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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从长弓的呼吁书看长弓
与《天安门》不无关系的“尖子班”(Jenzabar,柴玲和她丈夫的公司)诉“长弓”(卡玛的电影公司)一案,闹得沸沸扬扬。尖子班对长弓的指控,损害名誉和商标侵权,虽然都不是直接针对《天安门》的,但要说指控与《天安门》毫无关系,那是自欺欺人。
长弓为此起草的呼吁书,是得了“党文化”的真传。先是抬高自己,以《天安门》被中共禁放这一丝毫不能说明问题的事情来标榜其反共,来标榜其正义;继而以影片获奖来为其开脱。仿佛“反共”和“获奖”就有了免于被批评的特权,就成了言论自由的化身。
然后“上纲上线”,说这一起诉是“对言论自由的威胁”。这真是天大的笑话。美国的大媒体被人控告,被迫道歉,乃至主编被迫辞职的事时有发生,但没听说过“言论自由受到威胁”。有些人由于说了几句政治不正确的话而被迫道歉甚至辞职,也没有听说“言论自由受到威胁”。能威胁到言论自由的只能是独裁的政权,把一个民间的案子上升到“对言论自由的威胁”,说明卡玛对言论自由的肤浅理解,对法制的缺乏信任,和对“党文化”的娴熟运用。
接下来,呼吁书以网站上关于尖子班的材料“不仅有关公众利益,而且早已通过其它途径进入公众视听领域”为其不能删除的借口。只是长弓没有说明,一个软件公司的材料如何会“有关公众利益”而不能删除;而“进入公众视听领域”不但不能成为不便删除的借口,反倒是长弓给尖子班造成坏影响的依据。
长弓不会告诉你的是,有些材料也是经过了“剪裁”技巧的。比如,长弓称尖子班“前经理人员控告柴玲和她丈夫有不道德、不正当和非法行为”,但不会澄清“这位前经理后来不仅撤诉,而且向柴玲和他丈夫道歉”。
最后,长弓向公众哭穷,以博取同情。是的,钱在很多诉讼案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穷人处于劣势,这是残酷的现实。但这不意味着穷就成了撒泼而被免于起诉的挡箭牌。很多人因为打不起官司,或者不愿花太多财力和精力在官司上而采取庭外和解的办法。我看不出长弓有什么正当的理由不接受庭外和解:删除尖子班的材料,删除长弓网页上有关尖子班的tag。
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中国式的“不肯咽下那口气”,坚决和柴玲决一雌雄。
从长弓的呼吁书,再去看《天安门》和《太阳》,我有了更清楚的答案。这也解释了绝大多数六四的直接参与者为何加入声援尖子班的行列。
长弓,你应该感到羞愧!

【参考文献】
长弓:“呼吁书:纪念六四兼论言论自由及其倡导者”(长弓纪录片制作组,2009年4月15日)