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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6年诺贝尔文学奖揭晓:土耳其著名作家夺得(图)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thesunlover

#1  2006年诺贝尔文学奖揭晓:土耳其著名作家夺得(图)

瑞典文学院在北京时间今天晚上19点宣布,将2006年度诺贝尔文学奖授予土耳其作家奥罕·帕慕克。颁奖词称“他在对故乡忧郁灵魂的探求中发现了文化冲突与融合的新象征”。他将获得137万美元的奖金。奥罕·帕慕克的代表作有《我的名字叫红》、《白色城堡》、《新生活》等。(瘦马)

资料:土耳其作家奥罕·帕慕克及其主要作品

土耳其作家奥罕·帕慕克被认为是当代欧洲最核心的三位文学家之一,是享誉国际的土耳其文坛巨擘。1952年出生于伊斯坦堡,在伊斯坦布尔科技大学主修建筑。

1979年第一部作品《塞夫得特州长和他的儿子们》得到《土而其日报》小说首奖,并在1982年出版,1983年再度赢得奥尔罕·凯马尔小说奖。

1983年出版第二本小说《寂静的房子》,并于1991年获得得到欧洲发现奖,同年出版法文版。

土耳其作家奥罕·帕慕克

1985年出版第一本历史小说《白色城堡》,这本小说让他享誉全球,纽约时报书评称他:“一位新星正在东方诞生——土耳其作家奥罕·帕慕克。”这本书荣获1990年美国外国小说独立奖。

1990年出版《黑书》是一个里程碑,这本小说让他在土耳其文学圈备受争议的同时也广受一般读者喜爱。法文版获得了法兰西文化奖。1992年他以这本小说为蓝本,完成《隐蔽的脸》的电影剧本。

1997年《新人生》一书的出版在土耳其造成轰动,成为土耳其历史上销售速度最快的书籍。

1998年《我的名字叫红》出版,这本书确定了他在国际文坛上的的文学地位;获得2003年都柏林文学奖,这个奖奖金高达10万欧元,是全世界奖金最高的文学奖,同时还赢得了法国文艺奖和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

2002年作者发表小说《雪》。

2005年作者的新作《伊斯坦布尔》被诺贝尔文学奖提名。同年获得德国书业和平奖。

他的作品已被译成40多种语言出版。文学评论家把他和普鲁斯特、托马斯·曼、卡尔维诺、博尔赫斯、安伯托·艾柯等大师相提并论。

第 1 幅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2006-10-12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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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li

#2  

嘿,这诺贝尔文学奖,现在真是绕着地球给了。

是想读读他的,特别是土尔其的东西。

谁能找到?


2006-10-12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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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li

#3  

有没有政治原因啊?

理解穆斯林世界。


2006-10-12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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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雪儿

#4  

咦,诺贝尔文学奖的奖金好像提高了几十万,今年的以前好像只是100万美金吧.


2006-10-13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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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li

#5  

李欧梵

土耳期作家帕慕克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以现代经验结合对文化历史的深度剖析,写成一部部游走古今、集古典与晚代于一身的文学巨著。当代中国少有作家书写古代,也只有鲁迅能以「多声体」的多种主观观点去编织小说。

土耳其作家奥罕.帕慕克(Orhan Pamuk)得到今年诺贝尔文学奖的消息传来,我的第一个反应是:深庆得人,这一次总算给对了(可惜另一位名作家—印度尼西亚的Pramoedya Ananta Toer—却因逝世而未能得奖),我的第二个反应是立即从书架上取下帕慕克两本着作来重读;《伊斯坦堡》和《我的名字叫红》,前者我看过,已为文推荐(见本刊十九卷四十八期),后者我却没有读完,现在又从头读起,仍然兴味盎然。

带著书游伊斯坦堡

我对于这两本书的初步印象是:帕慕克笔下的土耳其历史和文化—特别是他心爱的伊斯坦堡—太丰富了,令人读来目不暇给,而我心目中的伊斯坦堡(三十年前曾去过一次)也因为帕慕克的小说文笔的描绘而大为改观,显得较现实中的伊斯坦堡更丰富。我将来如有机会重游,必定会带这两本书去,边游边读。

为什么中国至今仍然没有一部以十六世纪末明朝的北京为背景(即《红》书的时代)的巨幅小说﹖时正当耶稣教士进入中国的前夕,中国也有绘画的传统—文人画—也受到了不少来自西方(包括中亚)的影响。为什么中国当代的作家只写当代,而仅有极少数的作家(包括我所知道的两位女作家李瑜和孟晖)探讨古代的题材﹖

香港城市大学校长张信刚教授早就写过一篇长文讨论帕慕克和他的这本小说,论证甚详,有心读者可以参阅(见十月十四日《明报》世纪版的副刊)。张校长亦曾邀请帕慕克到该校演讲,不巧我刚好到北京讲学,坐失良机,只能从阅读中来体会作者的风格。对我而言,帕慕克是一位集古典和现代于一身的Stylist—所谓「风格」,并非是无中生有或文字游戏,而是一种从文化的蕴酿中提炼出来的文字艺术。

我不懂土耳其文,但从此书的英文译本中(译者Erdag M.Goknar显然也是土耳其人,曾在美国杜克大学任客座教授,也在写小说)也可以揣摩得出来。作者所用的「说书」方式和中国不同,非但是全知观点,而且是一种「多声体」的多种主观观点所织成的,所以全书五十九章的标题全用「我」字,只有一章用「我们」(和高行健的《灵山》恰好相反)。而这些不同的「我」,非但是人,有的也是鬼(如第四十七章的「我撒旦」)和禽兽(狗和马),甚至连树都会说话。而最离奇的也是全书的关键—是颜色,然而这种「没有身体」(disembodied)的观念照样可以说话论道,第三十一章的标题就叫作「我是红」,文中说:「红是一种鲜明的色彩,它有色有味,用手指摸着像铜铁,放在掌中会发热,放在口中像盐腌肉,闻起来像匹马,如果是朵花的话,它嗅起来又像雏菊,而不是红玫瑰(见英译本一百八十八页)。」读了这一串妙不可言的文字,我不禁佩服得五体投地。帕慕克把一个抽象的色彩观念具体化了,而且描绘得如此多采多姿。中国作家中有人试用过这种方法来写吗﹖有,据我所知只有一人—鲁迅,读者如不信,可看他的散文诗集《野草》,内中也有烧得如冰的「死火」,也有「狗的驳诘」和魔鬼的声音。但《野草》不是小说,小说需要故事、人物、和情节。

帕慕克在《红》中说了一个错综复杂的故事,我觉得他的手法显然在模拟阿拉伯说故事的传统,不像西方小说一样有一个明显的「开端」(在萨依德的学术名著《Beginnings》中讨论甚详),而是像织地毯一样,一块块或一片片铺上去的。这种「铺陈」的功夫,中国传统小说中也有,但鲜见如此主观的笔法,譬如第一章就叫作「我是一个尸首」!死人也会说话﹖当然可以,因为东西文化传统皆有灵魂之说,而活人偏偏对死后是否有灵魂的问题特感兴趣。

从叙事学的角度而言,这是帕慕克故意玩的游戏;其它现代小说家中—包括台湾的王桢和—以死人观点叙事的大有人在,而更流行的是从一件谋杀案中引出一连串的「文本」,埃柯(Umberto Eco)的《玫瑰的名字》和丹布朗的《达文西密码》,皆是如此。然而帕慕克引出来的却是一幅幅的「袖珍画」(Miniatures)。可惜此书的英文版没有插图,我觉得应该把书中提到的几幅重要的袖珍画放进去,如故事中提起的那对情侣;女人看男人的像就爱上他了,而男人亦然,犹如《聊斋》中的「画皮」和《牡丹亭》中柳梦梅看画那场戏的变奏。

