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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i-world Man] 热爱莫名其妙的人
《热爱莫名其妙的人》

基器/著

第一节

我们并不生来就拥有生命。
许多人,包括我自己,生下来,然后活着,其实很长时间里都不知道自己的什么,是什么样的,自己要的是什么,也可以说,我们并没有获得生命。或者说,没有获得我所理解的那种生命。但是有一些东西存在着,在我们生命未知的地方等待着,一些人或者一些事物,在那里等待着,等待着我们去遇见它们。也许是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背影,或者是一首歌,一幅图画,一本书,或者是一次谈话,一个人,一次遭遇。然后,我们心底最真实最诚实的那部分被搅动发掘出来,被我们自己的内心看到,那个最真实的自己,那个我们本该的生命样子才被我们自己看到,我们欣喜而激动的惊呼:啊,原来这才是我自己。啊,原来我在这里。原来这才是我最喜欢最渴望的生命的样式,原来我灵魂最深处需要的东西在这里啊。原来我应该是这样子的啊。哦,现在才知道,原来我应该去走这样的路,去追寻这样的东西,去得到这样的生活。然后,我们才获得了生命。
---达马日记之一《生命》

这一段显得有些哲理性的文字出自一个叫达马的平凡人之手。如今,我的这位好友已经远去,只留下我独自在这里空空怀念。
我们并不是生来就拥有生命。是的,这话说的太对了。那么,达马的生命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让达马获得生命的是什么东西呢,一个背影,一段叮咛,还是一幅画,一首歌曲?不是,都不是。让我们伟大的达马获得伟大的生命的是伟大的太阳。是的,伟大,别介意我用了这个词。因为按照达马日记里描述的标准,我现在还是个没有拥有生命的人,我没有遇到那样一幅画或是一首歌,我现在的生活不过是行尸走肉。或许您也是。那个没有找到生命的人。不过没关系,这是达马的标准。这是神奇的达马的标准。我们这些普通人就凭什么要遵从?
你看,说起我们亲爱的达马,我啰里啰嗦的毛病又犯了。好吧,说到正题,作为从小到大的邻居,我和达马是一起长大的。我的记忆里小时候的达马又瘦又小,当然后来他的个子也不高大。怎么描述呢?他是那种比较沉默寡言的孩子,好像一直沉浸在自己的异想世界里,我们不大知道他在想什么。当然他并不是那种自闭内向的孩子,不古怪,也没被什么人欺负过。他很合群,只是从不起眼。怎么说呢,用我们当地的话说,就是有些“蔫”,无论是外形还是精神气质上,都比较像一株枯萎的植物。从来不会显出特别热烈的表情来,从来没有开怀大笑过,也没有伤心痛哭过一样。不会太热情也不会太冷淡。好像一直在走神一般,随时随地就是那个样子。上课听讲也好,业余和我们玩耍也好,总是那么一幅德性。不知道他整天在想什么。我们玩的他也玩,外表看来他跟我们没有什么两样,但怎么说呢,就是有一种感觉让你觉得他跟我们是不一样的。感觉这东西,最难说了。我们都觉得他跟我们有点有点不一样,但要说又说不出来。
小学那阵子,我们玩的达马都玩,跟我们一起玩。什么丢沙包啊,打弹珠啊,打乒乓球啊......但好像从没有我们那么沉迷,那么热情的投入自己的整个生命,那么尽情的快乐和伤心。他玩是玩,也有快乐和伤心。而且绝不是敷衍塞责,配合我们演戏,但不知道为什么我们都能很肯定的感觉到他从里面得到的乐趣绝对没有我们多。即使他玩起来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和我们一样多。
他好像对任何任何事物都保持着距离,包括他的生命。不会像我们那样完全热情的投入什么。
他总有些心不在焉,魂不在身的样子。但又不严重,只是微微点到为止的那样,不至于失魂落魄。
只是小学六年级有一次,我们一帮玩伴坐在夕阳里校园操场的双杠上,玩累了的我们骑在上面休息,几条细长的腿像绳子一样晃荡着。不知怎么地,大家说起将来的梦想,一片兴奋的叽叽喳喳,夹杂着没有恶意的玩笑一般的攻击和嘲讽。那些赤脚泥腿的同学骑在双杠上,幻想着某天能够当上科学家穿着白大褂坐在仪器复杂的研究院里,或是穿着又厚又重的宇航服漫步在太空里。也有非常实际的说长大了的愿望不过是帮他爸爸看守买西瓜的摊子的。有人突然问达马,那个沉默的达马:你将来想干什么?我记得达马似乎是望着天边的夕阳和云霞沉默了一会,然后说:我不知道我将来要干什么。你最喜欢做什么咯?不知道,达马没有什么感情的直愣愣的吐出这么三个字。大家于是一阵哄笑。那一刻,我记得达马的脸上似乎出现了那么一种忧伤。他身上仅有的那么一点魂魄在那时也好像离他而去。

