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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信”有余而“达”未及 ——从夏志清改张爱玲英译说起---葛校琴
“信”有余而“达”未及
——从夏志清改张爱玲英译说起
摘要:从夏志清校阅两处张爱玲自译的《金锁记》英文说起,论及张的英文创作,学界对她英文的评价以及张的英文作品在国外的遭遇等。文章认为,张爱玲的英文创作,是基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翻译式创作,她用其“秀才英文”,言说着那充满人情世故的中国故事。她的英译,执著于对原文的“信”,而忽略了对译文的“达”。其结果是:她的英文作品难以企及英语世界的彼岸,她的翻译则“信”有余而“达”未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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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问题
作者细读并分析了夏志清对张爱玲自译《金锁记》英文的修改。结果发现,张爱玲的英文表达并不十分清晰,也并不十分自然流畅。那么,张爱玲的英文水平到底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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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过程
首先是译者教育历程与英语写作之间的关联考察。
作者调查了张爱玲的初、高中(上海圣玛丽亚教会女校)以及大学(英国伦敦大学,后改入香港大学)的教育背景以及在此期间英语写作情况。结果发现,整个求学时期,张爱玲的英语基础就十分了得。
第二步,作者调查了张爱玲英语写作的文学成长历程。
包括张爱玲的长篇处女作 The Rice-Sprout Song《秧歌》,The Naked Earth《赤地之恋》, Stale Mates《五四遗事》以及 The Rouge of the North 《北地胭脂》等代表作品在美国、香港和英国的出版情况。除了英文创作,张爱玲还涉足英汉和汉英的诗歌和小说翻译。通过以上调查,葛校琴教授得出初步结论:从她众多的英文创作和翻译实践来看,张爱玲可以称得上是一位双语作家和翻译家。她立志要像林语堂一样做一个双语兼通的知名作家,为了这个理想,她从来没有放弃过在英文创作上的努力。可以说,有众多的英文创作及翻译垫底,张爱玲的英文能力是无可置疑的。
第三步,作者从译介角度(出版赞助商、专业文学评论等来源)调查了以上英文写作、翻译的传播影响,结果发现:张爱玲的英文水平高,照例其英文创作应该在西方很受欢迎,但结果却不尽人意。
作者援引了香港岭南大学教授刘绍铭(2006)的观点:张爱玲的英文,自修得来。这一体裁的英文是秀才英文 bookish English……把话说得规规矩矩,但却是不能达到玩弄于股掌间的英语,措辞太一板一眼了。另外,刘绍铭(2010)提示,英文书写忌用成语俗话,因为成语本身就是一种陈腔滥调。成语如果经常出现,表示作者的思想已渐失去主导能力,开始断断续续的拾前人牙慧了。但不幸的是,张爱玲的英文中到处充斥着这样的成语。作者继而例证:
[例子]……当初何必三媒六聘的把我抬过来?” “...why did you bother to carry me here in a sedan chair, complete with three matchmakers and six wedding gifts?”
[分析]“三媒六聘”是“非常隆重”、 “兴师动众”之类的意思,译为 with three matchmakers and six wedding gifts。字面对应,意思却走偏了。原来的虚数“三”、“六”,成了实数,令人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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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发现
通过以上对张爱玲的英文和翻译的考察,可以说,张爱玲的翻译是忠实有余而通顺不足,借用严复的用语,则是“信”有余而“达”未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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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释发现
首先,葛校琴教授借用了严复《天演论》译例言中观点,界定了张爱玲自译“达”不足的现象:
严复认为求“信”不容易,但如果做到了“信”却不能“达”,则不如不译,所以“达”非常重要。严复还阐明了“信”和“达”的关系:“至原文词理本深,难于共喻,则当前后引衬,以显其意。凡此经营,皆以为达,为达,即所以为信也”
第二步,作者挖掘了张爱玲中文源文本的不可译、不宜译特征。
她的每一篇小说无论写什么内容,总是如着一袭华丽的衣裳,那些清词丽句,俯拾皆是。读她的小说,在那些新旧杂糅的文字里,你不时碰到若干精巧的譬喻、奇特的意象、上口的好句,让你为她的奇情与妙思所折服(郝庆军,2009)。
第三步,从译者翻译行为出发,考察更为宏观的文化接触。
张爱玲在中文创作中这种精雕细琢的工夫和能力,使她在英文创作中甚至在英译中也欲罢不能。尽管身处美国,但她完全在她的中文语言和中文世界里生活,英文不是她的日常语言,也不是她的思维语言。她的英语没有完全走出书斋,没有很好地融入英语世界。她的写作也没有与自然的英语世界有着太多的学术和文化上的往来;而她的英文创作也并非纯粹,通常先有中文再有英文,或中英文版本同时发表。出版她英文作品的机构也很少在英语本土,大多为香港和台湾的出版社。她与英语的本土世界总体上是隔离的。
第四步,作者聚焦了第二步的源文本特征所对应的翻译策略。
张爱玲秉承“信”的翻译理念。她关注原文,沉浸于源语和源语文化之中。翻译时,她的视阈永远落在原文及原文的细节上,她努力用她的英文把那凝结着人情世故的中国故事再一次作细腻的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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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结论
综上所述,张爱玲的英文创作,广义上是一种翻译式的创作,她用她的英文,用她那细致入微的手法,讲述(翻译)着传统的中国故事。她的语言表述,她的文化思维,永远没有也永远无法摆脱那深刻“浸淫”了她的母语文化。她的英译,过于注重原文,注重原文的字词,注重原文的句式,她亦步亦趋地追随着源语或源语文化,以至于中文读者在她的英文里读出的仍然是中文,而英文读者读出的则是她的琐碎及对中国文化的茫然不可知。张爱玲执著于“信”的翻译标准,在翻译中试图再现出原文的每一细微之处,她不太关注读者的接受情况,不太了解读者的阅读嗜好,甚至不清楚英文世界的当下表达习惯,只管用自己的英文讲述着她要告诉英语读者的中国故事。可见,张爱玲的英译,过分用心于“信”,而忽略了译文的“达”。因此可以说是: “信”有余而“达”未及。

http://chuansong.me/n/1607394552436

1 评论

作者援引了香港岭南大学教授刘绍铭(2006)的观点:张爱玲的英文,自修得来。这一体裁的英文是秀才英文 bookish English……把话说得规规矩矩,但却是不能达到玩弄于股掌间的英语,措辞太一板一眼了。另外,刘绍铭(2010)提示,英文书写忌用成语俗话,因为成语本身就是一种陈腔滥调。成语如果经常出现,表示作者的思想已渐失去主导能力,开始断断续续的拾前人牙慧了。但不幸的是,张爱玲的英文中到处充斥着这样的成语。作者继而例证:
[例子]……当初何必三媒六聘的把我抬过来?” “...why did you bother to carry me here in a sedan chair, complete with three matchmakers and six wedding gifts?”
[分析]“三媒六聘”是“非常隆重”、 “兴师动众”之类的意思,译为 with three matchmakers and six wedding gifts。字面对应,意思却走偏了。原来的虚数“三”、“六”,成了实数,令人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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