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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unlover

#1  邵建:动物上阵(严肃推荐)

动物上阵(一)

邵建

一、从“鸟”字说起   

动物上阵,从“鸟”字说起。这样的题目,说的是“骂”。

骂在胡适和鲁迅那里,本有明显的反差。说鲁迅骂人,并不奇怪:“我的杂感常不免于骂。”〔1〕这是他自己说的。奇怪的可能是胡适,说他也骂,怕有人不信。但,这回,不信也得信,这是我亲眼看到的,当然是在书上。大约是1915年,这时胡适正在美国做庚款留学生。据他自己说,当时在学校,每月总要收到一张来自华盛顿清华学生监督处寄来的支票。支票信封里,也总有一张由主办处书记私下插入的小传单。传单的作者叫钟文鳌,是位教会学校出身的好好先生。他对改革中国社会充满热情,在每月寄出的信封里,总要夹一张自己写的宣传品,内容大致是这样:不满二十五岁不娶妻;废除汉字,改用字母;多种树,种树有益。这三条,胡适最反感的是第二条。他认为语言文字是世界上最保守的东西,比宗教还保守,岂能轻言废除。平时看到这传单,也就是往字纸篓一扔,但这次,胡适实在烦了,就不客气地“回敬”了一下。

说是回敬,其实就是骂:“像你这样的人,既不懂汉字,又不能写汉文(而偏要胡说什么废除汉字),你最好闭起鸟嘴!”〔2〕说实话,读到这里,我觉得非常不舒服,真有“望之不似胡适”之感。文章是“公器”,它可以交流天下,却不容骂人口水。中国自古有“敬惜字纸”的传统,那字纸如是骂人口水涂抹过的,又如何叫人敬惜。民谚:“宁可跌在屎上,不可跌在纸上。”屎可以洗掉,洗不掉的是白纸黑字。这里,就只好为胡适叹息:先生“也”跌了。但,又为他逆挽,1915年,不才二十四岁吗,血气正旺,口无遮拦呀(胡适出国前,在《竞业旬报》的文章上曾有“脓包皇帝,混账圣贤”之类的骂语,并声称自己“吾其好詈人哉”,其时,岁则十五六)。
不料,我的逆挽多余,叹息又变成了自叹:读书何其粗陋也。记不得是多天以后,又翻书到原地,不经意发现这骂人话后有个小小的〔4〕,是尾注了,就翻过去,注者唐德刚有这样一句话:“胡氏中文原文用字文雅得多,这句‘俗语俗字’是笔者根据他的英文稿翻出来的”——原来如此。但,这宽慰的声音未曾消歇,事情就一波三折了。在胡适写于1921年的诗歌《双十节的鬼歌》中,又出现了唐德刚所谓的“俗语俗字”,这回不是唐氏捉刀代笔,而是胡适亲口所骂,骂的是当时的北洋军阀。诗曰:“大家合起来/赶掉这群狼/推翻这鸟政府/起一个新革命/造一个好政府。”〔3〕毫无诗意且不说,这“鸟政府”和几十年后的“痛骂”,大同小异,都是恶例。因此,我上面那套议论,毫不客气,移植到此。

不过这次看书仔细了,下面的注也没漏过,注中注明此诗“收入《尝试集》时删去”。胡适为什么删诗,是不是怕恶风流被,我不得而知,也无从考之,却但愿如此。流风所及,未能免俗,三十岁以前的胡适,偶尔骂骂,而三十岁以后,就不像《水浒》中的李逵,几天不吃肉,嘴里就淡出个“鸟”来了。但,他或许不知道,他以“鸟”骂北洋政府,有人则以“鸟”骂他。不知这是不是现世报应。   

胡适作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之一,同时作为北大教授,受到青年们的拥戴是正常的,而且胡适向来也不避自己包括知识界对青年负有“导师”的责任。于是,当“胡适等人摆出‘导师’的面孔,妄图把青年引上脱离革命,脱离现实斗争的邪路”时〔4〕,一篇题名为“导师”的文章出现在《莽原》周刊上,内容是告诫青年不要寻导师。文章写得差强人意,最后一段倒很有特色:“青年又何须寻那挂着金字招牌的导师呢?不如寻朋友,联合起来,同向着似乎可以生存的方向走。你们所多的是生力,遇见森林,可以辟成平地的,遇见旷野,可以栽种树木的,遇见沙漠,可以开掘井泉的。”

一边不要青年寻导师,一边自己却又导起来。导到最后,是这样一句:“问什么荆棘塞途的老路,寻什么乌烟瘴气的鸟导师!”〔5〕——原来,导师还是要的,只是不要“鸟”导师。这“鸟导师”不姓“鸟“,姓“胡”,而向胡适射出这一暗箭的不是别人,正是鲁迅。说鲁迅并不一味反对导师,倒不是说他后来又尊列宁为“革命导师”,而是另有参证。《莽原》内部的韦素园为鲁迅制作了一个“思想界权威”的大广告登在当时北京的报纸上,也是《莽原》内部的高长虹“看了真觉‘瘟臭’,痛惋而且呕吐。试问,中国所需要的正是自由思想的发展……然则要权威者何用?”〔6〕

因此,高长虹见到鲁迅时,便把这看法说了出来。而鲁迅呢,先是“默然”,然后说:‘……权威一语,在外国其实是很平常的!’”高长虹本要说:“‘外国也不尽然,再则外国也不足为例’”,但是,他终于没有说出来,而是“我那时也默然了”。两个“默然”之间,还夹着一个细节。北大教授陈西滢讥讽鲁迅,说:“不是有一次一个报馆访员称我们为‘文士’吗?鲁迅先生为了那名字儿几乎笑掉了牙。可是后来某报天天鼓吹他是‘思想界的权威者’他倒又不笑了。”〔7〕于是,鲁迅笑着回答:“至于‘思想界的权威者’等等,我连夜梦里也没有想做过,无奈我和‘鼓吹’的人不相识,无从劝止他。”〔8〕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韦素园随鲁迅编《莽原》,打下手,鲁迅岂能不认识。不知道完全可能,“不相识”就撇得太过,而过犹不及。当然,这是细节,不是大节,提过便休,只是从鲁迅与高长虹的对话里不难看出,导师或权威之类(这两者名异实同),鲁迅并不一概反对。《华盖集》正续编时期的鲁迅,火气特别旺,一会儿“鸟导师”,一会儿“鸟公理”(《“公理”的把戏》),一会儿“鸟趣味”(《有趣的消息》),一会儿“鸟相干”(《我还不能“带住”》)。其他本子还有,真是“鸟”得带不住了。除“鸟”之外,集子中亦有“走狗”、“狗屁”、“屎橛”之类。让人好生奇怪。《华盖集》怎么成了骂人集?

二、骂:作为一种文化表象  

骂,已经成为二十世纪百年文化中的一个重要表象,这个文化,就是“五四新文化”(本文为方便姑且袭用这个不合适的词,因为“五四”和“新文化”不是一个价值谱系)。自1915年开始的所谓“新文化运动”,是在自己的骂声中长大的,并且形成了一个以“骂”为特征的传统。这个传统,迢递百年,势不弱减,经久之下,已濡染为一种文化无意识,渗透于我们的文化习惯中:不但使我们对骂熟视无睹,丧失了一个文明人起码的“脏”感,并且,骂反而成了审美,我们学会了对它的欣赏,还送上由衷的礼赞:“骂得好”、“骂得妙”、“骂得精彩”。   

五四以前的新文化运动实在为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化开了一个不好的头。尽管它在传播西方新思想新文化方面以及推行白话文方面厥功居伟,但它对传统文化的态度和自身的进行方式不能不说大有问题。新文化运动的主将是陈独秀和胡适,最能鼓噪的则是副将钱玄同。而鲁迅,用他自己的说法是“听将令”的。这几位之中,钱玄同骂风独开,他在写给陈独秀的信中这样说:“惟选学妖孽所尊崇之六朝文,桐城谬种所尊崇之唐宋文,则实在不必选读。”〔9〕