但《红》书中更妙的变奏却是土耳其文化中的「闺怨」。故事中的女主角Shekure(最后也由她收场)就是一位「悔教夫婿觅封侯」的怨妇,不料有一天她「春日盈妆上翠楼」时,打开窗户一看,就在一剎那间,她的儿时情人「黑」驰马而过,于是她写了一封「密码」信给他,交给犹太女传信(这人不识字却能解读),他当然回了信,于是……

走笔至此,篇幅已尽,只好下回分解。帕慕克至今写了七本书,其中四本已有中译本,如要详细阅读讨论,可能要写成一本专著。我目前只读过这两本书,下一本当是《雪》。

奥罕·帕慕克小档案

一九五二年六月七日出生于伊斯坦堡,在伊斯坦堡科技大学主修建筑以及伊斯坦堡大学念新闻研究所。迄今共有七本着作。一九七九年第一部作品《塞德贝和他的儿子们》出版,八三年出版第二本小说《寂静的房子》,获得欧洲发现奖,八五年出版第一本历史小说《白色城堡》,九零年获美国外国小说独立奖。九七年《新生命》出版,成为土耳其历史上销售速度最快的书籍。九八年《我的名字叫红》出版,确定了他在国际文坛上的的文学地位,零六年七月,《伊斯坦堡》出版。

□ 《亚洲周刊》二〇〇六年第四十三期


2006-10-21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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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凝

#6  为什么土耳其作家帕穆克能够获得2006年诺贝尔文学奖?

杨明来稿:为什么土耳其作家帕穆克能够获得2006年诺贝尔文学奖?

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是在十月十二日公布的,获奖作家是出生在伊斯坦布尔的土耳其人帕穆克. 在此之前, 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文学圈所流传的名字包括叙利亚诗人阿多尼斯、秘鲁作家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及以色列作家阿摩司·奥兹。其他可能的获奖者包括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美国作家菲利普·罗斯。

帕穆克出生于一个富裕家庭,今年五十四岁.他在伊斯坦布尔工作生活.早年在伊斯坦布尔的罗伯特学院学习,想成为一个艺术家.他学习过建筑和新闻专业.一九八五到一九八八年其间他在美国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也在爱荷华大学做过短期停留.

一九八二年帕穆克正式出版第一本小说塞夫德特州长和他的儿子们,风格与德国著名作家托玛斯曼小说风格近似.差不多十年以后,他的创作出现新的突破,小说白色城堡讲的是十六世纪发生在伊斯坦布尔的故事, 该书英文版给他带来国际声誉.

帕穆克不仅以作家著称,还以积极干预国际事务闻名.他谴责伊朗宗教极端分子追杀英国作家拉什迪,九十年代中期为库尔德作家亚塞尔凯玛勒辩护.最近又揭露奥斯曼帝国的土耳其军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其间屠杀一百万阿美尼亚人和三万库尔德人的暴行.

帕穆克对获奖深感荣幸.西方文学界和世界其它国家反映良好.但是土耳其政府却颇为尴尬,因为几个月前在回答了瑞士报纸的有关历史事实的采访之后,他被拘捕,罪名是辱骂土耳其.此事在世界引起轩然大波,迫于世界舆论特别是欧盟的压力,土耳其政府不得不予以释放.笔者访问了在布鲁塞尔一家开电话服务和杂货店的土耳其年轻人.当我问到他是否看报看书,他说他既看书又看土耳其文的报纸. 我又问是否知道一个名叫帕穆克的土耳其作家获得诺贝尔奖时,他开始支支唔唔,似乎不愿意回答.我于是把同时登载新闻照片的英文和中文的两份报纸递给他看,他说他知道有这回事儿.我问他帕穆克的小说写得好不好?他说还可以,但是他并不喜欢.他开始强调帕穆克是出生在欧洲,又到世界各地学习生活,不了解土耳其的情况,而且大多数土耳其人也不喜欢他.我问是不是因为帕穆克对土耳其人在对阿美尼亚人的问题上发表的言论造成的?他回答说任何一个民族的人都说自己民族的好话,中国人也不会说日本人好.为什么在这个时候给土耳其的帕穆克颁奖?就是因为在土耳其加入欧盟的谈判问题上,土耳其对阿美尼亚人的历史问题可以成为推迟和拖延的砝码,因为很多欧盟国家的代表反对土耳其加入欧盟.土耳其人口众多, 有八千万人口,百分之九十九国民是伊斯兰教信徒.一旦加入欧盟,投票权比例多于德国和法国,他们害怕.二十世纪初土耳其曾为英、法、德等国的半殖民地.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德国招入了大量的土耳其移民,现在德国境内有两百多万土耳其人。欧盟国家比利时也有大量土耳其移民和他们的后代. 他们对当地政治生活也积极参与.例如, 二零零六年十月刚结束的比利时六年一度的各地方政府大选,就有很多土耳其人在比利时不同政党中竞选.以前已经有过进入比利时联邦政府成为部长级官员的土耳其后裔. 比较重要的是布鲁塞尔社会党负责人之一的部长阿米赫基尔.各级政府和议会议员当中也都有土耳其后裔充任.

不管怎么样,在土耳其人大量聚居的布鲁塞尔,得知以土耳其语进行文学创作的人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消息还是重大新闻. 比利时以荷兰语进行文学创作的老作家雨果克劳斯著作等身,已经等到八十岁了,还是没有颁发诺贝尔奖给他.等得荷兰人也不高兴.荷兰人从来没有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今年是土耳其人第一次获得诺贝尔奖. 土耳其人的历史悠久而扑索迷离.根据古代中国典籍和国际多国文字文献的记载,土耳其人是中国汉代北方匈奴一支的后裔,唐代鼎盛时期中国统治势力延及土耳其.唐代之前的中国北方的北魏鲜卑人就是现代土耳其人的祖先. 他们曾经生活在甘肃新疆一带. 国际上现在通行的说法是土耳其人发源地为中国新疆阿尔泰山一带,史称突厥。七世纪东、西突厥汗国先后被唐所灭。突厥人西迁至小亚细亚。十四世纪初建立奥斯曼帝国。十五十六世纪进入鼎盛期,版图扩及欧、亚、非三洲。.中国著名唐史专家,大学者陈寅恪早年负笈海外,在北美西欧多年钻研中国西域各种文字的原因即在于此,因为唐代西域少数民族和外民族遗留下的残碑断简记载了上述历史. 玄奘到西域考察和李白出生在中亚碎叶,也就是今天的吉尔吉斯共和国境内等事件的说法,都是和当时大唐帝国统治管辖影响西域有关.土耳其的语言和蒙古语是通古斯阿尔泰同一语系, 又是同一语族.原因很简单,这两个民族都在古代中国的北方居住.后来土尔其人逐渐向西迁延,通过西伯利亚直至欧洲边缘. 欧洲塞浦路斯人也讲土耳其语, 希腊保加利亚也有讲土耳其语的少数民族.

土耳其民族文化和服饰曾经受到并保留了中国境内五十六个少数民族中的维吾尔族的影响.今年土耳其国庆期间,居住在布鲁塞尔的土耳其移民举办大型歌舞演唱和服装模特儿表演会,她们的浪漫美妙舞姿和悦耳歌声还有乐器,很多是和中国新疆少数民族的一模一样.

过去,受阿拉伯文化和波斯文化的影响,土耳其的文学是用阿拉伯文字记载的.后来在一九二八年,改用拉丁罗马字母,貌似欧洲文字. 蒙古语的文字书写在中国依然保持了自己的传统, 从右向左垂直书写.在外蒙却完全变成了用俄文字母拼读书写.