达马其实自己不知道他精神的那种状态,大概只能微微感觉到自己跟别人不一样,有些不对劲。但他又说不出来那是什么。那么小的年纪,他不会太明白,只能将就着懵懂的自然生长。
就这样慢慢长大了,达马和我们一样,按照一般的孩子成长的样式长大了。一样的读完了小学了,读完了初中,一样的读到了高中,一样的就要考大学了。这中间的细节大概也和我们差不多。一样的在小学里无忧无虑的尽情玩乐,一样的在初中为身体的发育和跟父母的矛盾而苦恼,一样的在高中为繁多的考试而头痛为朦胧的初恋而甜蜜。但我知道,达马跟我们是不一样的。他的心跟我们不一样。
高三快毕业那年,某天下了晚自习,我们一起走在阴暗的月光照耀下漆黑的操场上,他突然在沉默中跟我说了一句:我怎么感觉我在这个世界上好像是找不到出去的门,一直在找那么一个门的人。这么一个奇怪的比喻,让我感到特别惊讶,我记得我侧过脸去看达马的脸,但是他的脸在那晚暗淡的月光下模糊不清。我感觉就是这时候达马开始变了。

有时候我向把小时候的达马比作沉寂的火山,用他后来日记里的话说,就是没有找到生命的人。达马活了十几年,却一直是没有找到生命的人。而我们这些俗人,似乎一开始就拥有了生命。所以我们念书做功课打弹珠踢足球玩得不亦乐乎,而达马总是心不在焉魂不守舍。不过我们一开始就拥有的生命不过是普通庸常的生命,达马熬了几十年最终发现的生命却比我们不知道经常多少倍,可以说是五彩飞扬光芒四射。
达马长大后,有次和我一起喝酒的时候回忆起小时候,他说他真不大记得他小时候发生了些什么事。童年,少年,发生了些什么,他似乎都不大记得。那时候怎么过来了,他都不知道了。他说对于那时候,他的记忆好像接近空白,就好像没有活过一样。他说他人生的记忆是从大学第一天开始的。
我人生有记忆是从大学第一天开始的。是的,就是这句话,已经成为达马的经典语句。他总是说他人生有记忆是从大学第一天开始的。从没有改过嘴,搞得我们最后都不得不信以为真。不过这句话不明摆着有毛病吗?那个正常人会说自己的人生记忆是在成年以后才开始的,之前的十几年都是空白?不过达马看起来一点不像说谎,装腔作势来糊弄我们这帮朋友,而且他本性正直,不是那种随便的人。我们只得相信他。后来我竭尽心力仔细分析后得出一个唯一可以解释的结论,那就是,达马在成年以后的经历太精彩炫目了,以至于它们压迫到他早年的记忆,把它们变成了一片没有感性汁液也没有内容的干巴巴的空白。

