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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 天生酒鬼
天生酒鬼



他能不喝吗?那不是要人命了!
见过人喝酒,但没见过这种喝法的。梁山泊好汉,算中国人里面厉害的了,隔三差五地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可是不管是武松李逵还是鲁智深,喝酒的道行跟他都没法比;早上眼睛还未睁开,手就伸到床底下摸索,摸出一瓶啤酒,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灌下去。上班途中再喝掉两瓶,他把酒瓶藏在汽车座位底下,警察一般不查那里。中午一般是不吃午饭的,照他的说法;啤酒就是液体面包,还吃什么饭?下午是最难挨的,那三四个小时里,一闭上眼就有个酒瓶在脑袋里打转,好容易等到下班,回到家里,车库门还没关上,迫不及待地打开威士忌酒瓶,仰头一大口灌下去,人就活络了,精神也来了。到她下班回家,从敞开的车库踏进起居室,那个酒味啊,扑鼻而来,一根火柴就能把空气点着。再定睛一看,电视哗哗地开着,水龙头也哗哗地开着,人,歪在沙发上,地板上空的啤酒瓶和威士忌酒瓶至少有七八个,看你的眼睛也直了,说话的舌头也大了。她一把无名火直窜,骂人的话已到嘴边,想想还是忍下去了,算了,跟一个酒鬼有什么好说的。根据她的经验,对付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是逃离起居室,把自己锁在房间里,眼不见为净。到了深夜,她在睡房里上网,只听到走廊上‘呯碰’的一声巨响,那是他去车库拿酒时被自己打绊的双腿绊倒在台阶上。
你说梁山泊好汉有这个水平吗?
水平当然不是一天练出来的,也不光光是爱喝酒就能达到这个高度。人家可是家学渊久,几辈子历练出来的。看看他们爱尔兰家庭的聚会,感恩节,圣诞夜,从他八十高龄的母亲,到他的兄弟姐妹,哪个不是人手一杯?喜笑颜开,从啤酒开始,再升级到葡萄酒,再到琴酒,威士忌,伏特加,喝到最后都是以烂醉如泥收场,家庭团聚就是集体酗酒的代名词。他能例外吗?
当然不能。
话说回来,喝酒喝到这个地步也是一种境界。古人说;壶里天地小,醉中日月长。你看,就那么一瓶黄汤,能把整个世界给抹去。伊拉克打仗关我什么屁事?谁当总统又怎么样?经济不好?只要有钱买酒就行。老板?谁睬他那个屌样。偌大的世界,再多的财富,再漂亮的女人,换不来我一口酒顺喉而下时那种暖烘烘的感觉。还有,喝酒除了腾云驾雾般地舒服,资深酒鬼个个都是哲学家,众人皆醉我独醒,试问有谁能像酒鬼们天天体会由生到死,再由死复生的感受?