六朝文和唐宋文有没有必要选读,因人而异,钱氏当然有权说“不”,这是他的看法,然而,他又有什么权利把与他看法相反的人,即那些尊崇六朝文和唐宋文的人骂为“妖孽”和“谬种”呢?这是不是文化霸道主义?以骂为新文化鸣锣开道,而后这骂又内化为新文化的一部分,这就使得所谓新文化“似新还旧”。况且,“选学妖孽”、“桐城谬种”,只是对当时站在文化保守主义立场上的另一拨知识分子的妖魔化(当然,当时的文化保守主义也对新文化人士妖魔化。这场文化运动的糟糕之处,就是文化之间的“互妖魔化”)。而文化论争一至于人身攻击,就会堕入末流。其时,钱氏的骂人话还有“放屁、吃粪、奴才、贱丈夫”等,当时,它们像病毒性感冒一样流行开来。今天,我们回首将近一百年前的新文化运动,不得不说,这种骂字开张的文化风习,或者说,这骂本身,实为新文化躯体内部的“肺结核”。   

同为新文化运动中人,胡适和鲁迅对钱氏之骂态度殊异。1919年,正值新文化运动方兴未艾之时,胡适在致钱玄同“丑诋”某君的信里则明确表示:“适意吾辈不当乱骂人,乱骂人实在无益于事。”即使是自己的文化对立面,“也决不可痛骂他”〔10〕。鲁迅呢,下面这段话是他在1935年说的,事后很久了,“五四时代的所谓‘桐城谬种’和‘选学妖孽’,是指做‘载飞载鸣’的文章和抱住《文选》寻字汇的人们的,而某一种人确也是这一流,形容惬当,所以这名目的流程也较为永久。除此之外,恐怕也没有什么还留在大家记忆里了。到现在,和这八个字可以匹敌的,或者只好推‘洋场恶少’和‘革命小贩’了罢。前一联出于古之‘京’,后一联出于今之‘海’。”(11)

鲁迅的话甚可玩味,与其是表白他对钱氏骂人的态度,不如是在说一种心得。五四别的什么都给人忘了,惟独这骂人的八个字却留了下来,这未必不是个诀窍。后人视今,安知不如同今人视昔。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不也是一场又一场的文化混战吗,几十年后,谁能拎得清,拿什么留在后人的记忆里?于是,鲁迅也贡献了骂人的八个字:“洋场恶少”、“革命小贩”——前一个骂的是施蜇存,后一个是骂杨邨人。这里,鲁迅很自信,认为自己这八个字可以和钱玄同“匹敌”——这似乎是在比骂。比没比过呢,就其历史影响而言,鲁迅的八字联是无法比同钱氏的,就像三十年代无法与五四匹敌一样。尽管,在某种意义上,当年是钱玄同把鲁迅带进了新文化运动,但后来,鲁迅根本就看不起这个人。这次,鲁迅破例称赞了他,说这八个字“形容惬当”。那么,我们今天不妨也问问自己:“桐城谬种”、“选学妖孽”,是鲁迅的“惬当”呢,还是胡适所说的“乱骂”呢?   

轰轰烈烈的新文化运动结束了,新文化运动的几位代表人物也都分道扬镳了,陈独秀终于离开文化走上了政党政治的道路,于是可比的也就是剩下的胡适和鲁迅了。胡、鲁尽管都对政治感兴趣,且具有不同的政治倾向,但毕竟终生也没有离开过思想文化这一块。所以,真正能够代表二十世纪新文化的,也还是胡、鲁两人。然而,五四以后,这两人在文化上是“二水中分白鹭洲”,一个代表自由主义,一个代表左翼。于是,我们就不能像以往那样,笼统地说什么“五四新文化”,因为,在这个名头下,实在有着自由主义的“胡文化”和左翼“鲁文化”之别。   

既然大陆这一支新文化以鲁迅为道统,骂,就在逻辑之中。这骂本来就结核于新文化刚刚发育的身体内,至二三十年代,它在鲁迅杂文中充分发散,使得这种新文化一路阳亢,蹈厉风发,中经四五十年代,病势无改,至“文革”则全体发作。“文革”,如果去掉它的政治层面,仅仅在文化意义上,它确乎是骂文化的一次大爆发,大字报就像三十年代的杂文,成了骂文化的不二载体。然而,事情没完,“文革”姑且结束,但一种文化习惯却不会轻易去势,二十世纪末一场所谓的自由主义与新左派论争,使我们又瞠目于某些新左人士对当年骂风的光复。

作为一个世纪性现象,骂,可谓贯穿二十世纪文化终始。如果我们以1949年为界,如果我们又具有一定的历史主义观点,那么,后半个世纪的骂,尤其是“文革”那茬事,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和五四之前,不难找到自己的远因。就像当年胡适应储安平之邀,为《观察》写下的题辞:“要怎么收获,先那么栽。”那么,二十世纪前半叶,我们是怎样栽种这棵新文化之树的呢?   

当然得指出,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化,1949年以后,是“左”的清一色;但1949年以前,却是左右杂呈的文化乱色。构成此一文化格局的,不独有倾向苏俄的文化左翼,还有肩出三民主义旗帜的国民党右翼。骂这样一种文风,实际上为左右两党所共享。鲁迅作为一位左翼文化大师,他既受到来自左翼阵营,即他所谓“同一营垒”人的哄骂,同时,骂他的也不缺国民党右翼分子。胡适呢,待遇和鲁迅一样,同样遭受来自左右两翼的攻击。比如鲁迅和借鲁迅之名的瞿秋白从左边骂胡适(包括“新月”文人”)是“刽子手”、“皂隶”、“奴才”、“毒于蛇”、“卖廉耻”,国民党铁杆分子则从右边骂胡适是“余孽”、“竖儒”、“败类”、“贼”。更有甚者,像对台戏一样,前共产党领袖瞿秋白(依然假鲁迅之名)指责胡适“出卖灵魂的秘诀”;现国民党党魁胡汉民则威胁胡适,声称不与其“共中国”。结果呢,叫后人看来,骂的双方掉在一个档次上。

能够超脱这双方的,恰恰就是被双方所共骂的胡适。胡适恪守一个原则:“君子绝交不出恶声。”〔12〕所谓不出恶声,就是不趟你这沟浑水,就是出淤泥而不染,就是不与污浊共沉沦。因此,左右之外,属于中间派的胡适,除了早年偶尔失足外,你还真不能不说他是二十世纪中国文化的一道清流。只可惜,二十世纪的文化市场——姑且用这么个词吧——和货币市场一样,经常是劣币(驱)逐良币。

三、胡适对骂的态度   

“我受了十余年的骂,从来不怨恨骂我的人。有时他们骂得不中肯,我反替他们着急。有时他们骂的过火了,反损骂者自己的人格,我更替他们不安。如果骂我而使骂者有益,便是我间接于他有恩了,我自然很情愿挨骂。”〔13〕这是1930年春胡适写给杨杏佛信里的一段话。事情起因于杨杏佛的一次讲演,在讲演中杨骂了胡,后来讲演在当时的《民国日报》上发表,杨杏佛觉得不妥,特地写信给胡适,作了相应的解释。胡适回信,多少有点怨气,谁对挨骂会“情愿”呢,但他的态度毕竟坦荡诚正,而且更可贵的,是他把这态度保持了一辈子,这就是“从来不怨恨骂我的人”。可以和这句话比对的,是鲁迅去世前写在《死》中的那句话:“我的怨敌可谓多矣。”什么是怨敌,就是骂过鲁迅并为鲁迅所忌恨的人。胡适因为从不怨恨骂他的人,所以,他不如鲁迅,自己一个怨敌也没有。最能说明问题的是,鲁迅一生骂过胡适多少次,还把自己的名字租给别人骂,但,胡适把鲁迅当怨敌了吗?   
在胡适看来,骂人过火,会“反损骂者自己的人格”,所以胡适保持不骂。这里骂人过火的“骂”,就不是一般的指责、攻击,而是动用了侮辱性的词汇,比如,唐德刚借胡适之口骂“鸟嘴”的便是。而“反损”是指侮辱性的词汇,在侮辱了对方人格的同时,也侮辱了自己的人格,因为,人和人是相通的、一样的。今天我们在街上,有时看见两人吵架,一个骂得不堪,另一个则说,你骂你自己,就是这意思。用动物骂人,根本上说,是人尚未脱离动物时的“蛮性遗留”,它可以是一种文化现象,但绝不是文明现象。