好吧,说到那个经典大学第一天。其实也不是大学第一天,是大学开始后若干天,也许是达马出于方便就顺口那么说了。恩,高考完后,我和达马一起考进了省城一所没有什么名气的专科学校。我是因为高考失误又加上填报志愿失误,一肚子的怨恨,不过还好有达马这个老朋友陪伴。达马呢,你知道,那个瘦不拉叽毫不起眼的达马是不会一鸣惊人考个什么名牌大学让人侧目而视的,他从来不太引人注目,大约也只能上这样的学校。可谁知道,他去了这所学校,命运却完全逆转,几乎成了这所又小又破的学校的明星人物。
一切就是从军训的最后一天开始的。新生入学就要进行一个月的军训,来提高它们的组织性纪律性。我记得那个九月省城的雨水似乎特别多,我们在雨水泥泞里摸爬滚打了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到了最后几天终于转晴了。不过太阳又出奇的大,特别毒辣。第一天地上的积水被晒干了,第二天操场上的稀泥被晒的干硬了。第三天太阳就来灼烧我们这些娇嫩学生皮肤里的汁液了。不过大家都特高兴,训练得起劲。因为天气一转晴,就意味着军训最后一天的射击考试就毫无疑问了。真枪实弹,谁不期待呢。
等真到了那一天,太阳依旧的大,似乎一切都被照的明晃晃的。新生们穿着统一的军训服排成方阵坐在大操场上待命。被连长叫到名字的起立,列队,然后进入射击场。每次只能进去十个人,因为里面只有十个靶位。开始的时候,操场上很安静,大家排着方阵在那里安心的等待着。第一组枪响后,我听见达马在我旁边的那个方阵里冷不丁的冒出一句:“哈哈,开枪了。”有些孩子气的兴奋。被一个维持秩序的小战士立马呵斥了一句:“保持安静!”
那一天我们系很不走运,其他系都打完了才轮到我们系。那时候我们已经在太阳下晒了两个多小时,听了两个多小时的乱七八糟的枪声,大多头昏眼花神情疲惫。不过当连长叫到我们名字的时候,我们又立马精神抖擞起来。
达马和我一组,他在四号靶位,我在七号。连长站在一号靶位后面,喊:卧倒!于是我们卧倒。我装子弹的时候,手都有些颤抖。当然是因为激动。现在一切就绪,就等连长发令了。我猛嗅了几下鼻子,我喜欢场内那没有散尽的硝烟味。
就在这会儿,四号靶位的达马从地上爬了起来,端着他的半自动步枪,掉转枪口,对着他左边的几个人。
“不许动!不然,我杀了你! ”
一号靶位和三号靶位都是女生,她们尖叫一声,抱着头在地上蜷作一团。三号靶位山东籍的男生禁不住结结巴巴地叫骂起来,去你妈的!枪里可是有子弹的!去,去,去你妈的。
“知道,知道。所以才叫你别动!把手放到脑后! ”
一号靶位后面的连长脸都白了,他指着达马说,小心走火!你这王八蛋。别开玩笑,别开玩笑!说完他就要往达马这边过来。
达马猛然把枪口一挺,对着他,厉声叫道:
“你也别动!不许过来! ”
连长在原地愣住了。从我这边看过去,达马抱着那杆枪实在像是一个儿童团的孩子。令人遗憾的是我看不到达马那一刻的表情,我只能靠连长那张煞白的脸的反射来估猜那个达马的神态。双方就这么僵持了好长一会儿。忽然听到达马笑了起来,一抽一抽的。这是我和他一起几十年见过的他最灿烂的笑容。他把枪放回地上,然后自己又重新趴好,一副准备射击的样子。达马以为他的玩笑已经顺利结束了。连长这会儿冲了过来,抓住达马的后领一把就把这个小个子提了起来,然后,一路推搡着,骂骂咧咧地把达马赶出了射击场。我记得达马一路还“呵呵,呵呵”好像很满意的笑着。
我记得那次射击场还有几个学校领导在场。他们目瞪口呆的看着这群新生里蹦出这么个新鲜的活物。大家一开始以为来了个疯子。我也奇怪达马为什么会突然来这么一招。
军训结束,对达马的严密调查马上就开始了。先是学校心理辅导室检查。结论是一切正常,不是疯子。然后是个人档案和历史调查,看看有没有什么不良前科。或者有什么政治动机。结果也没有发现什么问题。那群一脸严肃头发花白的老领导们坐在会议室,就是很奇怪这莫名其妙的行为,百思不得解的审讯着这个瘦弱的小个子。达马只是坐在那里傻呵呵的微笑着,双手平摊在膝盖上,一脸无辜的样子。只言片语,词不达意,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意思好像是说,他只是这样做了。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做,他不知道。领导们很不满意他的答案,觉得他的态度在敷衍了事。
你这样干,肯定有个你自己的理由吧。领导们问。
没有,达马答得很干脆。
这叫什么事。领导们窃窃私语,总以为他是有毛病的。被逼问得急了,达马飚出一句:太阳。是太阳。太阳太大了,把人考晕了。然后只要问起,达马就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反复强调是太阳,是太阳太大了,他才那么干的。老头们似乎总算找到一个可以说的过去,也可以让上级满意的答案。于是满意的给了个警告的处分。
那几天我也问其达马为什么要那样。达马说他也不知道。他只是那么干了。“不过那的确很过瘾。”达马有些兴奋的跟我说,仿佛还沉浸和回味着那天的刺激。我说是因为太阳吗?我的问题打断了他的回味,他有些随便应付一般的说了句:可能是吧。该死的太阳。我想起现代主义文学里一个经典的人物,加缪的《局外人》里的主人公莫尔索,那个小人物无缘无故的连开数枪杀了一个人。解释起来,也是那天的太阳太炫目的缘故。

多年后我翻阅达马的日记,发现那篇《生命》大概就是那个时期写下的。我似乎能想见达马醍醐灌顶般得到他所谓的新生命的那份激动。
就是这样,太阳,伟大的太阳让达马这座沉寂多年的火山爆发了一次。极其浓烈的。达马一下子在系里面有了名气,大家都知道了这么个神奇的人物,一进校就敢来这么一手,可以拿着真枪做戏。不少认识不认识的哥们见面就打招呼:嘿,哥们,抽根烟。还有人在宿舍楼里,等着达马上楼梯来了,就拿把扫帚对着达马模仿他:嘿!不许动,要不我杀了你。达马微笑着走开了。
就是从那个时候起,达马的人生苏醒了。真像他日记里写的,获得了生命。最明显的是,他有了神采,有了我们一般人的那种精神。而且大概是因为突然得到的缘故吧,那神采比我们一般人都奕奕有神。他像个人样了。不再是小时候那个沉默没劲的小个子了。有时候居然显得精力旺盛,活力四射,每天都特高兴那样。喜欢串宿舍,上蹿下跳,鸡飞狗跳,能言善道,胡说八道。每天24小时过完都感觉好像这一天的精力还没用完一样。

