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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尔里奇:后窗(侦探小说)

    后窗

    [美] 康奈尔·伍尔里奇


    我不知道他们的名字。我从没听见过他们的声音.严格说来,我甚至没见过他们,因为相隔那样的距离,他们的脸太小,根本说不清有些什么特征。但是,我可以构想出一张他们来来去去、他们的日常习惯和活动的时间表。他们是我周围的后窗居民。
      
    诚然,我觉得这的确有点儿像窥视,由于过分的专注,甚至会被误解成窥视者汤姆(英国传说中人物,是考文垂市的一个裁缝,因偷看戈黛娃夫人裸体骑马过市而致双目失明)。这不是我的过错,这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这段时间里,我的活动受到严格的限制。我可以从窗前回到床上,从床上走到窗前,仅此而且。在天气温暖的时候,那扇凸窗是我后房间最吸引人的地方。窗子没有装纱窗,所以我只有把灯关掉才能坐在那里,否则的话,周围所有的虫子都会在我身上叮。我不能睡觉,因为我常常要做大量的锻炼。我从来没有养成用读书来排遣烦恼的习惯,因此也没把书打开。嗨,我该干什么呢.就这么紧闭双眼坐在窗前?

      不妨胡乱地看上几眼:在正前方,方窗子里,有一对紧张不安的小夫妻,二十不到的年纪,刚刚结婚,要他们在家里待上一个晚上,简直像杀了他们。他们总是那么匆匆忙忙地要出去,不管去哪里,从来记不住关灯。在我看见的次数中没有一次是例外。但是,他们也从来没有忘记关灯。我想把这称作延迟的行动,往后你们就会明白。每次外出五分钟左右,那个男的就会发疯似的奔回来,也许是从街上一路奔回来,匆匆地去关开关。然后,出去的时候,在黑暗中绊倒在什么东西上。那两个人让我暗暗好笑。

      往下是第二户人家,窗子的视角已经窄了点。那里每天晚上也有一盏灯会熄掉。关于这盏灯的事,常常使我略感悲伤。一个女人和她的孩子住在那里,我想是个年轻的寡妇。我会看见她将孩子放在床上,然后俯下身于去亲她,依依不舍的样子。她会将灯光避开孩子,坐在那里画眉毛抹口红。然后,她就出去.不到天快亮的时候她是不会回来的。有一次我还没睡,往哪里一看,只见她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脑袋埋在双臂理。这样的事情,常常使我略感悲伤。

      再往下是第三户人家,屋子里的情景什么也看不见,几扇窗子只剩下些狭长的口子,就像中世纪的城垛一样,这是由于透视的缘故.我们绕过了它,看见尽头的那栋楼。它的正面又暴露无遗,因为它与别的房子,包括我的那间在内,形成直角,填住了所有这些房子所背靠的内部的凹陷。从我那圆形的凸窗,我可以看到那里面,就像看一个后墙被拆除的玩具小屋一样方便。按比例缩减到同样大小。

      这是一座公寓楼。它在最初的设计时,就有意与众不同,不仅仅是分割成带家具的房间。它比周围其他的房子都高出两层楼,并有后楼太平梯,以显示它的特色.但是它旧了,显然无所收益。目前正在对它进行现代化改造之中。他们没有同时对整栋楼进行清理,而是一层一层地进行,为的是尽可能少损失一点租金收入。在它让人看见的六套后房间中,最顶上的已经装修完毕,但还没有租出去。现在,他们在装修第五楼的房间,斧凿声和锯木声使得上上下下窝在大楼“里面”的人都不得安宁。

      我为四楼的那对夫妻难过。我常纳闷,他们怎么忍受得了头顶上的那份暄闹。更何况,做妻子的还是个老病鬼;尽管相隔较远,但是从她那有气无力的行动和露天只穿浴袍的样子,我可以看得出她有病。有时候我看见她坐在窗前,抱着头。我常纳闷,做丈夫的为什么不请个大夫来为她看看,不过,也许他们付不起钱。他好像没有工作。在拉下的窗帘后面,他们卧室的灯常常亮到深夜,似乎她病况不好,他坐着陪她。特别是有一个晚上,他想必是不得不陪她通宵,直到天快亮时,灯还不熄。倒不是说我一直坐在那里看着,而是到凌晨三点,当我最终从椅子上起来,想到床上去,试试能不能睡一会儿时,他们的灯还亮着。到了黎明时分,我仍然没能睡着,就跳跃着回到窗前,那盏灯还在棕黄色的窗帘后面隐隐约约地向外窥视。

      几分钟之后,随着第一道曙光的出现,灯光突然从窗帘四周暗掉,眨眼之间,不是那个房间,而是另外一个房间的窗帘——所有的窗帘原先都拉了下来——拉了上去,我看见他站在那里朝外张望。

      他手里夹着一支香烟,我看不见,但是从他不断将手伸到嘴边那种神经质的抽搐以及从他头顶冒出的青烟,我可以判断出来。我想他是在为妻子担忧。我并不为此而责怪他。每个做丈夫的都会这样的。她肯定是在经受了整整一个晚上的折磨之后,刚睡了过去。接着,最多又过一个小时左右,锯木声和水桶的碰撞声又将在他们头顶响起。嗨,这不关我的事,我对自己说,但是他真的应该将她搬出那里。如果我有一个生病的妻子……

      他稍稍向外探着身子,也许超出窗框一英寸,小心翼翼地浏览着他前面空四方院里紧挨在一起的房屋的后部。即便在远处,当一个人在发呆时,你也能看得出来。他抬着头的样子煞有介事,但是他其实并没有盯住任何一个地方看,他是在慢慢地浏览那些房子,从在他对面的我这里开始。浏览到最后,我知道他的目光又会跃到我这里,再从头看起。没等他重新开始,我在房间里先往后退了几步,让他的目光安全通过。我不想让他觉得我坐在那里窥探他的私事。我的房间里还有足够的灰蒙蒙的夜色使我稍稍的后退不致引起他的注意。

      一会儿之后,我回到了原先的位子,他已经走了。他又拉起了两幅窗帘。卧室的窗帘依然没有拉起。我隐隐纳闷,他为什么要那样特别、仔细地凝视他周围那些后窗,他的目光扫了半个圆圈。在这样的时候,窗前根本没有人,当然,这并无关紧要。这只是有点儿怪,跟他为妻子担心、不安的心情不合拍.当你担心、不安的时候,那是一种内心的专注,你看任何东西都是视若无睹。当你大范围地扫视窗子时,那就暴露了你表面的专心,外在的兴趣。一个人很难将二者调合起来。把这种矛盾的现象称作微不足道的小事恰恰增加了它的重要性。只有像我这样闲得发慌的人才会注意它。

      打那之后,从那套房间的窗子来判断,那里面依然毫无生气.他肯定不是出去就是上床了。三幅窗帘保持在正常的高度,遮着卧室的窗帘依然下着。没多久,山姆,我的白天男佣给我买来了鸡蛋和晨报,我得用报纸消磨掉一段时间。我不再去想别人家的窗子,盯着它们看。

      整个上午,太阳在向椭圆形的天空的一边斜去,下午,它移到了另外一边。然后,从两边看,它都在下坠,又到了晚上——又一个白天过去了。

      四方院周围的灯纷纷亮起。随处都有一堵墙,像传声板似的,将开得太响的收音机的一段节目传过来.如果你仔细听,还能听见里面夹杂着碟子的碰撞声,隐隐的、远远的。作为他们生命的小小的习惯之链自行解开。他们都被那些小小的习惯束缚着,比任何狱卒设计的约束衣束缚得都紧,尽管他们自以为是自由之身。那对紧张不安的小夫妻在夜色中朝空旷的地方狂奔,他忘了关灯,又奔回来,把灯关掉,在第二天黎明到来前,他们的家一直是黑乎乎的。那个女人将孩子抱上床,伤心地伏在小床上,然后万般无奈地坐下来抹口红。

      在那个与长长的内“街”成直角的四楼的套房里,三幅窗帘依然拉起着,第四幅则整天都拉得严严实实.我一直没有意识到它,因为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特别留意过它,或想到过它。白天,我的目光偶尔也许曾停留在那些窗子上面,但我的思绪却在别处。只是当最旁边一个房间(他们的厨房)拉起的窗帝后面一盏灯突然亮起的时候,我才意识过。那些窗帘整天都没人动过。那也把另外一件事情带进我的头脑,而在此之前我根本都没想过:我一天都没看见那个女人了。在这之前,我一直都没看见那些窗子里面有生命的迹象。

