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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unlover

#1  亨利八世的婚姻 ─ 英国改革的导火线

英国对罗马教廷的厌烦,其实是有迹可循的。早在1215年英国制定大宪章(Magna Carta)时,就已经保障贵族在教廷权威下的基本自由。之后在教皇迁居亚威农的时期,国会更是立法通过禁止向罗马教廷申诉的法令,宣布国王才是处理国内宗教案件的最高权柄。然而,十六至十七世纪,英国改革的真正导火线,还是英王亨利八世的婚姻问题。

亨利八世的妻子凯瑟琳(Catherine)为西班牙公主,结婚十多年,却未能为亨利生一个儿子。亨利担心王位无子继承将引发英国内战,因此要求教皇准许他休妻另娶。然而,凯瑟琳是德皇查理五世的姑妈,教皇因着惧怕查理五世,迟迟不敢答复。此时亨利与宫内女官波丽安(Anne Boleyn)发生热恋,更急欲解决休妻一事。此时一位名为克蓝麦(Thomas Cranmer)的剑桥大学教授向亨利建议,可就此事向各大学的神学家征求意见。亨利一面寻求学者们的支持,一面强迫神职人员承认国王是英国教会的元首,停止纳税给教皇,并禁止向教皇申诉。1533年,亨利迎娶波丽安,并立克蓝麦为大主教,承认其婚姻。隔年,英国国会通过《最高权威法》(Supremacy Act),宣布英国教会国王为是上唯一元首,任何人称英王为异端者,将属叛国死罪。教皇革利免宣布开除亨利的教籍,亨利则是宣布在英国教会祈祷册中,删除教皇的名字,英国与罗马完全分离。

1535年,亨利处决了几个不肯承认国王权威的知名人士,一位是前剑桥大学校长,同时也是红衣主教的斐设尔(John Fisher),另一位则是亨利昔日好友摩珥爵士。1535年,亨利委派多马高威尔(Thomas Cromwell)出任英国教会代理人,没收各地修道院土地、财产,「供国王按其意旨动用」,多达376处的修道院因此解散,修道主义在英国完全绝迹。尽管亨利与罗马天主教决裂,但在信仰上,他仍以天主教的教义与礼仪为正统,并打击一切包括路德派在内的复原派信徒。然而,在亨利混杂的婚姻关系上,始终支持亨利的大主教克蓝麦,却倾向复原派观点。他们受威克里夫思想,盼望国家负起改教之责,并以推行圣经为首要。1536年,在克蓝麦的协助下,亨利颁布了《十项条文》(Ten Articles),对复原派作出最大让步。文中以圣经,和使徒、尼西亚、亚他那修三信经,作为信仰的准则,仅保留洗礼、告解礼、晚餐礼作为必要圣礼。然而,亨利依然坚持圣餐变质、亡者弥撒和偶像崇拜等传统。此外,在克蓝麦与高威尔的准许下,各教堂需购置一本科威德勒(Miles Coverdale)翻译(以廷德尔译文为主干)的英文版圣经,供民众阅读;并以英文教授主祷文与十诫,然而圣礼仪式仍以拉丁文为主。1539年,亨利为了在政治上讨好信奉天主教的法、西两国,通过了《六项条文》(Six Articles Act),重新持守天主教教义,并处决一切对变质论持异议者。

亨利于1547年逝世,由第三任妻子所生的儿子爱德华继承王位。爱德华登基时只有九岁,由舅父西蒙尔(Edward Seymour)摄政。西蒙尔对于佃农阶级十分友善,也保护宗教上的自由,使得复原派势力渐长。国会不仅推翻了之前的《六项条文》,也废止其对印制圣经的禁令。在克蓝麦的欢迎之下,欧洲改教家纷纷来到英国,加强复原派工作,并训练教士。1549年,国会实施「合一条例」(Act of Uniformity),传令各地教会使用「公祷书」,该书由克蓝麦编纂,今日英国教会仍大致沿用此书。1553年克蓝麦与六名神学家完成了《四十二条信经》(Forty-two articles of Religon),为英国教会提供了教义规范。同年,爱德华过世,由其姊玛丽(亨利第一任妻子凯瑟琳之女)继位为英国女王。

玛丽登基后,推翻爱德华任内所有的宗教法令,企图将英国重回天主教怀抱。在1554年的圣安德烈日中,女王率领国会阁员下跪,罗马天主教撤除英国异教的罪名,让其重返大公教会。在表兄查理五世的安排下,玛丽嫁给查理之子─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此事令英国人民大感不安,深恐外国势力介入。玛丽无视于各地的骚动,盲目的力促英国重返天主教,处决了克蓝麦等三百多名复原派领袖,也因此得了「血腥玛丽」(Bloody Mary)一名。在五年的努力后,玛丽于1558年患病身亡,由其妹(亨利第二任妻子波丽安之女)伊莉莎白继承王位。