文明是文化的进化形态,人类待有文字,方称文明。而我们用这作为文明标志的文字骂人,不但侮辱了对方,侮辱了自己,也侮辱了我们的文明。胡适骂不还口,是他自己人格上的一种“自洁”,也未必不是出于对文明的“自洁”。鲁迅不然,他奉持的原则是《旧约》中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骂还骂。骂,特别是侮辱性的,鲁迅并非不知其“秽”,但,他的方式是:“有些下贱东西,每以秽物掷人,以为人必不屑较,一计较,倒是你自己失了人格。我可要照样的掷过去,要是他掷来。”〔14〕一个担心掷过来,“反损骂者自己的人格”,一个不惮掷过去,“自己失了人格”。在对人格“损失”的态度上,胡、鲁泾渭分明。   

鲁迅去世后,苏雪林写信给胡适,附寄了她给蔡元培的信。两信中,苏雪林痛陈鲁迅之非,其中不乏骂词,并表示要作一篇《鲁迅论》的文字,询问胡适,“允许不允许”发在由他主编的《独立评论》上。挨了鲁迅一辈子骂的胡适在回信中责备了苏雪林:   关于鲁迅,我看了你给蔡先生的信,我过南京时,有人说起你此信已寄给他了。 我很同情于你的愤慨,但我以为不必攻击其私人行为。鲁迅狺狺攻击我们,其实何损于我们一丝一毫?他已死了,我们尽可以撇开一切小节不谈,专讨论他的思想究竟有些什么,究竟经过几度变迁,究竟他信仰的是什么,否定的是什么,有些什么是有价值的,有些什么是无价值的。如此批评,一定可以发生效果。余如你上蔡公书中所举“腰缠久已累累”,“病则谒日医,疗养则欲赴镰仓”……皆不值得我辈提及。至于书中所云“诚玷辱士林之衣冠败类,廿五史儒林传所无之奸恶小人”一类字句,未免太动火气(下半句尤不成话),此是旧文字的恶腔调,我们应该深戒。〔15〕   

我不知道,假如鲁迅地下有知,读了这信,会是什么看法。鲁迅骂胡适,就像习惯性流产一样,胡适并非不知,“鲁迅狺狺攻击我们”,即是知了。所谓“狺狺”,也是骂人,苏雪林用此在前,胡适不审,沿用于后,不管怎么说,也是失足。但,观其整体,论人终究持平,尤其下一节对鲁迅文学创作和小说史研究的称赞,更见出胡适的胸襟。而苏雪林的批评,主要不在于她对鲁迅的看法,而在于她的那个“火气”以及由此所导致的文字。这个“火气”,就是胡适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经常提起的、包括也是在给苏雪林信中专门作过解释的“正义的火气”,有时胡适又写作“正谊的火气”。

在胡适看来,“‘正义的火气’就是自己认定我自己的主张是绝对的是,而一切与我不同的见解都是错的”,并进一步指出:“一切专断,武断,不容忍,摧残异己,往往都是从‘正义的火气’出发的。”〔16〕可以补充一句,骂人这一件事,也是从“正义的火气”出发的,苏雪林就是一例。因为自觉正义,所以就可以使用衣冠败类、奸恶小人之类的字句。殊不知,胡适历来是有事说事,有理说理,一向不搞文字攻讦,也看不惯这类攻讦文字。   
苏雪林比胡适小不到十岁,但在胡适面前是执弟子礼的,所以胡适在信中不客气地批评了她,反对那种骂文字。鲁迅呢,二十年代曾在北京的世界语专门学校上过课,在他回该校学生吕蕴儒的一封信中,也涉及骂这个问题,其态度显然就不一样。他一开头就表示:“我极快慰于开封将有许多骂人的嘴张开来,并祝你们‘打将前去’的胜利”。〔17〕不知道开封的具体的事是什么,因此不好评判;但这怂恿本身是否就有问题呢,毕竟这是老师给学生的信,能鼓励学生把骂人的嘴都张开来?

下面是鲁迅给学生的进一步指导:“骂人是中国极普通的事,可惜大家只知道骂而没有知道何以该骂,谁该骂,所以不行。现在我们须得指出其可骂之道,而又继之以骂,那么,就很有意思了,于是就可以由骂而生出骂以上的事情来的罢。”真是“骂亦有学”、“骂亦有道”啊,而且还“很有意思”。以鲁迅和鲁迅文章对年轻人的巨大影响和感染,它是会光大为一种风习的。在这一点上,胡适就不成气候。鲁迅那篇骂胡的“鸟导师”发表后,就有青年来信,特地称颂骂人的那一段:“先生:‘你们所多的是生力,遇见森林,可以辟成平地的,遇见旷野,可以栽种树木的……寻什么乌烟瘴气的鸟导师!’可真痛快之至了。”〔18〕

骂人文字不但写得痛快,看得也痛快。可惜胡适就不会写这类文字,他的文字走平易一路,内中贯穿的是一种清醒大于热情的理性精神,当然满足不了一味沉浸于热情中的年轻人。这一点,胡适并非不知,他在1936年写给周作人的信中有这样一段坦白:“我在这十年中,明白承认青年人多数不站在我这一边,因为我不肯学时髦,不能说假话,又不能供给他们‘低级趣味’,当然不能抓住他们。”〔19〕骂,就是一种低级趣味。然而,胡适并不打算改变自己。同一年,苏雪林在上面那封信中很直率地告知胡适:《独立评论》杂志的“态度因为过于平和,持论因为过于稳健的缘故,色彩未免不甚鲜明。青年读惯了那些慷慨激昂、有光有热的反动文字,再读《独评》当然会发生不能‘过瘾’之感”〔20〕。

苏雪林其实该知道,胡适写文章,压根就不图别人的“痛快”和“过瘾”。所以,他只好这样回答:“然而我们又不甘心做你说的‘慷慨激昂,有光有热’的文字”,为什么?因为,“我们(至少可说我个人)的希望是要鼓励国人说平实话,听平实话。这是一种根本的疗法”〔21〕。可惜这种“根本的疗法”根本就没起作用,胡适那一套,是冬葛夏裘,根本不合时宜。平实话没几人能听进去,尤其是青年。热血是要“激”的,激情是要“煽”的。谁抓住了青年,谁就抓住了时代。胡适抓不住青年,青年却抓住了鲁迅。因此,“新文化运动”后,“鲁文化”不断压倒“胡文化”,良有以也。

四、鲁迅骂人的策略   

《鲁迅骂人的策略》是鲁迅与创造社发生冲突时,一位署名“黑木”的人就鲁迅骂人方式所写的一篇文章: 鲁迅之笔,以酸尖刻薄而出名,其骂人也,亦有其一定之“孙子兵法”,兹为介绍如下:   

骂西滢时代:做随感录骂,在小说里面骂,在给旁人写的序文里面骂,回答旁人的信内骂,化名做文章来骂。骂高长虹时代:做随感录骂,拼凑别人写好的文章来骂,在给旁人的信上骂,做考证介绍文时骂,写小说骂,引用古人的典故来骂,在自己作品的序文里面也骂。今也,骂革命文学家时代:写随感录骂,用假名字写随感录骂,集对方的人的文句来骂,在旁人作品的按语上骂,给旁人的回信上骂,借旁人的来函骂,叫弟弟们化名来帮着骂,在启事里面骂。黔驴技,止于此,新的出,再介绍。〔22〕   

这样的文字显然是对鲁迅的攻击。不是不可以指出鲁迅骂人的“孙子兵法”,而且大体也没错,但,何必要说“黔驴技”,鲁迅终究不是黔驴,虽然,骂亦有技。仅就技而言,以上不过是方式的归类,离技还差那么一点。这个“黑木”显然没注意到鲁迅此前写于1925年的一篇文章:“中国老例,凡要排斥异己的时候,常给对手起一个诨号,——或谓之‘绰号’。这也是明清以来讼师的老手段。假如要控告张三李四,倘只说姓名,本很平常,现在却道‘六臂太岁张三’、‘白额虎李四’,则先不问事迹,县官只见绰号,就觉得对方是恶棍了。”〔23〕这段话几乎就是鲁迅的夫子自道。