      他从外面进来了。门在他们厨房的对面,窗子的另一边。他头上戴着帽子,所以我知道他刚从外面进来。

      他没有将帽子脱下。好像不再有人将它脱下似的。相反,他将一只手插进头发根里,将帽子朝脑后一推。我知道,那个动作并不表示在擦汗。人们擦汗的时候,手会往旁边一甩,而他是往上掠过额头。那是表示某种烦恼或没有把握。再说,如果他是热得难受的话,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应该是干脆将帽子脱掉。

      她没有出来接她。那条将我们束缚的、牢固的习惯、习俗之链的第一节啪地一声裂开了。

      她一定病得很厉害,所以整天躺在床上,在那个窗帘拉低的房间里。我注视着。他站在老地方,离那里两个房间.期望变成了惊奇,惊奇变成了不解。真怪,我想,他怎么不到她那里去。至少也要走到门口,朝里面看看她怎么样了。

      也许她睡着了,他不想打扰她。接着我立即又想到;但是他看都没朝里面看过她,怎么能肯定她睡着了呢?他只是一个人走了进来。

      他走上前来,站在窗口,像天刚亮时一样。山姆早已将我的碟盘拿了出去,我的灯关掉了。我坚守我的岗位,我知道在这黑乎乎的凸窗里面,他看不见我。他一动不动地在那里站了几分钟。现在他的神态显出很正常的内心专注的样子。他朝下茫然凝视,陷入沉思之中。

      我对自己说,他在为她担心,像任何男人会为自己的妻子担心一样。这是世界上最自然的事情。不过,奇怪的是,他居然让她待在那样的黑暗之中,不走近她。如果他为她担心,为什么回来时不至少在门口朝里面看看她呢?这又是内部动机与外部表现的一种微小的不协调。就在我这么思忖的时候,原先的那种不协调,就是我白天注意到的那种,又重复了。他回过神来,抬起了头,我看得出来,他又在慢慢地环视后窗的全景。确实,这次灯光是在他的后面,但是已经足以让我看出他脑袋细微但不间断的摆动。我小心翼翼地纹丝不动,直到远处的目光安全地从我这里通过。行动容易招人眼目。

      他为什么对别人家的窗子那么有兴趣呢,我超然地纳闷着。当然,几乎是在同时,一道有效的刹车砰地刹住了这个过于漫延的念头:看看谁在讲话。你自己又怎么样呢?

      我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不同之处。我没有什么要担心的。而他,也许有。

      窗帘又放了下来。不透光的米色窗帘后面,灯还亮着。但是在那幅整天没拉起的窗帘后面,那房间依然漆黑一片。

      时间过去了。很难说过去了多久——一刻钟,二十分钟。一个后院里,有一只蟋蟀在啾鸣.山姆在回家过夜之前进来看看我需要什么东西。我说不要什么了——没事了,走吧。他耷拉着脑袋在那里站了一分钟。然后,我看见他轻轻摇摇头,好像是针对某件他不喜欢的东西。“什么事?”我问。

      “你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吗?我的老母亲告诉过我,而她一辈子没对我说过谎。我也从没见它失灵过。”

      “什么,那只蟋蟀?”

      “任何时候,只要听到一只蟋蟀在叫,那就是死的征兆——就在附近。”

      我用手背朝他甩了一下。“嗯,它不在这里,所以你不必害怕。”

      他出去了,嘴里还固执地嘟哝着:“可是它就在附近。离这儿不太远。肯定是的。”

      门在他背后关上了,我一个人留在黑暗中的屋子里。

      这是个闷热的夜晚,比昨天晚上更闷,即便坐在打开的窗前,我也感到透不过气来。我纳闷,不知道他怎么——对面的陌生人——能够在拉得严严实实的窗帘后面承受这样的闷热。

      就在我这么漫无头绪地思索着这件事情,眼看着就要想到点子上,产生某种怀疑的时候,窗帘又拉了起来,我的那个疑点又溜走了,像原来一样没有定形,也没逮到个机会落到任何实处。

      他站在当中的窗子前,那是起居室。他脱去了外衣和衬衫,只穿着背心,光着膀子。他自己承受不住,我想——闷热。

      起先,我猜不出他要干什么。他似乎在垂直方向,也就是上上下下地忙碌,而不是横向的忙碌。他待在一个地方,但不断地头往下一缩,不见了人影儿,接着身子往上一长,又露面了,间隔时间不规则。简直像是在做健身运动,只是下蹲起立的时间不那么平均罢了。有时候,他下蹲的时间很长,而有时他一下子就审起来。有时候,他会迅速连续地下蹲两三次,那里有一种伸展得很开的黑色的V将他与窗子隔开。不管那是什么,反正窗台将我的视线往上面引去,我看见了那个V上有一根长薄片。那个V的作用只是挡掉他的背心的下摆,也许只挡掉十六分之一英寸。但我在别的时候没有见过它,我说不出那是什么。

      突然,自打窗帘拉起后他第一次离开了它,绕过它来到了外面,在房间的另外一个地方弯下腰去,又直起腰来,抱着一捧东西,从我这里看过去像是五颜六色的三角旗。他走到V后面,将那些东西甩过V,让它们往下滚落,然后搁在了那里。他身子往下一缩,好久没见他的影子。

      那些甩过V的“三角旗”在我的眼前不断变换着颜色。我的视力很好。一会儿时白色,一会儿是红色,再一会儿又是蓝色。

      接着,我明白了。它们是女人的衣服,他在一件一件地往下拉,每次都是拉最上面的一件。突然全都不见了,V又成了黑的、空的,他的身体又出现了。现在我明白那是什么,他在干什么了。那些衣服告诉了我。他也为我证实。他把双臂向V的两端张开,我看得见他急拉猛拽,好像在使劲往下压,突然,那个V折了起来,变成了一个立体的锲形。然后他上半身作着滚动的样子,那个锲形消失在一个角落里。

      他在收拾一只箱子,将他妻子的东西收拾进一只直立的大箱子里。

      不一会儿,他又出现在厨房的窗子前,在那儿静静地站了一会儿。我看见他抬起胳膊掠过前额,不是一次,而是好几次,然后往空中一甩。诚然,在这样的夜晚干这活也真够热的。然后,他顺着墙住上摸,拿下了一件东西。既然他是在厨房里,我的想象力告诉我那是一个柜子、一个瓶。

      后来,我看见他的手朝嘴边迅速递了两三回。我宽容地对自己说:收拾过一只箱子后,十个男人中有九个会这么做——好好喝上一通。如果第十个人不这么做,那只是因为他手边没有酒。

      然后,他又走近窗子,站在窗子旁边,所以他的脑袋和肩膀都只露出一丁点儿。他凝神向外窥视黑乎乎的四方院子,扫视那一排排窗子,这会儿,大部分窗子里都没点灯。他总是从我的窗子的对面,也就是他的左面看起,看上一圈。

      这是我一个晚上看见他第二次这样做。清晨也做过一次,一共是三次。我暗暗好笑。你简直会以为他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也许什么也没有,只不过是一种小小的怪癖,而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我自己也有,每个人都有。

      他退回房间里,房间的灯媳掉了。他的身影进入隔壁一个依然亮着灯的房间,起居室。那个房间接着也熄了灯。他走进第三个房间,也就是整天没拉起窗帘的卧室时,没有开灯,我并没感到意外。他不想打扰她,当然——特别是如果她明天要出门去疗养的话,从他给她收拾箱子可以看出来。上路之前她需要一切她所能够得到的休息。摸黑上床对他来说简单得很。

      但是,过了一会儿,在黑灯瞎火的起居室里,突然亮起了火柴擦出来的火花,这倒让我吃了一惊。他肯定是躺在那里,打算在沙发或别的什么东西里过夜。他根本没走进卧室,一直待在卧室外面。这倒叫我百思不得其解。这也太麻木不仁了。

      十来分钟后,又有火柴亮了一下,还是来自那个起居室的窗子。他无法入眠。

      这个夜令我们两个同样陷入沉思——一个是凸窗里极好奇心迷住的人,一个是四楼套房里一支一支抽着烟的人——却都没有得到任何答案。只有那只蟋蟀在无休无止地啾鸣。

      曙光初露,我又回到了窗前。不是为了他。我的被褥像一床滚烫的炭。当山姆进来为我收拾时,发现我在窗子前。“你会把身体弄垮的,杰弗先生,”他只这么说了一句。

      一开始,对面一时间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然后,突然间,我看见他的脑袋从起居室下面的什么地方冒了出来,所以,我知道我没清错;他在那里的沙发或安乐椅里过了一夜.现在,当然咯,他会去看望她,看着她怎么样,是不是好了一点。这只是一种普通的人性。就我判断,他有两个晚上没走近过她了。

      他没有去看她。他穿好衣服,朝对面走去,进了厨房,站在那里,双手并用,狼吞虎咽地吃了点东西。然后,他突然转过身来,走到一边。我知道那是套房的门的方向,好像是听到了什么召唤,门铃响之类.