不过,做酒鬼的老婆肯定是前世作了孽的。
怎么当初相亲时看来也是人模狗样的,高高大大,相貌英俊,学历也好。心想这下可是跳进龙门了。可是一结婚问题就来了,先是工作换了好几个。都是由喝酒引起的麻烦,或是搞砸了人际关系,或是酒醉疏忽而出了工作纰漏。从大公司换到小公司,从高职位换到一般职位,年薪也一路走下坡。这倒也算了,多拿钱多缴税,只要有份工资拿回家。可麻烦还在后头,像他这样常喝酒开车,不免被警察抓住,在纽约,醉酒驾车是个重罪。第一次上法庭,法官姑且念他出身良好,受过高深教育,除了酗酒之外无别的劣迹,只判他进戒酒所及监守行为两年。
三个礼拜的戒酒所的花费是一万七千多大洋,心疼之余,本想他会接受这个教训。谁知一个月不到就故态复萌,而且喝的更凶,像是要把三个礼拜没喝的酒补回来。用脚趾头也能推想,他在半年后再次被警察抓获,这次就没那么客气了,坐了三个月的牢,驾驶执照吊销,罚款一万块钱。
出狱后他工作没了,找了几个月,最后总算在一个同学开的公司里混了个小职位,每天由她开车送他上下班。他嘴上也说不再喝酒了,她高兴了一阵,心想重病还是要用苦药,也许噩梦就到此为止了。
他们婚后没多久就没了性生活,第一,酒鬼喝酒掏空了身子,有心也无力。第二,喝酒的人总有口臭,凑近些就一股酒气冲过来,令人作呕。第三,麻烦一个接一个,就是有那个想头,也没了那份兴致。她记得他们夫妇最后一次性生活,就是在睡房里当着对方自己手淫,阿凡提式的,聊胜于无吧。
她原本不想要孩子的,可是随着年龄增长,要孩子的潜意识越来越强;人一辈子,吃过用过见识过承受过,意义呢?眼睛一闭人生的意义在哪?如果一条藤上结不出一个瓜来,那这根藤又有什么意义?虽然她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要个孩子可能增加更多负担。但女人的天性是不可理喻的,想了就要,天塌下来也阻挡不住。
可是还是晚了一步,不管是体外受精还是胚胎移植,折腾好久都不能成功。没办法只得另辟途径,看来看去,领养一个孩子是最直接的办法。她娘家在东北官场有点关系,一句招呼打下去,各个孤儿院的资料就汇集拢来,只等她亲自上门挑选人选了。

在沈阳孤儿院,她一眼就看中了那个小女孩,孤儿院的气氛很压抑,小孩们肯定受到影响,一个个恹恹的无精打采,很小的孩子就会白眼看人。只有她,在她经过床边时向她嫣然一笑。使她触电般地感到恍如隔世,就是她了。人是有缘分的,一笑,一个眼神,就此确定母女关系。
把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小公主带回美国,他第一眼就爱上了,想不到被酒精浸泡的灵魂中还是有大量的父爱,喂食洗澡,铺床叠被,散步游玩,酒也喝得少了,为了克尽一个父亲的责任。她不禁欣慰:怎么早些没想到这个辙,看来一种天性非得要另一种天性去克服的。
但是好景不长,随着孩子长大,他从有节制地喝酒到周末放纵,从周末放纵到一个礼拜大醉三四回,再到天天大喝天天大醉。她下班回家时看到小小的女儿在地上爬,渴得喝马桶里的水。而他在沙发上呼呼大睡,酒气冲天。那时她真的恶向胆边生,直想抄起一个什么重物砸到那张脸上,大家一了百了。
她想尽一切办法,从好言好语到大吵大闹,从婚姻咨询到看心理医生,全都没用。他很诚恳地对她说: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商量。但是你要我戒酒——那是不可能的。为什么?戒了酒,我肯定会死掉的。
她知道这话不是危言耸听,跟酒鬼生活了这么多年,太清楚酒鬼身上每一个细胞都渴望酒精的浇灌,那是一种不被意志控制的欲望。生理的,强大的,不可理喻的,摧毁一切的欲望。酒鬼视生死都不在话下,更何论面子啊,健康啊,亲情啊,家庭啊,这一切在酒精面前实在微不足道。如果酒鬼有句大义凛然的口号,那一定是:不喝酒,毋宁死。
不喝的话你要死,喝的话全家陪你一块死。
话说到头了,既然你执迷不悟,那就别怪我做得出来。离婚!

现在不是那个从一而终的年代了,女人有权决定自己的命运。离婚,这世界上时时刻刻都在发生,中国美国,老老少少,结婚四五十年的,结婚二三个月的,结了又离的,离了又结的。但是临到自己头上,才知道麻烦一大堆;离婚手续的繁杂,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权的从属,亲友间的规劝,她身为厅级干部的老爸就说:喝酒?喝酒又不是个大事,就为此要离婚?你昏头了吧!
她说他再喝下去这个家都要被毁了。
老爸说:不会吧。是个男人就喝酒。美国人喝,中国人也喝,老毛子更是醉驴子。说是喝酒就要离婚,传出去会被人笑话的。
老爸,你没见过那个喝法。
生在东北,长在东北。什么样的喝法咱没见过?啤的?黄的?白的?不用下酒菜的?喝完了来文的?来武的?
老爸,我跟你说不清。
有什么好说不清的?我只问你一句;他喝醉了有没有打你?
没打?这不就得了?好好地离什么婚!你啊,四十大几了,现在孩子也有了,该收起心来好好地过日子了。
她简直被气糊涂了,满腔的理也说不清了。原来在老爸的眼里,一个女人非得要挨了打,才能提出离婚。谁说现在妇女解放了?他妈的比蜜还甜的屁话一句。