“达马火山”的第二次爆发很快就到来了。请原谅我如此的平铺直叙,因为我觉得达马的生活已经够神奇了,根本不需要使用插叙倒叙心理时间意识流之类花哨的形式。
大一那会,学校的活动比较多。各个系习惯搞各种比赛,辩论赛是其中之一。那时候感觉值得辩论的东西很多,比赛规则也不像现在这样完善。达马开始是作为观众坐在台下的。第一场是我们系对马列系。开头半个小时都没有什么精彩的,双发都有些放不开的样子,语言也没什么新意,那些幼嫩的新生都找不到什么新鲜的观点和例子。辩论像一个走慢了的时钟一样一问一答的没有味道的往下走去。大家在台下看得纷纷打哈欠,感觉没有意思。这时候我们队的四号突然向裁判报告说肚子疼,希望退场。我们辅导员就问台下我们系的同学,谁上去顶替?那时候达马好像已经在下面睡着了。辅导员的目光移了过来。旁边的人捅了一下达马,达马“噢”的应了一声。底下哄笑起来。辅导员说,就是你,睡觉的。于是迷迷糊糊的达马上去了。我看着他有些僵硬的在底下同学的一片寂静中走向主席台,就预感到要发生点什么。
果不其然,达马上台后完全改变了现场的气氛。  
那是一个令人难忘的夜晚。达马几乎一直站在那里,唾沫横飞的说着,整个比赛完全成了他的个人表演。只有在裁判再三大声干预的时候,他才停那么一小会儿。对方被他刺激起来了,台下被他刺激起来了,连自己这一方也被他刺激起来了,于是乱成了一锅粥。不知道是谁在和谁辩论,似乎达马一个人在和所有人作战,而其他人又在进行一场混战。整个会场,台上台下都是一片沸腾。底下的观众也在不停喊叫。这就是达马这剂催化剂的效果。而达马看到这些效果,好像又更加加倍的兴奋激动。于是哒哒哒继续一刻不停的说下去。
裁判半天才意识到,场上热烈的辩论与给定的主题只有一个共同点:都是用汉语来表达的。他不停的锤着桌子喊叫保持秩序但是没有一点效果。他擦了一把头上的汗,站起来,绕过裁判桌,来到达马旁边。这位同学!他拍了达马的肩,没有反应。他又拍了拍。达马极不耐烦地转过身来,咬牙切齿地说了一句:
“我杀了你! ”
有些高年级的同学后来说,这是他们几年里见到的这所死气沉沉的破学校里,见到的最热烈的一次场面。当然也是最混乱的。达马因此再次成为公众人物。他的影响力一次次上升着。与此同时,系里面的处分也跟着下来了。

后来我发觉达马对日常生活其实是没有什么太大兴趣的。他对我们这些人汲汲追求的东西,什么学业啊前途啊爱情啊,都没有什么兴趣。当然他并没有声言很反感这些东西。他也在参与着这些东西。但是他参与了就好像没有参与一般。他的兴趣,他心的HIGH点,不在这里。在另一边。在于他用那显得极其行为艺术的表演在日常生活之外再开辟出一个神奇的世界。一个他认为很有意思的世界。这两个世界并行不悖。日常生活的世界并没有被打乱,只是会被突然到来的烟花般爆炸的新奇世界的光芒所淹没和掩盖。我觉得达马貌似对每天的吃饭穿衣学习睡觉这些东西都没有异议,但是他又用突然的爆发来反抗这些东西。达马没有反抗什么不合理的现实。他反抗的就是日常生活。用我们中国人的俗语说,就是活得不耐烦了。当然,这是我的私下理解。
但我知道,这次之后的达马,再不敢明目张胆的那么“不耐烦”了。因为他已经背了两个处分啦。他入学半年就背了两个处分,而且还是一般的打架偷盗那种臭事,只是些莫名其妙的事。这也算是当时的传奇了。背了两处分的达马从此安分了许多。从大一到大三,他没再怎么出过事,安分了两年多。那时候他爱上了画画,整天画画作为消遣。他喜欢画他自己发明的一种“黑色烟火”。那烟火盛开在白天,而且是黑色的。他说他喜欢爆发的感觉,而黑色,比较神秘比较有力量。他整天画那玩意。让黑色的烟火盛开在不同的城市,山峦和平原的上空。
在我们都忘记了那个奇奇怪怪的达马的时候,“达马火山”又突然的爆发了。似乎想提醒我们,他的神奇还没有消失。而且这件事直接断送了达马的前程。还有,我们都觉得达马这次玩得有点过了,怎么说呢,甚至觉得他很残忍。
故事很简单。大三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这个小个子蹑手蹑脚的走过去,把一位正在擦玻璃的同学从窗口推了下去。幸好是三楼,那位老兄只是折了一条腿。
达马拼命跟每个人解释,说他只是想开开玩笑,怎么会想到真的没抓住。我发觉这是达马的特性,之前平淡无事,然后突然爆发,再然后就是一脸无辜显得这事很普通的样子。调查的时候,达马依然是那么一幅德性,嘻嘻哈哈没个正经,一边搓着手,好像不知道这事情自己是怎么搞出来的样子。“这个,这个,真不是故意的。”达马说。
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这次你也完了。系主任没好气的说。
一个星期后,对达马开除的处分下来了。达马只得卷铺盖回家了。他走的那天,很多别的系的同学来围观,站在路的两边排了好远,有点像欢送的队伍一般。那时候达马的奇闻轶事和大名已经渐渐传开了,大家都想临走前见见这到底是怎么个奇怪的人物。
走在“欢送”人群中的达马让大家有些失望,因为大家看见的不过是一个黑瘦的有些猥琐的小个子。