      不错,转眼间他就回来了,后面跟着两个戴皮围裙的男人。捷运公司的雇员。我看见他站在一旁,那两个人费力地将那个黑色的立体楔形的东西往他们来的那个方向搬。他不单单是袖手旁观。他守在他们旁边,来回走动着,他焦虑地要看到他们把这件事干好.

      然后,他又一个人回来,我看见他用手臂擦着头,好像出力干活,弄出一身汗的是他,而不是他们。
      
    他就这样打发走了她的箱子,送到她要去的地方。就是这么回事。

      他又顺着墙壁往上摸,拿下了一件东西。他又在拿酒喝。两口、三口。我对自己说,有点儿困惑。是的,但这次他没在收拾箱子。箱子昨天晚上已经收拾好了。那这次干的什么重活呢?弄出这一头汗,而且还需要烈酒刺激?

      现在,过了这么多个小时之后,他终于进屋看她去了。我看见他的身影经过起居室,进了卧室。那幅一直拉得严严实实的窗帘现在拉了上去。然后他回过头,看看身后。那副样子,即使从我这儿看过去,也不会看错。他没朝某个固定的方向着,像人们看一个人那样.而是从一边看到另一边,从上面看到下面,又看四周,就像是在打量——一个空房间.

      他后退一步,稍微弯下点身子,双臂猛地往前一伸,一条没人用的垫被和卧具就倒放在了床脚跟前,就那么摊放在那里,被子里没有人。不一会儿,第二套又放了上去.

      她不在那里。

      人们爱用“延迟的行动”这个词。这时我明白了它的意思。整整两天的时间里,一种无形的不安,一种不切实际的怀疑,我不知该怎么称呼它,一直在我得脑子里盘旋,像一条飞虫寻找降落的地方.不止一次,就在它准备降落下来的时候,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一件微不足道的但又令人鼓舞的事情,比如根本很不正常地拉严了很久的窗帘的升起,就足以让它继续漫无目的飞舞,不让它停留过久,让我能认出它来.接触点久久地等候在那里,等着接受它。现在,出于某种原因,在他将空被褥倒放上去的一刹那之后,它落地了——嗖!接触点扩大了——或者说爆炸了,你想怎么说都行——变成了一桩确凿无疑的谋杀.

      换句话说,我脑子的理智成分远远及不上本能和下意识的成分。延迟的行动。现在这个行动赶上了那一个行动。从这个同步中进出的信息是:他对她做了手脚!

      我朝下望去,我的手抓住我的护膝,它被扎得这么紧。我用足力气把它拉开。我坚定地对自己说:再等一会儿,小心点,别着急。你什么也没看见。你什么也不知道。你只有一个不过硬的证据:你没再见到她。

      山姆站在餐具室的门口看着我。他责怪说:“你什么都没吃。你的脸像块裹尸布。”

      摸上去是有这种感觉。当脸上的血色不由自主地消失时,真有这种感觉,这种刺激人的感觉。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把他支走,别让他来打扰我的思路,于是我说;“山姆,楼下那幢楼的门牌号码是多少?别将头往外伸得太长,朝它呆着。”

      “不是瑟姆芬就是贝尼迪克特大街。”他搔着脖子,颇有把握地说。

      “这我知道。马上跑到转角上去,看看确切的号码,好吗?”

      “你为什么要知道那个呢?”他边问边转身要走。

      “不关你的事,”我耐着性子但口气坚定地说,对付这种局面,这样的态度永远都是行之有效的。就在他要关门的时候,我在他身后叫道:“你到了那里之后,到门洞里去,从邮箱上看看,能不能知道住四楼后间的是谁.别搞错了.留心别让人注意到你。”

      他边走边嘀咕,好像是说,“一个人整天没事可干,光是闲坐,他肯定会想些讨厌之极的事情出来——”门关上了,我坐下来,这下该好好动一番脑筋了。

      我对自己说;你这种可怕的推测到底有什么根据呀?让我们看看你得到了什么吧。只不过是他们的周而复始的日常习惯的这架机械装置,链带,出了点小毛病。1.第一天晚上灯光通宵未灭。2.第二天晚上他比平时晚进来。3.他没有脱下帽子。4.她没有出来接他——在灯光通宵未灭的前一天晚上以来,她没有露面。5.他收拾完她的箱子后喝了酒。但是,第二天早晨,刚把她的箱子送走,他就喝了三口烈酒。6.他内心不安,焦虑,但是强加于这上面的是外部那种对周围的后窗的不正常关心,这是很不协调的。7.在箱子送走前的那个晚上,他睡在起居室里,没有走进卧室。

      很好。如果她第一个晚上就病了,他为了她的健康而将她送走,那就自动将上述的第1、2、3、4点消除。剩下第5点和第6点就无关紧要、没有犯罪嫌疑了.但是突然出现了第7点,第1点就难以解释了。

      如果她在第一个晚上一生病就离开了家,那么他为什么上个晚上不想睡在他们的卧室里呢?伤感?难说。一个房间里有两张上等的床,而另一个房间里只有一只沙发或不舒服的安乐椅.如果她真的走了,他为什么不进卧室去呢?只是因为他想念她,因为他孤独?一个成年男人不应该那样。没错,她那时还在卧室里.

      这时,山姆回来了,他说:“那幢房子是贝尼迪克特大街525号.住在四楼后间的是拉尔斯·索沃尔德夫妇。”

      “嘘,”我叫他噤声,并用手背示意他别挡住我的视线。

      “要知道的是他;不想知道的也是他,”他坦然地嘀咕道,忙他该忙的去了。

      我开始费心思索。如果她还在那里,在昨天晚上她所在的卧室里,那么她不可能去了乡下,因为今天我没见她出过门。如果她昨天一早就离开了,所以我没看见,这还说得过去,因为我睡了几个小时觉,那段时间是个空档。但是今天早上我比他先起床,我在窗前坐了一会儿,才看见他的脑袋从沙发上抬起来。

      如果说她走了,那只能是昨天早晨走的。那么他为什么直到今天一直将窗帘拉严,被褥动都没动呢?最重要的是,昨天晚上他为什么待在卧室外面呢?显然她没有走,还在那里。今天,箱子一送走,他就进了卧室,将窗帘拉起,将被子翻过来,证明她没在那里。这就像是一个疯狂地盘旋的东西,让人看不清它的真相。

      不,问题也不在这儿。箱子刚一送走——

      箱子。

      问题就在这里。

      我回头看看,确信山姆和我之间的门是关紧的。我的手在电话机拨盘上犹豫了一会儿。博伊恩,这件事应该告诉他。他是负责调查谋杀罪的.反正我上次见到他时,他是管这种事的。我并不想跟一群陌生的警探打交道.我不想卷到超出我职责范围的是非圈子里去。或者说,办得到的话,不卷入到任何是非圈子里去.

      电话接错了两次,最后总算接通了,我终于找到了他。

      “喂,是博伊恩吗?我是哈尔·杰弗里斯——”

      “你好,你这六十二年来都在哪儿呀?”他热情地说。

      “这件事我们以后再说。现在我要你做的是记下一个名字和一个地址。准备好了吗?拉尔斯·索沃尔德,贝尼迪克特大街525号,四楼后间。记下了吗?”

      “四楼后间。记下了。干什么呀?”
      
