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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人吃人系列 (3) (女士请莫入, 否则后果自负)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thesunlover

#1  中国人吃人系列 (3) (女士请莫入, 否则后果自负)

中国人吃人史(3) ─ 农民起义领袖张献忠


张献忠(1606~1646年),字秉吾。延安人。崇祯三年(1630年)于米脂起事,自号八大王,人称“黄虎”。其起事后,克凤阳、焚皇陵、破开县、陷襄阳,胜战连连。崇祯十六年克武昌,称大西王,次年,建大西于成都,即帝位,年号大顺。1646年,清兵南下,战殁于西充凤凰山。

张献忠是延安卫柳树涧人,与李自成同一年生。他长了一张黄脸,身材很高,下颔像老虎,因此人送绰号为“黄虎”。在延绥镇为军吏的时候,犯法当斩,主将陈洪范对他的状貌感到惊奇,于是向总兵官王威请求释放张献忠。张献忠与李自成同为府谷人王嘉胤的部下。张献忠曾与王嘉胤为奔走之友。崇祯三年,王嘉胤抢劫富家的粮食被有司缉捕,遂揭竿而反,张献忠纠集以米脂十八寨依从王嘉胤,他自称为八大王。

王嘉胤死后,张献忠率领部下两千人投降了明朝的洪承畴,洪承畴将张献忠的属下编为部曲,李自成投奔了高迎祥。高迎祥、李自成转攻山西、河南等地,并派人暗中与张献忠联络,加上洪承畴对张献忠管束得过于严刻,于是张献忠复叛洪承畴与高迎祥的军队呼应。但是张献忠与其他起义军领袖不同的是他生性残忍好杀,所过之处奸淫杀戮,情形十分惨烈。

张献忠的部队不论到了什么地方都不停地淫人妻女,他也靠这种手段笼络手下的士兵。他们往往将丈夫与妻子面对面缚在一起,让丈夫亲眼看着妻子被人奸淫,只要作丈夫的稍微流露不满的神情就会惨遭杀戮。或者强迫父淫女、子淫母,等他们互淫完毕再一起斩首。

有时张献忠命人将被掳的孕妇衣服剥去,他与部下一边饮酒一边猜测打赌孕妇的腹中怀的到底是男还是女,然后剖开孕妇的肚子查验。他还用大锅先将人油煮沸,然后将小孩子扔进去,直到小孩子被活活煮熟了便充作下酒的食物。张献忠用刀子戳锅中小儿的肉,吃饱了之后剩下的赏给兵士下酒。或者用矛刺入小孩子的身体高挑到空中,小孩子在矛尖上痛嚎而死。

张献忠还列木为台,命男女共登台上,然后在四面纵火焚烧,一时间惨叫声震地,张献忠与属下看着狂笑不已。他为了喂养战马,在杀人剖腹后挖去脏腑,然后用人血浸过的米豆喂马,使马长得十分肥壮。

假如在攻城的时候遇到激烈的抵抗,张献忠就让所掳掠的妇女赤身裸体向城上辱骂。在战后凡是有姿色的妇女都被轮奸得奄奄一息,然后割下首级,将尸首倒埋进土中,女人的下体朝上。据他们认为可以压制炮火。

除了在一种情况下妇女可以免死,那就是张献忠的士兵一进入百姓家,家里的妇女装出十分情愿的样子主动与士兵相淫。因此张献忠的士兵经过的地方,妇女不得不首先迎出来自己脱了衣服供他们侮弄,这样才有机会救一家人的性命。

而且张献忠对付妇女还有特别的办法,他设计了一种叫做“骑木驴”的酷刑用来对付不合作的女子:首先将该女子吊起来,使其阴部对准一根高竖的木竿,然后割断绳子使这个女子坠落下来,让木竿从女子的阴部穿进来,再从口鼻中穿出去。被折磨的女子直到三四天后才死去。民女惊骇之极,只好纷纷主动献身,比娼女还像娼女。

张献忠每攻陷一城,所掳掠的妇女必须由他先挑选出几个姿色美艳的轮流伴宿。这些美女的上半身穿着艳装,下半身赤裸什么也不穿。无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只要张献忠淫兴勃发,立刻命这些美女横倒在地进行奸污。等到他玩腻了的时候便将她们洗剥干净杀死,蒸着或煮着吃。有时他等不及这些美女煮熟了,就带着血大嚼起来。

崇祯十六年春天,张献忠连陷广济、蕲州、蕲水等地。他进入黄州的时候百姓都逃走了,于是他驱赶妇女铲城,之后将城里的妇女全部杀死填在沟堑。张献忠的军队由鹦鹉洲至道士洑,浮尸遮蔽了江面,水面上人的脂油漂了几寸累,水里的鱼鳖都不能再吃。张献忠改武昌城为天授府,在那里开科取士。