就这么拖了下来,她虽然嘴上说要离婚,但心中还是没底,就像老爸说的;四十大几,拖了个孩子,离了婚又能怎样?约了几个离婚律师面谈,全是青面獠牙的饿狼。想想半死不活的日子过了这么多年了,不在乎再等上个半年一载。
酒鬼听到她要离婚,好像清醒了点,他知道一旦离婚,他就彻底完了。像他这个样子,记录在案的醉酒驾车重罪犯者,酒鬼,法庭是不可能判给他女儿的抚养权的,也许连探视权都没有。如果说他还有一点残存的人性,那就是牵挂着这个小小的人儿。虽然这种牵挂不足以使他从酗酒恶习中脱身出来,但还是一种寄托。说来也奇,小女儿对爸爸也是一往情深,爸爸喝醉了躺在沙发上,这么小的人儿还知道拿条毯子给盖上。每次爸爸被妈妈骂得狗血淋头,小人儿在一边嚎啕大哭:妈妈。求求你不要这么凶嘛,爸爸好可怜哟。小孩子的天性总是比较偏向弱者。这也是她下不了最后分手决心的一个重大原因。

在这种活不成也死不了的局面下,女人如果还要救自己,只有一条路——出轨。人在道德和生死面前,总是选择生存而抛弃道德的,这无可指责,我们都是凡人。现在出轨并不要如崔莺莺那般借了由头,去庙里烧香,眼睛瞟来瞟去瞟到个俊俏君郎的。打开电脑,满地的交友论坛,QQ空间,红娘专线,鼠标一点,万里牵线,互诉衷情。中国,美国,有的是孤男寡女,独身的,离婚的,留守的,还有像她那样不得已而被逼出轨的,同是天涯零落人,相见两行清泪流。论地块儿有远在天边,也有近在眼前的。热昏了头的千里迢迢买了机票去看网友的也是有的,见了面就定终身的也是有的,更多是网上千日好,一朝见光死。中国人说的眼见为实还是有道理的。