    “调查。如果你开始调查的话,我坚信你会在那里发现一起谋杀案。不是为这件事,别来看我——我有把握。在这之前,那里一直住着一对夫妻。现在只剩下那个男的了.今天早晨,那个妻子的行李箱被送了出去.如果你能发现一个人看见她把她自己留在——”

      像这样大声地发号施令,何况对方还是个副探长,我自己听着都觉得有点轻率.他迟疑地说,“好吧,不过——”然后,他检受了我的发号施令。因为我是报案的人。为此我甚至彻底离开了窗子。我能够对他发号施令,并且不受责怪,因为他与我相识有年,他不怀疑我的可靠性。在这个大热天,我不想让我的房间里乱糟糟地挤满警察和侦探,轮流窥探那个窗子。让他们从正面去接触吧。

      “嗯,我们要看看我们会看到些什么,”他说。“我会随时把情况告诉你的。”

      我挂断电话,坐回到窗子前,注视,等待着事态的发展。我的位子像个大看台。或者不如说是在后台的位于.我只能从布景后面看,无法从前面看。我无法看见博伊恩开始工作。我只能看见结果,如果真有什么结果的话。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什么也没发生。我知道,警察的工作向来是秘密进行的,他们一定已经在干了。四楼窗子那儿的人影儿依然清晰可见,孤单单的,没有受到打扰,他没有出去。他坐立不安,在房间之间窜来审去,每一个地方都没有停留很久,但是他没有出去。一会儿我看见他又吃起了东西——这回是坐着吃的——一会儿他刮了脸,又一会儿他甚至想看报;但是没多久又把报纸搁下了。
      
    无形的小轮子在他四周转动。虽然只是刚刚起步,又小又无害。我暗暗纳闷道,如果他知道的话,他还会那样呆呆地留在那里吗,他会不会冲出门去溜走呢?这倒不是取决于他有没有罪,而是取决于他是不是感到自己有豁免权,感到自己能骗过他们。我自己已经确信他是有罪的,否则我也不会采取我已经采取的步骤。

      三点钟,我的电话铃响了。博伊恩来了回电。

      “杰弗里斯吗?嗯,我不知道。你刚才的话说得没头没闹,你就不能说得稍微详细一点吗?”

      “为什么?”我搪塞说,“我为什么非得说呢?”

      “我派了个人去那里侦查.我刚得到他的汇报。大楼看门人和几个邻居都说她昨天一早到乡下去疗养了。”

      “等一下。根据你派去的人的汇报,他们中有人看见她都吗?”

      “那么,你所得到的只是他给你的二手资料,而他的话没有任何根据。不是一个目击证人的陈述。”

      “那个男的给她买了车票并且送她上了火车,他从车站回来时被人碰上了。”

      “这个说法还是没有根据的,属于间接证明。”

      “我派了个人到车站去,可能的话,再找票务员问一下.不管怎么说,在那么个大清早,他是很惹人注目的。当然,我们正密切注视着他,同时,监视他的一切行动。只要一有机会我们就会冲进去搜查他的屋子。”

      我有一种预感,即使他们真的这么做,也不会发现什么.

      “别指望从我这里得到更多的线索。我已经把这件事交给你们了。我把该交出去的都交出去了。一个姓名,一个地址,还有一个意见。”

      “是的,在这以前,我一向高度重视你的意见,杰弗——”

      “但是现在不重视了,是不是?”

      “一点都不。问题是,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找到任何似乎与你的感觉吻合的东西。”

      “到目前为止,你们还没有走得很远。”

      他又回到了他的老调子上。“嗯,我们要看看我们会看到些什么。待会儿告诉你.”

      又过去了一个小时左右,太阳落山了。我看见对面那个人着手准备外出。他戴上了帽子,把手插在口袋里,静静地站在那里朝它看了一会儿。在数零钱,我猜想。我产生了一种特别的感觉:一种压抑住的兴奋,知道他一走,那些侦探们就会进去。我看见他最后朝房间四周看了一眼,便冷冷地想:兄弟,如果你要藏什么东西,现在是藏地时候了。

      他走了。套房里顿时空无一人,但我相信那是一种假象。这时候,就是火灾警报也别想让我的目光离开那些窗子。突然,他刚刚从那里出去地那扇门稍稍打开,两个人一前一后地潜了进来。现在他们来了。他们将门在身后关上,立刻分散开来,忙碌起来。一个进了卧室,一个进了厨房,他们开始从套房的这两个顶端干起来,各自往另一个顶端搜去。他们搜得很彻底。我看得见他们把每一件东西都从上查到下。他们一起进了起居室.一个人查看一个角落,另外一个人查看另一个角落.

      在听到警报之前,他们已经干好了。我可以从他们直起身子,站在那里,泄气地对视了一会儿的样子看出这一点。然后,两人同时猛地转过头去,肯定是门铃声表明他回来了,他们迅速跑了出去。

      我倒没有过分地沮丧,这是我预料之中的。我一直觉得他们在那里不会找到什么罪证。那只箱子已经运走了。

      他进来了,臂弯里挟着一只大大的褐色纸包。我紧紧盯着他,想看看他是不是发现他不在时有人进过他的屋子。显然他没发现。他们做这种事是行家。

      那天晚上他就一直待在那里。直挺挺地坐着,安然无恙。他胡乱喝了点酒,我看见他坐在窗前.他的手不时地会举起来,但是喝得并不过度。现在,显然一切都在控制之中,紧张的时候已经过去——箱子已经送出。


      一个晚上注视着他,我暗暗思忖:他为什么不出去?如果我猜得不错——我确实没错——既然箱子已经送出,他为什么还要留下来呢?答案是现成的!因为他不知道已经有人盯上了他。他认为不必着急。她一走,他就走,反而危险,不如再待一会儿。

      夜在消逝。我坐在那里等着博伊恩的电话.电话来得比我预计的要迟。我在黑暗中拎起话筒。这会儿,对面那个人准备上床了。他原先一直坐在厨房里喝酒,这会儿站了起来,关掉了灯。他进了起居室,打开了灯.他开始将衬衣的下摆从裤腰带里拉出来。我耳里听着博伊恩的声音,眼睛却盯着对面那个人。三角关系.

      “喂,杰弗!听着,什么都没找到。他出去的时候我们搜查了那里——”

      我差点想说,“我知道你们搜过了。我看见的,”但我及时止住了。

      “——什么都没找到。但是——”他停了下来,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说。我不耐烦地等着他往下说。

      “在楼下他的信箱里我们看见了一张寄给他的明信片。我们用弯的大头针将它从信箱里勾了出来——”

      “怎么样呢?”

      “是他妻子寄来的,昨天才写的,是从内地的某个农场发出的。我们抄下了信的内容:‘平安到达。已经感觉好受一点。爱你的,安娜。’”

      我无力但固执地说:“你说是昨天才写的。你有证据吗?上面的邮戳是几号?”

      他从扁桃体深处发出表示厌恶的声音。是对我,而不是对明信片.“邮戳被弄污了,一只角沾了水,墨迹糊了。”

      “全都糊了吗?”

      “年和日糊掉了,”他承认说。“时间和月份很清楚。八月。付寄的时间是下午7点30分。”

      这回我从咽喉里发出了表示厌恶的声音。“八月,下午7点30——1937或1939或1942。你无法证明它是怎样进入信箱得,是从邮差得邮袋里拿出来的呢,还是从别的什么写字桌的抽斗底下拿出来的呢?”

      “别说了,杰弗,”他说,“太离谱了。”

      我不知道我会说些什么。我是说,如果我不是在这时候恰巧看了一眼索沃尔德套房的起居室的话。也许就无话可说,那封明信片动摇了我,不管我承认不承认。但是我一直看着对面。他刚脱下衬衫,灯就熄了。但是卧室德灯没有亮。起居室里火柴光在摇曳,低低的,像是从安乐椅或是沙发上发出的。卧室里有两张空床,他却仍然待在卧室外面。

      “博伊恩,”我尖声说。“哪怕你找到的那张明信片是从另外一个世界寄来的我都不在乎。我说那个人把他的妻子干掉了!去追查他运出去的那只箱子。找到后把它打开——我想你会发现她的!”