崇祯十七年李自成攻入北京,崇祯帝在煤山自缢。接着清军入关,张献忠攻占了成都后称大西王,建立大西政权。张献忠到了蜀地后大开杀戒,男子无论老幼一律杀死,或者剥皮后剁碎制成醢酱。妇女们被兵士集体轮奸,轮奸后用刀杀死。张献忠患了疟疾,他就对天许愿说如果病好了就以“朝天蜡烛两盘”贡奉给上天,直到他病好以后周围的人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张献忠即令兵士,专砍女子的纤足,每个兵士必须至少进献十双小脚。那些如狼似虎的士兵专门搜寻女子的纤足,只要遇见女子就地先将脚砍下来。不到半天军营中的小脚已经堆积如山。张献忠命人将收集的的三寸小脚叠成一座山的形状,称为莲峰。他回头一看自己妾的脚也很小,就顺便砍下来堆在莲峰顶上,随即再将这些小脚架火烧毁,名为点朝天烛。至于男子则被砍脑袋或割下阳具,也堆在一起在太阳下暴晒。

张献忠性格狡谲嗜杀,一天不杀人就悒悒不乐。他在蜀地开科取士,得到一个姓张的状元。张状元的外表学问都很优秀,容貌长得像美女一样娇艳。张献忠对他非常宠爱,吃饭睡觉形影不离。但是有一天张献忠忽然对左右随从说:“我很爱这个状元,一刻舍不得他离开,还不如杀死了他,免得整天牵肠挂肚。”于是将张状元砍成了好几块用布囊装了挂在床边。接着他又悬榜诡称开科取士,召诱士子前来应考,他令人在地上挖掘一个深三四丈的大坑,待这些寒窗十年的读书人来到青羊宫后,就被张献忠推进土坑活埋。

张献忠在中园坑杀成都百姓。明朝投降的各卫籍军九十八万全部被杀死。他派遣手下四个将军分道屠戮蜀中的各府各县,名为“草杀”。张献忠又创造了生剥皮法,就是在人皮还没有被完全剥下而人已经死去的,刽子手抵死。属下的将卒以杀人数目的多少叙功。若属下表现出不忍心的神情,张献忠就将他们处死。都督张君用、王明等数十人都因为杀人少而被剥皮。

当时川中百姓被屠戮一空,据《明会要》卷五十记载:明万历四川有“户二十六万二千六百九十四,口三百一十万二千七十三”,到清康熙二十四年就陡减至“一万八千零九十丁”。一些四川县志上的户口记载也可以说明,如民国《温江县志》卷一记载:温江县在张献忠死去十三年后仅存三十二户。经过这一次劫难,可以说如今没有几个四川人是土生土长的。当时的民谚说:“岁逢甲乙丙,此地血流红”,“流流贼,贼流流,上界差他斩人头。若有一人斩不尽,行瘟使者在后头。”平民被杀完了,张献忠就派心腹去士兵中间窃听,士兵偶有怨言就会全家被杀。

张献忠为什么要将四川人杀之一空?有个荒诞不羁的说法是因为当时的四川人过于奢靡淫逸,因而上天降怒,让张献忠杀尽四川平民。当时蜀中妇女的裙子,都是在白罗上用红丝碧线绣成风流的香艳诗句,然后飘若惊魂地在市井间盈盈经过,路上行人都注视着绣裙上的文字。另外蜀中女子流行穿一种高底、厚约三四寸的绣鞋,鞋跟是用檀木雕琢而成,里面藏着香檀雕的雏花,并放进香末,高底鞋跟下开个小孔,每走一步足底下就会漏出一朵雏花状的香末。因为张献忠的肆虐,后来的四川女子或许美艳的还有,但再也没有以前的那种诗意盎然的风流韵致了。

川中自从遭张献忠的杀戮,城内都杂树成拱,野狗吃起人肉像虎豹那样的猛兽,在路上咬死人,不吃干净就走了。百姓逃到深山中,穿着草编的衣服,遍体都生了毛。顺治三年,在四川作为一个基地已被消耗殆尽后,张献忠开始向陕西进发,企图与清争夺西安。他焚烧了成都的宫殿庐舍,率众出川北进,又想尽杀川兵。属下的将军刘进忠统率着川兵,听到这个消息逃跑了。在盐亭界凤凰坡,张献忠被清兵捕获斩首。当清军到成都府时,整个成都只剩下不到二十户人。

清代彭遵泗所写的四卷《蜀碧》记述了张献忠在四川时的所作所为,书前作者自序说全书是他根据幼年所听到的张献忠遗事及杂采他人的记载而成。当时的西洋传教士也有具体情景的记载。