第二节

你要知道我是多么热爱莫名其妙。
---达马日记之二

有人说达马是疯子,神经不正常。有人说他大概经常活得不耐烦。有人说他完全活在自己的梦中,还有人则怀疑他是不是受了某种神秘意志的控制,不由自主的去做那些莫名其妙的事情,让自己倒霉,就像某个一个受人摆布的木偶那样。各种各样的说法都有。但我一个都不相信。为什么?告诉你一个秘密。因为我大学时候偶尔一次晚上无意翻看了达马的日记。看到里面有这么一句让我无比震惊的话:“你要知道我是多么热爱莫名其妙。”那篇日记就这么一句话,把我吓了一大跳,还是用红笔写的。所以我绝不相信达马是受什么神秘力量控制的木偶。他也不是疯子。我相信他完全是自主的,在看了那篇日记之后。他有他的热爱--那就是莫名其妙。虽然这听起来有些荒谬甚至恐怖,但我想,这也是他热爱生命的一种表现。我们这些普通人应该理解接受,给予怪人们一些空间。
还告诉你一个秘密。莫名其妙,在达马看来美好的莫名其妙,不只给他带来警告和退学之类的倒霉事,也会给他带来浪漫美好。那甚至是爱情。
一个星期天的早晨,我起了个大早,准备把积压了五六个星期的衣服洗一下。达马拖着个拖鞋啪嗒啪嗒来了。
“你认为你是我的朋友吗? ”他很严肃地问道。
“到目前为止,我是这么认为的。”
“那以后呢? ”
“以后——就不知道了。”我的意思是,如果他知道留点时间让我把这桶积压了六个星期的衣服洗完的话,我还是。
达马点了点头,闭上眼睛,做了几次深呼吸,然后猛然双眼一睁。
“告诉你一件事。这会儿我觉得我必须告诉一个人。不告诉你,我也会告诉别人。反正今天我必须告诉一个人。我和李郁郁昨天睡了一觉。”
“和谁? ”
“你已经听清楚了。”
“我说,她怎么会……”李郁郁是我们英语教师,刚从北京外国语学院毕业不久,人高马大,自我感觉特别好。她的男性朋友一般不是中国人。而达马瘦瘦小小,不管哪个尺寸……
“她起初和你现在的想法一样。我也正是冲她这一点去的。我几乎一刻不停地说了一整夜,当然是站着说的。当然是在她的单身宿舍。当然事先我就知道我会成功的。大概是凌晨五点左右,天刚麻麻亮。她终于挺不住了,打了个哈欠,对我说,算了,你上来吧。就是这样。”
我还没有缓过劲来,达马就一抽一抽地笑了起来,然后来了个军训时学来的标准的“向后——转”。
“好了,没事啦。你洗衣服吧。”
告诉你,告诉你,这件事起初我是根本不信的。其中有没有掺杂我难以摆脱的嫉妒心理,我不清楚。反正达马那个学期真是快活到家了。逢到英语课他就在宿舍睡上一觉,作业也不交,结果还是拿到了那两个学分。这事让那些不明所以的同学们都感到惊讶和羡慕。
鉴于这个事情比较特殊,我也就只好替达马保密。因为我不想让那时候已经背了两个处分整天靠画画麻痹自己的达马再次受到处分。后来我问起他,为什么要和李郁郁睡觉?喜欢她吗?他说,就这样呗。已经睡了。他就是这样,做完事情总是不给理由。只是说他就那样做了。或许他的确是没有什么理由就这样做了。或许只是一时兴起。要不怎么叫莫名其妙呢?
就像《世说新语》里记载的那个故事一样,半夜三更一时兴起要去拜访朋友,于是赶了一夜的路跑去,到了朋友家门口却又说不进去了。说是乘兴而来,兴尽而返。真是莫名其妙。但是魏晋时代的人把这叫做一种风度。不过说到这里,我还真觉得达马很有一些魏晋风度。他要是生在那个风骚的时代就好了。保准有数条故事上《世说新语》。
说回来,达马和英语老师睡觉这件事居然给达马带来了爱情。高高大大的李郁郁来找我,当然也是秘密的。她说达马不接受她,让我帮忙。她知道我是达马最好的朋友。这事让我大吃一惊,而且体内的先前就存在的嫉妒成分浓度剧烈增加。怎么李郁郁又爱上达马了?总之,这一堆事情掺杂在一切,就更加乱七八糟莫名其妙。达马的身上,看来比较适合各种乱七八糟莫名其妙的事情生长。那土壤的品质天生就是这样。我去问达马,回答确有其事。我问他态度,他含含糊糊的。我被夹杂在中间,也不知如何是好。
李郁郁大概真的爱上了达马。相思日苦,终于有一天把我们约到了校外公园去做了一次长谈。达马和我去了。三个人坐在公园的长椅上,达马坐中间,我和李郁郁各坐两边。李郁郁一坐下来就开始说,不停的说。达马一声不吭。李郁郁说着说着就哽咽起来,然后小声啜泣起来。最后几近抓着达马的肩膀边哭边哀求起来。那么高大威猛的一个人,如此伤心起来,真有点吓人。达马还是一动不动也一声不吭。末了,站起来:嗯,好的,有机会我们谈一场恋爱。再见。于是我也站起来跟着他走了。
你瞧,我们的达马就是这么有意思。关键时刻抛出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来。
有机会我们谈一场恋爱。我靠,没见过比这更莫名其妙的话了。当然,你又得承认,这里面有一种奇怪的美感。