      我没等听他打算怎么做,就把电话挂了.他没有再打过来,我猜想他尽管大声表示怀疑,毕竟还是会考虑一下我的建议的。

      整个晚上我都守在窗前,死死地盯着。后来又有过两次火柴光,相隔大约半小时。此后就再也没有了。他很可能就在那里睡着了。也许没有。我自己倒是要睡一会儿了,在初升太阳的强烈光线中,我终于抵挡不住睡意的侵袭。他要干什么的话,只会在黑暗的掩护下干而不会等到大白天。暂时不会有什么要监视的了。他在那里还有什么要做的呢?没有了,只是呆坐在那里,消磨掉一点令人宽怀的时间。

      好象是五分钟过后,山姆进来弄醒了我,不过这时已经时正午了。我不高兴地说:“我钉了张纸条,让你别吵我睡觉,你没看见吗?”

      他说.“看见的,但是你的老朋友博伊恩警官找你,我想你肯定想——”

      这次是私人访问。博伊恩没等我说话就走了进来,也没多少客套。

      我用话支走山姆:“到里面去,打两个鸡蛋。”

      博伊恩用镀锌铁皮似的声音说,“杰弗,你这样对我是什么意思呀?因为你。我做了一次大傻瓜。听了你的话,马上就派出手下去追查,却是白费力气。谢天谢地,我总算没有干出更傻的事,将这个家伙抓起来,带回去审问。”

      “哦,这么说来你认为没有这个必要?”我干巴巴地问道.

      他露出郑重其事的神色。“我的部门里并不是只有我一个人,你知道。我还有上司,我的行动要对他们负责。派我的一个手下坐一天半的火车到上帝遗弃的小车站,深入边远小镇,用的是我们部门的钱,这看起来是件大事,对不对——”

      “你们找到那只箱子了?”

      “我们通过捷运公司找到了它的下落,”他硬邦邦地说。

      “你们打开箱子了吗?”

      “岂止是打开呀。我们接触了邻近地区许多农家,索沃尔德太太坐一辆装农产品的卡车来到车站,用她自己的钥匙,亲自为我的手下打开了箱子!”

      我从他那里得到一个脸色,很少有人会从一个老朋友那里得到这样的脸色。他站在门口,笔挺挺的,像来福枪的枪杆;“我们把这件事全都忘了吧,好吗?这是我们能为彼此做的最好的事情。你变得不像你自己,我也损失了一部分零花钱,时间,差点儿发了脾气.这事就这样算了.如果你日后还想给我打电话,我会很高兴把家里的电话号码告诉你。”

      门砰的一声在他身后关上了。

      他冲出去后大约十分钟里,我的脑袋像被罩在约束衣里一样,毫无知觉。然后,它从麻木中挣脱出来。去警察的吧。也许我拿不出证据给他们,但我可以拿出证据给我自己,用这个方法或那个方法,一劳永逸。我不是错就是对,他用假面具蒙骗了他们。但是他朝着我的背,却是赤裸的,没有保护的。

      我把山姆叫了进来。“我们在那个季节坐着摩托艇兜风时用的那只小型望远镜还能用吗?”

      他在楼下某个地方找到了望远镜,拿了进来,吹了吹,用袖子擦起来。我先将它闲搁在我的膝盖上。我拿过一张纸,一支铅笔,在纸上写了几个字:“你拿她怎么样了?”

      我把它装进一个信封里封好,信封上没有写字。我对山姆说:“这就是我现在要你做的事,我要你表现得灵活一点。你拿着这个,走进525号大楼,上楼到四楼后间,把它从门底下塞进去。你的动作快,至少你以前动作挺快。让我们看看你的动作是否够快的,不让别人抓住你。等你平安下楼之后,稍微按一下外面的门铃,引起他的注意。”

      他的嘴巴张了开来。

      “别提任何问题,明白吗?我不是在开玩笑。”

      他走了,我拿起了望远镜。

      一两分钟之后,我将望远镜的焦距对准了他。一张脸跃入镜头,我第一次真正看见了他。乌黑的头发,不过毫无疑问是斯堪的纳维亚血统。看上去像个肌肉发达的家伙,虽然他的身躯并不高大。

      大约五分钟过去了。他的头猛地朝侧面转了过去。是门铃响了。信肯定已经塞了进去。

      他朝门口走去,后脑勺对着我。望远镜的镜头可以一路追踪他到后房间,以前我靠裸眼从没看到过那里。

      他先打开门,平视出去,所以没有看见那封信。他将门关上。然后弯下腰去,又直起腰来,他拿到了那封信。我看见他将信翻来翻去。

      他离开门口,来到窗子前。他觉得待在门口危险,离开那里安全。他不知道事情恰恰相反,他越是往屋子里面缩,越是危险。

      他将信打开,念了起来。天哪,我多么全神贯注地注视着他的表情啊。我的眼睛像蚂蝗似的盯着它。我看见他突然一阵惊恐、一阵抽搐——整张脸皮似乎都被拉到了耳朵背后,他的眼睛眯了起来,显出一副痴呆相。震惊。痛苦。他伸出手去摸到了墙,他靠在了墙上。然后他又慢慢地向门口走去。我可以看见他蹑手蹑脚地走近它,悄悄地追踪它,好像它是什么活的东西。他把门拉开一条细缝,别人根本看不出来,他心惊肉跳地从门缝里往外窥视。然后他将门关上,往回走,由于过分的绝望,步子摇摇晃晃的.他一屁股瘫坐在一张椅子上,抓住一只酒瓶。这回他是就着瓶颈喝酒。就在将嘴对着酒瓶的时候,他还扭过头去朝门口张望,心中的秘密一下于暴露在脸上。

      我放下了望远镜。

      有罪!绝对有罪,警察真该死!

      我的手伸向电话机,又缩了回来。有什么用呢,他们现在不会比原先更愿意听我的话。“你真该看看他的睑什么的。”我可以听见博伊恩回答:“任何人接到匿名信——不管是真是假——都会紧张的。你自己也不例外。”他们有一个活的索沃尔德太太作证据——或者说,他们认为他们有这么一个证据。我得给他们看一个死的,证明这两个索沃尔德太太不是一个人.我,从我的窗口.一定得让他们看见一具尸体。

      嗯,得先让他给我看。

      好几个小时之后我才达到了目的。整整一个下午,我始终转着这个念头。而他则像笼中药似的来回踱步。两个脑袋转着一个念头,把我的案子搞个水落石出。怎样将它掩盖住,怎样才能不让它被掩盖住。

      我怕他企图溜走,但是如果他真想溜的话,显然也得等到天黑,所以我还有一点时间。也许他还不想溜——除非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仍然觉得溜走比留下来更危险。

      周围那些我熟悉的景象和声音在不知不觉地消失,而我的主要思绪像洪流一样撞击着那个顽固地阻碍着它们的堤坝:怎样才能使他将那个地点暴露给我,我可以转而将它向警方揭示。

      我记得,我依稀意识到房东或别的什么人带着一个准房客来看六楼一个装修完毕的套房。这个套房比索沃尔德家高两层。五楼的套房还在装修。在某一个时刻,突然发生了一件巧得令人奇怪的事情,当然完全是偶然发生的。在同一个时刻,六楼的房东和房客及四楼的索沃尔德同时出现在起居室窗子旁。

      双方又同时从那里走进厨房,走过外面看不见的墙,出现在厨房窗子前.这真是不可思议,他们就像步履精确的散步者或者是用同一根线操纵的木偶。这样的事也许在今后的五十年里都不会再发生。他们很快就各自走开,再也不会重复这样的事情。

      问题是,这件事的某个方面打扰了我。某种裂缝或是障碍阻碍了思路的流畅。我花了一两分钟的时间。企图想出那是怎么回事,但是没有成功。现在,房东和房客走了,我只看见索沃尔德。我那无助的记忆难以回想起那幕情景。如果它重现的话,我的视力能够捕捉到它,但是它没有。

      它潜入我的下意识中,像酵母似的在那里发酵,我则回头解决手边的主要问题。

      我终于找到了办法。天色已经黑了,但我终于灵机一动。也许没什么用处,这个办法很笨拙,要兜圈子,但这是我能想到的唯一的办法。我唯一需要的是叫他吃惊地回一回头,朝某个方向迅速地迈出预防性的一步。为了他的这个简单、飘忽、短暂的暴露,我需要打两个电话,在这两个电话之间,需要他不在场半个小时左右。

      我划亮火柴,翻阅电话号码簿,找到了我所要找的:索沃尔德,拉尔斯。贝尼迪克特大街525号。……斯旺西5-2ll4。

      我吹熄火柴,在黑暗中拎起话筒。就像是可视电话,我可以看见电话那头的人,只不过不是通过电线,而是通过窗子到窗子这个直接的通道。

      他粗哑地说,“喂?”