蒙古人和中国大陆还有港台很多汉语作家和文学爱好者们都期望以本民族语言创作的文学作品获诺贝尔文学奖. 诺贝尔文学奖是阿尔弗雷德-诺贝尔遗嘱中提到的五大奖励领域之一,他在遗嘱中说奖金的一部分应颁给“一份奖给在文学界创作出具有理想倾向的最佳作品的人”。

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必须在文学方面有相当高的造诣.每年期待获得奖项的世界各国作家很多,很难猜测桂冠戴到谁的头上.因为影响投票的特定和随机因素很多.世界各国有很多优秀作家以不同语言从事写作,肯定不能说诺贝尔奖获得者是最优秀的作家.这和各种选美活动是一样的,因为世界上有很多美丽的女孩儿,而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孩儿只是在赞美的语言中才存在.

文学奖和自然科学奖甚至经济学奖的性质都不一样.就以诺贝尔经济学奖而言,因经济学分支已经变得繁复,很难说谁最好, 哪个经济学家贡献最大,但是被选出来的,在他那独特领域应当是处于科学研究公认领先地位,是无可非议的.例如, 亨利马可维茨和后来因金融期权研究获奖的几位经济学家,他们的研究成果有的是十几年前甚至是几十年前的学术成果,等了很久才获奖.文学奖永远做不到无可非议.很可能不仅遭致非议,甚至还会遭致辱骂.

要想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必须在不同国家拥有读者,也就是有一定影响力,并且获得不同国家的好评和奖项.帕穆克的作品已经被翻译成四十多种文字,而且是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前. 一九七九年帕穆克的第一部作品就获得土耳其日报小说头等奖.一九八三年该作品再次获奖.同年出版的第二本小说寂静的房子在一九九一年获得欧洲发现奖,被翻译成法文出版.法文英文还有瑞典文本都是其它语言创作的小说诗歌或剧本获得国际承认的依据.一九八五年帕穆克的历史小说白色城堡获得世界性声誉,美国的外国小说独立奖在一九九零年授予帕穆克.后来在本国出版的倍受争议的黑书获得法兰西文化奖.一九九八年出版小说我的名字叫红,获得法国意大利的文学奖,也获得了世界奖金金额最高的爱尔兰都柏林文学奖.获得德国奖项的新作品伊斯坦布尔在二零零五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

要想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文学家本人必须干预当代社会政治生活和相关的现代国际社会生活重大事件. 西方多数人认为,土耳其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奥斯曼帝国期间有过种族灭绝罪行的记录, 屠杀了大量境内阿美尼亚人和库尔德人.被驱散的阿美尼亚人流散遍及世界各地.在他们多年诉求怂恿下,法国社会党本月在议会提出一项法律草案,任何否认土耳其人屠杀阿美尼亚人历史的人都要被罚款重者要判刑入狱. 此事在土耳其全国引起轩然大波,他们开始抵制法国各种产品.法国总统希拉克打电话给土耳其总理, 对此表示遗憾.

现在土耳其各个政党的领导和大多数普通民众都认为他们理所当然应当加入欧盟.在欧盟东扩的问题上,当年法国总统密特朗和德国总理科尔的想法不一样,前者以为二十五国即可,后者则认为可以继续东扩,以至于土耳其.至今在欧盟各国和欧洲议会个民主党派中,有代表基督教和天主教,以及东正教利益的党派,还没有真正代表穆斯林国家伊斯兰宗教利益的大党,土耳其若有一天加入欧盟立即会产生这个问题.当年土耳其人刺杀波兰人教宗保罗二世决非偶然.从地缘政治角度看土耳其对西欧至关重要,是俄国和中东阿拉伯势力进入欧盟地区的枢纽.信奉伊斯兰教的原奥斯曼帝国地区的居民会通过土耳其以合法或非法方式源源进入欧盟. 土耳其早就是北约成员国,是欧盟东部的盾牌和缓冲地带.如果土耳其加入欧盟,欧盟就直接暴露在俄国和阿拉伯世界的逼视之下. 土耳其国土包括西亚的安纳托利亚半岛以及巴尔干半岛的东色雷斯地区,是一个横跨欧亚两洲的国家。北临黑海,南临地中海,东南与叙利亚、伊拉克接壤,西临爱琴海,并与希腊以及保加利亚接壤,东部与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和伊朗接壤。在安纳托利亚半岛和东色雷斯地区之间的,是博斯普鲁斯海峡、马尔马拉海和达达尼尔海峡。土耳其的首都是位处安纳托利亚高原正中央的安卡拉。

土耳其当然是欧盟的消费品出口市场,但是同时又是低廉纺织品和农业等大量产品的提供竞争者.

土耳其著名作家帕穆克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获得了二零零六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的.

(ZT from readers.net)



我的黑暗是一湖水,我的光明是一条鱼
2006-10-22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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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li

#7  

菊子:艺术与生命之歌:读奥罕·帕慕克的《我的名字是红》

(一)细密画:从远处看更清晰

《我的名字叫红》中的主人公们,是一群生活在十六世纪的奥斯曼帝国的细密画家(Miniaturists)。小说的作者奥罕·帕慕克(Orhan Pamuk)刚刚获得2006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根据瑞典文学院的颁奖公告中说,授予贝尔文学奖的理由是因为他“在追求他故乡忧郁的灵魂时发现了文明之间的冲突和交错的新象征。”

今天的土耳其,皮影戏依旧是一种十分流行的民间娱乐艺术。土耳其皮影戏的前身,据说就是中国的皮影戏,最早由成吉思汗的蒙古军队带到土耳其,在奥斯曼大帝国风行一时。《我的名字是红》的结构安排和写作风格,让我想起皮影戏。

皮影戏中,每一个角色单独出场,是这一场戏中当之无愧的主角。于是,我们有机会听见角色的内心独白。一个皮影戏演员表演多个角色,根据不同角色更换着自己的声音,夸张地表现出每个角色的性格和感情特色;于是,作者帕慕克的声音,让这些四个世纪之前的人物,栩栩如生地向我们走来,甚至连狗、树、金币、马、尸体,抽象的死亡、魔鬼和红颜色等,都有了声音,成为故事中的角色。小说第一章就是被谋杀的画家“我是一具尸体”的独白。死人平心静气地描述自己被人谋杀的经过和死后被扔到井底里时的情景,有些荒诞,却并不恐怖。

象皮影戏一样,小说的写作风格也很抽象,色彩浓烈,情节跳跃,读者需要象看油画那样,与画面保持一定的距离,跳出细节,才能看见全部画面。

皮影戏中,我们能够看见戏中的角色,也能看见介乎角色和我们之间的演员:演员既在故事中,又在故事外。本书中,我们也可以将作者看成书中的一个角色,并且猜测他的创作意图。帕慕克出身于伊斯坦布尔一个富有的实业家家庭,深受西方艺术和文学的影响;然而他的灵魂依旧是土耳其的,在他的作品中,他的声音,穿过时空的阻隔,低沉缓慢地传递着他笔下的古人们灵魂的挣扎,感情的困顿,和精神的索求,同时又传递着一个当代土耳其作家面对东方和西方、传统和现代时充满诗意的困惑和思考。



帕慕克年轻的时候是画家,这本书里的主人公黑年轻的时候也是画家,黑的形象最接近作者本人。书中的一群画家们长篇大论地讨论着艺术的主旨、画法和技巧,有些章节读起来令人感到十分艰涩、吃力。加之我向来对猜测“谁是凶手”不感兴趣,读到中间几乎失去了跟踪的兴趣,有好几次差一点放弃。读完以后也是浑身难受,说不清是沉重还是颓丧。