我少时知道的梁实秋,便是从鲁迅那里得来的。其时,还不明白其人其事,却先知道了“乏走狗”。文章的题目就让你未见其人,先闻其“名”。现在方知“乏走狗梁实秋”原是“白额虎李四”的家传。可叹我不是县官是读者,也给鲁迅算准了,“先不问事迹”,“就觉得对方是恶棍”。以后,我又陆续知道了“寡妇主义”杨荫榆、“革命小贩”杨邨人、“才子+流氓”创造社,还有“洋场恶少”施蛰存,等等。   

为什么我“先不问事迹”,“就觉得对方是恶棍”呢?这就是“名”的作用。胡适与国民党论战的《人权论集》中,有一篇专论“名”的文章,叫《名教》,是批评国民党标语文化的。其中论述,很给人启发。胡适指出,中国人对“名”以及“名”所具有的不可思议的神力之崇拜,已经相当于西方人对上帝的崇拜了,所以,中国如果有宗教,不妨就是“名教”。胡适举了个例子:“小孩跌了一交,受了惊骇,那是骇掉了‘魂’了,须得‘叫魂’。魂怎么叫呢?到那跌交的地方,撒把米,高叫小孩的名字,一路叫回家。叫名便是叫魂了。”〔24〕这就是名教的一种表现。

既然“‘名’就是魂”,名能表现魂,那么,起名就非常重要,它要先声夺人。从起名角度言,是“善名命善,恶名命恶”,而从接受角度言,“善名便引起我爱敬的态度,恶名便引起我厌恨的态度”。因此,这“名”本身,率先就给一个人定了性,同时也先在地决定了人们对此人的态度。比如,和任何事迹无关,也在任何事迹之前,“孺子牛”与“乏走狗”,两“名”一出,善恶已判。这就是“名”的诀窍。由此可导出骂的技巧。不骂人的胡适尚且洞察,善骂者自然更谙此道。然而,在上面那个“叫魂”的例子后,胡适并未住笔,而是继续“例”了下去:   
小孩渐渐长大了,在村学堂同人打架,打输了,心里恨不过,便拿一条柴炭,在墙上写着诅咒他的仇人的标语:“王阿三热病打死。”他写了几遍,心上的气便平了。他的母亲也是这样。她受了隔壁王七嫂的气,便拿一把菜刀,在刀板上剁,一面剁,一面喊“王七老婆”的名字,这便等于乱剁王七嫂了。他的父亲也是“名教”的信徒。他受了王七哥的气,打又打不过他,只好破口骂他,骂他的爹妈,骂他的妹子,骂他的祖宗十八代。骂了便算出气了。   
再说鲁迅。1926年3月18日,是“民国以来最黑暗的一天”。这一天,段祺瑞执政府在国务院门前用枪刀射杀请愿者四十多人,其中多是学生,而且还有鲁迅的学生刘和珍、杨德群。这一血案使鲁迅奋笔写下了我们都很熟悉的《记念刘和珍君》,它多次被选入中学课本。然而,这篇文章写在事后,离惨案已经两个星期了。就在惨案发生的当日,鲁迅就有文字,它由九个断片构成,其中一个,就是所要举的“第四例”:   

中国要和爱国者的灭亡一同灭亡。屠杀者虽然因为积有金资,可以比较长久地养育子孙,然而必至的结果一定要到的。“子孙绳绳”又何足喜呢?灭亡自然较迟,但他们要住最不适于居住的不毛之地,要做最深的矿洞的矿工,要操最下贱的生业……〔25〕   

初读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再读时依然心有余悸,现在把它打上电脑,剩下的已是喟叹了。尽管我以往佩服鲁迅的批判精神和他的尖锐深刻,但就此刻而言,它与批判无关,更无论深刻与尖锐。用最消极的口气,也只能说,先生真的“出离愤怒”了,而且也出得太远了。这种做法其实就是一个字:咒。它与上面那个小孩和村妇,并无二致。屠杀者固然令人齿恨,但怎能用这种又原始又阴巫的方式。况且,所咒还不是屠者本人,而是他们的后代(读读三个“最”吧,尤其最后一个,几令人不堪设想)。后人何辜,却要承担先人罪恶。

注释:   
〔1〕《而已集•意表之外》,《鲁迅全集》卷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496页。   
〔2〕《胡适口述自传》,《胡适文集》卷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08~309页。   
〔3〕胡适:《双十节的鬼歌》,《胡适文集》卷九,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8页。   
〔4〕《鲁迅年谱》第二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04页。   
〔5〕《华盖集•导师》,《鲁迅全集》卷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56页。   〔6〕高长虹:《一九二六,北京出版界形势指掌图》,转引自《鲁迅论争集》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12页。   
〔7〕〔8〕《华盖集续编•不是信》,《鲁迅全集》卷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27、227~228页。   
〔9〕转引鲁迅:《集外集•选本》之注十四,《鲁迅全集》卷七,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39页。   
〔10〕转引周质平:《胡适与中国现代思潮》,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44页。   
〔11〕《且介亭杂文二集•五论“文人相轻”——明术》,《鲁迅全集》卷六,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84页。   
〔12〕《胡适日记全编》卷五,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416页。   
〔13〕《胡适致杨杏佛》,《胡适来往书信选》(中),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1页。   
〔14〕《华盖集续编•学界的三魂(附记)》,《鲁迅全集》卷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09页。   
〔15〕〔21〕《胡适致苏雪林》,《胡适来往书信选》(中),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39、337页。   
〔16〕《胡适日记全编》卷八,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787~788页。
〔17〕《集外集拾遗•通讯(复吕蕴儒)》,《鲁迅全集》卷七,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71页。   
〔18〕转引《集外集•田园思想(通讯)》,《鲁迅全集》卷七,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89页。   
〔19〕《胡适致周作人》,《胡适来往书信选》(中),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297页。   
〔20〕《苏雪林致胡适》,《胡适来往书信选》(中),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26页。   
〔22〕〔56〕转引《恩怨录:鲁迅和他的论敌文选》下,今日中国出版社1996年版,第551、134页。   
〔23〕《华盖集•补白》,《鲁迅全集》卷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03页。   
〔24〕胡适:《名教》,《胡适文集》卷四,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3页。   
〔25〕《华盖集续编•无花的蔷薇之二》,《鲁迅全集》卷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63页。     

【待续】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2011-8-16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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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unlover

#2  

动物上阵(二)

邵建

五、因骂而区别   

据题,我们可以稍微领略一下胡、鲁之间的文化风格。“一篇《女师大的学潮》……自然要看一看,原来是赞成杨荫榆校长的,和我的论调正相反。做的人是一个女读者。”〔26〕女师大学潮的具体情况不在本篇论列,但这位女读者因为和鲁迅的论调正相反,因此,在另外一篇文章中,鲁迅不屑地说:“据我所记得的,是先有‘一个女读者’的一封信,无名小卒,不在话下。”〔27〕应该说,这不是讨论问题的态度,至少一点平等都没有。女师大学潮,本身就很复杂,看法不同是正常的,为什么先就要用这样的语气和词汇。尤其是“无名小卒”的“卒”,鲁迅特地加了个“女”字旁(?),可惜电脑里打不出这个字,它是鲁迅的自造。读着这样的句子,你都可以看到鲁迅的表情。更合适地说,这不是“漫骂”是“嫚骂”。嫚者,轻侮、倨傲也。《汉书•高帝纪下》:“上嫚骂曰‘竖子能为将乎’。”与这里的“无名小卒,不在话下”,真是两个嫚骂,声气婉若。   

1947年,胡适做过一次广播讲话,题目是“眼前世界文化的趋向”,其中第三点就是近三百年来的全球化性质的民主大潮。这个讲话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对,甚至抗议(有没有人骂,可以想知,但胡适用的是“抗议”这个词),抗议的也正是胡适所强调的第三点。面对这“和我的论调正相反”的反民主的抗议,胡适特地作文回应,题为“我们必须选择我们的方向”。他是不会把与自己论调相反的人视为无名小卒的,而是在陈述自己的看法前先向反对者道谢:“我很欢迎这些批评,因为他们给我一个解释说明的机会。”〔28〕礼让后才再度解释为什么说民主自由是近三百年来的历史大潮,而苏俄专制为什么是近三十年来这个民主大潮中的一个反动。