      我想:多奇怪呀。我整整三天诅咒他是杀人凶手,可是直到现在才第一次听见他的声音。

      我不想掩饰我自己的声音。毕竟,他从没见过我,我也从没见过他。我说:“你拿到我的字条了吗?”

      他警觉地说:“你是谁?”

      “只是个碰巧知道的人。”

      他狡诈地说:“知道什么?”

      “知道你所知道的。你和我,只有我们两个。”

      他很克制。我什么也没听见。但是他不知道他又打开了另外一个通道.我将望远镜稳稳地搁在窗台的两本书上,高度正合适。通过窗子我看见他拉开了衬衫领子,好像领子紧得他受不了。然后他用手背挡在眼睛前,就像人们在灯光耀眼时常做的那样。

      他的声音坚定地传了过来。“我不明白你在说些什么。”

      “交易,我在谈交易。它对我应该有点价值,是不是呀?不让它进一步扩散。”我不想让他知道窗子的秘密。我还需要它们,我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它们。“那天晚上你没留心你的门。说不定是穿堂风把它吹开了一点。”

      这一下击中了他的要害,从话筒里甚至可以感觉到他胸口的起伏。“你什么也没看见。没什么可让你看的。”

      “这就得看你的了。我为什么要去叫警察呢?”我咳了一下。“如果能付我钱让我别去叫的话。”

      “哦,”他说。声音里有一种放下心来的感觉。“你是想——见我?是不是?”

      “这是最好的办法,是吗?你现在能出多少钱?”

      “我身边只有七十美元。”

      “好吧,其余的我们以后再谈。你知道湖畔公园在哪里吗?我现在就在公园附近。我们不妨就在那里见面吧。”大约要三十分钟时间,十五分钟去,十五分钟回来。“你走进公园,那里有一个小亭子。”

      “你们有多少人在那里?”他小心地问。

      “就我一个。一个人独占秘密就能获得收益。那样就不必跟别人分摊好处。”

      他似乎也喜欢这样。“我这就去,”他说,“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比以往更仔细地注视着他,直到他挂上电话。他一溜烟似地跑到最尽头那个房间——卧室,他一直没有走近过那里。他消失在那里的一个衣橱里,待了一分钟,又出来了。他肯定从那里的一个暗角落里或壁龛里拿出了什么东西,就连警探们也没找到。从他的手的活塞似的动作,在它伸进外衣之前的一刹那,我看出来他拿的是什么东西。一支手枪。

      我想,幸亏我不会到湖畔公园去等我的七十美元。

      屋里的灯熄灭了,他上路了。

      我把山姆叫进来。“我要你替我去做一件有点冒险的事情。事实上,相当冒险。你也许会断一条腿,也许会挨枪子儿,甚至会被逮捕。我们在一起有十年了,这件事如果我自己能做的话,我绝不会叫你去做。但我做不了,而这事又非做不可。”然后我告诉他,”从后门出去,穿过后院围篱,看看你能不能从太平梯爬进四楼套房。他将一扇窗子从顶上放下了一点儿。”

      “你要我去找什么呢?”

      “什么也别找。”警察已经去过那里,还能找到什么呢?“那里有三个房间。我要你把每样东西都弄乱一点儿,所有三个房间,让它们一看就是有人去过的样子。把每一块地毯边儿都翻起一点,把每把椅子和每张桌子都挪动一点儿,让橱门打开。不要漏掉一样东西。给,眼睛盯住这个。”我脱下自己的手表,给他戴上。“现在就去,你有二十五分钟的时间。只要你在二十五分钟之内出来,保你没事。时间一到,别再耽搁,这就出来,赶快出来。”

      “再从太平梯上爬下来吗?”

      “不。”他在紧张之中,不会记得窗子是不是被他拉起着。我不想让他背后遇险,宁愿让他正面遇险。我要守在我自己的窗前注视。“把窗子下紧,你从房门出来,为了你的生命安全,从正面离开那幢楼!”

      “我只是个让你随便骗骗的人,”他悲叹道,但还是去了.

      他从我底下的我们自己的地下室门出去,越过了围篱,如果周围窗子里有人向他质问,我就为他撑腰,说是我派他下去找东西的。但是没人质问他。以他的年纪,他干得着实不错。他毕竟不那么年轻了。尽管屋子后面的太平梯短了一截,他照样站在什么东西上,踩了上去。他爬进了屋子,打开了灯,看看我。我示意他继续,别胆怯。

      我注视着他的行动。我没有办法保护他,现在他已经过了房间,就连索沃尔德也有权开枪打他——这是擅闯民宅。我只能一如既往地躲在幕后。我不能到幕前去,给他望风,做他的盾牌。就连侦探们也安排个望风的。

      他在干的时候一定很紧张。我看着他干,比他紧张一倍。二十五分钟就像是五十分钟。他终于来到窗前,把窗子插销插紧。灯熄了,他走了出去。他成功了。我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憋了二十五分钟的气。

      我听见他用钥匙开街门,他上楼时我警觉地说:“别开这里的灯。去好好地喝上一顿吧,你的脸都快发白了,这对你来说可是破天荒的。”

      索沃尔德在离家去湖畔公园二十九分钟之后,回来了。一个维系一个人生命的短暂的时间极限。现在,这个冗长的交易到了终曲,希望来了。我乘他尚未注意到遗失了什么,拨出了第二个电话。时间很难掌握,但我一直坐在那里,手握听筒,不断地拨着号码,然后每次都将它挂断。他的电话号码是5-2114,他进屋时,我正拨到2,省下了前面那点时间。当他的手刚离开电灯开关,电话铃响了。

      这是个将要摊牌的电话。

      “我要你带的是钱,而不是枪;所以我没有露面。”我看见他露出了惊慌的神色。窗子的秘密还不能暴露。“我看见你走到大街上时,拍了拍外衣里面,你的枪就藏在那里。”也许他没拍,但是这会儿他已记不起是不是拍过了。作为一个不常带枪的人,身上带枪的时候常会做出这个动作。

      “很遗憾让你白跑了一趟。不过,你去的时候,我也没有浪费时间。现在,我所知道的比原先更多了。”

      这是个重要部分。我举起了望远镜,把镜头对准他,看他的反应。“我发现了——它在哪里。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我现在知道了你从哪里得到——它。你出去的时候,我就在那里。”

      没有说话的声音。只有急促的呼吸声。

      “你不相信我?朝四周看看。放下听筒,自己看一看。我找到它了。”

      他放下听筒,走到了起居室门口,关掉了灯。他只用扫视的目光朝周围看了一次,脑子里没有产生什么固定的印象,根本没有进入脑子。

      他走回电话机前时,脸带狞笑。他只是带着恶毒的满足感轻轻地说了句:“你撒谎。”

      接着,我看见他将听筒放下,把手拿开。我也挂上了电话。

      试验失败了。但是还没失败。他没有如我希望的那样暴露出那个地点。但是“你说谎”是一种不打自招,说明在那里可以发现真相,就在他身边的什么地方,就在那些房间的什么地方。在一个十分保险的地方,他不必担心,甚至不用看一看以确保万无一失.

      所以说,我的失败中又有一种乏味的胜利。但是对我毫无价值。

      他背对着我站在那里,我看不出他在干什么。我知道电话机就在他身前某个地方,但我相信他只是站在那里,在它后面沉思。他的脑袋略微低垂,仅此而已.我也已经将电话挂断。我甚至没看见他的胳膊肘移动。如果他的无名指在动,我也看不见。

      他那样站了一两分钟,最后走到一边去。那里的灯关着;我看不见他了。他十分谨慎,甚至连火柴都不划,而他有时候在黑暗中是划火柴照明的。

      我不再一门心思地想着注视他,我转而试图回想一些别的什么事情——这天下午房东和他那么不可思议地同时从一扇窗子走向另一扇窗子。我所能得到的最切实际的线索是:这就像你透过一块碎玻璃窗看东西,玻璃上的一条裂缝将反映出来的形象的匀称扭曲了一瞬间,直到它走过那个裂缝。但是我的这种想法不行,不是这么回事。窗子一直是开着的,当中也没玻璃。当时我没有使用望远镜。

      我的电话铃响了。我猜想是博伊恩打来的。在这个时候,不会是别人。也许,在反省了他对待我的那些粗鲁的态度之后——我毫无警觉地用平时的声音说了声“喂”。

      没有任何回音。

      我说:“喂?喂?喂?”我不断地提供着我的声音的样板。

      从头到尾没有任何声响。

      我最终挂上了电话。我注意到,对面仍然黑灯瞎火。

      山姆朝里张望,想看看是怎么回事。他喝多了,舌头有点粗,含含糊糊地说,“我现在可以走了吗?”我没听清他的话。我正盘算着另外想个办法诱骗对面的他说出正确的地点。我心不在焉地示意他可以走了。

      他又点儿摇晃地下到了底楼,在那里耽搁了一会儿之后,我听见街门在他身后关上了。可怜的山姆,他的酒量实在不怎么样.