张献忠的残忍或许让人难以接受,其实这是游民的最真实一面。王学泰先生在《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中指出游民不同于农民,历代王朝末世乱局中的许多起义者都是游民而绝非农民。而且张献忠与腐朽的明朝政府为敌,缺少切实的目的。他占领一个地方然后再放弃,转移到另一个地方不停地杀戮,才使他的毫无目标的行为具有存在下去的活力。


【转自大史记-ABC中文社区的转帖,文章起始来源及作者不详。特此致谢!】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2007-2-21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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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unlover

#2  

献贼大屠杀之真相


成都历史上有三次大屠杀,万万不可忘。

第一次在西晋东晋之交。事起于公元301年,蜀西氐族豪强李特,纠合流民二万馀,自称镇北大将军,在绵竹(今德阳市黄许镇)扯旗造反,陷广汉,围成都,入城大屠杀。李特战死后,其子李雄称成都王,后又称帝。政权无文化,杀人作恶不自知,播乱长达五十年。

第二次在宋元之交。公元1279年,元朝灭南宋,两度陷成都,先后大屠杀。“城中骸骨一百四十万,城外者不计。”(引元代贺清泉《成都录》)。“蜀民就死,率五十人为一聚,以刀悉刺之,乃积其尸。至暮,疑不死,复刺之。”(引《三卯录》)。野蛮民族打江山,同样鄙俚无文化,而作恶又胜过李特父子。元朝八十馀年,成都残破,终无起色。

第三次在明清之交。这次最为残酷,远胜过前两次,空前绝后。事起于明末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阴历三月十七日李自成陷北京后,到阴历八月初九张献忠陷成都。成都城墙坚固,起初久攻不下。后在城外隐秘处挖地洞,打隧道,掏城墙根,埋入火药。又以竹竿捅穿竹节,竿竿相连,内装置很长的导火线,悄悄点燃。守城兵丁见贼兵撤退一空,正要欢呼,忽然爆炸掀天,城墙垮了。入城,张献忠下令屠城三日。三日过了,停止大杀,只每日小杀百馀人以树威。张献忠延安人,原在县衙门当壮勇,升小队长。粗识文字,雅号静轩,并非农家子弟。与李自成亦不同志,互相嫉恨攻杀,绝不合作。献贼屠城,至今三百六十年整。屠城那年(1644年)是甲申年,今年又是甲申年。六十年一轮转,今已轮转到第六个甲申年了。旧时以三十年为一代,算来已有十二代人。“张献忠剿四川,鸡犬不留。”口啤记恶,代代承传,到我童年,故老犹说如此。血迹斑斑,见诸野史,竟想替他掩护。左派史家美献贼为“农民革命领袖”,不知良心何在。以主义治史者斥野史为“地主阶级的污蔑”,罔顾史实,黑手垄断已有五十年之久矣。

回头接着说屠城吧。那年(1644年)阴历十月十六,张献忠登极做皇帝,国名大西,年号大顺。蜀王府改称皇宫,蜀宫城改称皇城。也有左右丞相,也有六部尚书。四个干儿子都挂将军印。第二年(1645年)还开科取士,无非装模作样。后来心中不快,又把钦点状元杀了。此时大杀虽已停止,小杀却天天不断。据那里投靠大西政权的欧洲传教士利类斯和安文思二人所著《圣教入川记》一文,张献忠每日杀一二百,为时一年又五个月,累计杀人十万,亦不算多。他是政策杀人,并非一味颟顸快意杀人,盖以杀人求政权之巩固耳。怎知江山仍坐不稳,清军一来,他就逃了。逃跑前下命令,必须杀尽蜀人,烧光房子,鸡犬不留,以免资敌。于是先杀市民百姓,次杀部下家属,再杀自己的湖北兵,又再杀自己的四川兵。亦非嗜杀有瘾,他是细心计算,军粮太少,养不起那么多嘴巴,必须运用减法,如此而已。成都所有民房,早给贼兵拆作柴薪烧了,不留一柱一椽。最后烧蜀王府,片瓦不存。然后率领败兵数十万逃出城,一路杀向西充。逃跑前大屠杀,死男女数十万,剐之割之,制成腌肉,以充军粮。概自明末流寇播乱以来,蜀中田地荒芜日久,普遍歉收,仓廪无粮,锅釜无食,不但贼兵相食兼食民人,民人亦相食也。悲夫。

幼时听说张献忠七杀碑,碑文云:“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似乎蜀人自作孽不可活,献贼倒是替天行道。查无此碑,当系传讹。又说张献忠剿四川把人杀光了,才有清朝初年的湖广填四川大移民。此说亦欠确实。蜀中饥饿死人,逃亡死人,瘟疫死人,估计应占死亡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献贼杀死的也只占百分之十几吧。左派史家抓住这点,移花接木,说那百分之八十几是清军杀的。其实野史并无清军滥杀的记载。饥饿死人,逃亡死人,瘟疫死人,又是谁造成的?这不也是张献忠间接杀人吗?难道这笔债不应算到他头上吗?