不过作者的本意似乎本在于此:他本来也不是想描写什么光明主题、光辉形象、高大人物,而是描写一群身怀绝技的艺术家,在面临威尼斯画派写实风格挑战时,作出的挣扎和反应。选择意大利文艺复兴时代作为小说的背景,显然是大有深意的。一个非西方的读者自然而然会想到,东方和西方有什么不同,曾经创造过辉煌文明的东方,为什么到了现代会落后于西方。

(二)“红”的象征:艺术、宗教、爱情与谋杀

几年前,黑的姨父在出使威尼斯的时候,对威尼斯的人物和风景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些画长于表现人的个性和特征,其丰富的种类、色彩、欢快、甚至严峻的柔光和人物眼中的表情,都使他万分着迷。他乐观地认为,西方的艺术也可以用来为土耳其帝国和伊斯兰宗教服务。他说服苏丹允许他们私下用威尼斯画法画一幅画,将来献给威尼斯国王作礼物,彰显奥斯曼大帝国的强大和威力,从而赢得异邦人的尊重。

然而,对于所有细密画家来说,这幅画从观念上和技术上都是一种挑战。参与这项秘密集体项目的几位画家高雅、橄榄、蝴蝶和鹳鸟,宗教信仰虔诚程度不同,性格各异,专长也各有不同。有的人更遵从伊斯兰艺术传统,有的更看重安拉的旨意,有的更遵从苏丹的赏识,也有的更看中世俗社会对成功艺术家的奖励:金钱、名望、女子的仰慕等等。

橄榄说:当我画一匹骏马的时候,我就成了那一匹骏马。

蝴蝶说:当我画一匹骏马的时候,我就成了古时候画那匹骏马的大师。

鹳鸟说:当我画一匹骏马的时候,我就是我,如此而已。

在那些恪守传统的旧派画家看来,运用西方式的绘画方式本身就是对上帝(安拉)和伊斯兰教的亵渎。根据从波斯延袭下来的传统,绘画只能是在书的边缘上为故事所配的插图和装饰,而不能成为独立的艺术品,否则就违背了《可兰经》的教条,冒犯了先知穆罕默德。根据《可兰经》,在末日审判日,任何制造偶像的人都必须让他们所制造的东西复活,但是,给没有生命的东西赋予生命,是只有安拉才能作到的,所以制造偶像就意味着是在和安拉竞争,应当受到下地狱的惩罚。

从教义上看,偶像崇拜是大逆不道的罪孽。如果人的画像画得象真人大小,就近似于偶像崇拜了。从技法上看,象威尼斯人那样根据距离和视觉差来绘画,因为清真寺是在远处的背景中,就将街上的一条狗、一只牛虻画成和一个清真寺一样大小,这对虔诚的伊斯兰教徒来讲,也是一种亵渎。

就这样,每个画家都按照自己的思维逻辑和性格模式行动,互相之间发生了性格、信仰和利益冲突,于是才有了书中曲折的故事和接二连三的谋杀。黑的姨父被谋杀后,黑一眼就看出:他被谋杀的原因,就是因为他引进了意大利文艺复兴的绘画艺术。

正如书名所示,书中多处使用了红色的象征,有一章的名称就是《我是红》。红本来是来自中国的一种颜料,代表来自东方的传统;红也是血的颜色,是天堂的颜色,它既象征着艺术,也象征着死亡;黑的姨父死亡之前,看见他的血流得象红墨水,而砚台中的红墨水又象是他的鲜血。而他一死,红色就笼罩着了他和他眼前的一切,让他快乐得想呼喊:他终于靠近了上帝。

作者多次强调了中国绘画艺术对土耳其绘画艺术的影响,并且告诉我们,在土耳其传统绘画中,最美丽的女子一定是象中国女子那样,有着一双丹凤眼。尽管书中很多关于艺术的讨论显得艰涩难懂,有一点作者是表达得准确无误的,那就是在西风东渐时,东方艺术和艺术家们面临着一种左右为难的困境和绝望。这是凶手的独白:

“这辈子为了取得你自己特有的个人风格,除了摹仿法兰克人以外,你别无他法。但是正因为你是在摹仿法兰克人,你就永远也不可能形成一种独特的个人风格。”而从前他们视为珍宝、为之献身的前人留下的风格和书籍,很快就会被人遗忘。凶手说:“我再也无法感到幸福和希望。我只能变得聪明而玩世不恭。”字里行间浸染着沉重和绝望,就象一部中国近代史。

在法兰克人和威尼斯画派的威胁下,伊斯兰绘画艺术日趋衰落,一群曾经为绘画献身过的艺人颓唐了,一个个人才济济的画室关闭了。原本自成一统的土耳其画家群体分崩离析,有人谋杀,有人被谋杀,剩下的也一蹶不振,细密画的繁荣时期就一去不复返了。

东方在西方面前偃旗息鼓,甘拜下风。作者借女主人公谢库瑞之口,叙述了这场纷争的悲惨结局。“就这样,受到来自波斯国土的启迪、在伊斯坦布尔繁荣了一个世纪的绘画和彩绘,它那快乐的红玫瑰就这样凋谢了。土耳其古代大师们的创作方法和法兰克大师的创作方法的冲突,曾经在艺术家们之间引起激烈的争论,但终究也没有得出什么结论。因为人们完全放弃了绘画,画家们既不象东方人那样画,也不象西方人那样画。细密画家们没有在激愤中进行反抗,而是象老年人默默地屈从于疾病一样,逐步地接受了谦恭的悲哀和放弃……就象房子的门到了晚上就关闭,整个城市陷入一片黑暗,人们也放弃了绘画。人们毫不留情地忘记了,我们看待这个世界的方法曾经多么不一样。”

于是,谢库瑞平静地告诉她与作者同名的小儿子:奥罕,你写吧,你写下这个故事,让人们知道这里曾经发生过的事情。

(三):谢库瑞:全新的穆斯林女子形象

传统文学艺术和公众观念中的穆斯林女性,似乎都是羞涩和被动收敛的,正如谢库瑞所说:“好多年来,我寻遍父亲书籍中的图画,寻找女人和佳丽的画像。她们确实存在,不过数量很少,仅仅零星散见,而且总是一脸害羞、腼腆,总是低着头,至多像在道歉似的互相凝视。她们从不曾象男人、士兵或君主那样昂着头、挺直身子看着世界。只有在草草绘制的廉价书本中,由于画家的不小心,有些女人的眼睛才不会看着地面或是画中的某样东西,也不会看着一杯酒或是看着恋人,而是直接朝向读者。我一直很好奇她们所看的那个读者究竟是谁。”

令人耳目一新的是,谢库瑞个性鲜明、聪明果断,完全是这个千篇一律、缺乏个性的穆斯林女性形象的反面。而真正浪漫和诗意的人物,却是她的情人黑。

作者在感情描写上很吝啬,只在头几章黑刚刚出场时给人一些希望和温情。黑和谢库瑞是姨表兄妹,比她年长十二岁,亲眼看着她出落成一个美丽的少女。然而,当她十二岁时,他向姨父表达自己的感情时却遭到了拒绝。羞愤之中,黑离开了伊斯坦布尔。十二年后回到故乡时,他依旧孑然一身,而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的军官丈夫在外征战,已经有四年音讯全无,生死未卜。

在十二年的颠沛流离中,黑早已忘记了谢库瑞的容貌。回到伊斯坦布尔以后,他来拜访姨父的家。虽然他们是姨表兄妹,但是,按照教规和习俗,他和谢库瑞还是不能直接见面。不过,在他告别之后,他却从窗户外面看见了谢库瑞:从柿子树背后,从窗棂的画框中,谢库瑞没有戴面纱,有意无意地来到窗前,终于让黑看到了自己真实的容颜;黑仰头看着久违的意中人,心中充满了甜蜜和狂喜。