第三节

管它是梦境还是现实,使劲生活。
--达马日记之三
有个很牛的德国导演,叫赫尔措格,他宣称他从来不做梦,因为他说他已经在白日的现实里把梦做完了。
我不知道达马是不是也不做梦。因为我感觉他的现实往往就和梦境一样。或者二者是揉合在一起的,达马也许根本分不清楚二者的界限。也许他的现实就是梦境,他的梦境里又全是现实。
直到他离去多年后我翻看他的日记里看到这么一句:“管它是梦境还是现实,使劲生活。”Very Good。可爱的牛叉的达马。我当时就被感动了。使劲生活,这个词组造得好。有一种用力感,带着达马那不顾一切勇猛生活的可爱劲头。不管达马怎么奇怪,他一直是热爱生活的。而且热爱的是那种特别热烈的生活。
有时候我发现达马有某种程度的诗人气质,而且还不是那种伪诗人,属于天然的境界比较高的那种。虽然他不写诗。无论是他日记里偶尔造出的那些句子段落,还是现实里冷不丁爆发出来的某次行动,都有脱离这个平庸现实世界的飞扬气质。

诗人气质的达马被学校开除退回原籍后,倒是过了一段偃旗息鼓的日子。好似一座火山又沉寂了。远离家乡的我偶尔在母亲的电话里得到他的一些零碎消息。母亲说达马现在变了,变得安分老实了,不再那么神经兮兮一惊一乍了。暑假回家,看到那个曾经光芒四射的达马似乎喑哑了。他变了一幅像,一幅成年人的模样,不再是那个愣头青的小伙子,有些木讷,或许这是成熟的一种表现。或许谁到了那个年纪都一样,生活的压力上来了。事业啊,爱情啊,开始让你头痛。谁还记得年轻岁月里那些阳光灿烂的日子?那些曾经美好的故事,现在想来都没有什么用。达马开始上班了,只是每份工作都做不长,这里做做那里做做,也没赚到什么钱。达马又有些心不在焉,似乎没了莫名其妙,他的人生就兴奋不起来。
家里人开始为他的感情操心了。见了一些对象,达马好像都没有什么兴致。对方一见到达马那副好像一心二用魂不在身的样子,又打听到达马过去岁月里的那些怪事,纷纷回避了。谁会找这么不靠谱的一个人呢?指不定哪天就蹦出个什么事来让和睦美好的婚姻家庭鸡飞蛋打了。
很多人都觉得达马这辈子不会怎么幸福了。事业,感情,家庭,都不会太精彩。能把人生那些基本项目平安的平淡的过下去已经不错了。他那奇怪的性格特质决定了他只能这样。我对这些看法说不出什么来。因为我渐渐也觉得看不懂达马了。我看不透他的未来。也许平淡的生活对不安分的达马来说是件好事。但我又说不出的隐隐有一些期待。但我也知道,成熟就是这么一回事。用一位有趣的小说家的比喻,成熟就是把那些飞扬跋扈的不安分的年轻公牛的生殖器一锤子给锤破了,让它们从此沉默隐忍安静。
达马眼看三十了,还没有谈对象。大家都为他着急。那时候我的孩子都已经一岁了。有时候看着达马独自一人上门都我家来玩,抱着我的孩子玩,就有那么种孤零零的感觉,突然就生出一种可怜的感觉来。为他有一种担忧。曾经因为他和英语老实睡觉而暗怀嫉妒的人,现在反过来同情他了。我们都觉得达马的人生不会再怎么出现惊奇了。因为我们都是过来人,知道成长是怎么回事。只是希望达马能找个人,平平淡淡的把日子往前过去,那样在我们看来就是幸福了。