这篇文章(也包括之前的“眼前世界文化的趋向”)是胡适最优秀的政论之一,不仅在于他身处逆流所表现出来的历史眼光,同时也在于字里行间所体现出来的文化气度和风格。在自由主义者看来,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却要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而捍卫对方说话的权利,并不仅仅给对方说话以机会,因为在一个非专制社会,谁也不能禁止人家说话。因此,这条原则在日常文化交往中更多表现为,对反对自己的话和人表示起码的尊重,这是权利对权利的尊重、人格对人格的尊重。即使不同意对方的观点,也只能用平等的态度说理辨析,绝不可认为自己的观点“对”便以“对”凌人,甚至施骂于人。在这一点上,胡适不难于做到而鲁迅做到很难,这就是胡、鲁平时不同的文化训练。这训练的不同就导致了“胡文化”和“鲁文化”在文化风格上的差异,尽管以上仅是“一斑”。

鲁迅当年和也是左翼的创造社发生冲突,曾经写过一篇《我的态度气量和年纪》。一位化名“弱水”的小将(潘汉年的哥哥潘梓年)对鲁迅出口不恭:“‘老头子’的确不行了吧。”鲁迅应声道:“弱水这一位‘小头子。’”〔29〕寸锋不让。“小头子”既是老头子的应对,也可差拟于《理水》中的“鸟头”了,至少客观上它含带双关。整篇文章无关大体,如题,也就是在年龄、态度和气量上计较。环顾左右篇什,不是去没去过咖啡店,就是醉眼是否陶然,要就什么闲暇不闲暇之类(包括前此与陈西滢论战时的什么籍与系),多大的事,统统都做成了文章,虽然顶戴着各式名头,更多还是私人意气相向,明讥暗刺一样不缺,自然更短不了骂(我指的是互骂)。今天这些被我们称之为“文化批判”和“文化论战”的文章,其实不乏无谓的“口水战”,不写也罢。要说文化,未必有几多,但,这互骂本身,倒是一种耐人寻味的文化现象。
  
也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胡适应邀到武汉讲演,在他的日记中,有这样的记载:“我这回来,挨了不少的骂。湖北一班共产派的学生出的《武汉评论》出了一个‘欢迎’的专号,其实全是谩骂。”〔30〕这些谩骂,胡适大段大段地摘录,我不妨也转录一条:“胡先生,你的乖巧,比那八大胡同的名妓还要可爱,不过你的姘头已经很多了,味已尝够了,你那清倌人招牌下了罢!江汉不少的游女,你不来好了!”〔31〕这些少年们,不知读了谁的书,一说话必沦于骂,骂必牵扯人格(写到这里,请允许我附赠一个段落:“才子原是多愁多病,要闻鸡生气,见月伤心的。一到上海,又遇见了婊子。去嫖的时候,可以叫十个二十个的年轻的姑娘聚集在一处,……自己是才子,那么婊子当然是佳人”——鲁迅〔32〕)

以上的谩骂抄完后,胡适还给自己作了个解释:“我在上文保留了一些妙论,并不因为我对湖北学生界不满意,只因为有些话太妙了,我舍不得割爱。”〔33〕于是,事情到此结束。胡适有没有作文章回敬这些——恕我套一个成词——“小头子”呢?没有。没有本身,也是一种态度、气量和年纪。胡适一辈子挨的骂要比鲁迅多得多,鲁迅集子中有多少回骂的文字,可是这类私相攻讦的东西,胡适不曾有过一篇。因为胡适既无此“雅趣”,也无此闲暇。

那么,胡适到底忙什么呢?都是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也都是在上海,鲁迅和创造社的“小头子”们打拼后,胡适就开始了一场有关政治文化性质的论战,对手是刚刚当权的国民党。论战由“人权与约法”为首发,要以“人权”揭批国民党的“党权”。现在看来,这次批判犹如世纪之击,一发就击中了二十世纪危害至深的一个问题,说它是“世纪病灶”亦不为过。今天,这个问题的要害谁都能意识到,而当时,却是党祸之始:这就是胡适的眼光。他分明知道自己最要做的和不要做的是什么。姑不说这眼光鲁迅并不具备,而且,像胡适这样以一连串文章与国民党面对面的论争,亦为鲁迅不取。

在《鲁迅全集》中,正面与国民党较量的文字,不知道在别人眼里能数出几篇,而且鲁迅的方式,更多是把一些讥刺性的句子和段落“壕堑”在某个篇幅中。当然,方式不同乃各人选择,但胡适始终把自己的文化精力投放在制度建设的大方向上,从不涉足文人间的相互纠缠;而这种纠缠牵扯了鲁迅多少精力,乃至鲁迅常以“无聊”自叹。这中间的区别,其实也可看出胡、鲁两种文化不同的精神境况。

六、“是”,就可以骂吗   

“即使在我以为是直道而行,他们也可仍以为‘尖酸刻薄’。”〔34〕鲁迅这话如果反过来说便是:在你看来是尖酸刻薄,在我看来是“直道而行”。从层次上讲,骂是一种市井行为,从心智上说,骂又是一种非理性行为,从性质上论,骂更是反文明的表现。这样一种文化,如果能够堂而皇之地进入写作公共领域,肯定需要道德上的理由,比如“直道”。没有这个理由,自己也觉得心虚。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有人批评上海文坛老是骂来骂去的让人看热闹,鲁迅反驳道:“在‘骂’之中,有的较合于‘理’的,居然来加以评论的人,就该放弃了‘看热闹的情趣’,加以分析,明白的说出你究以为那一面较‘是’,那一面较‘非’来。”〔35〕

中国古代佛禅有“道在屎尿”一论,意思是有悟性的人可以“屎里觅道”。这里是“骂亦有道”,因此,也不妨在骂中求其是非。不用说,说这话的鲁迅认为自己是“直道而行”,因此,骂自属“是”的这一面。不但鲁迅这样认为,认同并欣赏鲁迅骂人的,包括前此的我,也是如此。茅盾的内弟孔另境的说法颇有代表性:“一个人骂人是完全站在个人的利害观点上自然是不行的,而先生的骂人却是站在正义的观点上的,他是代表着光明的中国的一切成分,打击一切丑恶分子,表面虽针对着某一个人某一桩事,而其实他是在打击那朽腐社会的鬼魂。”〔36〕这一段话才几行字,又是“完全”,又是“一切”,一边是完全的对,叫“光明”,另一边则一切的错,叫“鬼魂”,如此简单的二元对立,倒是五四新文化以来的思维特色和语言特色。

这且不说,就说鲁迅骂人吧,也是因为“正义”。因为“是”、因为“直道”、因为“正义”,就可以骂人吗?这不妨就是胡适所说的“正义的火气”了。“正义”是一种善。但,在观念层次上,什么是善,就像什么是正义一样,不同的人和不同的群体往往有不同的看法,很难用一根尺子去衡量。中国宋代哲学家吕祖谦的八个字“善未易察,理未易明”颇为胡适称道。“善未易察”,那么,和善对应的恶,不也可以说是“未易察”的吗?在东方政教合一的国家,色情就是一种恶,禁止色情则为善;但在英美宪政制度下,色情是不是恶则因人而异,在不以色情为恶的人那里,它是一种被保护的自然权利,保护它就是善。

于是,作为善的正义落实在这里就有两种,一种是禁止色情,另一种则破除这种戒律。因此,从这两种不同的善恶观和正义观可以看出,现代社会,正义也好,善也罢,包括恶,它们并不共享一个内涵(就像鲁迅式的复仇主义认为“正义就是复仇”,而胡适式的宽容主义则认为“宽容即正义”)。所以,谁都不能自以为是正义,是直道,就把骂人的嘴张开来。骂人的嘴一旦张开,“正义的火气”就不是正义了。晚年胡适在另一个场合谈到这个问题时说:“我劝告一切学人不可动火气,更不可动‘正谊的火气’,动了火气——尤其自己认为‘正谊的火气’——虽有方法最严谨的学人……都会失掉平时的冷静客观,而陷入心理不正常状态,即是一种很近于发狂的不正常心理状态。”〔37〕