      我一个人留在房间里,行动的自由局限在一张椅子里。

      突然,对面的一盏灯又亮了,眨眼工夫又灭了。他一定是想找什么东西,想看看他已经找好的某样东西在什么地方,发现不开灯就无法随意地拿到它。他几乎立刻就找到了它——不管是什么东西,随即又回去将灯关掉。他转身关灯的时候,我看见他朝窗外瞥了一眼。他没有到窗前来张望,只是在经过窗子时向外看了一眼.

      这件事使我有所触动,在我盯他的这么长时间里,他从没这么做过。如果可以将这种难以捉摸的事称为一瞥的话,我倒想将它称为有目的的一瞥。它绝对不是茫然的,毫无目的的,那里面有一种稳定的明亮的火花。它也不是那种我曾见过的他的警觉的扫视。它不是先从一边开始,然后扫视到我这边,也就是右边.它直截了当地朝我的凸窗的正中心射来,只持续了一瞬间,然后又过去了。灯灭了,他走了。

      有时候,人们的意识接受事物时不用脑子将它们的正确意思翻译出来。我的眼睛看见了那一瞥。我的脑子不愿将它正当地提炼。“那没有什么意思,”我想。“正巧碰上,只不过是他外出时经过灯光处正巧面对着这里。”

      延迟的行动。一个只有铃声没人说话的电话。是要测试声音?接着是寂无声息的黑暗,黑暗中两个人可以玩同样的游戏——不被人看见地搜索对方的窗子。灯光最后一刻的摇曳,这是一个下策,但是无可避免。一个离别时的目光,带有恶意的放射性。所有这些都沉了下来,但没有溶解。我的眼睛格守职责,是我的脑子没有尽职——至少没有及时抓住它。

      时间一分钟一分钟地过去。房子背面形成的熟悉的四方院子周围一片宁静。一种令人透不过气来的宁静。然后,一个声音进入了宁静之中,不知起于何处,来自何物。是一只蟋蟀在夜的静寂中发出的清楚无误的、断断续续的啾鸣,我想起山姆关于它们的迷信,他坚称这个迷信百验百灵。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对于待在周围这些昏睡着的房子中的人来说看来不是好事——

      山姆走了才十分钟左右。现在他又回来了,一定是忘记了什么东西。酒真误事。也许是帽子,甚至是他自己在市区的房门钥匙。他知道我不能下楼替他开门,他打算不声张,以为我也许会瞌睡,我只听见大门的锁上发出的一阵轻微的声响。这是一幢老式的有门廊的房子,有两扇挡风雨的外门,整夜都不受拘束地晃荡,外门里面是一个小门厅,再里面是内门,只要有一把简单的铁钥匙就能把它打开。酒使他的手有点抖,尽管他以前也曾碰到过一两次类似的麻烦,甚至在没喝酒的时候。划一根火柴可以帮他快点找到锁孔,但是,山姆又不抽烟。我知道他身上不像会有火柴。

      这会儿声音停止了。他肯定已经作罢,决定将一切留待明天再说,回头又走了。他没有进来,如果进来的话,他会让门自动砰地关上,他的习惯我太熟悉了。现在没有这种声响,他经常大大咧咧地弄出的砰的声响。

      接着,突然间它破裂了。为什么单在这个时候,,我不知道。这是我自己脑子的内部活动的某种秘密。它啪地一下闪烁,就像将爆的炸药,一颗火星顺着慢慢燃烧的导火线最后碰到了它。我不再去想山姆,前门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自从今天午后,它就一直等在那里,只是现在——此次延迟的行动更甚。去它妈的延迟的行动。

      房东和索沃尔德甚至同时从起居室窗口前走动.走过一堵没有门窗的墙,两人同时再一次出现在厨房里,仍然是一个在另一个的上面。但是那里出来的一个障碍、一道裂缝或一下跳跃,令我困惑。眼睛是靠得住的鉴定人。这事情跟时机无关,这是一种并行现象,或者不管怎么称呼它。那个障碍是垂直的,而不是平行的。那里有一个向上的“跳跃”。

      现在我找到答案了,我明白了。不能再等待。太好了,他们想要一个尸体?现在我就给他们一个。

      不管恼火不恼火,博伊恩这会儿好歹得听我的。我一刻也不耽搁,在黑暗中拨了他警察局的电话,我单凭记忆披着拨盘。拨盘没有发出很大的声响,只有轻轻的喀啦喀啦声。甚至还没那只蟋蟀的鸣声清晰——

      “他早就回家了,”值班警察说。

      这事不能再等了。“好吧,把他家里的电话号码告诉我。”

      他过了一分钟后给了我回音。“特拉法加,”他说。随后就没有了声音。

      “特拉法加什么?”没有声音。

      “喂?喂?”我拍打着电话。“接线员,我的电话断了,再给我接通。”可是连接线员也联系不上。

      我的电话没有被挂断。我的电话线被割断了。来得太突然了,正在+这时候被割断,说明是在我家里的什么地方被割断的。外面电话线通往地下室。

      延迟的行动。这次是最后的、致命的、说到底也是太迟的,一个光有铃声没人说话的电话。对面一个直视这儿的目光。“山姆”在一会儿之前试图回来。

      突然,死神就在这屋子里的某处,在我的身边。而我却无法动弹,我无法从这张椅子上站起来。即使我现在打通了博伊恩的电话,也已经为时太晚。时间根本来不及了。我想,我可以朝窗外呼喊我周围的那些沉睡的后窗邻居们。我的喊声会把他们引到窗前来。但是要把他们叫到这里来,时间是不够的。不等他们弄清楚喊声是从哪家传出来的,一切就又会停止,结束了。我没有张嘴.倒不是因为我很勇敢,而是因为那样做显然没有用处。

      他很快就会上来。他现在肯定已经在楼梯上了,虽然我听不见他的声音。连喀啦声也没有。有个喀啦声倒也能让我放心,因为可以知道他在哪里、这就像是被关在黑暗之中,周围某个地方有一条闪亮的、盘卷着的、默默无声的眼镜蛇。

      我身边没有武器,黑暗中伸手可及的,只有墙上的书.我从没读过那些书.是原来房客的书。书上有一座卢梭或孟德斯鸠的胸像,我从来无法确定到底是哪一位的像,反正是这两个长发松散的绅士中的一个。这是一座劣质的,淡褐色的泥塑胸像,但它也是我的前任房客留下来的。

      我在椅子上朝上弓起腰背,绝望地去抓那座胸像。我的指尖两次从胸像上滑落,第三次我摇动了它,第四次把它碰落到我的怀里,让我跌坐在了椅子里。我屁股下有一块气毯。这么热的天,我不需要用它来裹住身体,我一直用它来做椅子的软垫。我把它从屁股底下拉出来,把它像印地安勇士的毯子一样披在身上。然后我在椅子里蠕动着,让脑袋和一只肩膀悬在紧靠着墙的扶手外面。我把胸像放在另外一只向上耸起的肩膀上,摇摇晃晃的,权当是第二个脑袋,用毯子裹住了它的耳朵。在黑暗中。从背后看去,它就像——我希望——

      随后我沉重地呼吸起来,像是在酣睡的样子。这事不难。由于紧张,我自己的呼吸差不多快要那么累人了.

      他是个拨弄门球、铰链以及这类东西的行家。我压根儿没听见开门声,而这扇门跟楼下那扇门不一样,它就在我的身后。黑暗中,一股小小的气流向我吹来。我所以能感觉到它,是因为这时候我的头发根儿都湿了.