伊莉莎白继位后,以两面讨好的温和政策寻求人民的支持。1559年国会通过了一个新版的《最高权威法》(Supremacy Act),废弃了教皇的权威,以英王为教会的最高管理者(Supreme Governor)。玛丽任内的主教,因拒绝承认国王权威,几乎全遭撤换。1563年国会将之前的《四十二条信经》重新修订成为《三十九条信经》(Thirty-nine Articles),成为英国国教的信仰宣言,并通过《立誓法》(The Test Act)要求官员立誓效忠女王。伊利莎白的改革引起天主教徒的暴乱,罗马亦差遣耶稣会士秘密潜入英国,阴谋以武力推翻伊利莎白政权。西班牙王腓力二世为了要将英国重返天主教,组成了一支「无敌舰队」,企图以武力征服英国。然而,这支无敌舰队却严重挫败,全军覆没。从此,伊利莎白声名大噪,英国进入了黄金的「伊利莎白时期」,英国改教至此也大致成型。

清教主义的兴起与发展

随着英国的改教,一批提倡教会改革,「清洗」天主教遗毒的复原派人士兴起,他们被通称为清教徒。在玛丽女王的统治期间,清教徒多流亡海外;当伊利莎白执政后,这些人纷纷带着强烈加尔文的思想回到了英国,盼望改革教会。然而,伊利莎白实行缓和政策,将天主教的仪文与改革宗神学相互掺杂,使得改革的呼声日渐提高。大部分的清教徒主张留在圣公会内,以渐进的方式改革教会;但另有一派较为激进,要求政教分离,这般人又被称为分离主义者。力求改革的清教徒与圣公会之间最大的争议,乃是圣礼仪式和司祭礼服的问题。1563年,伊利莎白下令教士平日需穿著特定服装,引起了清教徒的反对。他们认为信徒皆为祭司,不应有袍服的分别,同时他们也反对信徒跪领圣餐,以及洗礼中的十架手势。尽管他们在教会总会议中以一票之差落败,但是却形成一股强大的势力。1572年代,剑桥大学教授卡特赖特(Thomas Cartwright)更是进一步的在清教徒会议中,提出信徒平等的论点,要求放弃主教制度,由信徒自行推选长老。这无疑对圣经会的主教权威发出挑战,卡特赖特因此被开除教职。然而,却因此开始了英国长老会。在此同时,另一班主张政教分离的清教徒(分离主义者),开启了公理主义(Congregationalism)。1581年毕业于剑桥布朗尼(Robert Browne)在挪瑞奇(Norwich)成立了第一个自由教会,主张教会应由真基督徒组成,并由信徒自行治理。面对分离主义的扩大,伊利莎白于1577年委派强硬派的惠吉夫(John Whitgift)任大主教一职。他与伊利莎白合作,以统一教会为由,镇压清教徒。1593年,国会通过法令,信徒不得私自聚集,一经查出,立即驱除出境。流亡的清教徒在欧洲建立起重要的据点(特别是荷兰),并且发展迅速。

伊利沙白女王死后,苏格兰王詹姆斯一世即位为英国国王。清教徒联名向新皇帝上书,盼望修改圣公会礼仪条例。詹姆斯允诺与清教徒开会讨论,于是1604年,在汉普顿宫(Hampton)召开了宗教会议。会议唯一的结论,就是翻译一本新的圣经。这个新的译本就是最广为流传的「英皇钦定本圣经」(King James Version)。詹姆斯不仅无心修改圣公会条例,甚至进而要求各教会要在主日讲坛后宣布体育动态。清教徒越来越无法容忍这位新的君王,于是他们纷纷开始离开英国。1607年,一批清教徒乘着「五月花号」,在约翰罗宾森(John Robinson)和史密斯(John Smyth)的带领下,前往新大陆寻找宗教自由。他们首先到了荷兰的阿姆斯特丹,罗宾森和其跟随者后转往来顿(Leiden)。史密斯认为,圣公会的婴儿洗礼并没有圣经根据,唯有真信徒才能受洗;因此,他在1609年成立了第一个浸信会。不久,史密斯遇见了重浸派的门诺会信徒,肯定他们是真正的教会,便愿意与他们联合。然而,其跟从者赫尔维(Thomas Helwys)强烈反对,1611年,赫尔维带着其它浸信会成员回到了英国,成立了英国浸信会。

1620年,101位移居荷兰的清教徒,在伯烈佛(William Bradford)与布斯特(William Brewster)的带领下,再度搭乘五月花号前往美洲新大陆。这些清教徒大多是勤奋的加尔文主义者,他们到了美洲之后,以民主的方式管理教会,奠定了美国的民主政体,并对其日后的发展,有深远的影响。

【文章来源:转自中华历史网上的转帖,起始来源不详。】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2006-12-25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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