也就是说,如果骂是出于正义,正义也被这种非理性的火气劫持了。鲁迅曾对许广平表白自己:“研究系应该痛击,但我想,我大约只能乱骂一通,因为我太不冷静,他们的东西一看就生气,所以看不完,结果就只好乱打一通了。”〔38〕以后,鲁迅又一次对许广平说:“不过因为神经不好,所以容易说愤话。”〔39〕鲁迅的自况,正是胡适所说的情形。我们很难相信这没有理性的乱骂乱打是正义所为。对方文章还没看完,便由着火气说愤话,先别谈什么正义,连起码的责任都谈不上了。   

进而言,骂人的嘴一旦张开,不但“非”正义,而且“反”正义。所谓“先生的骂人却是站在正义的观点上”是说不通的,无论你持什么观点,骂人,是且只能是对正义的反动。在自由主义那里,正义的两种形态——实质正义和程序正义——乃是后者重于前者。很可能,被骂的人,他的正义内容和你不一样,甚至相反,但却不妨也是正义的:这是实质正义的多元形态。多元即冲突,如何解决这冲突,自由主义的做法是强调程序正义。所谓程序,就是过程,就是过程中行为主体的方式与手段。和实质正义不同,它搁置了行为主体的目的动机、道德理由等主观层面的内容,而是盯牢该主体由此而采取的行动。在这里,实质正义难于有一个统一标准,而程序正义则必须标准统一,否则,社会生活难以维系。

其实,程序正义也就是一个游戏规则,它恪守的原则是:你可以出于正义,也可以不出于正义,还可以出于不正义,出于什么都行,不行的就是你不能因为你的行为而伤及其他。这个正义落实在行为主体那里,就是方式的正义和手段的正义。因为真正对人造成伤害的,不是动机目的,而是行为。所谓方式和手段,就是对行为的要求。现在来看所谓“站在正义的观点上”,这其实是说,骂乃出于正义。两者的关系式:正义是骂的动机,骂是正义的手段。骂,作为一种语言暴力,它是对被骂的权利侵害,比如人身权和人格权。因此,当你张口骂人时,你的行为已经违反了这里仅存的正义——手段正义。正义没有了,有的只是不正义。于是,我们看到了一个没想到的“道德吊诡”:从正义出发,却走向反正义。
  
正义离罪恶,有时只有一步之遥。如果我们的目光能够穿过鲁迅、孔另境的话,从语层表面向下,把握它的“潜逻辑”,那么,问题会更严峻。“直道而行”,“站在正义的观点”,包括我们所说的“骂的对”,无非是说,只要我是对的(正义的、直道的),我就可以骂。这个逻辑,乃是一种“目的论”逻辑(亦可称“动机论”逻辑),它的表现正如鲁迅自己所说:“我以为只要目的是正的——这所谓正不正,又只专凭自己判断——即可用无论什么手段。”〔40〕鲁迅的这句话,既是因为它是鲁迅的一贯的思想,也是鲁迅思想中最危险的部分,同时它也最具迷惑力,至少,鲁迅自己就被它迷住而不自知:   

只要能达目的,无论什么手段都敢用 ……〔41〕   

革命者为达目的,可用任何手段的话,我是以为不错的。〔42〕   

谋生之道,则不择手段。……不过他们不肯说出口。〔43〕   

既然为了目的——何况是正义的目的,可用无论什么手段;那么,骂,仅是手段之一,不还可以动用包括骂在内的其他手段吗?   

1966年8月18日,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刚刚开始,北京101中学红卫兵从天安门游行归来,激情满怀地要干一番惊天动地的革命大事业!怎么干呢?斗坏人!于是一群红卫兵……把老师陈宝坤揪了出来,从腰上解开牛皮武装带,劈头盖脸地抽了上去,打得半死之后,又将他扔进学校莲花喷泉池里。……一边叫嚷着“造反有理”、“痛打落水狗”,一边扔石块……就在陈老师拼命地躲避开水花,咬着牙抓住荷花池栏杆的刹那间,“通——”一块石头砸在他身上……他刚刚触到栏杆的手松开了,“通”——像一块大石头,一下扎到了水中。当他沉于水底时,水花息了。这正是下午4时14分……〔44〕   

这篇文章的题目叫“青春是可怕的”,其实,可怕的不是青春,而是那种“目的论"或“动机论”的逻辑。借用马克斯•韦伯的概念,“目的论”是一种不计责任、不顾后果的“意图伦理”,它的通俗表述是,只要我的目的是正义的,哪怕它血流成河。红卫兵的作为,正是出于他们自己认为的“正义的目的”,即“激情满怀地要干一番惊天动地的革命大事业”,他们的行为——骂、打、砸,无不是出于这个意图所采取的方式和手段。可以说,如果不是激情满怀地出于什么“正义的目的”,这群少男少女不可能这样不择手段地致人于死地。因为手段的残忍,因其违反人性,它须要有一个道德理由支撑。这个理由不但越崇高越好,自己才能不觉其残忍;并且那个崇高的目的还会让人产生道德感动的眩晕,为自己战胜人类或人性的弱点,比如同情心、怜悯心,产生快乐。

就这个事件而言,恰恰是那个正义的目的在这里助纣为虐,因为它不问手段。这个故事让我们活生生地看到,在一个“只要能达目的,无论什么手段都敢用”的文化中,邪恶是怎样炼成的。其实,不独这个事件,“文革”中所有在今天看来是罪恶的行径,当时都可以在目的论的大红伞下得到价值庇护。这一切,想必鲁迅始料未及。然而,我们能过多责怪这些少男少女吗,他(她)们成长的文化环境和所接受的教育,在在都是目的论的,是目的优先,是目的决定一切,是目的排斥其他的。没有人告诉他(她)们,目的和手段要统一,手段和目的一样重要,甚至更重要。也没有人告诉他(她)们,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不在于他(她)的动机是什么,而在于他(她)的行为。   
只是,这样的文化已是“胡文化”而非“鲁文化”了。胡适在《我的信仰》一文中明白地说:“明白承认行为的结果才构成我们道德意识的责任。”〔45〕把责任落实在行为和结果上,而非动机和意图上,这样的道德意识,也借用上述马克斯•韦伯的概念,分明是一种与“意图伦理”正相应对的“责任伦理”了。“责任伦理”不对意图和动机负责,而是强调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负责。在这一对范畴中,胡适不排斥“意图伦理”,但显然目光更盯在“责任伦理”上,这是因为胡适深虑于“一个错误的政治或社会改造议论,却可以引起几百年的杀人流血”〔46〕——而“目的论”恰恰就是这样一种既是错误又是不负责任的议论,尤其当它被用于政治或社会改造方面时。不独如此,再往前追,还可以发现,胡适早年留学美国,就在日记中用英文抄录了刚多赛的一段文字,其第一句:“It is not enough to do good,one must do it in a good way.”〔47〕(做好事是不够的,必须用好的方式去做)“做好事”如果是动机,“好的方式”就是手段,而“必须”所强调的不是目的是手段。这就是“责任伦理”意义上的目的与手段的统一,而手段比目的更重要。同时这也是“胡文化”得以形成的自由主义资源之一。

七、骂的错舛   

胡适临去世前,又遭到了新一轮的围攻,说他既不懂哲学,也不懂文学,还不懂史学,总之,什么都不懂。不过,这还是轻的,重的,就是那种带有人格攻击的谩骂了,并且要打倒。照例,胡适对此一概不理,最多,也就是说说:“我不懂,我胡适住在台北,与他们有什么坏处。”为什么“要彻底打倒我胡适”呢?倒是有一位旁观者看不下去,写信给胡适:“适之先生:我在《政治评论》和《中外建设》两本杂志上看见几篇批评(毋宁说‘诋毁’来得恰当些)的文章,心里很难过。我并非为你难过,而是替那些脱不了哺乳动物的本性‘好斗’的文人悲哀……”〔48〕

这话说得极有意思,“好斗”是文人本性,看看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滩就可以知道。1930年鲁迅写给章廷谦的信,仅在一个小小的段落中,就排着这样的字句:“贱胎们一定有贱脾气,不打是不满足的。”“此外,大约有几个人还须特别打几棍,才好。”“这两年来,水战火战,日战夜战,敌手都消灭了,实在无聊,所以想再来闹他一下,顺便打几个无端咬我的家伙,倘若闹不死,明年再来用功罢。”〔49〕这是鲁迅在上海滩的自我写照。只是上面信中的“好斗”,到了鲁迅这里叫“用功”。   

以斗为功,以骂为用;斗字当头,骂在其中:这样来概括鲁迅和“鲁文化”,相信不致走样。可是,以“斗骂”为传统,这个传统流贯于二十世纪,它最终给我们带来的是什么呢?文化灾难。文化的生长,靠的是建设与积累,不是靠“战”。像“文革”时的战歌:“拿起笔,作刀枪,口诛笔伐上战场”,是战不出一个正常和健康的文化成就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是这样,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也是这样。就算战胜了,到底还是一片文化荒芜。如果说,战啊、斗啊,还没脱哺乳动物习性的话,那么,骂呢?尤其那种“动物上阵”式的。骂人不嫌嘴臭,动不动“狗”自口出,陈西滢是“走狗”,梁实秋是“乏走狗”,施蜇存除了“恶少”,还是“叭儿”。这“狗系列”和前面的“鸟系列”,动物似的上阵,会不会先自与动物为伍呢?   