她是属于比较谨慎行事的,不想跳出泥沼又陷入火坑。网站上看来看去,认真诚实的也没几个,不是心怀叵测,就是游戏人间,有个中国大陆的男子,通了三封伊妹儿就提出要她把他弄来美国。千挑万选,最后看中了一个姓胡的化学工程师,人老实,不烟不酒不嫖不赌,收入不高但稳定。老婆带着孩子跟洋人跑了,他这十几年就薅在新泽西没动过窝。通了几次伊妹儿,约出来见了面,感觉还可以,人样貌也过得去,就是有点谢顶。见面第三次上了床,一个功能齐全的男人对她说来如春风雨露,久旱甘霖。被压抑已久的情欲就给开了闸门,洪流一发不可收拾。每个礼拜天一早,把小女儿托给朋友,自己从皇后区的森林小丘驱车前往新泽西,中午大饼油条,小笼汤包,恣意自在。晚上烛光晚餐,温馨相对,把酒诉衷肠。再回香巢,一轮颠凤倒鸳,说不尽的柔情蜜意,怎地一个‘好’字了得?到了这个地步,郎情切切妾意绵绵,只碍隔了条哈德逊河,恨不得天天是七夕,长相厮守就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那新泽西先生是光棍一条,随时可以提枪上马。问题在她那儿,离婚已经提了个头,僵在那里,现在要做的是重新启动离婚程序,速战速决,排除万难,争取早日弃旧换新。
她的离婚条件不算苛刻,皇后区的房子贷款已付清,当然归她。但从两人的共同账户里拿出一笔钱来做头款,在附近地段再买个公寓,这样他也有个栖身之处。女儿的抚养权归她,他可以探视。他们两个都有工作,所以不存在抚养费的问题,但他需要从他的收入里拿出四分之一来存起来,作为女儿的教育基金。律师说条约都已经拟好,只要等她过目认可之后就可送到法庭去了。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酒鬼再一次地失业了,一部分原因是他工作不得力,一部分原因是经济不好,到处听到公司裁员。这下把她的计划全部打乱了,这个骨节眼上离婚,她还得付酒鬼瞻仰费。公寓也买不成了,没有银行会借钱给一个失业汉。换句话说,他还得住在她的房子里,还要天天看着他那副醉态可掬的嘴脸。那跟不离婚有什么两样?真的硬下心来把他赶出去,对酒鬼说来就是死路一条。她虽然厌恶酒鬼,但还不想把他逼上绝路。
新泽西先生还有点耐心,说怎么也得把你那儿的事解决了,再回头办我们的事,不急。说来说去,现在解决事情的关键倒在酒鬼身上了,只要他一天失业,婚就离不成。或者,她被逼同意付瞻仰费,那可是好大的一笔钱。她可以想象得出,酒鬼真的拿到瞻仰费,绝对不会去工作,整天喝个不亦乐乎,既然有人出钱买酒,干嘛还要辛辛苦苦去上班?
唯一的办法是让酒鬼去找工作。
工作不好找,这她也知道。但酒鬼那个态度使她看了火直冒,明明早该寄出的履历,拖拖拉拉了两个礼拜,早就有人捷足先登了。还有,第二天要去面试,叫他少喝点酒早点睡。还是照样喝个烂醉。第二天早上勉强起身,脸色发绿,手抖得连领带也打不好,人离了三丈远就能闻到隔宿的酒臭。这个样子谁会雇他?不用上班,酒鬼乐得清闲,在等待下一个面试之间,天天大喝,醉生梦死。
她开始变得神经质,情绪烦乱。每次和新泽西先生见面时心不在焉,不停地哀叹自己的困境,对酒鬼的抱怨。新泽西先生开始还耐了心听她絮叨,时间一长谁受得了?久而久之,柔情蜜意一点点消褪,耳鬓厮磨,两情缠绻已不见影踪。代之而来的是鸡零狗碎,牢骚怨言,垃圾情绪。哦,所有的新造茅坑都是三天香,所有感情的保鲜期充其量也只有几个礼拜,现代人拥有更多的自由,更少的耐心。当情绪的排泄物开始充斥男女关系之间时,那离结束也不远了。
她也认识到这点,也想早点把事情做个了断。但是作为一个酒鬼,最大的好处是今天承诺的明天就可以不作数,因为在酒醉情况下说出来的话自己也不记得。你乘他有几分清醒的时候,跟他定下君子协定,等要执行之际他又醉了过去。酒鬼自由地在现实和虚幻间游走,看需要而定。一个正常人绝对不是酒鬼的对手,就像一个读书人打架不是地痞的对手那样。
剩下只有一途,把他赶出去。