      如果他是用刀砍我或是打我的脑袋,我只要能够躲过一下,就会有第二次机会,我知道,这也是我最大的希望.我的手臂和肩膀都很结实。在躲过了第一阵猛砍乱打之后,我就会像熊一样抱住他,把他摔倒,折断他的脖子或锁骨。如果他是用枪的话,他好歹会结果我的。也就是几秒钟的区别.我知道他是有枪的,他本来打算在露天,在湖畔公园,对我开枪。他希望在这里,在屋内,以确保他自己能逃脱——

      关键时刻到了。

      子弹的火花把房间照亮了一瞬间。房间太黑了。子弹光就像摇曳的微弱的闪电,至少将房间的角落照亮了。胸像在我肩上弹跳了一下,裂成了碎块。

      我想,他肯定会因为没有打中我而气得在地板上暴跳如雷,跳上一阵子得。然后,我看见他从我身边穿过,在窗台前探身向外看看有没有出路,枪声传到了楼下和屋后,变成了用脚踢,用臀部撞街门得声音。尽管他们来得还算赶趟,但他仍然可能杀死我五次。

      我把身体钻进椅子扶手和墙壁之间得窄缝里,但是我的脚仍然跷在上面,我的头和那只胳膊也露在外面。

      他转过身来朝我开枪,隔得那么近,就像是当面看日出。我没有感觉到,所以——他没有打中我。

      “你——”我听见他对自己嘀咕。我想这是他说的最后的话。他的余生都是行动,而不是说话。

      他用一只手臂一撑,跃过窗栏,落到了院子里。朝下摔了两层楼。他没有摔坏,因为他没有落到水泥地上,而是落到了当中条形的草皮地上。我在椅子扶手上把自己的身体撑起来,向前扑到窗子上,下巴首当其冲砰地撞在了上面。

      他奋力向前跑。当生命攸关的时候,你不得不跑。他跑到第一道围篱前,肚子往上一扑,翻了过去。他手脚并用,纵身一跃,像只猫一样越过了第二道围篱。然后,他回到了他自己那幢楼的后院里。他爬上了什么东西,就像山姆曾经干过的那样——其余的都是脚上的功夫,每个平台处都有螺旋形的急转弯。山姆爬进去的时候,曾经将他的窗子放下拴死了,但是他回来后,为了通风,又将它打开了。现在,他的整个生命全都依靠着这个不经意的小动作——

      一,二,三。他朝自己的窗口爬去。爬到了。出了事情。他在又一个纽结形的转弯口改变了方向,绕过了他自家的窗子,迅速朝上面一层,五楼爬去。他自己家的一扇窗子里有什么东西亮了一下,接着是砰的一声沉重的枪响,像一面大铜锣的声音回响在四方院子里。

      他爬过了五楼,六楼,爬到了楼顶上。他第二次上了楼顶。咦,他热爱生命!在他自己窗子里的那些人抓不到他,他走一条笔直的路线越过了他们,一路上太平梯的交错点太多了。

      我只顾看他,全然不顾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情。突然博伊恩出现在我身边,向他瞄准.我听见他嘀咕道:“我简直恨做这种事,他得从那么高得地方摔下去。”

      他靠在那儿得屋顶栏杆上,头顶上有一颗星星。一颗不祥之星.他耽搁了一分钟之久,想在被打死之前自行了结。也许他被打死了,自己知道。

      一颗子弹砰地一声高高地射向天空,窗玻璃哗啦啦从我们两个头上飞过,我身后的一本书啪地掉了下来。

      博伊恩没有再说什么他恨做这种事之类的话。我的脸向外贴着他的胳膊。他的胳膊肘的后座力震得我的牙齿格格响。我用手挥开了烟雾,看着那人完蛋。

      真可怕。他站在栏杆上,用一分钟的时间,展示了一切。然后,他把枪扔掉,好像是说:“我再也用不着这个了。”接着,他也掉了下去。他压根儿没有碰着太平梯,而是径直朝外面摔去。他碰到了凸出的木板上,摔在了那里,从我这里没法看见。木板把他的身体弹了起来,像块跳板似的。然后,身体又落了下去——再也没有弹起来。一切就这么结束了。

      我对博伊恩说:“我明白了。我终于明白了。五楼套房,他上面一层楼,仍在装修的那层楼。厨房的水泥地比其他房间的地面高出一截。他们想要遵守防火法规,又能尽可能便宜地让起居室显得比较高。把它挖开——”

      他立刻就去了那里,为了节省时间,穿过地下室,越过了围铸。那里电还没接上,他们只好使用手电简。一旦干起来,那就花不了他们多少时间。过了大约半个小时,他来到窗子前,向我发出信号,意思是说,我的想法不错。

      直到早晨八点左右,他才过来;他们把现场整理干净,把他们带走。两个都带着,刚死的人和早死的人。他说:“杰弗,我什么都想起来了。我派去检查箱子的那个笨蛋——嗯,这也不完全是他的错。也得怪我。他没有得到检查那个女人的相貌特征的命令,只是检查箱子里的东西。他回来后只是大概地谈了谈。我回家去,已经上了床,突然,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整整两天前我盘问过的一个房客,告诉了我们一点细节,在几个重要环节上与他本人的陈述不相符合。说是行动太慢,没有赶上!”

      “我整天在想的就是这件该死的事情,”我恨很地承认说。“我称它为延迟的行动。它几乎要了我的命。”

      “我是个警官而你不是。”

      “所以你能在适当的时候显出本色?”

      “当然。我们过来抓他审讯。当我们看见他不在房里时,我就布置手下人守在那里,我自己来到这里,一边等候,一边对你进行保护。你是怎么想到那个水泥地板的?”

      我告诉了他那个奇怪的同步现象。“房东和索沃尔德同时出现在厨房窗子前时,他比索沃尔德高的程度,比起一会儿之前两人同时出现在起居室窗子前要高。大家都知道他们在铺水泥地板时要在上面铺上一层软木,把地面抬高了许多。但是这里另有名堂。既然顶楼早已装修完毕,那一定是五楼。我就是从这里在理论上理清了头绪。她长年卧病,他又失业,他为此而产生厌恨。遇见了这另一个——”

      “她今天晚些时候会来这里,我的手下会逮捕她。”

      “他也许尽其所能地给她买了保险,然后慢慢用毒药害她,企图不留任何痕迹。我想象——记住,这纯粹是推测——在那个夜晚,也就是电灯彻夜未关的那个夜晚,她发现了他。从某种迹象中发现,也可能是他正在下手时被她发现。他失去了理智,做出了他一直想回避做的事情。用暴力杀死了她——勒死或打死了她。其余的事情都是临时做出的。他碰到了他不配碰到的好运气。他想到了楼上那个套间,就上去打量了一番。他们刚铺好地板,水泥还没干透,材料还散放在四周。他凿了一个槽,正好放进她的尸体,他把她放进去,又拌了些水泥铺在她的身上,也许将地板抬高一两英寸,她的尸体就被盖严实了。真是一具永久性的、不会发臭的棺材。第二天工人回来,毫无察觉地在上面铺了软木表层,我猜想他使用了他们的泥刀将地面刮平了。然后他派他的帮凶带着行李箱的钥匙迅速到乡下去,就在他的妻子几个夏天之前去过的那个地方的附近,住在另外的农庄里,这样就不会被认出来。随后将箱子送去给她,他自己将一张用过的明信片扔进他的信箱,把日期涂抹掉。过一两个星期,她也许就会以安娜·索沃尔德太太的身份在那里“自杀”。原因是久病不治。给他写上一封诀别信,将她的衣服放在深水里某个尸体的穷边。这是一步险棋,但他们也许会成功地得到保险赔偿.”

      九点钟左右,博伊恩和他的手下走了。我还坐在椅子里,激动得难以入睡。山姆进来说;“普里斯顿医生来了.”

      他跟以前一样搓着双手进了房间.“看来我们可以拿掉你腿上的石膏了。你整天无所事事地坐在这里,一定厌烦了吧。”[/font=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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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介绍:

    康奈尔·伍尔里奇,生于1903年,19世纪20年代他在哥伦比亚大学时开始创作小说,并与30年代至40年代与雷蒙德·钱德勒以及詹姆士·M·凯恩一起成为“黑色体裁”小说的创始人之一,写出如《后窗》、《我嫁给了一个死人》之类被称为“黑色系列”的经典悬念小说,他于1968年酗酒过度而去世。

    冬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