共识。 让得对方心悦诚服地接受你的见解,你必须气定神闲地提出有力的支持论据,引经据典地去说服对方,而不是一言不合就恼羞成怒,暴跳如雷地以骂人,攻击的方式去回应。

骂人是侵权行为 , “如要骂人骂得典雅,则首先要在骂时万万别提起女人身上的某一部分,万万不要涉及生理学范围。骂人一骂到生理学范围以内,底下再有什么话都不好说了”---【骂人的艺术】。 如果骂人者提到对方身体部分,家人,亲戚等都是属于辱骂,是人身攻击,是侵权的行为:

”骂人算不算违法,不能一概而论。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
  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来源: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87836853.html

总言之,骂人之声不是艺术之声,骂人是侵权行为,对解决问题没有丝毫帮助,是不值得推广的。

在现代文明社会生活,应该推广和学习的是良好的交流技能。与人相处凡事要往正面方向去想,对人有起码的尊重和礼貌,就算对某人有意见,也要先give him the benefit of the doubt @(不知道中文怎样说), 先弄清事情来龙去脉再决定沟通的策略,而不是以骂架的方式开头去处理。如果是对他人的作品有什么看法,提出自己的看法,提出支持论据去论证你的观点,切勿用Call names方法去表达见解。譬如,如果你认为某位翻译家的作品如何如何,切勿过激地说“那谁的翻译就是骗洋人/中国人读者的” 言外之意---那谁就是骗子,沽名钓誉的家伙(只是举例,读者切勿对号入座)。而应该这样说:我认为某某的翻译应该可以更确切一些,应该是这样这样,然后提出论据,表达清楚自己的观点就可以了。用充满火药味的过激言辞是要摆开阵势开战,伤人不利己,是不理智的行为,对讨论事情本身没有任何好处。

@ give sb the benefit of the doubt. › to ​believe something good about someone, ​rather than something ​bad, when you have the ​possibility of doing either: I didn't ​know whether his ​story was ​true or not, but I ​decided to give him the benefit of the ​doubt. 这句定义来自网络

文/刘小曼
April 9, 2016



使君才气卷波澜。与把好诗再译
2016-4-9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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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man

#2  

give him the benefit of the doubt---先别草率把对方当坏蛋  

(没搞清楚事情之前要把对方当好人办,不要草率判断对方是坏蛋。 譬如别人一些什么话或做了一些什么事情都先不要往坏处想他的动机, 要先观察, 或许对方是无心之失)


2016-4-9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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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man

#3  

网友评论,对骂人的人要群起攻之
http://www.backchina.com/blog/358517/article-248520.html


2016-4-10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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