这大概是全篇小说中两个人之间的最温馨、最诱惑、最富于激情的场面。看到这里,我不由自主在心里盘算了一下,这大概和莎士比亚写《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年代相近,朱丽叶也是这样,立在窗台前,听心上人倾诉衷肠。

然而,温情场面如彗星一样转瞬即逝,故事很快就发展得沉重诡异。谢库瑞的形象,与黑梦想中的羞涩少女大相径庭,与我们惯常读到的神秘的穆斯林女郎也大相径庭。黑来访问谢库瑞的父亲时,无法见到她,而谢库瑞却能从墙缝中偷窥黑;她以前也这样偷窥过访问她父亲的画家们。于是,她不再是一个供人欣赏的偶像和性象征,只是被动地让男人远远地崇拜和景仰;她更多地尝到了欣赏和偷窥男人的乐趣。于是,本来是供人偷窥的面纱背后的美丽女子成了偷窥者,而追逐美人的浪漫男子却成了偷窥的对象。

小说中对此着墨不多,却令人印象深刻。谢库瑞眼中的黑比以前更加英俊;她还看见了他激动时勃起的男性,判断出他比她的丈夫要伟壮。问题是她似乎并不爱他,至少是装出了一副铁石心肠的样子;她总是占着上风,冷静、盘算,他们的关系,由她在控制着节奏和速度,就象他们初次约会的犹太人遗弃的闹鬼的房子一样,阴森、冷漠。他们约会的时候,她允许黑与他有肌肤之亲却又不许他最后得逞,屡次撩逗得他无法自制,却又在关键时刻蓦然翻脸,抽身离去。他们之间传递的情书,也是曲折隐晦,只有靠犹太女贩的诠释才能猜度出她的意图,其中,出谋划策多,甜言蜜语少。

于是,我们也发现,当初谢库瑞没有嫁给黑,不是因为父亲反对,而是因为她根本就不爱他。她真正爱上的,是她后来的丈夫。“我丈夫的英俊众所周知,经媒人介绍,他找到机会,在我从澡堂回家的路上突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他的眼睛充满着爱的火焰,我立刻就爱上了他。他有一头黑发、白的皮肤、绿色的眼睛及强壮的臂膀,不过他却像一个睡着了的小孩一样安静而无邪。尽管他在家中如女人般温柔而文静,但是,至少我自己能感觉到,他身上似乎还弥漫着一丝血腥的气息,或许那是因为他把所有力气都花在了战场上杀人和掠夺战利品。”谢库瑞的父亲不愿意她嫁给这个一贫如洗的士兵,但谢库瑞却以死相威胁,逼迫父亲让步,由她嫁给自己看中的如意郎君。

丈夫失踪之后,谢库瑞也顽固地坚守着自己的独立和自由。她的小叔子哈桑爱上了她。哈桑也和哥哥一样英俊,而且还更年轻。按照伊斯兰教习俗,如果她的丈夫确实战死,她应当嫁给哈桑;在一个屋檐下朝夕相处,她也能感觉到他的吸引力。然而,恰恰因为哈桑有娶她的权利,她却本能地反抗着他的追求,尤其是在他卖掉家中的女奴以后,她更不愿意成为他免费的性伴侣和操持家务的女仆。只有在嫁给黑、哈桑又成为不可企及的禁忌之后,她才意识到,其实她也是爱哈桑的。

谢库瑞象是一个天生的情场老手,面对两个陷入对她的迷恋中无法自拔的男人黑和哈桑,轻松地将他们玩弄于股掌之上。仿佛是对环境、宗教和习俗的束缚的逆反,被丈夫事实上抛弃之后,谢库瑞再也无法接受和享受正常的温馨的男女之情。只有她对儿子的爱才是明确无误的;她对黑有过一刹那的柔情时,所表现出来的也更象是母爱:她的性幻想是将他搂在胸前,象喂自己的婴儿那样为他哺乳。

自始至终,在这个爱情故事中,谢库瑞都是主宰。在她父亲被谋杀以后,她表现出惊人的冷静和决断。尽管她也无助地哭泣,她的哭泣背后却有一双警觉的眼睛,似乎每一滴眼泪都有着目的;她将父亲的尸体拖到另一间屋子,告诉孩子们说祖父病了,然后命令黑一日之内打通所有的关节,首先到允许离婚的法庭,用他十二年间攒下的金币买通法官,宣布她的丈夫已经死亡、婚姻解除、她可以再婚,然后又赶回她家所在的地方,买通一个阿訇为他们主持婚礼。不仅如此,她还大张旗鼓地搞了一个新娘游行,绕着他们所住的街区骄傲地走了一圈。她明知道黑受到宫廷卫士的怀疑,这样大张旗鼓地结婚会更加坐实人们的怀疑,几乎是将黑置于死地。而黑好象也不介意,在谢库瑞的指使下东跑西颠地奔走,新娘游行的时候,他恭顺地跟随其后,虽然骑着白马,却丝毫没有白马王子的高傲气度。

而新婚之夜,新娘却不与他同房。谢库瑞早已和黑约法三章:不找到杀害她父亲的凶手,她就不能与他成为真正的夫妻。她从恶梦中醒来后审问黑,指责他可能是杀害她父亲的凶手,心里还明明知道:“我说的话,就象钉子一样钉入他的肉体。”好象这样折磨还不够,谢库瑞还当面告诉黑:我根本就不爱你,我要是能爱上你,早在我年幼的时候就该爱上你了;那时候没爱上,现在更是不可能。

黑也变了。他没有能拯救谢库瑞,却被人打伤,故事变成了美人救英雄。谢库瑞将他运回家中,为他擦洗伤口,就在读者为黑的性命担忧的时候,谢库瑞却只顾盯着欣赏他的男性,脑子里闪现的念头竟是:不知道为什么有些诗人将它称为芦苇。 “芦苇”这个意象很独特,小说中别的地方也用过。因为当时的画笔是用芦苇制成的,笔也成为男性的象征,与笔配套的墨砚,就成为女性的象征。

谢库瑞为黑洗净了伤口,他躺在鲜血和伤痛中,生死未卜。谢库瑞与他作爱,一切都是她在主动。他们的初夜有血腥,有伤口,痛苦和极乐互相交织,象出师未捷身先死的英雄的葬礼一样,阴森而壮烈。

小说中还有很多大胆的性描写。在细密画家的作坊里,娈童癖似乎是人们普遍接受的正常现象。少年学徒们的相貌,似乎和他们的绘画天才同等重要。饶有兴味的是,师傅奥斯曼大师严厉惩罚、玩弄和污辱漂亮学徒蝴蝶,蝴蝶却并不反抗,反而对他更加崇拜和依恋:当代人把它称为虐恋、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与谢库瑞的精明、冷静和坚强相对应,黑是一个柔情的诗人,一个失败的英雄。他在现实中无能为力,自己追逐的偶像要么可望而不可及,要么和梦想大相径庭。在多年的流浪中,他已经忘记了谢库瑞的模样;他说,如果他有一幅她的画像,他就不会这么失落,因为“如果爱人的容貌镌刻在你心中,这个世界就仍然是你的家园。”回家以后,他又驯服而忠心耿耿地服从着自己的爱人,虽然我们替他委屈,他自己却是心甘情愿、欲罢不能。

