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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之種種(舊文)
不告而取是謂偷。偷者即是賊。但是賊也要給自己取個雅名﹕樑上君子。如果這個賊
偷亦有道﹐劫富濟貧﹐那麼冠以君子之名還不辱其神聖之職業。但“君子”上面還
得加上個引號﹐以別於紳士中的真君子﹐也可別於偽君子。
       
賊有各式各樣的。孔乙己說讀書人竊書不算偷﹐不過還是有個名目叫雅賊。雅賊到
了現代﹐擴大了偷竊範圍﹐更多的是偷別人的IDEA(概念)。如果你有篇文章投去某
一報章雜誌﹐過幾天該報章雜誌上會出現一篇文章﹐題目可能與你的似曾相識﹐內
容大同小異﹐表達的概念則完全相同。這還算是較聰明的雅賊。笨的雅賊會原封不
動﹐搬抄過去﹐於是給人抓住辮子﹐挨了“鞭子”。如說不會自己寫一篇嗎﹐何必
背個賊名﹐大概才有不逮﹐又想出名。倒也值得同情。
       
偷香竊玉又算什麼﹖那叫採花賊。小說裡的採花賊經常用迷香或蒙汗藥把女的弄昏﹐
有的爬窗而入﹐進行強姦。至於現代用安眠藥放在飲料裡的﹐乃是採花工具的現代化。
至於有權勢的衙內子弟﹐有錢人家的公子哥兒到處拈花惹草﹐勾引誘惑良家婦女﹐且
又兩廂情願﹐或者走走楚館秦樓﹐招來坐台女郎﹐雖有採花之實﹐卻不能以賊論之﹐
因為他們都是“正大光明”地進行的。如果雙方都在玩玩婚外戀﹐而又不讓對方的
丈夫或妻子知道﹐這就叫偷情﹐可名之為情賊。
       
小說中經常有這樣的情節﹕在古代有個獨處深閨的小姐﹐一次偶然看到一個俊俏的
少年郎﹐於是芳心系之﹐茶飯不思。她的心可謂被偷走了。不過這種情況下沒有偷心
賊﹐因為這個少年郎可能根本不知道被人愛上了。如果如果這個少年郎始愛終棄﹐
使那個少女變得整日神思恍惚﹐做什麼事都心不在焉﹐那麼這個少年“狼”就是
“偷心賊”。
       
以前佣僕家奴小廝使女吃不飽時常去廚房偷東西吃﹐謂之偷食。但塵世中居然有些
人﹐既非此種身份﹐本來可以公開大方地吃的﹐偏要賊頭狗腦偷偷地吃。每當飯前﹐
菜餚已經放在桌上﹐他會在沒人看見時﹐拿手抓些盆中的食物吃﹐吃好後還要撥動
一下﹐使人看不出盆中的食物已經被偷吃了一點。這種人一付猴急相﹐一定沒見過
世面。其實如果肚子餓了﹐大大方方拿筷子夾一點吃吃也未尚不可﹐真不必要那麼
偷著吃。這說明從小爹娘沒教育好﹐才會有這付饞相。

上述情況還不稀奇。更有甚者﹐有的富家出身的公子小姐到別人家去作客﹐看見好玩
的小擺件﹐完全不值錢﹐本來可以自己花錢去買﹐卻會乘人不見時﹐偷偷拿起藏進自
己的提包或口袋裡。像這種非正常行為是一種病態﹐叫作偷竊癖。真是世界之大﹐何
奇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