读过鲁迅,也读了些陈西滢、梁实秋和施蜇存,他们是“狗”吗?找不到根据,无论是从他们的文章,还是行迹。我只知道,是鲁迅骂他们为“狗”。这里,鲁迅最痛恨的是陈西滢,骂的影响最大的是梁实秋,而骂得最没有道理的则是施蜇存。施蜇存不论,他是无辜挨骂。而就陈、梁而言,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就算他们的行迹很有问题(注意,我说的是“就算”),你可以指责,就事论事,却不必骂。胡适五四前就说过:“乱骂人实在无益于事。”之所以于事无益,在于骂人者骂人本来就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是为了宣泄,为了出气;它的非理性,往往可能使本来可以认错的也报以非理性的态度而不买账。高长虹作为鲁迅骂人的旁观者,说:鲁迅“骂人不是把他骂得不能说话,或者骂得敬悔,却骂得人不能不回骂”〔50〕。事情本身不重要了,骂与回骂倒成了要务,于是,漫骂的嘴彼此都张了开来。  
 
对于漫骂,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文坛有过批评。当时《申报•自由谈》发表《关于批评》一文,指出,“看过去批评的论争,我们不能不说愈是那属于无味的谩骂式的,而愈是有人喜欢来参加”,这种“谩骂式的批评”,“我们不认为是批评”〔51〕。对此,鲁迅专门作《漫骂》一文为漫骂辩护,称:“漫骂固然冤屈了许多好人,但含含糊糊的扑灭‘漫骂’,却包庇了一切坏种。”〔52〕这个逻辑不妨叫:为了正义,可以冤屈。它的可怕在于,它和1927年汪精卫在武汉的作派(宁肯杀错也不放过)曲径暗通。往后,直到1957年,也是这个牌理。但,这一逻辑在自由主义那里根本行不通,它毋宁反过来,即宁可放过,也不冤屈。因此,根据鲁迅的“固然”,人们似乎很难不这样想,鲁迅为了不放过只是他认为的“坏种”而冤屈了几多好人。   

鲁迅为漫骂辩护,至少没有意识到,尽管漫骂有他所出具的正面理由,但它给社会、给年轻一代会带来什么样的文化影响。“那时在我们的谈话里把骂人看得像现在的抗敌一样光荣,”说这话的高长虹是在回忆当年和鲁迅过从甚密时的情况,“我那时写骂人的文字也不少了,鲁迅还时常表示不满。”〔53〕后来,这一对老少很快各自就尝到了苦果。两人反目后,高长虹居然骂鲁迅是“狗”,而鲁迅从来不以这样的词骂高长虹——这是鲁迅的量。鲁迅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狗,就像梁实秋在任何意义上也不是狗,尤其不是乏走狗一样。但,高的过分,和当年他们以骂来彼此熏陶,是不是有一定关系?

文化是耳濡目染的,也是承传的,年轻一代染上骂习,而且骂得更厉害,文化界的老一辈有一定的责任。高长虹不但与鲁迅有冲突,与鲁迅的弟弟周作人也有冲突。周曾经讽刺过高,高在给周的信中有这样的话:“我们是低头真理的,我们愿以我们的生命做保证。像你,主张宽容而又自命老人的人,如其真的看出我们有什么错处,正应该和气地告诉我们,我们一定愿意接受。但你却不告诉,而只是讥笑……使我抛弃了那种态度而来学步你的讥笑!唉,我现在多么失悔啊!”〔54〕高的话,恳切、真切、痛切。是的,年轻人往往是学步的,讥刺如此,骂亦如此。周作人善讥,鲁迅善骂。从鲁迅那里,高长虹学步了什么,鲁迅在《奔月》中有影射高的情节,根据小说中的“啮镞法”一说,便可知其师承关系。   

1926年,身在天津的胡适给正在北京酣战的陈西滢、鲁迅、周作人合写了一封“劝和信”。因为“女师大学潮”,这三位京华学者各逞意气,混斗一团。应该说,胡适实在看不下去了,不仅“越到了后来,你们的论战离题越远”,而且,“当日各本良心之主张就渐渐变成了对骂的笔战”。然而胡适说得很婉转:“你们三位都是我很敬爱的朋友,所以我感觉你们三位这八九个月的深仇也似的笔战是朋友中最可惋惜的事。”胡适惋惜的是什么呢?是朋友的分裂吗?当然。然而更使胡适惋惜的是这“对骂”所造成的社会影响。

胡适声称:“我是一个爱自由的人——虽然别人也许嘲笑自由主义是十九世纪的遗迹——我最怕的是一个猜疑、冷酷、不容忍的社会。我深深地感觉你们的笔战里双方都会含有一点不容忍的态度,所以不知不觉地影响了不少的少年朋友,暗示他们朝着冷酷、不容忍的方向走!这才是最可惋惜的。”〔55〕同样感到惋惜的还有李四光,这位因兼差而无辜受累的地质学家对这场文人恶斗感到忧心忡忡,他在给徐志摩的信中这样说:“无论如何,我总觉得骂人是一件不好的事,不管你骂胜了还是骂败了;在个人方面没有得失,在社会上却有极大的恶果。……谁是谁非,我们姑且不论,但是最可惜的,是一般看报纸的青年,在不知不觉间已经染上污泥。如果他们将来变本加厉地骂起来,这个社会还可以居住吗?”〔56〕这最后一句令人心惊。

不幸的是,胡适和李四光的忧虑并非多余。事实证明,甚至历史证明,他们的担忧不仅是事实,而且是历史:上面的高长虹不就是事实的应验吗?后来也即“将来”的红卫兵不是变本加厉的张口就骂,外加抬手就打吗?这是不是一种文化承结?漫骂对文化生态的破坏,我们的确低估了;它对社会环境和人性的污染,我们也低估了;以及由此所造成的巨大的历史性的负面影响,我们更低估了。我们长期纠缠的,倒反是骂得对与不对之类,这样的错舛令人啼笑皆非。   

在鲁迅骂人的作品中,《辱骂和恐吓决不是战斗》是一个特例。如题,它表明了鲁迅对骂人的否定态度,这种态度在鲁迅那里是多么的难能可贵。特别是看到鲁迅把骂人视为“上海流氓的行为”和“一种坏脾气”,真是要为鲁迅欢呼,尽管,此前鲁迅骂过梁实秋是“乏走狗”,此后又骂施蜇存是“叭儿”。遗憾的是,就在同这一篇幅中,就又出现了这样的字眼:叭儿狗——“这一份遗产,还是都让给叭儿狗文艺家去承受罢。”〔57〕这叭儿狗不是具指,是泛骂。题文之间,悖反如此。不知道是鲁迅认为这不是骂,还是骂已成为不自觉。文章最后,看到鲁迅依然认同宋人黄庭坚的“嬉笑怒骂,皆成文章”。原来,鲁迅反对的是“辱骂”,但不反对一般的骂,包括“怒骂”。只是又不知,什么骂不是辱骂,有无辱之骂吗?骂人为狗,既是怒骂,又是辱骂,抑或两者兼具。

八、“由骂而生出骂以上的事情来”   