黑活下来了,但他脖子歪了,背驼了,不再英俊,也不再强壮,更重要的是,他的精神萎顿了,失去了初回伊斯坦布尔时的希望和乐观,陷入了长期的忧郁。爱情的失望,对故人和故乡的失望,与艺术的式微相互交织,令人扼腕叹息。黑的梦想、失败和沉沦,给全书笼罩上了浓厚的忧郁和诗意。帕慕克另一部重要小说《雪》的主人公卡,也是在流放十二年后回到故国的诗人,这两个角色,显然带着作者帕慕克本人的忧郁和诗意。

然而,撇开艺术不谈,小说中写的是人性的胜利。在谢库瑞的世界里,重要的不是她父亲的绘画,而是人,是她的父亲、男人和儿子;即便是所有的画家都不再存在,即便是所有的图画都灰飞烟灭,这些人的故事还都存活在她的心中,她的儿子也还是在成长,生命的力量,在续写着人类的历史。

艺术转瞬即逝,生命却是永恒。

(四)穿针走线:犹太女贩艾斯特

小说中,作者似乎并没有刻意去塑造人物形象;几个细密画画家,高雅、蝴蝶、鹳鸟和橄榄,象民间故事、细密画或皮影戏中的人物一样,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平面的、夸张的,而且似乎都大同小异,一直要看到最后,才能大致分清谁是漂亮的,谁是波斯人,谁最贪财。

唯一的例外是犹太女贩艾斯特。她一出场,形象就呼之欲出:胖胖的,粗门大嗓的,贪小便宜、喜欢东家长西家短地包打听、搬弄是非,但她又心地善良、富于同情心,是一个随处可见的典型的市井人物。

在穆斯林家庭的门户对外人紧闭、穆斯林妇女足不出户的时候,艾斯特拖着肥胖沉重的身体,背着她的大衣服包,里面装着中国的丝绸和波斯的刺绣,还有威尼斯的珍玩,在伊斯坦布尔的大街小巷中来回穿行,畅通无阻。每到一家,她只要在门口高喊“衣贩子来了!”那一家的大门就会向她敞开,好心的女主人还会给她捧来一碗热饭热汤:她是个神通广大的媒婆,很多女子都是经她的三寸不烂之舌才嫁出去的,所以女主人越是丑,就越是感激她的功劳,对她也就越是热情。她自豪地将她撮合着嫁出去的女子们称为“我的女孩子们。”

艾斯特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作者借她的口,介绍着四百年前伊斯坦布尔的风土人情、人物掌故。更重要的是,她帮谢库瑞给两个追求者送信,一面诱惑他们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一面又告诉我们许多主人公不愿意透露的秘密。由于小说采取的是每个人物独白的形式,艾斯特在故事中也起到了穿针引线的作用,使各个独立章节之间和各个独立人物之间连贯起来。

有些章节,艾斯特又有些象歌剧中专门插科打诨的旁白人。作者借她之口,以幽默的笔调调侃那些被爱情折磨得死去活来的主人公们。眼看着有激情场面的时候,艾斯特会恶作剧似地打趣说:“你告诉我,是爱情使人变成傻瓜,还是只有傻瓜才会陷入爱情?”

从艾斯特这个人物身上,似乎也可以猜测作者的创作意图。在作品所描写的同一个时代,莎士比亚塑造了威尼斯商人夏洛克的形象,这个形象过于成功,几百年来,无论是在文学讲台上,还是在公众心目中,都成了犹太人贪婪、自私、残忍的象征。艾斯特也贪财,但她赚钱的方式是诚实的小买小卖;她出入各自封闭的穆斯林家庭的目的是为了谋生,但是,金钱并没有蒙蔽她天生的同情心,孤独的待嫁的老姑娘、年轻的寡妇、象谢库瑞那样丈夫下落不明的守活寡的少妇,都盼望着她的来访,于是她更象是一个幸运女神,是一个很正面、很可爱的犹太人形象。

圣经中的艾斯特是一个犹太王后,她借助她的丈夫波斯国王的力量,挫败了奸臣哈曼的阴谋,使波斯王国变得更为强大、宽容,使犹太人能够在那里安居乐业。1492年西班牙国王强迫境内的犹太人皈依基督教、否则就将他们驱逐出境。后来,他们在奥斯曼帝国中找到了栖身之地,几百年间,他们得以生存和延续他们的种族和文明。犹太人在奥斯曼帝国的境遇,比他们在欧洲的境遇要好得多。

或许在艾斯特这个角色上,寄托了作者对文化共存和相互容忍的期盼。

然而,作者也知道,这个愿望本身又是奇异的,不伦不类的。小说中头几章出现过一位说书人,作者让他说书台的布景上的狗、树等都讲过一番话,中间就把他忘却了,最后出来时,说书人变成了男女同体:他偷偷穿上母亲的女装,看到自己在镜子中美丽的女人形象,居然淫心大起,无法控制自己男人的欲念。他同时既是男人,又是女人,既是西方,又是东方,其实就是一个雌雄同体、东西合璧的怪物:

我善变的心啊,当我身在东方的时候,它渴望着西方
身在西方的时候,它又渴望着东方。
我身体的某些部位,当我身为男人的时候,坚持要我作女人
而我身为女人的时候,又一定要我成为一个男人。
生为人是多么艰难,过人的日子更为艰难。
我只想愉悦我自己,从前面,也从后面,既是东方,又是西方。

My fickle heart longs for the West when I’m in the East and for the East when I’m in the West.
My other parts insist I be a woman when I’m a man and a man when I’m a woman.
How difficult it is being human, even worse is living a human’s life.
I only want to amuse myself frontside and backside, to be Eastern and Western both.


2006-11-16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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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li

#8  

国内中文系毕业的长项,是写书评。

伊甸园雪儿的书评写的好,也和她当年的专业训练有关。


2006-11-16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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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li

#9  

红灰黑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Cannon·

  血液是红色的,红色就是生命的本色。许多人喜欢红色,我更喜欢晨阳那种鲜红,它常常使人兴奋激动,它是燃烧的天火,把一天的黑暗毫不留情地烧掉。国家交往是大事情,接待国宾要走红地毯,所以红色也是“国色”;难道近代有过非红色的国宾地毯?好象没有。嗯,没有人知道撒旦是什么颜色的,但我推测撒旦也是红色的,因为撒旦是以火作身的天使;这,又让红色增添了几分神秘。

  可是,还有人更喜欢红色,他干脆给自己来个“我的名字叫红”——当然,这是他一部小说的名字[一]。他就是2006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土耳其的著名作家奥尔罕帕慕克。不同的是,他却更多地渲染红色的死亡意义:血流光了,红色死亡了,生命也就完结了。但是,作者也用灰色和黑色等等来反衬红色,从而使该小说更加色彩斑斓更有魅力。“我的名字叫红”是他的成名之作,一九九八年一发表就在土耳其引起巨大的反响,并于2003年得到都柏林文学奖;他于后在世界各地声名鹊起,被为誉欧洲文学三大师之一。我的土耳其同事几年前给我介绍过该作者,因为他曾被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但是,读他的作品特别是“我的名字叫红”则是最近的事,是在他又被提名并看好得奖之后。

