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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转载] 半梦半醒之间,说说戏剧创作中的“黑洞”……

上海《文汇报》日前连续发表该报记者张裕的两篇文章,分别是——
  2008年12月29日:《“文化包工头”在垄断舞台剧制作》;
  2009年1月6日:《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天价制作不等于传世之作》。

  鼓掌。

  一直以来,关于戏剧体制和创作环境,有话要说。
  人微言轻,终未落实到文字上。

  今天,
  做了点儿不该做的事,
  喝了点儿不该喝的酒,
  趁这会儿半梦半醒,说点儿不该说的话吧!

  以下是一个我亲眼得见的实例——

  某年某月某日,某地某剧院某办公室,某人某人某人和我。
  某院长与某导演谈合作,一出新戏,预算800万元,导演向院长传授如何从文化局领导兜里掏钱(具体方法略去,以免教唆,呵呵),据说百发百中,落款是“GCD的钱,总得有人花,不花白不花”。
  至于如何花钱……不扯多了,反正,相关部门从没有要求并进行过剧目创作的财务公示。
  黑洞自然就应运而生。
  还是刚才提到的导演,他开口的导演费并不高,只区区60万。但他要求作曲、服装、舞美全部用他的伙伴团队(名单略去,感兴趣的话,查一查近年来的剧目创作名录,这样的团队很是醒目),如此“大包干”下来,这个团队将席卷整个创作预算的六成多。
  后来,我知趣地告辞。
  后来,我看到了这出大制作的新戏,好评如潮。

  ……

  呵呵!困了,收笔了。
  附上《文汇报》的这两篇文章——


  “文化包工头”在垄断舞台剧制作

  天价制作正泛滥于各地文艺舞台。前不久外地来沪的一台民族舞剧,艺术水准一般,编剧费却高达50万元,导演开价是100万元。
  最近结束的一次全国性戏曲汇演,37台参演剧目中,某位导演独揽了13台,而11台新戏的作曲皆由同一作曲家捉刀。业内这样的事情已成公开的秘密:一位名气颇响的导演如遇上一届大型“汇演”,从四面八方得到的创作经费竟能达到一两千万元!文化评论家毛时安说,中国的舞台剧创作,已逐渐形成了“创作垄断群体”,某些导演和他们的“御用团队”一起编织着“利润流水线”,把新戏的成本节节推高。

  制作成本屡创天价

  一位“著名”的舞台剧导演,跑到西部去执导一部民族歌剧,一开口就要了60万元导演费,最后,这部民族歌剧总投资达到500万元。一位电影导演,带着他的创作团队执导一部音乐剧,拿了200万元的创作费用,其中作曲就收取了110万元。如今国内一些大牌作曲家的天价稿酬已远远超过欧美大作曲家;有名导演出马的新戏,主创人员揽走的费用,往往要占到一台新戏总投入的60%-70%。
  60万元的天价导演费,对一个文艺院团意味着什么?像上海越剧院红楼剧团这样的名团,至少要演50场,才能收回这60万元的“导演成本”。2008 年,红楼剧团演出122场,收入340万元,平均每场收入不到3万元。而这3万元中,除去50%发给演职员的演出费,以及10%的设备折旧费,只剩40% 即1.2万元可以用来抵补排戏成本。事实上,国内演一场戏,很多还不到3万元收入。

  押宝“大牌”助长“垄断”

  有人问,既然“名导演”、“名作曲”等等如此漫天要价,文艺院团能不能不请他们?事实是,很多院团做不到。
  现在有些院团搞创作上新戏,主要目的就是“搏奖”。戏得了奖,又拿奖金又得好评,皆大欢喜。而是否能得奖,与能否请到大牌编导等主创人员有直接关系。为此,文艺院团只要一排新戏,都怀揣高额报酬,削尖脑袋找“名家”。如今投资排戏动辄数百万元,院团长们只能小心翼翼地把“宝”押在“大牌”身上,期盼好运当头抱得大奖归。
  某些名导演,说得不好听点就是一群“文化包工头”。他们手下都有舞美设计、服装设计、灯光设计等相对固定的创作人员——“分包工头”。你要排戏?那就先打钱进来吧。舞美、服装、灯光,我全给你包了。这些舞美设计、灯光设计、服装设计师们,也往往各有自己的加工厂,揽下活,全拿到自己厂里加工。
  “垄断”了舞台,导演们自然更忙,常常手里捏着几个戏,同时在各地开排,他们打着“飞的”,在空中穿梭。
  居高不下的创作成本背后的危机也是看得见的:艺术创作无法真正用心,台上“团体操”屡见不鲜,用“宏大场面”唬外行是最常见的一招。一台新戏,常常调用一二百人,把个舞台挤得满满当当。有评论家说:“这样一来,台上精妙的表演没有了,人物命运的精细刻画没有了,人物复杂人格的塑造也没有了,留下一堆看似热闹的舞台‘烟火’,等烟雾散去,便什么也没有了。”


  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天价制作不等于传世之作

  采访对象:王晓鹰,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国家话剧院副院长
  采访时间:1月5日15时
  采访方式:电话采访

  对本报提出的“‘文化包工头’垄断舞台剧制作”的现象,著名导演王晓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指出,“文化包工头”现象,在国内文艺界普遍存在,确实是一种病态的、扭曲的状态。在市场机制下,一些名导演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在这个问题上除了要求他们“道德自律”之外,别无他法。然而,出现这种病态状况的根源,则是需要我们去深入思考的问题是:我们要问一问,艺术创作的“甲方”,为何肯给名导演们、作曲家们动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天价稿酬?天价稿酬,还有动辄千万元的巨额投资,最终目的是什么?难道豪华的创作阵容和奢侈的舞台大制作,就是获奖的保证吗?就可以与优秀作品划等号吗?前者也许可能,后者远远未必。而如果仅有豪奢的大制作,在没有达到相当的艺术水准时也能够获奖,人们也会质疑这样的评奖。
  王晓鹰进一步指出,我们现在设置的各种评价,是希望由此激励出一些传世之作。问题是,在部分奖项的具体评选过程中,评委们有时会向那些由大量物资和金钱堆积出来的剧目倾斜。这是对文艺创作的一种误导。很多评奖者习惯用“视觉盛宴”来溢美一部文艺作品,但如果这部文艺作品,没有艺术品质和深度、没有穿透时空的思想力度,只是排制成本巨高、奢侈到只剩下所谓的“视觉震撼”,这样的文艺作品其实没有多少价值。真正的精品,需要艺术家发掘作品的思想深度、展开艺术创作的想象力;而这些,常常不是靠大制作、大投入能够解决的。
  王晓鹰认为,比大制作剧目更能让某些人得到“成功满足”的,是越来越泛滥的晚会性制作。而这些“烟花”般的晚会,让那些“文化包工头”从中更快地得到了远比创作一个剧目更多的“额外收入”。王晓鹰说,他知道一个区域性的戏剧汇演,只给千里迢迢赶来的剧团每场2万元补贴。而这个戏剧节的开幕式,却需 800万元。问题是,仅靠那些昙花一现的晚会和制造了“视觉盛宴”的演出,能构建起健康、良好的文化生态吗?能催生出有思想深度的传世之作吗?答案是:不能!

from 梧桐's blog



是非是我非我
2009-2-2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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