寇乱戡平多年后,成都原有住家户仅剩百分之十(所谓“十不存一”还不到百分之十)。这是清初户籍统计,有实据的,谁也拱不翻的。那百分之九十哪去了?杀死了,饿死了,拖死了,病死了,还有百分之几可能流落异乡再不归了。这就是大屠杀的真相。谁能证明那百分之九十都是地主阶级的人,谁能证明没有农民被杀死,被饿死、被拖死、被病死,而且都翻身做主了,我就承认张献忠是“农民革命领袖”。

野史所载两个细节,读后心惊肉跳。一是欧阳直《蜀乱》载,张献忠学朱元璋剥人皮,“先施于蜀府宗室,次及不屈文武官,又次及乡绅,又次及本营将升。凡所剥人皮,渗以石灰,实以稻草,植以竹竿,插立于王府前街之两旁(其地正在天府广场从毛泽东像到百货大楼一条线的两旁),夹道累累,列千百人,遥望如送葬俑。”另一是沈荀蔚《蜀难叙略》载,“王府数殿不能焚,灌以脂膏,乃就烬。盘龙石柱二,孟蜀时物也,裹纱数十层,浸油三日,一火而柱折。”

成都被张献忠彻底毁了。清朝官员到成都来接管,城内竟然找不到作廨署的屋舍,四川省治不得不改设在保宁府(今阆中县),到顺治十六年(1659年)即献贼灭亡的十四年后,才将四川省治迁回成都。那时全川人口大约八万,十里不见人烟。成都全城居民才数十户(零散人口不计),闾巷不存,旧街难认。到处丛莽,兔走雉飞。有人在南门城墙上,一天之内看见锦江对岸先后有虎十三只相继走过。浩劫如斯,谁之罪欤?

评论:这里存在一个问题,万一课本写错了怎么办,或许不是有意的,但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大旗下,为了褒扬什么,或贬抑什么什么什么的,一不小心,便来了个修正。这不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吗。我想起了一位哲人的话,原话是什么记不住了,但中心意思还是有一些印象“历史纪录的只应该是事实,除事实之外并无其他”。但我们的一些文人史家们,本着着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观和方法论,可以把李自成和张献忠这种反人类的杀人魔王写成英明伟大的农民领袖,以取悦某某农民领袖。为了说明问题我这里举一个例子。

明末张献忠造反,在四川建立大西政权,年号大顺。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形容这位也宣称顺应天道的造反者。用“杀人如麻”这四个字形容张献忠,显然力度不够。张献忠创造了许多杀人的名堂,譬如派遣将军们四面出击,“分屠各州县”,名曰“草杀”。上朝的时候,百官在下边跪着,他招呼数十只狗下殿,狗闻谁就把谁拉出去斩了,这叫“天杀”。他想杀读书人,就宣布开科取士,将数千四川学子骗来杀光。

我读到《明史》和《明史纪事本末》上的这些描写的时候,曾经怀疑写史的人蓄意污蔑农民起义的领袖。这也是我们接受的历史教育提醒我们警惕的东西。后来,偶然看到一些四川县志上的户口记载,得到佐证,才不得不怀疑我自己的怀疑了。民国《温江县志》卷一上说,温江县由于张献忠的屠剿,“人类几灭”。张献忠死去十三年后(1659年)清查户口,全县仅存32户,男31丁,女23口,“榛榛莽莽,如天地初辟”。民国《简阳县志》卷十九:“简州赋役,原额人丁8495丁,明末兵荒为厉,概成旷野,仅存土著14户。”这些都是政府为征税而做的统计,后边有实际利益督着,数字有误差也不至于差得太远。

在成都绍成公园的亭子里,有张献忠立的七杀碑,上边刻着:“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

在这种修正下,一切领袖认为有碍的东西,都可以修正,便好似近代史上很多人物,不是大好人便是大坏人。“或许就是由于有绝对的善与完全的恶这种思想的存在,所以使得人类的精神无限制地僵化了。认为自己是善,便将对立者视为是恶的时候,就无法由其中产生协调以及谅解了。实际上,执着于这种思想的人,只不过是将自己本身加以优越化,并且将打败对方并加以支配的愿望和行为变成正当化而已。”


【转自春秋战国全球中文网上的转帖,文章起始来源及作者不详。特此致谢!】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2007-2-21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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