                (一)红

  红色充斥了该小说的全部篇幅,即使撒旦也被隐喻为红色。当然,最多的红色内容是谋杀而流的鲜血,特别是画家兼描金师高雅的血。例如作者写到,当高雅的灵魂飘上天际之时,他身上的血却引导他迎向太阳和天使,这使他突然察觉到自由的真谛,“在此同时,我感觉到四周涌入一股无以匹敌的红”,“短短的一瞬间,红色染透了一切。这艳丽的色彩溢满了我和全宇宙”。小说中关于血“红”的描写还有王子弑父杀兄的血红,王子看上后母而杀父的血红,狗咬人腿的血红,到红地毯、红蜡烛、红墨水、红船等等,红字贯穿于整个小说。显然,作者有意用红色来表征各种历史谋杀篡位、追名逐色、死亡、自由、恋爱等强烈的情感,这些复杂而剧烈的事情在小说里构成了一幅历史的万花筒。在这篇小说中,我们能看到尼采的影子,因为作者和尼采一样强调红色是“炙热、强壮”的象征。更有意思的是,作者通过两位画家的对话,把红色看成是对阿拉的狂热信仰,及对伊斯兰艺术的坚定理念:本土艺术大大超过威尼斯的艺术!奇妙的是,小说中热烈讨论红色的画家却是瞎子。那么,我们能完全相信作者自吹的主题吗?我们能不能认为作者是在隐喻什么东西?他是不是在隐性地批评什么东西?他难道不是在隐喻人只有死了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

  作者在这篇小说里的写作手法是很有特点的,它反复运用拟人拟物的手法从不同的侧面宣讲主题和对人类社会的荒谬加以嘲弄。它先以死人的口气说话,然后又以狗、马、姨父、树、蝴蝶、撒旦、金币等口气轮番说话。虽然这不是完全创新的手法,但是,这么多不同的角色在作者的笔下个个摇动如簧之舌,对周围的事情发表各种不同的独特见解和议论,对丑恶的社会现象加以暴露和鞭打,有时令人深思,有时令人忍俊不禁,有时又令人拍案叫绝。比如在“我是一条狗”这一章作者写到:“亲爱的朋友,想必你们看得出来,我的犬齿又尖又长,几乎塞不进我的嘴巴。我知道这让我看起来很凶恶,不过我很满意。有一次一个屠夫看到我巨大的犬齿,他居然说:“哎哟,那根本不是狗,是头野猪!”……我狠狠地咬进他的腿里,犬齿深深陷进肥腻的肉中,感触到了他那硬邦邦的大腿骨。对一条狗而言,确实,没有什么比在一股本能的愤怒下,用牙齿深深咬进可恶敌人的身上更令它愉快的。……我是一条狗,因为你们人类是一种比我还没大脑的动物,所以你们就告诉自己:“狗怎么会说话呢!”而另一方面,你们却相信这样的故事:死人会说话,其中的角色还会用连他们自己也不知道的字。狗会说话,不过它们只对听得懂的人讲。……最后,我想说的是:我前一个主人是个很公平的人。半夜出去偷窃时,我们互相合作:我大声吠叫时,他就割断受害者的喉咙,这样一来就听不到对方的惨叫声了。”作者说得很清楚:不合逻辑的人相信死人会说话,而不愿去了解活狗的言语,也不相信狗有自己的语言,这种人的“认知”水平连个狗都不如。狗咬人一牙见血(注意,这也隐含着“红”),狗说话也比一些活人有逻辑性。这种调侃难道不是红得发腥吗?

                (二)灰

  该小说是一篇宏文巨著,场面恢宏,但是细节的描写却精巧而诡秘,很多地方充满了诙谐的幽默,或叫作灰的色调。就拿那匹马来说,它自我吹嘘说,“你们若仔细观察我优美的腹部修长的腿和高傲的仪容,就会明白我是独一无二的。然而,这些完美的特征并非出自我的独特,而是呈现出描绘我的细密画家的独特风格。”奇怪的在后面:这马讲了两个故事,其中一个是说画在纸上的威尼斯母马上,诱惑一匹法兰克国王的种马发情而不能自主。这个细节的描写也是够夸张的,你真相信一匹画马能引起一匹真马的性欲吗?一般来讲,这是不太可能发生的,因为公马的情欲是母马发情的气味而引起的。但是,人肯定能从画像里诱发情欲,因为人不仅仅因为气味而发情。作者的意图显然从红色转向了灰色,而这马的故事则是一个大大的灰色幽默。

  关于那棵“树”的心里描写也是十分灰色、细腻和特别的:“树”说它很寂寞,在雨中哭泣。为什么如此寂寞?因为“我”只是一幅树的图画,身旁既没有其他修长的树,也没有七叶草,也没有常用来比作撒旦和人的层层黑岩石形体,更没有天空中卷曲的中国式云朵。只有土地、天空、我和地平线。这树为什么提到撒旦为伴?难道不是作者的灰色幽默?这树然后继续调侃说,糟糕的是,异教徒和邪教徒之类的人将会跪拜我,而“我”为此先自豪后又被深深的恐惧和羞惭吞没。树能有什么好恐惧和羞愧的呢?作者是不是要用这棵树来代表某个宗教象征也未可知。那树的灰色幽默继续着:“本来我该是某个故事的一部分,然而我却像秋天的落叶一样,从那里飘落。让我来讲给你们听:像秋天的落叶般从我的故事中飘落的故事——四十年前,波斯王塔赫玛斯普,这位奥斯曼帝国的大敌,也是全世界最喜欢绘画艺术的君王,随著年岁的衰老,失去了对美酒、音乐、诗歌,以及绘画的热爱;不仅如此,他还戒除了咖啡,结果他的脑袋自然也就停止了运转。成天阴沉着脸,疑心越来越重,为了远离奥斯曼军队,他甚至把帝国的首都从当时仍属于波斯领土的大布里士,迁移到了加兹温。”这个树的独白陈诉了一个细节,即那个波斯王以前是个同性恋者,或者是个双性恋者,他喜欢漂亮的男孩子,也喜欢美酒、音乐、诗歌和咖啡。这树的对白,又进一步强化了小说的灰色幽默,因为那波斯老国王曾是一个伊斯兰教徒,而伊斯兰叫是不容忍同性恋的。这些细节,不管真实与否都增加了小说的可读性和灰色吸引力。

  当然,这种灰色幽默在小说里别的地方屡见不鲜。比如当“黑”想起自己过去的恋人和不成功的恋爱史时,归罪于自己当年鲁莽地不合时机地表露了心迹。十二年后,“黑”悄悄地等待著恋人,一边和她爸爸漫不经心地谈着话,一边来注目曾被她触摸过的物品,而主要注意力则用一边来注目“那一只不知被她坐过多少次的坐垫”。作者强调恋人坐过的“坐垫”,很可能是作者本人的一种嗜好,也是一种典型的灰色幽默。要知道在那个保守的伊斯兰社会,男人不可能见到恋人的乳罩和内衣,女人坐过的坐垫大概就是伊斯兰男人们很性感的性幻想物品了。

  好的小说家就象一个牧羊人,能给读者灌上迷魂汤,把读者象羊群一样弄得神魂颠倒,温顺听任摆布不能自己。而灰色则大概常常是这迷魂汤的主色调。显然,奥尔罕帕慕克就是这样的小说家。

