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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hao2

#1  葫芦僧臆想葫芦案的一个范例

关于红楼研究的红学人士中,相当多数孜孜以求,精神可嘉,也特别令人佩服。但是,不可避免的现象是少数靠臆想来发挥并敷衍成篇。仅在此对事不对人,提出一个范例。

摘录的这一段文字是——
朱彝尊与洪升关系甚厚,特别在洪升作《石头记》期间,交往频繁。1701年,朱彝尊以诗赠洪升,其诗云:"海内诗家洪玉父,禁中乐府柳屯田。梧桐夜雨词凄绝,薏苡明珠谤偶然。"其中"薏苡明珠谤偶然"一句,本人才疏学浅,虽然数度推敲,但所得答案,都难以自圆其说。只有"意以明珠谤偶然"之解比较合理。如果成立的话,那么朱彝尊知道洪升正在写《石头记》。明珠,即康熙朝与索额图相争之权臣,所以乾隆看过《石头记》后,当即判断:"此明珠家事也。"

原诗全文是——
《酬洪升》:
金台酒坐挚红笺,云散星离又十年。
海内诗家洪玉父,禁中乐府柳屯田。
梧桐夜雨词凄绝,薏苡明珠谤偶然。
白发相逢岂容易,津头且揽下河船。

窃以为不能简单地把“薏苡”两字去掉部首草字头变成“意以”来解释全句或全诗。经查谷歌资料,对于薏苡的解释是:为禾本科植物,薏苡种仁宽卵形或椭圆形,长4~8mm,宽3~6mm,表面为乳白色。

这样一查一对照(包括对照上下文),诗人的原意很明白——就是指毁谤把“明珠”样的宝物说成了卑贱的“米粒”。造成《长生殿》国忌妆演一案的错误,直接打击了一批文士特别是极有才华的一时之秀。所以朱彝尊有此感叹,完全说得通。

如果把草字头去掉,将诗句“薏苡明珠谤偶然”如此转化成“意以明珠谤偶然”,从而与乾隆的说法(或者判别或者是烟雾)挂上钩,不免有牵强附会之处。

在《长生殿》国忌妆演一案中确实牵连到明珠和其他权臣的明争暗斗,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正像我在第一部红学戏曲剧本《楝亭遗曲》里写的“城门失火池鱼殃,权臣争斗文士伤”。但是,这不等于说朱彝尊就是在暗示《石头记》和明珠家事的联系,更不能由此说明洪升一定有《石头记》的著述。

猜想在红学中完全允许,但是站不住脚(不说两条腿站立三个点支撑至少要有一条腿吧)的臆想肯定不是方向。

联想到更有人把贾敬和秦可卿摆在一起爬灰,越发像是宁波人嘴里批评的“乱话三千”。希奇的是这样子的衍生扩写反而能够得到某些编辑欣赏成为正式铅字问世。这大概也是一种名人效应吧。



是非是我非我
2007-8-1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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