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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壁伊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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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小说连载]《越狱》(7)

《越狱》(7)


晴朗的夜晚,他以星象定方向。眼下是五月初,所谓斗柄东指,天下皆春,一个星座加一颗星,东南西北已经在握:大熊座正位于子午圈上,距离天顶仅一步之遥,壮丽的北斗七星当空高悬、彻夜不落;勺头连线指向地轴顶端的北极星,斗柄延伸出去是明亮的大角星,卓然挺立于东方闪耀着橙色光辉的五边形,牧夫座。与北极星遥相呼应,南天的狮子座雄据于春季星空的中心,反问号构成狮子头,三角形权作狮尾,头西尾东,其间那火红的明星驰名遐迩 ─ 轩辕十四,全天球四大王星之一。雄狮镇压地头蛇,在更遥远的南部星空,长蛇座蜿蜒逶迤,平行横跨于地平线上方,此时也已全部展现。

接连好几个夜晚,乌云压顶风沙弥天,甭说抬头望不见一颗星星,六七八级的大风挟裹着棱角鲜明的沙粒鬼哭狼嚎而来,打在脸孔、脖子、身上皮肤裸露处,浸出点点斑斑血迹,眼睛睁开了都要给吹瞎掉,如果没有两排又长又密的睫毛外加双重眼睑,象骆驼那样。这也难不倒他,活在这块土地已经几个寒暑,通过细心观察,他了解到这里一年到头包括短促的春天刮的全是西北风,估计南方有巨大无匹的山脉,不是天山就是昆仑,隔阻了亚热带印度洋吹来湿润的风。那么就以风向来定位。垂直于西北风,跋涉在沙尘暴,半闭着眼睛跌跌撞撞、走走停停,一整个夜晚最多才七八里,也比原地坐等风平沙静强,那样的话不被沙土活埋也要冻死,不冻死也得愁死,而走死也比活埋冻毙愁死,更能让人接受。

昼伏夜行马不停蹄,除了吃喝拉撒睡和必要的小憩,他将所有时间用于走路。除了走,还是走;走得快最好,走得慢也不停;只要走就行,不走不行。走、走、走,他将自己走成了一台永动机,骨头作活塞,关节作齿轮,血液作润滑油,心脏作发
动机。

倒不完全因为距离即自由、时间就是生命,而是因为只有走,才能使他这早己不堪重负的大脑肌体,暂时停止那些无谓的日常运转,即使不能彻底停止至少也消弱几成,而只有当大脑被行走催眠过去了,冥思狂想的活动空间为生物本能占领,他的身体才能生产某种物质不灭能量,支撑着他继续走下去,竭力活下来。停止行走意味着死亡的加速逼近,思考是通往坟墓的一条捷径,生存的理想境界是身体的活跃、大脑的麻木。当终于领悟到这些道理,他自认找到了荒漠求生法则。

脱离荒原进入沙漠好几天了,荒原和沙漠的本质区别在哪里,学问上他不十分清楚。他只知道,荒原上多的是石头,沙漠里多的是沙子,而石头和沙子对他来讲是一回事情,如果没有水的话。

头顶乌云,肩膀上扛着风沙,他走着、走着,每隔一定时间,就忍不住卸下吊在脖子上的水袋,拎在手里上下掂量着。“我象葛朗台数着自己保险柜里的黄金”─ 他想从自嘲中找点乐观,但显然不很成功。水还剩下两三杯,干粮也半斤八两的,顶破天还能维持三两天。担子越来越轻,心越来越重。

自逃亡开始起,他就已经未雨绸缪,以备用塑料袋贮存自己的尿液。量一直很少,没等到需要喝的时候就派上了其它用场,太阳毒辣时抹在额头、四肢上去火降温,效果还不错,也就不能算是浪费。随着时间的漂移,体内的水分越来越稀薄,排泄也就难以为继,眼下忍着疼痛憋出来的滴滴答答,已是尿和血的混合体,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又一个黄昏,太阳落沙漠了,风沙也终于告一段落。他睡醒了过来 ─ 生物钟已经十分准时。闭着眼睛身子不动,醒醒透,意识流刚刚接上电波,第一感觉是肚子里的肌肉抽了筋,象是有一打蛔虫在四下乱窜,疼得头倒是不那么晕乎了,精神头清爽了些许。慢慢睁开双眼,一片黑暗,一把掀开盖在上半身包括脑袋在内的老棉袄:噢,天还亮着。

懒洋洋,自沙土里挪出身子,灰头土脸爬起来,站稳了,一头撞进眼帘的又是一望无际的金黄颜色,莽莽滚滚,浑天浑地,一时间,他勃然大怒了:“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哪个狗屁诗人,胡诌的什么鸡巴玩意儿,他奶奶的骗死人不偿命,这鬼地方哪里有烟,哪里又有河?操蛋!

几天沙尘暴居然给挺过来了,主要得益于夜行晓宿这一正确战术,但是体力消耗得也很严重。白天愈发燥热了,吃了上顿没下顿,睡觉也不再管饱,一鼓作气走出沙漠明摆着不现实了。谢天谢地身体倒是没大伤病,还能坚持多久取决水和粮食,不能等弹尽粮绝了才想办法,那样的话体力将接济不上,万一脱水了更是死路一条。看来不得不停止行军,开始找水、找食物了。追捕者终于被甩掉,沙漠取而代之成为头号敌人,以不同形式的冷酷。

7 评论

章凝的知识面很广。

看到第六章时,才不担心了。看前五章的时候,一直想知道“他”到底为什么会犯强奸罪。第六章把这个悬念解释得很漂亮。

简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