                (三)黑

  黑色幽默是该小说的另一大特点。

  整篇小说充满了对社会和宗教的讽刺、反思和批判,有趣的是,作者的反思批判充满了黑色的幽默。除了上面列举的外,作者以一个硬币的口气说的话,则更能体现作者的批判精神和黑色幽默。威尼斯的造币业在十六世纪很有名声,她以用金成色好而出名。然而,“我”却是一枚假币,虽然表面是金且有印有苏丹的玉玺。一个伊斯兰商人欺骗一个农夫,于是用“我”换下了那可怜农夫的真金币;几经周转,然后“我”就进了宫廷且盖上了玉玺。由于有玉玺在身,苏丹陛下手下的大画师鹳鸟连夜搞了一幅“我”的图画,然后“我”就进了鹳鸟的钱包里。在三个月内,鹳鸟大师“赚”了整整四十七枚假金币,大概都是宫廷财政大臣发的,也都是苏丹陛下玉玺过的。可笑的是,鹳鸟大师可能知道真情,但却大大方方地公布他是最受宠的画家。他知道伊斯坦布尔所有细密画家中没有人“赚”得比他多,而赚的多这个事实就是衡量各位细密画家的才华、解决各种不必要的争端的方式。于是画家们不再争吵谁画的好,谁描绘的中国云朵最棒,也不会为这些事动手互殴,打得鼻青脸肿。现在由假币的多寡来断定画技的优劣,画坊里于是一片甜美和谐。不仅如此,“我”这种假金币还价值不菲,可以用来交换的各种东西很多也很特别:“一个美丽年轻女奴的一只脚,大约是她整个人总价的五十分之一;一面滚著象牙边的高级胡桃木制理发师镜子;一个绘制精美的五斗柜,上面装饰著价值九十银币的旭日图形和银叶;一百二十个新鲜面包;一块三人墓地加三副棺材;一只银臂环;十分之一匹马;一个又老又肥的女奴的两条腿;一头小水牛;两个中国瓷盘;苏丹陛下画坊中波斯细密画家、大布里士人德尔维什麦赫梅特及像他这样的大多数人一个月的薪水;一只优秀的猎鹰加笼子;十罐帕那约特葡萄酒;与以俊美闻名于世的少年玛赫穆特欲仙欲死一小时,还有其他许多举不胜举的机会。”我想,作者不仅仅是要用黑色幽默来嘲弄过去,这种类似的事情难道在现代还少吗?现在有性奴,同性恋越来越流行,以钱来衡量艺术品的价格也是现今流行的做法。

  当然,作者对撒旦的评价最体现他的黑色幽默。以撒旦的口气,作者说“撒旦我”说的话是“反话”,但是,精明的“你们”应该觉察到这些反话也不都是反话;如果你们再狡猾一点,你们也应该对“我”的话感兴趣。“撒旦”然后自白说他是个很可爱的爱美的主儿,因为“我喜爱橄榄油炒红辣椒的气味、落在平静海面上的晨雨、窗边倏然闪现的女子容颜,寂静、沉思与耐心。我相信自己,而且,通常,我从不在乎别人对我的批评。”“撒旦”接着调侃说,“荣耀的《古兰经》对我的贬抑,长久以来带给了我极大的痛苦,但此种痛苦正是我的生活方式。我不是在为此而争辩。”“撒旦”辩争说,他和真主的风格不同,真主创造了人类,接着要天使匍匐于人类。但是,“撒旦”我拒绝了:亚当只不过是泥巴球,而我“撒旦”却出身于火,优越高贵多了,因此我不向泥巴人类低头。于是,真主认为我“高傲”。

  这种黑色的调侃还没有结束。在作者的笔下,“撒旦”我接着又成了一个“哲学家”:“我”的工作及其重要,是在帮助全能真主炼就他的子民:拥有坚定判断力的善良好人,将不会误入歧途;屈服于俗世欲望的邪恶坏人,则会犯下罪行,日后将落入地狱深渊。“撒旦”我议论到,如果大伙儿都能上天堂,那还有谁会害怕呢?遗憾的是,这个世界的运作及统治,绝不能单单靠美德来实现。在我们的世界,邪恶与美德同等必要,罪行与公正更是缺一不可。“撒旦”幽默地说他不是天下所有邪恶罪行的根源;人犯罪的原因纯粹是基于自己的野心、肉欲、薄弱意志、劣根性,还有常见的“白痴”。“撒旦”我“没有引诱水果贩奸诈地用烂苹果蒙骗顾客、鼓吹小孩子撒谎、煽动巧言令色的马屁精、教唆老年人编织淫邪的春梦或激发男孩手淫。”即使我教唆老人作春梦和男孩手淫,那又有什么邪恶的呢?“撒旦”我干吗俘虏打哈欠、打喷嚏或甚至放屁的人?我吃饱了撑的?作者的这种黑色幽默在下面达到了高潮:“如果我引发的罪行确实经过真主的准允和旨意,那么它们其实是真主所要的。更进一步地,他们主张善与恶并不存在,因为一切皆源于真主,就连我也是他的一部分”!读到这里,我们终于看到了作者的“本来意图”:造物主是不完美的,他们本身可能就是邪恶和罪行的源泉。虽然作者本人是个伊斯兰教徒,但是,他对宗教的反思昭然若揭。不同的是,他用“撒旦”的口气来说话,信不信由你。

  作者在黑色幽默里通过“撒旦”的口气,已经指出造物主也造了邪恶和罪源,于是谋杀等罪恶就不可避免。作者本意是不是要说“流血,红色的血,难以避免?”我们不能肯定地替作者回答这个问题。如果我们不完全否定“撒旦”的话,我们就能明白作者的本意。事实上,作者本人经常对社会问题发表见解,得罪了很多伊斯兰教色彩浓重的人,他往往成为辩论、批判和诉讼的对象。如果说他有意让“撒旦”替他说话,那也不是过分的猜测。

  毫无疑问,帕慕克的小说是十分优秀的。他用宏大而精细的手法表达波澜壮阔的历史,有强烈的感情和一定的思想深度,无疑是大师级的演绎。更有甚者,小说中还加进了他个人的生活经历:奥尔罕,那个可怜的无父儿,热爱着自己的孤身母亲,还有和兄弟的无穷无尽的争吵、敌对、和解,生活中充满了艰辛和酸甜苦辣。这种生活经历,无疑让他反思那个伊斯兰社会和它的宗教价值。这大概也是他的小说能在西方社会畅行的原因之一吧?但是,他的作品表现了什么样的“理想主义”呢?如果他的作品中理想主义色彩不浓厚,那他应该得诺贝尔文学奖吗?要知道,伟大的俄国作家托尔斯泰没得到诺贝尔文学奖,因为他的作品“表现了宿命论的思想”而非“理想主义”。[二]

  本人只是初步读了点帕慕克的小说特别是“我的名字叫红”,还没有了解他作品的全部,本文也没有涉及这篇小说里那些缠绵悱恻的儿女私情,更不用说他作品里博大精深的历史、社会和人物的知识。因此,我的评价肯定是片面的,是有选择的,也很可能带有偏见。但我坚信,从艺术成就来讲,帕慕克得奖是当之无愧的。他的作品是梦幻的热情洋溢的,他的手法和内容都具有原创性。他那灰黑两色的幽默就象两把刀子,把事情的本来面目割开,让鲜血染红了读者的思绪。

  中国的作家们,我们期待你们能写出理想主义的伟大作品来。但愿这一天不会太久。

  注:

  [一]网上已经有很多这个小说的简介,本人就不重复了。

  [二]据说这是当年有人抗议不给托翁授奖时,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的答复。诺贝尔他在设立诺贝尔文学奖的遗嘱中,特别强调要奖励创作出有理想主义倾向的最佳作品的人。从二十世纪开始,瑞典文学院就在反复探讨到底何为遗嘱中所说的“理想主义倾向”。在一百多年的评奖中,文学院对“理想主义倾向”不断加进新的理解,争议也不断出现。文学奖从最初的钟爱经典文学到青睐对宗教、自由、婚姻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批判,发展到重视对人类的博爱、人类生存价值、人生目的的困惑的真实描绘等,都是价值观念和文学审美情趣在不同时代的演变。就拿萨特来说,他极力鼓吹完全写实和赤裸裸地暴露个人的阴暗面,可以说不符合经典写作规范;但是他得奖了。而象托尔斯泰和易卜生等文学大师则与诺贝尔文学奖擦肩而过,在文学史上留下了永远的遗憾。

□ 寄自美国


2006-12-2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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