达马终于还是再次回去了。这次的莫名其妙不是那种一次性的爆发,不是拿枪吓唬人或是顺手把人推下窗户,而是达马口中所谓的“事业”,所谓的一项需要长期为之奋斗的持久性的“事业”。
达马是无意遇见那个古怪的小孩的。那天一群人在那里围观着什么,吸引刚好路过那里的达马走了过去。
“别来我的城!”
只见一个约莫七八岁的小孩手持一根钢叉站在家门口,叫喊着这么一句话,挡在不知道是哪个政府部门的执法人员。在他身后房子的木门上,有红色粉笔写的“别来我的城”几个字,而在房子另一边的围墙上写着一个很大的“拆”字。原来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这一片老城区都要拆迁,腾出地来给开发商建新的楼盘。这些穿制服的执法人员大概是遇见了一个“钉子户”。
“小朋友,先放下叉子,叔叔给你买糖吃,好不好?”一个带眼睛的中年男人温和的诱惑到,试图接近那孩子。
“别来我的城!”
那孩子毫不理会中年人,再次大叫一声,声音里带着些神经质的尖厉。同时紧紧的握着钢叉,退缩到门前,对峙着周围围了一圈的执法人员。他那稚嫩的眼睛怒目而视,似乎含着火,大概谁要上前一步,那钢叉就会朝谁刺去。
这个姿势让达马想起了封神榜里的哪吒,又想起老电影里少年儿童团的小战士。有些怪异和滑稽的场面把达马吸引了。
“小朋友,听叔叔说,这片房子都是要拆迁的,大家都要走的,不是你一个人,你跟大家一起去住新的大房子好不好?”斯文眼镜男人说着往前近了一步。
“别想占领我的城堡!”那小孩似乎根本无法理解任何语言一般的无动于衷。再次尖厉的大叫一声,声音突然提高了好几度。同时朝着中年男人警告似的挥动一下钢叉,那双小手因为激动,或是恐惧,已经微微颤抖。
遇见这样的情况,几个穿制服的工作人员面面相觑,不知道如何是好。
“唉,这孩子,什么都好,没有一点不正常,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地方坏了一根筋。你跟他怎么都好,就是不能进他的房子。”旁边有个大概是附近的大爷叹息道。
在围观人群叽叽喳喳的议论中,达马渐渐了解到这个小孩的身世。父母在他刚刚出生时便过世了,一直跟着姐姐生活。去年姐姐去外地打工遇上一个相好的,便扔下七岁的他不管了。从此他便独自生活在这所小房子里,靠着姐姐留下的一点积蓄生活。说可怜也怪可怜,街坊邻居阿姨大娘也多有照顾他。他也算乖巧听话,一切都和别的孩子没什么两样,唯一古怪之处就是这房子。他不允许任何人进入他的房子。如果谁要闯进,便是拿出钢叉对峙威胁,硬邦邦的甩出那一句话:别来我的城。让人莫名其妙。还有风言风语传闻,说是某天夜里一个流浪的疯子路过这里,在他门前写下这么一句话,从此那孩子就这样了。当然这只是传言。。。。。

达马就这样结识了这个古怪的小孩。后来说起,达马说就是那大门上写着的,和小孩口里不住的叫喊的“别来我的城”这个莫名其妙的句子吸引了他。你看,原来世界上不只有达马热爱莫名其妙,还有另一些莫名其妙的人也存在着。就这样,鬼使神差的,我们的达马又找到了他的莫名其妙,而且还是一项很大的事业。
这事业就是帮助那小孩保卫那房子,不让任何人进入他的房子,也不让那些执法人员得到那房子。当然达马也不能进入那房子。靠,荒谬,这叫什么事嘛?神经兮兮。大家都这么说。但是达马却不管不顾,认认真真的开始他的事业了。他和那小孩混得特别熟,整天粘在一起。他为他出谋划策,坚定他守卫城堡到底的信心。甚至他们之间的称呼也极其好玩,他们叫那个房子为“城堡”,达马叫孩子为“国王”,孩子叫达马为“将军”。
“将军,我们从这边走,去视察下有没有敌人。”
“好的,国王。”
那孩子还沉浸在童年的游戏中,达马似乎也跟着返回到童年的游戏中去了。那孩子这样玩情有可原,达马这么个三十的大人这样玩就显得荒诞不经了。不过也说得过去,因为,我们的达马一直是个热爱莫名其妙的人啊。谁也无法阻挡他全身心的投入他这项他所谓的“事业”里。他的家人也懒得管他了。不过谁也没有想到后来发生的事,达马竟然因此遇见了爱情。