法庭的分居判决下来之后,酒鬼被两个法警押出了门。锁也换过了,亲戚朋友们也知情了,安慰的有,和稀泥的也有,至于背后是否说风凉话就不得而知了。她实在管不了这么多了,鞋子舒服不舒服只有脚知道,天天跟酒鬼一起生活,那个滋味你自己来试试。唯一难于对付的是女儿,小人儿时时刻刻地缠着她问:“爸爸哪儿去了?”哄她说爸爸是出远门去了。小人儿就不肯睡觉,一定要等爸爸回来。因为在她的印象中,爸爸在晚上是应该躺在沙发上喝酒打鼾的,否则就不成‘夜晚’。好容易把她哄上床,已过夜半。她浑身骨架都像是要散了。
但是她与新泽西先生的关系并未好转,本来说准备尽快结婚的,现在两人都不提了。本来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现在约会也疏落了,变得懒洋洋地提不起劲,像是一块返了潮的夹心饼干,嚼来满嘴发腻。她在很久后发现,中年人本身条件就像一棵脱水已久的大白菜,本来是轮不到你下锅的,厨师一个不小心拿你派用场,那是你的福气。但如果不是猛火快炒,或者炒出来放一边搁久了,那个味道无论如何好不了,厨师自己尝了都要皱眉头。
她现在真的叫内外交困,结婚有什么意思?养儿育女有什么意思?家庭有什么意思?第二春有什么意思?亲朋好友有什么意思?再说到底,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又有什么意思?无解的问题实在太多了。起居室空空荡荡的,酒鬼留下的一切还未清理,她对自己说要找一天来个大清除,把过去的阴影一扫而空。但一直拖着没动。此时看到柜子里一排大大小小的酒瓶,突然对酒鬼有了那么一点理解,几分同情——人在世界上可依赖,可指望的东西真是太少了。

一天她突然接到警察局打来的电话,说酒鬼在纽约下城医院的加护病房。他是在街头喝得人事不省被警察送去的。医生检查下来发现他的肝硬化已久,功能差不多全部消失。还有一连串相关的毛病,医生说他随时可能送命。酒鬼在清醒之际,提出要见见女儿。警察在电话中说这事请你自己决定,毕竟你握有女儿的监护权。不过,那个人真的可能活不了多久了。
她倒是犯了踌躇,第一个反应是不想再跟这个人有什么联系,苦头吃得实在太多了。但转念又想,酒鬼固然可恨,但到底是这么多年夫妇做下来,罐罐儿不亲攀攀儿还亲呢,人要死了,临死见上一面也是人情之常。再者,女儿和她父亲一直亲密,她没这个权力不让他们见面,女儿将来如果知道不让她见上最后一面说不定会恨她。她可不想让这个心结隔阂她们母女俩。

在医院的病床上,酒鬼瘦成了个纸片人儿,两颊陷了下去,牙齿却暴了出来,头发也稀疏了,倒是那双眼睛,恢复了几分清明的光彩。女儿一见就扑了上去,小小的手臂环着酒鬼的脖项,爸爸,爸爸地叫个不停。酒鬼搂着女儿也是眼泪汪汪,这幅情景看了不由得使人心酸。从医院回家的路上,女儿不住地问:什么时候爸爸能回家?望着不懂事的女儿,她无言以对,心里上下翻腾不已。
她每天下班之后,去幼儿园接了女儿,再去医院看望病人。酒鬼躺在医院没酒喝,情况倒好了起来。也进饮食了,言谈也明理了。他对自己为家庭带来的麻烦作了悔恨的表示。她并不相信他,人为什么要走到尽头了才知道悔恨,这迟来的悔恨又有什么用?但看着女儿和她父亲亲暱的情景,不免有所触动。虽然是个酒鬼,但有个身为酒鬼的父亲和没有父亲,哪个孰优孰劣她还是真说不上来。
酒鬼情况出人意料地好转,他脸色渐渐红润,胃纳不错,肝功能指标有所改善,连体重都有回升。连医生都说是个奇迹。但是问题也来了,像他这样恢复良好的病人必须出院,纽约市的无家可归的病患都被送来这里,医院的床位不能长期被占。但是出了院他能去哪儿?一条路是回到街上,在那里没有什么能阻止他再回酒精的怀抱,那样的话不出一个礼拜他就回到医院,或者,第二条路是干脆喝酒喝得直接进贫民公墓。不可能有第三条路。
不过天无绝人之路,老天又一次把决定权放到她手中;如果她肯点个头,让酒鬼回到家里来,让他在恢复期有个修生养息之处,再加上戒酒治疗,也许事情会有个转机。看到她犹豫不决,女儿牵了她的衣角,跳着脚叫道:爸爸回家!爸爸回家!
TO BE OR NOT TO BE?这是个大问题。

4 评论

文兄好!

喜见新作,尽快拜读!

thesunl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