骂作为一种文化,其形成并非始自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而是结胎于五四之前。如果寻根究底,它又源于中国传统文化,是传统文化中旧文人沿袭下来的一种恶习。但,新文化自命为“新”,它在反对旧文化时,却复制了旧文人的那一套习性,这就使所谓“新”文化至少在文化方式上“似新还旧”。骂,即为其旧症之一。问题是,有了这样的五四新文化,就会有三十年代,有了三十年代,就会有六十年代。这既非出于某一个人的虚构,也不是谁在这里附会:五四时期的“选学妖孽”、“桐城谬种”,三十年代的“洋场恶少”、“叭儿”、“走狗”,六十年代的“牛鬼蛇神”、“残渣余孽”,这不是谁在“瓜蔓抄”,它们原本就是一根藤。   

这种检讨如果比较细致的话,可以看出,五四新文化并非铁板一块,即以其主要人物而论,胡适、陈独秀、鲁迅,包括钱玄同,他们都有明显的不同。在这个“他们”中,真正不同的是胡适,胡适是他们中的一个例外,而且是孤立的例外,后几位的组合则形成了另一个“他们”。“他”与“他们”的对比,就决定了五四新文化的去向。就胡适而言,在提倡白话文之始,人还在美国,就致信陈独秀:
  
此事之是非,非一朝一夕所能定,亦非一二人所能定。甚愿国中人士能平心静气与吾辈同力研究此问题。讨论既熟,是非自明。吾辈已张革命之旗,虽不容退缩,然亦决不敢以吾辈所主张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58〕这是一种理性的态度,非绝对论的态度,讨论的态度,真正的文化建设的态度。然而,陈独秀的回信是这样:
  
鄙意容纳异议,自由讨论,固为学术发达之原则,独于改良中国文学当以白话为正宗之说,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这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59〕这是独断论的态度,绝对的态度,不容讨论的态度,也是文化专制的态度。那么,鲁迅呢?三人行而两人对立,他倾向于哪一方?请看鲁迅五四后的一段自白:   

我总要上下四方寻求,得到一种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即使人死了真有灵魂,因这最恶的心,应该堕入地狱,也将决不改悔,总要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60〕   

与陈独秀的偏激化、非理性化和极端化相比,这种态度无以复加。如果钱玄同仅仅是骂,这里则是比骂更舍得一身剐的“咒”。而且在咒之外,还可以看见内文有这样两句,一句是:“只要对于白话文来加以谋害者,都应该灭亡”;另一句也是:“只要对于白话文来加以谋害者,都应该灭亡!”  
 
这样一种文化,连骂带咒,而且包含着独断与专制,再加上激进的绝对化倾向,如果要说其“新”,不知道新在哪里。然而,这却是二十世纪文化之始。孕化之初就胎位不正,后来的三十年代、六十年代等,就不过是它的复制、扩大、变形与恶化罢了。   

胡适虽然是五四新文化的首倡者,是新文化之源,但“形势比人强”,上面指出的那个数量化的对比,“他”与“他们”的对比,就注定了他的边缘化,也注定了五四后新文化的命运。因此,面对“五四新文化”,如果要问是“谁的新文化”,就应该说,不是胡,而是陈与鲁。陈后来从事政治,胡、鲁五四后也文化分流,形成了不同的“胡文化”与“鲁文化”,但,分化在后,萌芽于前,新文化运动之始,他们的价值分殊就清清楚楚。

二十世纪以来,中国大陆这一支的新文化就在抑胡扬鲁的文化旋律中结束。今年是2004年,为新世纪文化创制之始,它距上个世纪新文化运动的1915年百年纪日,还差短短的十来个年头。此刻,返观上个世纪的文化历程,并检讨其得失,其实是在为本世纪文化招魂。历史大门的钥匙往往藏在历史的密室里。回头看,近一个世纪以来打进历史暗箱从而被冷藏起来的“胡文化”,恰恰能给二十世纪的文化创制提供良好的价值参系。当然,这里所说的“胡文化”(包括相对应的“鲁文化”),在精神层面上,主要不是指语言文化、学术文化、艺术文化等,而是指思想文化、政治文化和伦理文化,或者说,是文化在思想、政治、伦理等领域的体现。

就“胡文化”而言,它在思想上的自由主义,政治上的和平主义,伦理上的宽容主义,以及文化形态上的多元主义和文化思维上的非绝对主义等,是二十世纪的文化缺环(因为“鲁文化”不但没有这些内容,而且在价值上正好相反),也是二十一世纪文化构建的重心所在。当然,“鲁文化”也是一种资源,并非丧失生命力,它的体制外的批判性,正可补“胡文化”之不足,也为新世纪之所需。只是,就二十一世纪的文化创制而言,那种偏斜于“动物上阵”的文化形态,是不是应当逊位于整体上体现了自由主义文明的“胡文化”的?因此,在新世纪文化建设的方向上,本文写到这里,也就剩下四个字:回到“胡适”。

注释【续】:   

〔26〕《华盖集•并非闲话》,《鲁迅全集》卷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75页。   
〔27〕《华盖集•“碰壁”之余》,《鲁迅全集》卷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15页。   
〔28〕转引胡颂平:《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第六册,台北联经1984年版,第1988页。   
〔29〕〔34〕《三闲集•我的态度气量和年纪》,《鲁迅全集》卷四,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11、110页。   
〔30〕〔31〕《胡适日记全编》卷四,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12、215页。   〔32〕《二心集•上海文艺之一瞥》,《鲁迅全集》卷四,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91~292页。   
〔33〕〔35〕《且介亭杂文二集•七论“文人相轻”——两伤》,《鲁迅全集》卷六,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18~219、405页。   
〔36〕孔另境:《我的回忆》,见《鲁迅回忆录》中,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551~552页。   
〔37〕〔48〕〔55〕转引胡颂平:《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第十册,台北联经1984年版,第3690、3860、629~630页。   
〔38〕〔39〕《鲁迅景宋通信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94、236页。   〔40〕《两地书•十九》,《鲁迅全集》卷十一,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68页。   
〔41〕《集外集拾遗补编•新的世故》,《鲁迅全集》卷八,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54页。   
〔42〕《南腔北调集•答杨*8人先生公开信的公开信》,《鲁迅全集》卷四,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628页。   
〔43〕《三闲集•通信》,《鲁迅全集》卷四,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00页。   
〔44〕转引自《大学人文读本•人与国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5页。   
〔45〕〔46〕胡适《我的信仰》,《胡适文集》卷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1页。   
〔47〕《胡适日记全编》卷一,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519页。   
〔49〕《鲁迅致章廷谦》,《鲁迅全集》卷十二,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5页。   
〔50〕〔53〕〔54〕转引自《鲁迅论争集》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38、332、338页。   
〔51〕〔52〕转引《花边文学•谩骂》,《鲁迅全集》卷五,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431页。   
〔57〕《南腔北调集•辱骂和恐吓决不是战斗》,《鲁迅全集》卷四,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453页。  〔58〕〔59〕转引胡适:《容忍与自由》,《胡适文集》卷十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827页。   〔60〕《朝花夕拾•〈二十四孝图〉》,《鲁迅全集》卷二,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51页。

【全文完】[/code]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2011-8-16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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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unlover

#3  

鲁迅那会儿没网络,有的话,一定有人骂他娘,甚至更不堪的话,至于他会怎么回,诸位发挥想象力吧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2011-8-16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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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unlover

#4  

鲁迅最大的文化贡献是作为首创深刻揭示了中国人的劣根性,但他本人决非出自污泥而不染。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2011-8-16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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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y

#5  

  魯迅的雜文,如果不是首創,也是自成一體。



千江漁翁,泠然御風。手揮無絃,目送歸鴻。
2011-8-17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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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y

#6  

  只看了第一部分。胡適後來對“廢除漢字,改用字母”的主張,態度變得游移。對白話文和白話詩倒是一貫的。古詩做得最好的,大概要算郁達夫了。



千江漁翁,泠然御風。手揮無絃,目送歸鴻。
2011-8-17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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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y

#7  

  有的髒話,說得多了,往往會離開原意。譬如,表示驚訝的感嘆詞“哇塞”,現在大概很少有人去關注它罵人的原意了。但我還是避免用它。



千江漁翁,泠然御風。手揮無絃,目送歸鴻。
2011-8-17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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