古怪小孩作为钉子户迟迟无法拔除,让开发商和涉及到的几个政府小部门大伤脑筋。而达马在里面推波助澜。不知哪个政府部门的人因此找上了达马的家门,试图做他的思想工作。他们认为达马现在是和那怪小孩唯一亲密的人,一旦攻克了达马就攻克了“城堡”。但是作为“将军‘的达马极其忠诚,完全不吃那一套。如是,大家来了几次,都没什么结果。
一个阳光清澈的下午,一个女民警约达马到公园里聊天。他们一起坐在树荫下湖边的草地上。
“嗯,今天约你来呢。我不想做你思想工作的。我只是想了解你,我觉得你是个很有意思的人。这不是工作,是我的私人兴趣。”女民警开门见山的说到。
达马没有表现出什么态度。但是随着聊天的深入,达马觉得女民警的确是如她自己所说,是试图来理解他和那个怪小孩的。她是很有同情心的人。她把他和那孩子当作需要理解和关怀的病人一样,而不是粗暴的否定。她像医生对待病人一样试图去挖掘他的内心给予温暖和帮助。当这种同情心完全展露出来的时候,达马有些微微的感动。感到那么一丝的温暖,这是长久以来没有的。因为一直来他除了被当成怪人外,没有人走入他的内心过。
他们聊了很多。达马说起许多过去日子里的故事给她听,引得她惊讶得合不拢嘴。然后又开怀大笑。他们谈得极其投机。
末了,年轻的女民警还是说回正题,劝说达马不要再玩了,放弃这游戏。还要达马也劝说那怪小孩也不要再玩了。
达马在先前尽情聊天的兴奋里还没有回过神来,有些不知所措。他不好拒绝这个投缘的人。在长久的沉默后,他终于憋出一句有些无辜可怜的话:
“可是,你要知道,我是多么热爱莫名其妙啊!”

就是这句话,让女民警瞬间爱上了达马并在后来和他恋爱成为了他的妻子。当她的家人不解她为什么做出这个决定时,她毫不犹豫的直接飚出一句响亮的回应:
“他有脱离这个地球的魅力!”
当然说这样的话的女人多少有点幻想狂的潜质。不过话说回来,哪个女人不是从充满幻想的年纪过来的呢。只不过少数女人有幸真的在现实里找到那个幻想的王子罢了。
他们很快恋爱了。这恋爱的结果就是达马结束了那个“别来我的城”的荒诞事业。他为了爱情抛弃了那个小孩,抛弃了友谊,也抛弃了他的莫名其妙的事业。
达马的婚事在我们当地可谓轰动一时。因为这太不可思议了。这么个怪人,他的妻子如此年轻漂亮又有地位。很多人好像都需要使劲的擦擦眼睛才能看清楚这是真的。我又从早先对达马的同情一变而为嫉妒了。但是,嫉妒归嫉妒,我们其实特别祝福他。

第四节

生命是一支笔
世界是一张纸
每个人来到世界
都要画点什么

很多人在那里认真的画着
一笔一画,规规矩矩
即使有些人画很狂乱的画
也还是认认真真不紧不慢

而其早已经厌烦了
我可不想这样的画
我对自己说那就随便吧
于是我大笔几挥
就完成了

然后带着欣赏现代艺术的眼光来看看
我自己的生命被这随便带到了什么地方
--达马日记之四《随便》

达马的幸福并不长久。他死在不久后去西藏的新婚旅行上。他和他的警察妻子,两个热爱浪漫的人,决定从四川甘孜到西藏这一段徒步旅行。你知道,一对新婚的人,在一起是又甜蜜又幸福又快乐的。我觉得或许这就是杀死达马的潜在帮凶。
可能是太高兴了。达马一路上又是大声讲笑话又是高声唱歌。引得他的年轻妻子笑弯了腰。
大概是高兴过了头,又大概是为了让自己的美丽妻子更加高兴,达马又开始了他的“莫名其妙表演”。他不知道,这竟然成了他最后一次的表演。
“其实,杀死达马的不是别人,是达马自己。”他的妻子后来回忆到。
那个时候是个傍晚,天还很亮,但是公路上早就没什么车辆或行人了。上了一个坡以后,我们看到不远处有一个人正在下坡。因为一路走一路说笑,有时候都笑得岔气了,很累,我就提议,休息一下。达马表示同意。卸下肩上的旅行袋以后,我看到达马忽然发足往前面那个人猛追了过去。没一会儿,他就到了那个人的后面。只见达马拔出了他的匕首,对那个人大喝了一声:
“把钱交出来!不然,我杀了你! ”
在这一路上,达马是第三次开这种玩笑了。前两次,运气都比较好,达马只是被人骂了几句“神经病”“找死”之类的话就过去了。但我没想到,这竟然是他开的最后一个玩笑。那个人慢慢地转过身来。我还没来得及看清那家伙的脸,达马的匕首就已经刺进了达马的肋下。

这事刺激吗?刺激。但如果因此而付出了生命,就让人感觉……。达马就这样死于自己制造的莫名其妙中。他所谓的“真正的生命”开始于莫名其妙,也终结于莫名其妙。
但我却并不为达马感到悲哀,正如他在日记《随便》里所写,人生这一幅画,大多数人是用尽心力去画,有些人却只不过愿意胡乱涂上几笔而已。而且,我看到,达马的这胡乱几画,比起那些规规矩矩的,有他自己的独特美感。

(完)

注:根据朱文先生的小说《达马的语气》再创作而成。加入了一些存在主义色彩和自己喜欢的飞扬气质。以此致敬卡尔维诺《树上的男爵》那样神奇的人物,致敬我一直钟爱的魏晋风度。

1 评论

喜欢读这个。多来贴,多来交换思想,TOO。

俺有一点突出的感觉是:故事受词汇量的限制。

I could be wrong. If I'm, I apologize.

忍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